知远网整理的名著(精选1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名著 篇1
今年寒假我有幸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我一开始阅读的时候,还有点坐不住,但坚持读了几天之后,发现此书特别有意思。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文笔风趣幽默、把人物形象展现得活灵活现,越读越想读。故事主要讲述了东土大唐的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徒弟三人一直保护着唐僧,一路上降妖伏魔,化险为夷,最终到达天竺国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住在花果山水帘洞里的齐天大圣一一孙悟空。他曾经大闹天宫,被神通广大的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唐僧看到后,帮他把符咒取下来,让他重获自由。后来他跟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为师父铲除妖魔鬼怪,保住师父平安,但孙悟空的师父唐僧却经常错怪自己的徒弟悟空,说他伤天害理,甚至还把他赶走。孙悟空走了以后,唐僧又遇难了,猪八戒和沙和尚没办法救出唐僧,于是猪八戒驾着腾云去花果山水帘洞里找孙悟空帮忙,孙悟空并没有因为唐僧说了自己几句而不去相救,最终孙悟空救出唐僧,接着保护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如此善良宽容、大方又不计较的悟空,不正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具有的品质吗?
孙悟空不但宽容大方,而且勇敢机智。在九九八十一难中,他多次以智取的方式战胜妖魔鬼怪。印象最深的是悟空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经过终年烈火熊熊的火焰山,需要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熄灭烈火才可以通过。
孙悟空第一次,抱着诚意去借扇子,未成;第二次变成小虫却拿到的是一把假扇子。这个时候的孙悟空依然没有放弃,他第三次聪明地变成了牛魔王的样子,从铁扇公主那儿拿到了真扇子熄灭了火焰山的烈火。如此机智勇敢、不轻易放弃的孙悟空,不也正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具有的品质吗?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需要的正是孙悟空这样的精神和品质。
名著 篇2
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后,我受益匪浅,它使我知道许许多多的道理,它使我终身受益。
时光匆匆,八千多日子从朱自清眼前溜走,他无奈!而我也知道,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不会说为谁而停下前进的脚步,也不会说因一些事而时光倒流。时间犹如钟般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滴答滴答”声经常回荡在我的耳边,我知道,这是时间正一秒一秒地减少。我们的生命的时间也一秒秒地减少。
时间流逝得飞快,已是20xx年了,我们还是无所作为,作为十三四岁的我们,有什么作为呢?只有玩罢了,只有浪费时间罢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把玩的时间用来学习知识,就像鲁迅说的那样:“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写作罢了。”岂不是很好?
孔子曾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呀!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河水,日夜不停得流着。我想,世界上什么是最宝贵的?金钱?不,是时间,时间是最宝贵的。我们看不到它,也摸不着它,既然如此,为什么时间是最宝贵的呢?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的的材料。”即使你有亿万财产,但到你死的时候,你能把他带走吗?你真能带走时间罢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时间,你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匆匆》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要珍惜好每一分每一秒,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无限的贡献。
名著 篇3
