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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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读后感700字(精选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后感700字 篇1

读了白蝴蝶之恋这篇文章,那纤细的白蝴蝶竟那么勇敢,那么坚强,真令我敬畏,让我更加敬畏的是白蝴蝶对生命不断追求的精神。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阵冷雨后,一只蝴蝶奄奄一息,即将失去,但他倔强的反抗着,勇敢地战胜了摆在她面前的种种困难,在白蝴蝶自由翱翔的那一刻,救助白蝴蝶的作者又感到失落,惆怅,与此同时,他又联想到了人对生命的意识,不由得叹息,这样一件事。文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作者的写作手法,以及白蝴蝶那顽强的精神。

文中作者描写到白蝴蝶“白茸茸的像透明的薄沙似的翅膀,两根黑色的须向前伸展着,两点黑漆似的眼睛,几只像丝一样的细脚。”“白茸茸”、“两点”……这些词语,用得恰到火候,写出了白蝴蝶的纤细,但在纤细的同时,让我们又感受到了白蝴蝶内在的,勇敢的精神。

文中还写到“它试了几次,终于一跃而起,展翅飞翔”写出了蝴蝶能在暴风雨后,这样顽强,这样勇敢,这么有毅力,没有被困难所击败,仍然追求着生还的一丝希望,它努力地扇动着翅膀想要飞,想继续生活在这个美好的大千世界里。

读完这篇文章后,看到白蝴蝶那么勇敢的精神后,我不由得联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生活的我们。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像白蝴蝶那样勇敢吗?我认为,有的时候人还不如动物,有的时候,甚至连一只小小的蝴蝶都不如,在遇到困难是,在挫败敢涌上心头时,我们可能会选择退缩,会逃避,还可能会放弃,为什么我们不能学习白蝴蝶呢?她那么纤细都可以面对暴风雨,可以不顾一切地反抗着命运地安排,那我们遇到的那些困难有算是什么呢?蝴蝶都知道自己的生命是有限的,它要在上面发出无限的光彩,它要活下去,它勇敢,它坚强,它敬畏生命,它知道生命是多么可贵,没有了生命,就没有了一切,那么人呢?

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吧!

读后感700字 篇2

看了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女巫》,让我有了很多新奇的发现。他写的故事里有些真正坏透的家伙,他们干的都是些最令人不齿的坏事。

在这本《女巫》中,这些女巫是如此可恶,如此的恶毒,她们每天都要杀死一个孩子,如果她们办的到的话。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当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的秘方的时候!你就会被变成老鼠的!可是只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去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中的我在姥姥的教导下知道了怎样去辨别女巫,怎样去应对女巫。这个我充满了智慧和聪颖,他遇事沉着冷静。让我羡慕不已,真希望自己也可以像他一样勇敢机智,不过我还是觉得从他的身上看到,做事还要更细心点,要不然他的尾巴也不会断掉了。看了这篇文章,让我从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了很多自己的不足之处。主人公的乐观精神也让我佩服,当他问姥姥老鼠可以活多久的时候,姥姥告诉他老鼠可以活9年,他竟然乐观的想到到时候和姥姥一起死去,而不是伤感的想着自己只能活9年。还有就是他变成老鼠后,他也坦然的接受了这个事实。还利用老鼠的便利,去勇敢的消灭女巫。我觉得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学习的。但这本书的结尾我还是不太满意的,我真心希望到结尾的时候,书中的我可以找到变回人的解药,那样的结尾我觉得我会更喜欢。但是妈妈告诉我不是什么都会很圆满的,我们有很多时候要学会接受现实。因为很对现实都没有那么圆满!

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面对生活要勇敢,不能遇到挫折就放弃。面对一些不好的人和事,我们也要用乐观的心态来面对。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我都会以《女巫》中的我做榜样。勇敢,机智,善良,快乐的面对生活!

读后感700字 篇3

文章主要讲了在接连几次的凶杀案中,小金警员的警犬维奇多次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可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几次的功劳却是大漫警员拉拉警犬的,拉拉是一条老狗,但是他很听话,他是一条训练有方的警犬。拉拉每次都付出了千辛万苦,不是去冷冰冰的河里,就是去悬崖上,每次付出的一切都白费了,维奇抢走了拉拉的功劳。

我明白了荣誉是靠自己去创造的,每一个荣誉的背后都有辛苦和汗水,如果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得荣誉,那是不光彩的!

警犬的世界有多少故事?人类对狗的世界到底能了解多少?看了警犬拉拉和维奇的故事,你也许会发现,作为人类的朋友,狗的世界同样是情感丰富的世界,也同样充满了喜怒哀乐!

