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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1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有效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以城镇治理“八乱”、农村治理“四清”为总体目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农村生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垃圾分类和清运设施的`利用率,
根据要求我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点,将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前端分类工作,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化水平,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xx%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xx%。
二、健全机构
为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我村成立了农村垃圾分类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方法
1、构建宣传氛围:每户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
2、增添措施。首先,我们将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流程图表化,按照分类、回收、转运三步进行,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其次,为村民提供垃圾桶,确保了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全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
3、我们建立“运作三机制”。以户为单位进行户分类,投入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桶,由村保洁员收集进入垃圾分类房并负责村内垃圾设施的日常维护,收集的垃圾由环卫公司对垃圾房再次收集分类。
四、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市新都区军屯镇,该村幅员面积xx平方公里,辖xx个居民小组,总户数xx户xx人。党员xx人,全村xx户参与了垃圾分类,共发放垃圾桶xx个,每户制作了垃圾分类处置流程图和农村环境“三包”责任书。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宣传栏、致农民一封公开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农村生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和意义,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2、全面集中治理阶段,对区域内的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分类集中堆放。对可降解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发酵后作为农家肥处理利用;对不可降解的,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对不能再利用的,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进行生态无害化处理。杜绝将生活垃圾乱倒乱堆及焚烧处理。
3、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村组环卫保洁机构、人员保障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到位,并得到有效落实。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4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实施和计划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四、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五、激励制度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六、工作总结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围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浙江、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坚持规划引领、就地处置。根据各地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置能力等情况,按照就近就地处置原则,科学编制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统筹相关要素保障,适度超前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焚烧为主、填埋补充。充分发挥处置快、污染少、可产能等技术优势,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作为城镇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场所和焚烧处置的必要补充。
(三)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制专项行动、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到20xx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建立匹配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00个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研究制定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规划纲要,完善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各地要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各类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实施静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计划,集中布局生活垃圾分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设施,推动城镇生活垃圾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处置,有效破解垃圾围城、邻避效应等难题,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健全商品过度包装认定标准,研究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考核评价等相关标准。
(二)实施强制分类。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立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根据条件稳步推进。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实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初分、处置末端细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研究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管理办法,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探索运用园林垃圾破碎技术,实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
(四)健全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土地、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依法依规建立强制回收制度,编制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支持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五)加快设施建设。落实政策、资金、土地、技术等相关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强化市域统筹,到20xx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2.3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1080台、运输能力1.1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中转设施152座,对已封场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
(六)强化示范带动。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逐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平。积极提供简便易行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工具。居民社区要通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和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开展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
(七)积极宣传引导。制定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办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浓厚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提升宣传引导效能。
(八)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交投、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6
为营造健康、宜居的人居环境,树立美丽xx的良好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探索垃圾处理新模式,打造清洁美丽新xx”,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镇村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规范健全镇村垃圾处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镇。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镇、村保洁服务组织,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目标。
三、垃圾处理模式
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按照“三有”(有一支保洁员队伍,负责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一套垃圾回收清运处理设施,开展村(社区)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有一套长效环卫管理机制,做到环卫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村规民约建立,家家户户“门前三包”落实,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的总体要求,推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处理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制度。
(一)农村(社区)垃圾处理
1、划定包干区:以自然村为单位,视情划分为若干小块,各户主要负责本户房前屋后的日常保洁。
