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主要内容是讲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能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而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情况,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但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非常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天空中渐渐弥漫起了一层雾气我埋头很迷茫地看了窗外一眼,远处的楼房已经看不见了,外面只是白茫茫的一片,似梦幻般的迷丽的色彩,突然我发现了一个人影,正向这边慢慢移近,渐渐清晰了起来,他坐在安乐椅上,叼着烟斗,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段资料,他的目光是那样炯炯有神,似乎如一支亮剑穿透黑暗,直刺入敌人的心脏,噢,我看见了他,他是福尔摩斯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那时的贝克街,不,那时的整个伦敦市笼罩在莫里亚提教授的黑暗阴影下,一切的犯罪抢劫的背后主使都是那位处处受人尊敬的教授,只有他,福尔摩斯,正义力量的化身,才有能力有勇气去对抗这个邪恶的恶魔,所以,福尔摩斯是最最公正的审判正义与邪恶的大法官,他用他一个人的力量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和平安宁。根据华生医生的记载,福尔摩斯一生接案无数,件件案子看似都那样扑朔迷离没有边际,但是福尔摩斯以其细微的观察,深入的思考,把似乎毫无关联的线索,一件件串联在一起,在他的脑海里,在案件还没有开始侦查前就已经布下一张网络图,他所要做的就是找到关键和证据来把整个网络填满,很少有情况下他的网络是错误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神奇所在。这点在许多细节方面也能够体现出来,如,他在第一次和华生医生见面时,只是简单地握了一下手,便从手中的老茧,疤痕,握手的力度推断出他曾在某个战场打过仗,得过某种疾病,现在身体状况怎样,甚至抽什么牌子的烟。也许你会感到惊奇,但当你听完福尔摩斯的解释后你就会转惊奇为佩服了。
整本书写作手法柔和细腻却又惊心动魄,每一个动作的细节刻画都那样细致入微,如“他同一条猎狗一样,伏在地上,搜寻着一丝一毫猎物留下的气味,他时而轻轻叹气,时而低声欢呼,最后站起来,别人也许很难察觉他的情绪变化,而他却早已成竹在胸。”完美的细节描写便是本书最大的成功之处之一。小说分为长篇和短篇两部分,长短篇穿插进行,如同电视剧和电影交叉进行让人体会两种不同的叙事环境。但是不管是那一种,内容都无可挑剔,让人读来回味无穷。
时间已经过去了几百年,《福尔摩斯》的魅力仍是众多侦探小说不可替代的,它为世界侦探小说开创了一个先河,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
那是一位来自雾都的名侦探,他用他的行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宁,他是来自天堂的光明,他是正义的法官,他是英国的骄傲,他永远是世界的骄傲,永远,永远……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侦探所提到的,很多人在人的头脑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事实上,霍姆斯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柯南道尔创作的虚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具有非常自己喜欢的一个学习书中主要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福尔摩斯可以第二次沃森来自阿富汗内部推断,并且是一名医生,和伤害。推断崔佛已被手杖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凶手“暗红色研究”写这本书,身高,年龄和情绪的健康……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教学方法我们可以听过这样一个重要线索进行大致需要了解凶手的基本实现信息技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你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却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崇拜,你桀骜不驯,才华横溢,善于观察,思维冷静细致,也很懒惰,但在兴奋和勤奋的情况下看起来……我们会永远记住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解决,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害人的物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最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我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天天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看了《福尔摩斯》,才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比如《夺命的结晶》,福尔摩斯一下子破了三个案子。他用一根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扣了工资。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们讨回公道。还有一个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然是一起致命的中毒案件,背后隐藏着悲伤,但莫斯轻松解决了三起奇怪的案件。
另外《福尔摩斯》也教会了我很多成语。比如有很多有趣的成语,比如很强势,生气,拖拖拉拉,有自己的错。这套书也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思维更加灵活。比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做无蛋鸡蛋等等,都是很有意思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上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无蛋蛋!书里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剪了一把120 cm长的魔尺。太好玩了!
我爱《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在这个暑假里老师给我们留了好多作文,我的头都大了,但是有一篇是要求写必读书目的读后感,其中有一本是《福尔摩斯侦探集》,我笑了,这个好写,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那波折的故事激发了我的兴趣。
柯南·道尔塑造了一位大英雄——福尔摩斯,他的智慧,冷静、沉着、勇敢,让我佩服,让我崇拜。我多么希望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
福尔摩斯在办案的时候,他总是能用他那像鹰一样尖锐而又专注的眼镜和像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找出真正的罪犯,我最喜欢第一集中他竟然能在各个蛛丝马迹中联想到犯人的特征,他能从墙上的字能判断犯人身高、体重。从墙上的单词当中的一个字母就能判断出他装成德国人,而实际不是德国人。
还有在《四个签名》中一张细条条对于福尔摩斯来说都是重要的证据,他说任何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可能暴露凶手的身份、地址、同伙等。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大侦探是有道理,我总结了一下,你看我说的对吗?首先,福尔摩斯的心里非常细腻,全方位的观察犯罪现场,在精确的分析,然后再有丰富的联想和坚韧不拔的毅力,这就是他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理由。
福尔摩斯的整个破案过程,不仅适用于破案,它也同样适用于我的学习,我以后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心细、智慧、坚韧不拔。请爸爸、妈妈、老师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