对于美国畅销书作家丹·布朗的了解,首先是由于阅读了他的成名作《达·芬奇密码》,这已是去年十一月间的事了。想想时间过得真快。当初一口气将《达·芬奇密码》读完,并写了一篇《读后感》发在悠悠的博客上。出于对的丹·布朗魔鬼般的创造手法的痴迷,在读完《达·芬奇密码》之后,我就毫不犹豫地又从书店里买来他创作的第三部小说《骗局》。
所谓凡事难了。世间万事万物,总是不会处于人的完全掌控之下。一面,由于世界变化随时而在;另一面,由于人性本就善变。“变”永远是世界、是人生、是一切的主题。“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富传奇色彩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也许就是基于认识到世界的大变,才在说出这句千古名言之后,放弃了对王位的继承,将王位让给了他的兄弟,而自己跑到女神阿尔迪美斯庙附近隐居起来。
自然,悠悠乃凡夫俗子,无王位可继承之忧。然而,“变”同样考验着悠悠。就在悠悠准备手捧《骗局》,接受丹·布朗的再一次“欺骗”之际,女儿却对悠悠隆重推荐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悠悠一向颇珍重女儿的偏好。于是乎,有这么一段时间,日本作家的作品成了悠悠与女儿共同探讨的话题——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等等。
《骗局》随手一放之后,就这样过了月、过了年。直到最近悠悠整理书橱(每隔一段时间整理书橱成了悠悠的任务,也是悠悠的兴趣与享受)时,才让《骗局》重现。拿着《骗局》,悠悠就像见到一位被疏远的老友,愧疚之心油然而生。
丹·布朗是一个悬念大师,这一点悠悠在读他的《达·芬奇密码》时就得到充分体会。紧张的情节、曲折的故事,总是让人不忍释手,总好像有人在后面催促着你,总觉得你应该立马读完,否则别人就会拿走的那种紧迫感。读《骗局》也同样有这种感受。
《骗局》自然是叙述一场骗局。这是一场政治的骗局。
书的一开始一个地质学家就被三角洲部队杀死在渺无人烟的北极。故事风云突起,一下子吸引了读者的眼球。随着故事的推进,对迷底探求的渴望,让读者始终处于欲罢不能的心态之中……
三角洲部队、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美国国家侦察局,这些神秘的机构更让故事显得扑朔迷离、波谲云诡。总统、总统候选人、局长、专家,这些人物间勾心斗角、欺骗与被欺骗,阴谋与反阴谋,让故事充满灵与肉、善与恶的争斗。冰冷的北极、深邃的冰川、汪洋的大海,这样的环境,使故事更充满深不可测、神奇万分。故事层层推进、悬疑逐个解开,读者的神经却始终紧绷,大气也不敢喘一口。正如小说所言:“最了不起的计划往往可能被最细微的障碍所破坏”(见小说第121章),随着细节的不断展示,尤如手剥竹笋,故事的最终结局慢慢展现在读者面前,此时,读者才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感。
《骗局》的成功,不但是作者叙述了一个充满离奇、曲折诱人的故事,更在于作者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的人物。
白宫情报联络官雷切尔、航天局局长劳伦斯·埃克斯特龙、美国总统扎克·赫尼、总统候选人塞奇威克·雷克斯顿议员,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让人过目不忘。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当属雷切尔的上司、国侦局局长威廉·皮克林,正是他所设计的这场骗局,就连总统、参议员、航天局局长等重要人物都成为被骗的对象。
不过,对于皮克林局长设计这个阴谋的动机,悠悠认为小说写得过于草率,解释也比较牵强。悠悠意为这是这部小说唯一的不足之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位朋友对此是否认同,悠悠也就未为可知了。
也许是生不逢时、命运不济,小说《骗局》刚发表时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更别说是轰动效应了。《骗局》一书涉及的是政府机关和总统腐=败的问题,展示的是一系列美国政治黑幕,然而,当时美国人还沉静在“9·11”事件所激起的无比爱国热忱之中,此时《骗局》所涉及的内容,是显得如此不合时宜。其受到冷落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了。
然而,悠悠始终认为小说是如此的精彩,如此地让人回味,如此地引人入深。
名著 篇4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有《一千零一页》,有《格林童话》,有《夏洛的网》……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书是《海豚王子历险记》。
这本书讲了在蓝的没有一丝污染的大海里,有许许多多的王国,比如音乐王国﹑水母王国﹑八爪鱼王国……有一天,在海豚王国里,王后生了一个小王子,他的名字叫bobo,可是,正在这时海面上传来了“咚咚咚”的战鼓声,黑鲨鱼士兵攻打海豚王国,他们把王后捉走了。很快8年过去了,bobo长大了,他要去救他的妈妈了……
