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读一本书有感(精选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一本书有感 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爸爸给我买的《动物大全》。我一直是一个动物迷,常常看电视里的《动物世界》看到入迷。但因为我的成绩不是很好,所以妈妈不让我常看电视,放暑假的时候,老师吩咐说要看一本书,我就赖着爸爸给我买了这本《动物大全》。
《动物大全》里讲了许多动物,有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让我认识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知道了蝙蝠一到冬天就会躲到岩洞里去睡觉了。
我认为看书可以帮助我获得许多有用的东西,我可以在班上开个动物座谈会,全班同学都可以来听我讲动物的事情,我可自豪了!我也可以听他们讲我不知道的动物,多有趣啊!动物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乐趣,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动物,让动物和人类变成好朋友。
读一本书有感 篇2
读一本好书,就会受益一生。但,不把书读熟、读透,就还会毫无用处!所以,我们把学会煮书当作一种习惯,让我们读过的每一本书,理解得更深、更透。
“煮书”让我们记住了好词佳句,更让我们受益匪浅,《煮书》中讲了爷爷与“我”的对话,谈论煮书的问题,爷爷让我明白煮书的深层含义,并让我学会煮书。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当然可以煮;想要学好语文,写好文章,必须要煮书,每次说到读书,我都会很兴奋,因为我最喜欢读书,但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煮书》,我才恍然大悟,我读书时的方法与标准还差这么多呀,我惭愧地低下了头,虽然我读书时不算囫囵吞枣,但也是达不到标准,我会继续努力,把书吃透。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我们要像古代诗圣——杜甫一样,开卷有益,做到对读书痴迷,这样。写文章、说话时才能得心应手、随心所欲,我想,这就是读书的最高境界吧!
俗话说得好: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静思。让我们在书的长河中去遨游并发现吧。
读一本书有感 篇3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大王书》。这本书讲的是出逃地狱的熄,夺取了人间的光明,欢笑,灵魂,语言。熄被巫师团拥立为王,他担心文字会让人们觉醒,烧了说有的书。可他没有想到在万丈火焰中,飞出了一本书中之书—大王书!大王书落在了茫的手里,他不再是个放养的少年,而是带领军队去战胜巫师团的少年王了。
作者想象生动,大胆。写出了一个想象大胆的世界。这本书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有妖魔鬼怪,打打杀杀。我读完这本书,告诉了我小时候一直找的答案。小时候的我都以为每个人的成长历程和最后结果都是一样的,但现在我知道了,当我们走完一段路,有人是饱经沧桑,知道了许多东西;有人是百感交集,有了许多感受。作者描绘了一个风烟秘密的陌生世界。写出了千军万马攻城,迎战的宏大场面;刻画了茫从牧羊娃到少年王博比欺负的成长经历。
书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少年王—茫。他从一个无忧无虑,在天地之灵气而长大的孩子,拿到大王书之后,便是大家最终的少年王。当王时他身上的天真,活泼依然还在。在路途中,不管生命危险,固执的救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瑶。;回到营地,带着瑶一起去放羊。但在抲的监督下,他为了人民,为了国家,他终放下了自己的羊群,自己的爱好。他变成了一个不抛弃,不放弃,勇往直前的少年!
读一本书有感 篇4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战马》。这本书详细地叙述了一匹名叫乔伊的小马从普通的农用小马变为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的过程。
乔伊的第一个主人叫艾伯特,他对乔伊格外喜爱。战争开始了,乔伊被卖到部队变成了战马。它交了一个好朋友——托普桑,是一匹最威风、最高大的战马。战争中,乔伊的表现令人惊叹不已,可它的的第二个主人尼科尔斯上尉牺牲了,在后来的战争中,托普桑也不幸身亡了,乔伊格外悲痛。艾伯特为了找到心爱的乔伊,便去参军了。乔伊为了寻找食物幸运地与艾伯特重逢了。可它腿部受了重伤,得了破伤风。在艾伯特请求下,马丁少校治愈了乔伊。战争结束了,马丁少校却要把经历过烟火洗礼的战马。曾悉心照顾过乔伊的埃米莉的爷爷高价买下了乔伊,低价卖给了艾伯特,唯一的要求是:一定要好好照顾它,艾伯特和乔伊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是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可以产生深厚友情的。在现实的生活中,有许多主人遗弃伤了的、病了的、老了的宠物,那些宠物就只能在街头流浪。这种做法极其恶劣,我们应该带宠物去宠物医院治疗,永远照顾它们。同时,这本书也揭露了战争的残忍、丑恶、无情与冷酷。它不知夺走了多少人与动物的宝贵生命!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也真正体会到了战争给人和动物带来的巨大危害与打仗时期的艰苦。朋友们,好好珍惜现在的和平生活和你手中的友情吧!