今天,我读《失重的荣誉》这个故事之后,我被震撼了,心中汹涌澎湃,久久不能让我平静。故事生动的精神和优美的语言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动物和人相似,都有深厚的感情。维奇两次抱起了拉拉的功劳,但在第三次行动中,拉拉为了保护维奇,不计前嫌舍己为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子弹,为了维奇赢得了时间,自己却身负重伤。故事中的拉拉尽管外表普通,但是它的宽容让我们看到了它的美丽。正是因为有了拉拉这种宽容的精神,才会让警方成功地破获了那场抢劫案;也正是因为有了拉拉的精神,维奇那颗自私的心才会打动,最后诚恳地向拉拉道歉。

警犬拉拉的表现让我想起学校里的情景。在学校,有的同学为了一点小事而闹矛盾,甚至大打出手,同学之间不和睦,班级之间不和谐。如果有了宽容之心。同学之间就一定能友好相处。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不能为了一点小事计较。如果一方能宽容一方,迟早会感到他人的。警犬都能如此,我们人类不更应该宽容吗? 我相信,有了宽容,就能化解一切矛盾,世界就会更美好!

读后感700字 篇4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读后感700字 篇5

郭敬明的小说《幻城》,在书店里看过很多次,但我没有翻开它,我的妈妈告诉我,那时的郭敬明还很年轻,而只有真正生活过,品味过的人才会写出好作品。我可不这样认为。小说《幻城》名字好像很有魔力似的,幻城,幻城。虚幻之城?梦幻之城?感觉不真实……于是,我读了它,几乎是流着泪读完。

读完小说《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我仿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衣衫上起舞,淡淡的微笑……但故事并没有童话般那么美好,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是梦总会醒。卡索,是一位孤寂的王。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之间的不信任,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伤感袭上心头。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追求,每个人有着相同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思,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哀思。而贯穿全文则是对自由的向往和浓重的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索很幸福,见到了他所有他想见的人,可悲哀的是卡索一次也没有喊对方的名字,没能等到最后一刻。如果卡索再等一下,就等一下,那么释就会恢复前世的记忆了!我不甘,替卡索不甘。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着,几百年的孤寂,换来的却是诀别。

世事难料,释希望成为火族的皇子,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为此,他杀了利落和岚裳,成为火族皇子之后,又杀了利落和岚裳的今生。然而,卡索,他最爱的哥哥也在他面前自尽。如同一场哭笑不得闹剧,到最后大家都一无所有。虽然他们都没有错。

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人心,这就是美丽又丑陋的世界,只是希望不要错过我爱和爱我的,只祈祷不要忘记那些为自己奋不顾身的人。至少,我还不是一无所有。小说《幻城》这本书告诉了我,珍惜眼前的美好。永远要比补救来得实际!

读后感700字 篇6

他视金钱如粪土,视坎坷如礼物,视名利如浮云,他是谁?他,一个奇人、伟人,一个用心灵写作的巨人,他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生平只写过一本书,一本书让他名垂千古的书,一本、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书,一本被列为二十四史开片之做的书,一本被列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书,这本书就是《史记》

翻开《史记》,宛若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每一页都如同一扇大门,一个历史的的大门。走进这些大门,仿佛置身古代,看那戏剧性的故事一个个上演。朝代的更替,民族的兴衰,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狰狞的面孔,藏刀的笑容,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战场的诀别,人民的哭喊,仿佛就萦绕在我们的耳边。阅读《史记》,我看见的是大禹在黄河流域治水的艰辛,是商汤替天行道大败夏桀的雄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荒诞,是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重用管仲的豁达,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毅力,是宴子智用二桃杀三士的果断,是商鞅义无返顾变法图强的忠诚,是孙膑足智多谋围魏救赵的聪慧,是廉颇知错就改负荆请罪的坦率,是屈原壮志未酬跳江自尽的无奈,是秦始皇雄才大略吞并六国的勇猛,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愤慨,是项羽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决心,是陈平智献美人图解重围的高明,也是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的威严。

多少英雄血洒战场,多少豪杰命丧君王,在那历史的相册里,永远保存着这样照片,这些印迹,朝代更替、民族兴衰更让我明白了”成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历代君主,每位帝王,也使我懂得了”守业更比创业难“的真谛。对于君主而言,一个念头就成了杀人的关键;一句戏言足以失掉万水千山。在那过去的社会里:迷信,封建,猜疑,妒忌成了权势之人的大敌。只为了自己的权利,便可杀人放火,在所不惜。勾心斗角,冷嘲热讽,成了朝廷的代名词;骄奢淫逸,姑息养奸,更使一个国家走上穷途。

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我今日认为一部《史记》足可成为国之栋梁。

读后感700字 篇7

“雪皑皑,野茫茫,高原寒,炊断粮……”这是《长征组歌》里一首歌的开头,这足以说明红军在爬雪山、过草地时的艰辛。

红军在爬雪山、过草地时是最艰难的,虽说这一段路只是长征中的一小段,但这却是最艰苦、最磨炼人意志的一段路。夹金山、梦笔山、亚克夏山、昌德山、达古山,这是红军翻越的五座大雪山,海拔均超过4000米,极其凶险。松潘大草地是中国海拔最高、最凶险的草地。