2、配齐必要的环卫设备和设施:村(居)民自备垃圾桶,各自然村按平均每15户建立一个垃圾池的原则,合理规划好垃圾池,用于临时堆放和焚烧垃圾,垃圾池的选址应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方便清运。垃圾池的建设由各村自行组织实施,镇政府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每个行政村要建立1—2个垃圾集中填埋场,用于本村的垃圾填埋。填埋场的选址要做到既不影响群众生活又方便垃圾清运车辆通行。
3、垃圾初分类:以村民小组或居民点为单位,选择低保户、村民小组长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村级保洁队伍,主要工作是对垃圾进行初分类和焚烧不可回收垃圾,监督本地环境卫生状况。废纸、塑料、金属和布料等可回收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由废品收购人员定期上门统一收购;菜根、菜叶、果皮、煤灰等厨余垃圾,通过自行填埋,充分发酵循环使用;废旧电池、废旧灯具、过期药品、烟头、医疗器械等有害垃圾,由清运工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尿不湿、破旧衣物等不可回收垃圾,先焚烧,残渣定期清理后再放入填埋坑。树枝、树叶、建筑垃圾等禁止倒入垃圾池。村教学点由该点负责收集与焚烧。
4、垃圾清运:残渣清运工作由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由专人负责,由工作人员将焚烧后的残渣清运至各村垃圾填埋场,每月清运两次,实行集中填埋。
(二)集镇垃圾处理
重点是做好日常保洁,稳定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各户配置一个垃圾桶,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中学、中心小学固定一垃圾池,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做到不留死角,垃圾不过夜。农贸市场及其他企业单位自行收集清运处理本单位垃圾。完善对镇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和管理,合理设置垃圾箱,提高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公路沿线垃圾处理
安莲公路和洋钱公路沿线暴露垃圾,包括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公路沿线全面整治村容村貌,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残垣断壁,清除路边堆放柴草等。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沿线垃圾仍由原公益性岗位人员清扫清运,保持时积时清,其他村道垃圾清扫清运由各村(社区)组织。
(四)其他环境清洁整治工作
每年开展两次(夏初和年底)集中环境清洁整治活动。动员全体村民共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1、清洁家园。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消除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清理屋前屋后乱堆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破损的广告、标语、横幅等。清理影响村容村貌的废旧房屋、残墙断壁,合理布局,清洁杂屋、栏舍。
2、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特别是重点水源地环境整治,清淤治理村(社区)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对村级污水的处理。
3、清洁田园。对田园进行全面清洁,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烤烟田塑料薄膜、药水瓶等、医药垃圾及其他有害垃圾,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四、活动步骤
活动时间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总的要求是要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通过横幅、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集中宣传,各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宣讲、走访、调研活动,采取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党员座谈会,对每家每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清洁xx的意义与内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集中各种资源、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清洁xx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适时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验收总结阶段。由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督查考评组,对全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总结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镇成立清洁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
通过深入村组召开座谈会、群众大会,开展乡村干部志愿清洁行动,各村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栏、温馨提示牌、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等,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处理农村垃圾是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好事。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提高群众素质,自觉遵守并逐步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三)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镇从烟税总返还中先提取百分之十,总资金约30万元,用于专项保障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设施和运行管护。村组保洁员(兼卫生督导员)误工补助,以一人负责三个垃圾池,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为宜,资金来源可由各村民小组通过群众自筹或组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群众自筹一般以户为单位,每户20元,按年收取。具体的误工补助标准、筹资方式和保洁员人选由各村民小组根据本组实际召开村民大会确定,会上一并制定有关村规民约,确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办法,并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的其他长效推动机制。
(四)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考核
镇政府与各村(居)支委要签定责任状,纳入年终考核。镇成立督查考核组,通过日常督查与季度考评等方式,建立对村(社区)委的检查评比机制。各村聘请有威望、敢负责,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卫生义务监察员,督促保洁人员和各农户做好各自卫生保洁工作。
(五)完善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专业保洁”的管理格局。同时在广大群众中推行清洁卫生评比星级户活动,在每个村的宣传栏里设置卫生评比栏,根据评比结果,对五星级的农户每月奖励一定的奖品,对不上星级的不清洁家庭和不按规定乱倒垃圾的人员则公开曝光。镇城管中队负责垃圾处理有关制度的落实,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镇村环境标本兼治。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7
按县整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结合《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宗旨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消除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染而导致疾病传播的隐患,营造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和卫生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二、工作安排
1、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顺利进行,镇成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领导小组。由主管卫生工作的镇纪委书记为组长,镇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以及各村(居)委会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镇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卫生专查小组,安排一名村委会领导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搞好村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乡规民约,规范村民的卫生行为,改善村民的不良卫生陋习,杜绝在巷道、街道、河堤、河滩、池塘、沟渠倾倒或堆放垃圾或余泥等。
2、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大幅标语、横额和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条大幅标语,每个村(居)委会至少有宣传栏,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讲卫生、不乱丢垃圾,遵守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二是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学生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定期为学生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并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工作,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深入调查摸底。从20xx年初开始,由镇整治办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村(居)委会及各自然村,了解登记各自然村的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各村(居)委会及自然村的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收集处理办法。
从3月份起,以青富村为试点,开始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实现农村大部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三、经费解决方案
各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所需的费用,包括垃圾场的建造,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等。争取镇、村委会和个人“几个一点”的统筹方法来解决,并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做法,适当征收垃圾清扫费和垃圾处理费,日常组织统筹工作原则上由村(居)委会负责。
四、检查考核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范围,通过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验收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