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肩负着某种使命。每个人的使命要靠自己去发现去完成。只有这样,人生才有意义。放弃使命的人是可悲的,他的一生注定庸庸碌碌﹑无所作为!朋友,就是和你心灵相通的人,在你痛苦时能安慰你的人,在你需要帮助时能伸出援助你的人,能为你设身处地的人相隔千山万水也会牵挂着你的人。朋友,是普照我们人生的阳光,滋润我们生活的雨露,温暖我们生命的篝火,在黑暗中照亮我们前行道路的火炬。真正的朋友,不必朝夕相处,自己要把彼此珍藏于心,便是金不换了。碰到危险一定要镇定,首先要战胜自己,才能战胜敌人。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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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 篇5
大家都会羡慕或是嫉妒那些出名的明星,但是你们一定要明白,人造的光环是多么的易逝和虚假。很多艳羡着明星的孩子,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才是最光辉的,因为童年的纯真才是真正的星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杨自热喜欢的女生王琚因挂在儿童艺术照相馆的一张大照片,引起了一个副导演的注意,从此成了小童星。大家都觉得她傲气了,不爱帮助人了,劳动时不干活了......渐渐地,同学们开始疏远她,直到一次全校演出的时候,因为王琚过早的进入了娱乐圈,失去了童年的纯真,以至于失去了女一号的位置。
在我看来,每个孩子都是善良的星星。我们的童年都是短暂的,可也是最耀眼的。我们不用去羡慕那些小明星头顶的光环,因为只有童年的光彩才是最真、最美、最亮的......
这本书的最后提到,永无岛只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孩子们的极乐世界。彼得.潘之所以不想长大,就是因为他不想离开永无岛。而娱乐圈完全是大人的世界,他们玩的都是成年人的游戏,它光怪陆离,但它肯定不是永无岛!它只能摧残孩子们本就短暂的童年,它可能会使我们立刻变成熟,也可以使我们立刻失去宝贵的纯真和友谊。
长时间呆在成人世界的娱乐圈里,只能学到各种尔虞我诈和虚伪骄傲,它杀伤了孩子们的纯真。长时间接触娱乐圈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从现在开始,我们不必再羡慕别人,因为羡慕别人只会使自己失去理智;从现在起,我们不必再羡慕那些小明星们,因为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做得比他们好!
名著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图腾>这本书。当我翻书的第一页时,我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它,里面的故事太精彩了。作者的语言很优美,读了这一个个的故事,就如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最让我喜欢的,便是狼图腾中的狼了。
众所周知,狼是邪恶的象征。汉族人民大部分都讨厌狼,觉得狼灭绝天性,阴险狡诈,就该灭亡。的确,也有这类词语描述狼: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看到这些,狼的性格和品质好像就是这样了。不!事实正相反,狼不仅狡诈,而且机智,狼是自然界中最团结的物种了,它们结伴而行,一起觅食,捕猎到的食物分给母狼和小狼,在我看来,狼是最具"人性“的动物,或者,是人具有“狼性”。
人之所以具有狼性是因为人类曾经向狼学习过。狼曾教过蒙古民族如何打仗,狼曾训练过蒙古骑兵种。种因素,都表明了狼的不凡和伟大。狼,是蒙古族的图腾。正如本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言,狼图腾是蒙古族的图腾,是草原的守护神。狼这么厉害,我倒真想见识一番。看了这本书,我就发现,面对狼族,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陈阵骑着大青马去大队上送文件,不听毕利格老人的话,途中改走小路,不知不觉便来到了狼的地盘,看到了草原狼的雄壮和魁梧。陈阵吓得灵魂都出窍了,仿佛上到了腾格里。经过了这几十秒的死亡徘徊,陈阵终于挣扎过来,仿佛灵魂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上。他想到了毕利格老人的话,狼惧怕钢铁的声音,匆忙之中,陈阵拿起钢蹬就使劲一敲,这一敲仿佛用尽了平生所有的力量,终于,狼群撤退了,最让陈阵吃惊的是狼群撤退时还能做到井然有序,真是太神奇了。
不仅是秩序这一方面,狼族在打猎上的造诣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面对牧民家两米高的围墙,采取了搭“狼桥”的方式,一只狼蹲在地上,其余的狼从它身上跃起跳过围墙,觅食牧民家的绵羊,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用羊的尸体当垫板,轻松跳出围墙。当我读到这,我顿时惊为天人,深深的震惊了:狼怎么会如此聪明,不愧是蒙古族的图腾啊!
