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xx]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xx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文明委[20xx]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迎检成功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村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评选类别与标准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统一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重德守法星、创业致富星、敬老爱幼星、助人为乐星、清洁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和明理重教星。“十星级文明户”的数量原则为每个村、社区各20户,每类不超过2户(已经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不再参与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家庭成员能够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好村民。
(二)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不欺不骗,群众口碑好、威望高,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三)重德守法星:尊崇社会公德,具有正义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敢于同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做斗争,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业致富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坚持科技兴农,有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人均水平,执行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土地,不撂荒,不弃管。
(五)敬老爱幼星: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不虐待老人和儿童。
(六)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七)清洁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九)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不健康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十)明礼重教星:树立良好家风家规,家庭文明礼貌、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教育,培养学子。
三、评选原则
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一)宣传发动(20xx年7月12至7月16日)。各村(社区)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广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居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浓厚氛围,为创评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对标创建(7月19日至21日)。村两委、社区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三)自评申报(7月22日至23日)。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四)民主评议(7月25日至27日)。组织召开村民(居民)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各村(社区)于7月30日前将推荐表送党政办。
(五)审星定级(7月28日至30日)。村民(居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镇党委政府综合各方意见进行审核评定。村(社区)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六)张榜公示(8月2日至8月9日)。村(社区)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评选结果要在镇公示栏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七)表彰授牌(8月10日至13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星级,由镇党委组织填写星级证明和表彰授牌活动,十星级文明户的授星授牌工作由村两委采取开会集中授星方式进行。十星牌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八)典型宣传(8月16日至9月16日)。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在人民群众集中居住的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九)资料报送(8月10日至20日)。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音像、图片等全部资料与最终评选结果于8月20日前报镇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本着实事求是、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步骤进行评选推荐,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塑造优良家风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广场等阵地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积极性,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每年要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要把创星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要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星级文明户”在汇聚文明、弘扬美德、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作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抓细“家庭”这个最小单元,以家庭文明助推乡村治理大提升为主要目标,以乡村两级组织为实施主体,以创评活动为抓手,通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人文环境和精神面貌,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人文保障。
二、主要任务
通过授“星”鼓干劲,让农民在深入参与中践行道德规范,提高文明水平,进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一)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星级文明户”创评的根本目的。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深入开展创评活动,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拓展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更加广泛地吸引群众参与,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提高文明素质、掌握文化知识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丰富文化生活。要根据村情、民情,结合“我们的节日”,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要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和各类人才的作用,按照“月月有主题,全年不断线”要求,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活动,真正用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三)推进移风易俗。落实“一约四会”制度,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倡导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杜绝黄、赌、毒,提倡孝老敬老,反对薄养厚葬,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改善生活质量。要把整治村容村貌、创造优美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作为创评活动的重点。从群众的意见出发,从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教育和提高广大群众热爱公益、爱护环境的自觉性,使全县农村的环境面貌整体提纲升级。
三、创评范围、内容和标准
(一)创评范围
全县行政村“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100%,各乡镇、村“星级文明户”创评比例不低于本区域农户总数的34%。
(二)创评内容
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遵规守法星、绿色环保星、优生优育星、卫生健康星、科教文体星。
(三)创评标准
1、爱党爱国星: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②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⑤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2、勤劳致富星:
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④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正规渠道创业致富;
⑤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社区)年平均水平;
⑥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⑦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3、诚实守信星:
①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
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信谣传谣;
④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4、团结友善星:
①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②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③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
④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
⑤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
5、孝老爱亲星:
①孝老爱亲成为家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
②家中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
③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④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6、遵规守法星:
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
②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③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
④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
⑤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⑥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7、绿色环保星:
①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
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植绿活动;
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④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⑧不私采滥挖河道砂土、石头;
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⑩主动参与道路(楼道)清扫、环境保护和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8、优生优育星:
①自觉遵守优生优育政策、法律、法规,实行优生优育;
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③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
9、卫生健康星:
①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
②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社区居民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裁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
③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
④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关注并知晓个人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情况;
⑤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⑥积极创建无烟家庭环境。
10、科教文体星:
①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②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
③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④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⑥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连接互联网,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图书室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四、创评办法
按照规范流程、紧扣标准、严选真评、宁缺毋滥的原则创评,实施全年推选、全程管理、10月定星、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一)创评流程
创评一般流程为:农户自评,评审定星,张榜公示,嘉许授牌,资料存档。
1、农户自评。在宣传发动阶段将创评标准发给农户,综合家庭成员日常情况,自评星级并填写自评表。
2、评审定星。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星级文明户”创评委员会会议。“四会人员”应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形成会议记录。严格对照标准确定星级。
3、张榜公示。将评定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
4、嘉许授牌。采取集中授牌、上门授牌等方式进行。
5、资料存档。建立创评档案,按年份归类整理,名单报送乡(镇)备案。(资料包括每户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文明户主要事迹、创评会议记录及开展创评或帮建活动文件等资料)。
(二)授予及管理
1、实施动态管理。创评工作要严格规范三个环节,即:农户认星、小组评星、两委定星。每年10月份,村两委会根据家庭全年表现,按照星级文明户标准严格把关审查,达到要求的由村两委会给予授牌,不再符合星级标准的及时撤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
2、星级文明户牌匾,由县文明办提供模板,各乡镇、村制作。
3、授牌工作由村(社区)委会采取开会集中授牌、入户授牌等方式进行。
4、星级文明户牌匾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
5、坚持“荣誉属于个人,星牌属于集体”的原则,加强星级文明户牌匾的日常管理,乡镇和村委会负责监督检查。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程序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四、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部署,推进全乡精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加快乡村振兴,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3.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5.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6.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7.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8.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组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