读一本书有感 篇5
今年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大王书》。它是讲一个少年茫从一个放羊娃成长为一个风姿飒爽的王的故事。
从地狱逃出来的熄把那些人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都统统剥夺走了,并把他们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放进了刚刚建筑的金银铜铁山里。他被巫师们推举成了王,但这个王并不是名副其实的。他担心那些美丽的文字会让人们觉醒,所以把全部的书都烧了。可是其中有一本书却腾空而起,它就是书中——大王书。大王书的新主人——茫,在柯的劝说下,带领着他的军队开始了毁灭熄王朝的计划。
虽然茫军在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艰难坎坷,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每到这时候大王书就像沙漠中的雨露一样及时地给茫提示,也许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在困境中不放弃,就会得到新的希望!
《大王书》的确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大王书“!
读一本书有感 篇6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曹文轩的一部著作《大王书》。这本书写的是熄——一个从地狱逃到人间的人,他剥夺了人间许多的事物,然后他在巫师们的簇拥下当上了王。可是,熄万万没有想到,有一本从万丈火焰中优美而有壮丽的飞上了夜空。它就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茫率领他的军队和百姓要和熄和他的巫师们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战斗。
这本书的作者调动非凡的想象,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简述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经历。让我读完以后,觉得故事十分的纯美,让我读完以后意犹未尽这应该就是这本书的特点吧!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茫。一开始茫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牧羊少年。但是,当茫打开书的那一刻,他闻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味,像草地的味道,又像是瀑布的味道,还像一种山风的味道,更有一种千年尘封的荒古气息。茫不再是放羊娃,也不再是一个孩子。随着茫年龄的增长,他变得更加的成熟了。当他骑在马上,在人们面前缓缓走过时,一股王者之气扑面而来,使人不禁心头一震。
《大王书》,一本有着非凡想象和极具探索精神的书;茫,一个正义,奋勇向前的王者!
读一本书有感 篇7
从未想过一个幻想故事如何体现”真“,但从《大王书》里每一个环环相扣的情景,我感觉到了”真“,里面有些部分都比较接近现实,而且还有很有想像,首先促成了一本完美的幻想故事。
记得有一段故事是这样的:当茫的军队被熄的军追赶时,茫发现有一个陌生的小女孩不小心掉进沼泽里了,熄就在身后,但茫却不假思索去拉小女孩,半天才拉出小女孩,熄此时也已赶到离他们不远处的地方。从这里充分体现了茫的善良,身处困境,善良的他还是拒绝不了她可怜的身影,怜悯的眼神,同样熄是险恶的,作者为了衬托,融入了焚书坑儒这个历史典故,使得这本书的正义与邪恶完完全全分开了,并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义终究胜利邪恶,在文章结尾作者用动人的笔调画了个圆满的句号,同时,小女孩瑶为了保护茫牺牲了,多么感人的场面,多么动人的情景。瑶面对凶恶的黄狗毫无退缩,为了搭救恩人茫,她面无惧色的扑向黄狗,茫得救了,而他却再也看不到瑶乌黑雪亮的眼神,小巧轻盈的步伐,但他却忘不了瑶那流了一肩的长发和蓝色的裙摆在蓝天绿树映衬下风中飞舞飘扬的样子。从此他将金山改名为”瑶山“。
瑶、茫都是十分善良的孩子,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而对熄的重重阻挠,他们并肩作战,为人民而战,面对敌军的次次攻击,他们齐心协力,为和平而斗。
这么一个幻想故事,里面的道理真多,只要细细品味,就会有更多的.收获。
读一本书有感 篇8