狼,是草原上最神秘的种族,狼是狡黠和智慧的代表,是草原上的宗师和战神,是蒙古族的图腾,也是中华民族的图腾!
名著 篇7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就是出自于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之手的《凡卡》。文章经过十九世纪后期沙俄时代一个由农村来到城市做学徒的九岁儿童:凡卡·茹科夫,给他爷爷康斯坦丁·玛卡里奇写信的事,叙述了他遭受的挨打,挨饿,挨困,挨冻的悲惨的生活,揭露了当时社会统治的黑暗,反映了沙俄时代穷人的苦难生活,及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读完了这篇课文的第一和第二自然段,我真感到惭愧。凡卡在给爷爷写信时还要偷偷的用老板的墨水,生了锈的钢笔以及揉皱了的纸。他写信时,还很害怕老板或老板娘会突然回来,发现他在写信,然后就叱喝他,鞭打他。并且,他还只能在昏暗的灯光下,低矮的作台上写信。而我呢?能在明亮的灯光下,高度适合的书桌上,自我的房间内写字。不会有任何的人会来打搅我。我与凡卡比较后,才发现,我是多么的幸福呀!而我却从来没有爱护过它。
读完了这篇课文的第八自然段,我很同情凡卡。饭卡在鞋店里受尽了折磨:他被老板拿皮带揍,被老板娘拿青鱼嘴戳脸,被伙计们捉弄,结果被老板随手抄起个家伙打。并且还要挨饿,挨困,一个人,孤零零的。我觉得老板娘太狠毒,太阴险了,而老板心狠手辣,这真不是一个九岁儿童能够呆得下去的地方。我再与凡卡比了比:我吃好的,穿好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凡卡哪么小,就要饱受非人的生活,真令人同情。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使他变得坚强。我再次于凡卡比过后,又发现,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又疼我的妈妈,外婆,外公……我还不该知足吗?我与凡卡比过童年后,才发现,我的童年是十分幸福的,我应当好好的珍惜此刻的幸福生活!
名著 篇8
我从小就听说过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他有一双火眼金睛,更神奇的是他的七十二变。一路上,他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虽然孙悟空性子急,曾多次想退却,但是还是坚持到最后,我很佩服他。
在九九八十一难中,有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等惊心动魄的故事,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三打白骨精》,可以说是百听不厌。起初,狡猾奸诈的白骨精摇身一变,立刻变成了一个山村妇女,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年过八旬的老爷爷,又变成……可不论她怎样变,都逃不过孙悟空一双火眼金睛。她唱着山歌,在师徒四人的面前晃悠着,她这诡计一下子就被孙悟空给看穿了,孙悟空抓紧金箍棒,厉声喝道:“妖怪,拿命来。”话音未落,他就凌空一跃,举起棒子,不偏不倚,重重地打在妖怪身上,妖怪见势不妙,大惊失色,三十六计,走为上。妖怪刚想溜,谁知孙悟空眼疾手快,一棒打死了白骨精,现了原形。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孙悟空又杀了一个妖怪而叫好。像这样曲折惊险的故事还有很多,这就是《西游记》吸引我的重要原因之一。
还有沙僧,在故事中他整天挑着个行里担,任劳任怨。猪八戒也很讨人喜欢,虽然好吃懒做,还有点好色,一心想取老婆,一路上也经常闯祸,但因为有了他,才使这本书更加妙趣横生。唐僧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却有点迂腐,经常误会孙悟空,可每当遇到危险,他脑子里从未闪过“退却”的念头。
《西游记》这本书深深吸引着我,他告诉我们无论干什么事,只要认准目标,不退却,就能成功。
名著 篇9
名著 篇10