只听这些山的名字,我们可能都会畏缩。红军要在几个月的时间翻过五座大雪山和一片巨大的草地,真是无法想象,而四面八方到处都是国民党的追兵,还要处处提防。

红军缺衣少食、超强度的跋涉是我们这一代人所无法体会的。

那么,靠着什么使红军战士在面对严寒、饥饿、缺氧以及死亡时都能勇往直前呢?只有一种精神才能使普通战士做到这一点,那就是“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天,可望而不可即,高于天就更不可能了。但是有这样一群人,在他们心里,革命精神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他们面对困难与艰险绝不退缩,而是舍生忘死,勇往直前,他们共有一个名字一一红军。无数的困难与磨难都被他们踩在了脚下,他们是铮铮铁骨,是一支伟大的钢铁部队……

长征途中,尸骨累累,红军战士们有的饿死,有的冻死,有的病死,看着面前自己的战友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他们忍住悲痛,战胜严酷的环境。革命精神考验着他们的意志,就是这种精神支撑着他们一步一步翻越雪山,走出了沼泽,为我们后辈换来了今天安定、幸福的生活。

正是有了革命理想高于天的信念,红军才能稳稳当当地扎根在陕北那块黄土地上,并在解放战争中横扫千军,所向披靡,也才能在朝鲜战争中让目空一切的联合国军乖乖认输。有这样一支部队,中国必将无敌于天下……

读后感700字 篇8

寒假里,我读到了一本好书——《牛顿》,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我们的童年,从幸福走来,从快乐走来。但是,艾萨克。牛顿可没这样美好的童年。他还没出世,爸爸就离开了人间,二三岁时妈妈改嫁到别处。在村里,他常被取笑为没妈的孩子,在小朋友们眼中,他更是个成天默不做声的无聊玩伴,只知道拿小锤子到处一通捶。

咦,等等,牛顿捶出了一个小水车,居然像模像样的,而且放在河里也能转起来。咦,牛顿叮叮当当地做出了一个小车,四个轮子都能转起来,居然真的能跑起来。哦,天啊,连他的成绩也非常好,又考了个第一!

就这样,大人们都不再看轻小小的牛顿,小朋友们也争先恐后地想和牛顿做朋友,老师也对顿来了兴趣,甚至校长都对牛顿刮目相看。为了能让牛顿上大学,校长四处奔波寻找就读机会。而我们的小牛顿在干什么呢?唉,可惜啊,重新回到牛顿身边的妈妈居然让牛顿不要读书,回家做个农夫——牛顿辍学了......

说到这里,你知道牛顿的童年到底是怎么样了吧?可就是这个差点做了农夫的乡下孩子,凭借顽强的毅力和认真的态度,发现了许多让全人类永远铭记,受益匪浅的真理。小时候,牛顿常常对着天上的鸟儿发呆,长大后,他让人们飞上蓝天有了实现结论——力学;小时候牛顿1+1等于2还是3都不清楚,长大后,却让人难以想象复杂而庞大的运算有了准确而简便的方法———微积分;小时候,牛顿对颜色很敏感,他从三棱镜里发现了光学理论,让遥远的木星清晰的呈现在人类的眼球中。还有更厉害的呢,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名人,牛顿排名第二,足见牛顿对人类的影响力、贡献有多大。

我掩卷深思: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仔细认真,而且要有耐心和毅力,就会离成功越来越近,正如狄更斯所说:“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如果你也有梦想,那就和我们的艾萨克。牛顿一起启程吧!

读后感700字 篇9

“葫芦宝,宝葫芦,葫芦全身都是宝。”这句咒语大家还记得么?不记得也没关系,因为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那么就让我给你们讲讲我读完的感受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生王葆喜欢吃零食和幻想,有一天他幻想自己有一个叫宝葫芦的宝贝,可以使他想什么就有什么,一天,他的愿望实现了,宝葫芦出现了,不过他不让王葆说出他的秘密,王葆答应了,从此,王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比如:金鱼、画报、玩具……宝葫芦对王葆是忠诚的,每次下象棋每吃一颗棋子就有一颗棋子飞向他的嘴中,宝葫芦为他做了一个机器人,但是在学校里出了故障,同学们让他去修,他却手足无措,当众出丑,一次考试中,王葆对着空白的的考卷发愣,在与别人的考卷互换的时候,被监考老师发现,让他顿时没有面子,无地自容。王葆顿时发觉这个宝葫芦既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又让痛苦与烦恼每天缠绕在他身边,他明白了宝葫芦不是一个好东西,就把他的秘密告诉了同学们,并与宝葫芦绝交,当他把宝葫芦扔回湖里的时候,“砰”的一声,宝葫芦碎成碎片,王葆惊醒了,原来这是一场梦,从此王葆发愤图强,成了班级第一。

名利与成就是自己争取来的,不要在无谓的去渴求去渴望,那只是你的白日梦,自己的成就是自己的每一滴汗水与自己的天生才华得来的,没有人一出生就会成功,那也是自己争取的,宝葫芦只是一个幻想,一种自己的心理安慰,只有靠自己,靠汗水,才能够成功,因为成功是99%的汗水与1%才华才能铸就成功的,我也应该把自己的心放在学习上,面临毕业考试,不要去做白日梦,去幻想,我要脚踏实地的去拼搏去努力,成为第一。

青少年是一个美好而又是一去不可在得的时期,是将来一切光明和幸福的开端。——加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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