《素书》中不仅包含治国安邦的大谋略,更有修身处世、为人之道的小智慧,它帮助。“汉初三杰”之一的张良成就了不世之功。只可惜历史记住了张良,记住了刘邦,记住了大汉王朝,却把《素书》弄之脑后,以至于强良逝后几百年人们不知《素书》为何物。如今我们能一睹其风采,还得感谢晋朝的那个盗掘张良基的盗墓城。珍惜这灭之不易的因缘,让我们细细品味《素书》的奥妙所在,你将受益无穷。
《素书》的作者黄石公,是一位秦时的世外高人,他传给张良的这本书,词语虽然简略,但含义却很深邃,其学说即使尧、舜、禹、文王、傅说、周公、孔子、老子也无法超过他。他知道秦朝就要灭亡,汉朝即将兴起,因此把《素书》传给了张良,让他替天行道,帮助刘邦灭秦兴汉。张良是战国时期的韩国人。秦始皇为一统天下而灭韩,张良为报灭国之仇,于公元前218年组织一干人马密谋刺杀秦始皇。但由于计划不胄仓促行事,整个行动最后以失败而告终。秦始皇毫发无损,张良却被迫远走他乡,亡命天涯。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给年轻的张良大致地勾勒出性格的轮廓:血气方刚、做事冲动、有勇无谋。
显而易见,以他此时的品性和做事能力,很难成就一番真正的伟业。转机就在张良沦落到一个叫下邳的地方时出现了。具体的过程到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我们只知道当时的张良在一个极具戏剧性的场合遇到了一个老人。经过了种种苛刻的考验,老人认定张良“孺子可教矣”,遂收其为徒,将一卷帛书交予其手,并另行交代:读此书者可为帝王者师,十三年后你再到济北的谷城山下找我。这本书正是《素书》。
西汉谋略家张良的智蒙书,此书:用之修身,可以明志益寿;用之治国,可以位极人臣,用之经商,可以富埒王侯;用之军事,可以百战百胜,听以此书著者黄石公说:读此书可为帝王师矣。
读一本书有感 篇9
今天读了陈平原教授《享受读书》一文,有收获,也有感想。
这篇文章是写给普通读者看的,既没有摆弄学术,也没有摆弄文采,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对读书的几点看法。概括说来,主要有一下几点:
一、读书是很平常的事,不必刻意拔高。作者列举了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勤奋读书的故事。这故事于我是很熟悉的,它曾编入我读书时的小学语文课本。说马克思在博物馆读书时间既久,以使博物馆地面留下了“马克思的足迹”。
作者说那事儿纯属子虚乌有,乃是中国人编造出来的励志故事。作者认为,此类神话一旦被拆穿,很容易让人产生幻灭感。他说,其实,对于识字颇多且略有空闲的人来说,读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没有必要到处炫耀,更没有必要神秘化。
二、读书可暂时不考虑有什么作用,关键在于“乐趣”。作者认为“开卷”除了“有益”,还必须“有趣”,唯有“有趣”,才能“可持续”。而当下,许多家长和老师在对待孩子读书问题上,过于功利了,要么是一味强调课程标准推荐的“经典”,要么是从考试作文角度考虑,给孩子买一些作文选阅读。
前者往往因孩子读不懂,久而久之就败坏了胃口;后者往往水准和品质不高,犹如劣质食品,食之既久,不仅无益,反而有害。所以,作者说:“你问我有什么读书体会,回答很简单:暂时忘记卡路里,保护味蕾,享受美食。”
三、读书是很个人的事,关键在于找到自己的“趣味”。作者认为所谓“趣味”,因人而异。审美眼光有高低雅俗之分,但就阅读而言,关键在于找到属于自己的“趣味”。人人说好的,不见得适合你;十年后才能读懂的,不妨暂时束之高阁。
这又让我想起林语堂的一段话:“谁是气质与你相近的先贤,只有你知道,也无需人家指导,更无人能勉强,你找到这样一位作家,自会一见如故,苏东坡初读庄子,如有胸中久积的话,被他说出,袁中郎夜读徐文长诗,叫唤起来,叫复读,读复叫,便是此理。你遇到这样作家,自会恨相见太晚。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去,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读书若无爱情,如强迫婚姻,终究无效。”由此,也可以这样说,读书需要找到自己的“爱人”。
四、可以读少一点,读慢一点,读精一点,不着急,慢慢欣赏。我见此观点最为喜悦。我生长于乡村,少时无书可读,没有得到阅读训练,后来有书读了,苦于阅读速度很慢,很多书没有时间读。我也因此常常产生淡淡的自卑。别人动辄日读一本,我却只能月读一本,尚因年岁已衰,读后就忘。十多年前,我教学生读文言文,两个班教下来自己对文章就能倒背如流,而今,我有意识地去背,却且背且忘。最近,我用最笨的办法来和遗忘抗争,就是“抄读”,一边抄写一边记诵。
有时,我想,学语文的方法,最笨的方法也许就是最捷径的。在看到陈平原教授这篇文章之前,我真有点自卑,有人敢说自己读了一万多本书,有人敢说自己阅读速度达每分钟4000字以上,而我每分钟阅读仅400字左右吧。此时,这位北大名教授的言论,是治疗我“读书自卑症”的一剂良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