红楼梦〉打动过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影响过千千万万的人。〈红楼梦〉在中国可谓地道的名著。它以凄婉的爱情为主线,描绘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兴亡史。其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其实也是他们(她们)的性格悲剧,当然也更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林黛玉,一个正日哭哭啼啼的,不怎么健康的女人。贾宝玉是怎么搞的,放着那么多的红润佳丽不要,怎么会偏看上一个终日病病歪歪的老病号呢?在重看〈红楼梦〉的时候,发现一个个佳丽都有些俗气,在对贾宝玉的爱上,无人可比林黛玉的独特和刻骨铭心。林在临死前曾说过一句话:“质本洁来还洁去。”,说的一点都不错,在咽气前她也只是喊着“宝玉你好”——这种对爱情的专注精神是每一个男人都不愿舍弃的,更不要说生来就是情种的贾宝玉了。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
名著 篇11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假期里,抽时间拜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所著的《海底两万里》这本名著,感慨万千。
凡尔纳先生一生写了六七十部科幻小说,成了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科幻小说家。而《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零年,是凡尔纳著名的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其中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里还在想:这无非是一本科幻小说,随便翻翻吧。可是在翻的时候,却深深地被它的内容所吸引。
这部小说叙述了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这部作品集中体现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
最令我佩服的是凡尔纳先生的想象力。一八七零年小说出版的时候,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可是他成功的塑造出了鹦鹉螺号潜水艇。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才制造出了真实的潜水艇,这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
书中都包含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地理和地质学的知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告诫了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名著 篇12
百家讲坛,谈笑古今,今天我们不讲三国,我们来讲一讲水浒。这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
这本书描写了各个好汉被逼上梁山的不同经历,捏造了一群行侠仗义的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位好汉,性格个个不同,作者的细致的描写让我感受到了:李逵的粗心莽撞、鲁智深的粗中有细、武松的勇猛利落、林冲的忍让、宋江的谦恭,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无一不让人感觉印象深刻。那是什么让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走到了一起呢?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志向,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喜欢结识天下好汉,这几种共同的性格让他们走到了一起,还有宋江、晃盖都一视同仁,并没有偏心。凡事好汉来到这里,都能做一个首领,这才使他们走到了一起。一百零八位好汉将当时各个阶层的人们的生活囊括其中,让我们看到了宋代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景观。所谓英雄所见略同,正式梁山好汉走到一起的原因。这些好汉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要么是行侠仗义被迫上了梁山,要么是劫富济贫上了梁山,这些好汉们,都是人们的好榜样!
《水浒传》这本名著广为流传,深入人心,真是名副其实!