(1)家庭自查(10月25日-10月31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2)群众评议(11月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村“两委”审批(11月2日-4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
(2)乡镇(办)审核(11月4日-6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6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市、县文明委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评星争优,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和条件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包括10个方面:
1、遵纪守法星。学法、知法和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三年内无人受劳教或刑事处罚,一年内无人受治安处罚;不打架骂人、不乱砍滥伐、不乱占滥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偷漏税费、不非法传教和不参与赌博;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黄色和非法出版物;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执行公务;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满的言论;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2、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无计划外生育;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不擅自抱着、收养、拾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不包庇藏匿逃避计划生育亲戚或其他人员;自觉执行《婚姻法》,不买卖婚姻、不早婚早育,不非法姘居。
3、移风易俗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以巫术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手段骗取钱财;婚丧嫁聚等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家庭观,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安全卫生星。无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自觉参与防疫保健工作;建好卫生厕所和禽畜栏圈;饮用卫生水。
5、敬老爱幼星。尊敬老人,自觉赡养长辈,说话和气、文明;坚持男女平等、自觉爱护少年儿童;对待长辈和后代无虐待和遗弃行为。
6、尊师重教星。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借口使适龄儿童中途退学、辍学;尊师重教、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加文化补习,18-45岁的家庭成员无文盲。
7、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家庭和睦,互敬互爱,父子、婆媳、兄弟、姐妹、姑嫂、妯娌之间关系融洽;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学雷锋,做好事,讲奉献,树新风,帮贫济困,每年做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
8、学用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技活动,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成为科技致富带头人;科学种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和产出率;科学养殖,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牲畜、水产的产出率和商品率。
9、履行义务星。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服兵役或参加民兵组织;自觉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依法缴纳税收;按时参加村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完成镇、村分配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
10、勤劳致富星。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3个致富项目;在种好责任田地的基础上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发各类资源,增加收入,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家庭年人平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三、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6月)。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6—7月)。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基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委“五三”要点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科技普及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各乡镇场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其次,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创建活动。每年要完成20%的村的争创任务。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11月)。各村(社区)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首先,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社区)领取“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由农户在评比定星表上对照标准、内容给自己评星。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全年完成任务,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卷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一份给乡镇政府备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十星级文明户证”、“十星级文明户管理专用章”和“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凡审评达到哪颗星的,就在《文明户》证上盖上哪颗星的印章,符合几颗就盖几个星的章。“十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未符合标准的摘星。第四,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由镇、村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九星、八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授星挂牌;七星六星的农户由各评选小组负责授星挂牌;五星以下的农户不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给予重奖。对未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十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一是各村(社区)在开展创星活动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村小组要根据各农户的实际,制定争创计划,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认识。四是注重推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争星、追星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支持的小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服务农民群众、教育农民群众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教育农民既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又要履行必尽的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对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未达到“十星级”文明户要求的农户,各村(社区)都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成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抓好争创工作。
4、认真评选,讲究实效。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随便应付的错误作法和认识,真正站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抓好这一活动。在争创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要评教结合,以教促评,以评促教,不断提高。对弄虚作假、原则性差的乡镇场、村组和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活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培育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新时期创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乡风文明,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镇村文明程度,为打造新时代杨侨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和坚强思想保证。
二、创建内容
围绕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目标要求,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培育新型农民,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域环境整治热情,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具体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具体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生态建设星、环境卫生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
三、创建标准
(一)实行基础星制。基础星为三颗星,即: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只有先荣获这三颗星后,才能评选其它星。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因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3.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4.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勤俭持家,艰苦朴素;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年平均水平;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6.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依法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7.生态建设星: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环境卫生星: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鬼神,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各办事处(社区)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发生家庭暴力行为,不赡养老人的;
四、创评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镇党委统一部署,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各办事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以自然家庭户数的10%为基准。基本程序为:
1.成立组织、动员发动(5月7日——5月13日)。各办事处(社区)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同时,利用支委会、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大会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农户自评(5月14日——5月20日)。村民以农户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办事处(社区)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5月21日——6月3日)。成立村民评议小组,由村民评议小组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出本村民小组“星级文明户”并将名单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
4.星级审定(6月5日——6月17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办事处(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办事处(社区)正式确认并报镇党委审批,审定后的“星级文明户”分别在各办事处(社区)进行张榜公布。
5.授牌表彰(6月22日前)。星级审定为6星以上(含6星)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举行授星挂牌。
6.资料存档(6月26日前)。办事处(社区)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星级文明户”申报表、会议记录等活动和其他原始留痕材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理汇总后报县文明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是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办事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
(二)充分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办事处(社区)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要根据“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标准,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主着力点,设计开展相应主题创建活动,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真正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日常农村工作相融合、相统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乡风文明。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8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
(5)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是否有垃圾箱破损、垃圾外溢、积存垃圾现象;
(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
(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
(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
(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