名著 篇13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
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
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
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完全相信、理解了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的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读好书。
《鲁滨逊漂流记》名著读后感500字二
我从小就爱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便被鲁滨逊的智慧,以及他惊人得毅力所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他厌倦了自己平谈无奇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周游世界。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轮船,但是却遇上了可怕的风暴,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凭借自己的智慧,自制面包,葡萄干等食物,让自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驯养了好多山羊,还勇敢的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最后凭借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奇迹般的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才兼备的好学生。
名著 篇14
小时候,那一只只蝴蝶、蜜蜂、蟋蟀使我感到十分好奇,现在,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一段了:
因此,有一种严肃的美存在着,它属于理性范畴,它在各个阶层中都是相同的。它在所有太阳的照射下都是相同的,无论这太阳是单一的还是繁复的,是白色的还是红色的,是黄色的还是蓝色的。这种普通的美就是秩序。世间万物都被制作得恰到好处。这句话非常的伟大。他的真实性随着对事物奥妙的探索而更加的显现。这种秩序,这种普遍的平衡基础,是一种盲目的机制生产的无法避免的结果吗?它是否如百拉图所说,进入了一个永恒的几何学家的规划之中了?它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美学家的美吗?而这样的美正是世间万物存在的理由。
这是我读完这一段后的感受:
这本书明明是写昆虫的,而这本书的作者却借昆虫这种小生物,完整地剖析出了人生的大道理。昆虫的生命是那么弱小,那么卑微,那么微不足道,但是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昆虫不是不引人注目吗?可他们无处不在:土地上,山岗上,花园里,甚至石头的裂缝里都有他们的影子,你能说他们不存在吗?所以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有自己的光彩,只不过某些人更鲜艳、亮丽些而已。别灰心,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名著 篇15
《名人传》又称《巨人三传》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所著的一部人物传记。它真实的记录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三位大师坎坷的生活和艰辛的创作历程,展现了艺术大师们伟大的心灵。它揭示了一个真理:伟大的天才必须与庸俗并且充满敌意的社会进行不去的斗争,才能获得胜利,完成天才创造的
世界
作者开篇就说:“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一下英雄的气息! ” 在物质生活极为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对于我们来说这部作品无不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粮。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他们敢于正视黑暗现实,揭露社会腐朽,渴望自由,主持正义的精神,赞美他们以造福人类为己任,坚持真理和信仰,追求“真正的艺术”而受苦受难的钢铁般的意志。
这三人中我最同情贝多芬,他的一生是多么的不幸,多么的坎坷,几乎作为一位音乐家所有的不幸都让他遇上了,暴力粗鲁的父亲,痛苦的童年,16岁母亲逝世,父亲也经常酗酒,不断地挥霍,从此贝多芬独自一人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不幸的爱情,凄凉的遭遇,通心的亲情奖贝多芬抛入了悲苦的深渊。贝多芬在内心深处呐喊着,斗争着。他只有在音乐的世界里寻找生命的快乐。逐渐的,他的听力越来越来差,他因此变得越来越孤僻,性格也越来越怪异。然而他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尽管他的生活依旧没有任何的改变,音乐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物质利益,他的生活依然那么的窘迫,疾病依然折磨着他,他依然是那么的孤苦伶仃。可是苦难让他更加坚强,他战胜了疾病的痛苦,战胜了世俗的庸俗,战胜了命运的悲苦。而这一切都源于他坚毅的品格,高尚的道德,还有他为之终生奉献一切的精神圣坛——音乐。他说:“您要抛弃,抛弃生活中的庸俗愈无聊,为了您的艺术——这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人生的低谷给他带来了创作的巅峰,在痛苦的生活中他的意志并没有消沉,他在艺术世界中寻找快乐,发泄自己的痛苦,倾诉自己遭遇。音乐是他最好的朋友默默的帮他分担,然后它又把高亢激昂的旋律展现给世人,但是麻木轻浮的人们却置之不理。是啊像他那样个性激昂,狂傲不羁的天才是无法在轻佻浮华的城市立足的。
他的一生如同一个暴风雨的日子,而他则如海面上与暴风雨搏斗而跌宕起伏的海燕,那样羸弱。但最终他还是胜利了,什么胜利能和这场命运的胜利相比?这种灵魂的凯旋!令人由衷的敬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名著 篇16
前不久,我从三联出版社订购了一本《国文百八课》,并从中拜读了近代大文学家胡适先生的小品文《差不多先生传》,感慨万分。
这篇文章描述了中国人民的代表和“榜样”差不多先生的一生。差不多先生的样貌和你、我都差不多,但凡事不很精明,思想不很细密。他常把山西说成陕西,把红糖买成白糖,把十字写成千字,更有甚者,把今日以为成明天,把9:30看成9:32,结果误了要事。有一次,他忽得重病,叫家人去喊王医生来给他治疗,可一不细心说成了兽医汪大夫。差不多先生明白叫错了人,但他觉得汪字和王字也差不多,就叫汪大夫给他治病。汪大夫用治牛的方法医治差不多先生,结果可是一小时,差不多先生就一命呜呼了。差不多先生在临死前留下了一段“千古佳句”:“凡-凡事,只-只-只要差-差-差不多-就-行了,何必那-那么认真呢”他死后,大家都说他一生不肯认真,不肯精细,不肯计较,是一位有德行的人。于是,大家都向他学习,视他为导师。中国,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懒人国。
这位“伟大”的差不多先生,其实就是那些不精益求精,凡事不肯认真的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过当差不多先生的经历。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做数学作业,有一题要用三位小数乘以三位小数,我心想:“小数和整数不就差一点吗”便把一个小数四舍五入后再相乘,结果,因为差不多的思想失去了一个得一百分的机会。我也看过身边的例子。有一天,我们篮球夏令营的一个同学为了快点打上比赛,只马马虎虎地跑了两圈就加入进来(平时我们可是要跑上十圈还加压腿的!)结果在打比赛时拉伤了背部肌肉,一个月都没能来参加训练。写作文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以前我写作文时,总是不会的字用拼音代替,不肯花时间查字典、打草稿,还经常虎头蛇尾,想着差不多挺好的啦,不用再改了。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最终恍然大悟,再这样下去,我就要和差不多先生一样了。我便开始认真起来,要让好变成更好的想法也在心中浮现出来,打草稿、查字典,最终作文得了一个又一个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做到差不多就想罢手的时候,你要回忆起那些例子,那些不求甚解的后果。好和更好之间只差一个“更”字,但这一个字足以让我们从失败变为成功。大家应当为这个“更”字努力,变得精益求精,不让中国在我们这代还是一个“懒人国”。
名著 篇17
读完莎士比亚的几部戏剧后,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哈姆莱特》,一个快乐王,此文来源于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撼了一大批人……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这部著作讲的是哈姆莱特的叔父克劳狄斯毒死了他的父亲,篡夺了王位,并娶了他的母亲。老国王的鬼魂出现,把自己被害的经过,告诉儿子哈姆莱特,要他报仇。他用戏剧《页扎克之死》来试探克劳狄斯,弄清真相后,决心杀死奸王,但又顾虑重重,苦苦思考“生存还是毁灭”这个问题。再加上他杀了恋人奥菲利亚的父亲,奸王有所怀疑和察觉便把他送往英国以图借他人之手除掉自己的心病,在去英国途中他顺利逃回丹麦,在一场由克劳狄斯安排的比剑中死去,他在临死前算刺死了克劳狄斯,但他改变现实的重大理想并未实现。
其实哈姆莱特这种人他或许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个人,哈姆莱特的变化过程不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吗?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在幼年,童年,没有踏入真实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快乐的王子。在我们的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就算那时有一点不顺心之事也会忘记。当我们慢慢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开始变得忧郁,遇到一些不顺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美好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己的梦想之中,或理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陋与讨厌,让我觉得社会与世界特别的黑暗。当我们经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则会顾虑太多,到头来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错过机会之后还会给我们自己找借口来摆脱我们大家内心的失望与空虚。
而克劳狄斯的弑杀夺位的事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代的社会是文明的社会,做任何事情都有法律的约束。有些人或许会表面上放弃这种念头,可他们的心里能够真正的放下吗?现在提倡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的美德。可是,在这么残酷的社会,又怎么可能消失这些呢?
在此,我想说的是无论做什么事之前,我们都必须思而后行,可这并不等于犹豫不决,然后做出正确的判断。切鲁莽行事,而误了自己的大事,以至于赔了夫人又折兵。
悲剧《哈姆莱特》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也是对现实社会中人的真实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