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学校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
3、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校教坛新秀: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年超过太仓市平均成绩或在年级内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C、近3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奖,或承担达太仓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好评,或在太仓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含说课、解题、命题等)获三等奖及以上。
D、近3年来,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总字数不少于20xx字),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
E、近3年来,在太仓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博客或教学随笔。
2、校学科带头人:
①学科教学类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在年级内名列前茅或在近三年中的中考成绩超过市平均。
C、近5年来,在太仓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太仓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或说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太仓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第。
D、近5年来,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2篇。
E、能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近5年来,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3篇及以上。
②德育类
A、在班主任管理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好评的在职班主任老师。
B、受到校级及以上的德育类表彰,或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班会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C、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参与太仓市级或太仓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近5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或近5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德育方面)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与教研组、德育办推荐相结合。
每年的12月,教师对照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要求,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可填写《学校教坛新秀申报表》、《学校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附近3~5年来的主要业绩、论文等复印件、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考核、评议。
先由教科室会同其它处室对申报对象及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交由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对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的考核,都要进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和教师总数的50%,“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低于2/3的不得入选。
3、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确定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初步入选名单,提交校长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充分征求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并颁发证书。
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五、职责与义务
校级骨干教师须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1、在师德修养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2、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或研究),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每学期至少要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的公开教学任务(包括公开课、示范课等);另外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德育类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开设1节校级及以上的.公开班会课。
3、在教育科研方面,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带头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活动,每学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所作经验交流不少于1次。
4、承担或参与太仓市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任务。
六、考核与奖励
1、考核程序
(1)每年的5月,由校级骨干教师本人根据《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进行自评,填写《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校级骨干教师的《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上报校长室。
(3)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学生满意率”和“同行满意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4)下学年开学初,由校长室公布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对于在师生满意率测评中满意率低于70%的校级骨干教师,学校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2.几点说明
(1)年满55周岁的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加考核,称号自动取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①校级教坛新秀年龄超过35周岁的。
②在学校工作,但不在教学第一线任本专业(和称号一致)课的(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的除外)。
③不按时提供学年度考核材料或不参加骨干教师考核的。
④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自动取消德育类校级学科带头人。
3、奖励措施
(1)学校给予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300元/人学年的奖励(享受教育局津贴的太仓市级骨干教师不重复奖励)。
(2)在教师职务评聘中,校级骨干教师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学校的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优先考虑校级骨干教师。
(4)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5)参评太仓市市级骨干教师必须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七、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骨干教师的常规工作由教科室具体组织实施,骨干教师阶段性的评选和考核,由各行政部门分条线实施,即教科室负责材料受理、审核和向上级推荐等工作,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考核,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考核,德育处负责教育质量考核。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2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第1条 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 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第4条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南海艺术高中骨干教师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 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6条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 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4、近五学年至少有一次高中循环教学。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教师所带班级的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内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
6、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内教师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科组内的认同度低于60%的,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70%的不能上送)。
6、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学年每年均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以及教师培训、专题讲座。
7、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学校能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且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
(1)近三学年主持学校级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三学年所主持的课题参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奖获学校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3)近三学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区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第一创作人;
(4)近三学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省级以上核心报刊发表(或获学校级以上教学论文评选一等以上奖励,包括在高考题例评比或高中学生成长个案评比活动中获奖)。
(5)近三学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学区级一等、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6)近三学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学校一等奖、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等。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与义务
第11条 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第12条 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
第13条 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1、骨干教师每年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10节,每年在学校以上范围上示范课不少于4节。
2、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
第14条 应公开教学资源。每个单元教学授课前在学校学科资源网上传所有教学设计和所有单元训练题。
第15条 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要分别承担学校级、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
第16条 积极协助本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青年骨干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级以上教学评比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二)权利与保障
第17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第18条 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第19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第20条 学校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积极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第21条 骨干教师任职期间,每月可享受津贴200元(每月领100元,期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领取余下的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第22条 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第23条 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停发其当年的补贴费;学校教务处职员室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任务的骨干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及我校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强化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树立霸州一中教育崭新形象,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提档升位,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开展霸州市第一中学首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每年一次,通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校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参评对象
1、一线在编在岗教师;
2、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事迹或特殊贡献的在编在岗中层干部、工勤人员。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体现高尚品德。
(二)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师德高尚,言传身教,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三)关爱学生,工作有热心、有爱心、有耐心,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思想民主,公平对待学生,不歧视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权益,得到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
(四)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诚实守信,廉洁从教,能以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没有乱发资料、有偿家教、违规办班、从事第二职业等行为。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现当代教师倾心教育,于平凡、平静、平常之中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三、评选程序
(一)民主推荐(11月13-19日)。各年级根据评选标准,通过事迹演讲、师生评议、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5名参评人选,各工勤校长推荐1名参评人选,在本年级或本部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围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方面,撰写2000字左右的第三人称事迹材料。材料内容要真实可信,结构要层次分明,语言要朴实鲜活,富于感染力。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并交电子版),经年级负责人签字后,于2017年11月19日前,上报至霸州一中首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办公室(党办室)。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下载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选人员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二)初选阶段(11月20-26日)。“最美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基本情况及近年考核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信息不属实、考核不合格记录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组织人员对审查合格教师事迹进行初选,评选出“最美教师”候选人若干名。
(三)宣传阶段(11月27日-12月3日)。“最美教师”评选领导小组联合校报、公众号、校园网记者对候选人逐一进行事迹采访,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综合测评,同时通过校报、公众号、校园网站宣传报道候选人先进事迹,在全校乃至全市教育系统营造学习“最美教师”、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
(四)终选阶段(12月4日-10日)。在霸州一中网站、公众号开通“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投票平台进行线上网络投票,评选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线下投票,结合综合测评等环节,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情况确定“最美教师”人选。
(五)表彰奖励(12月11-15日)。评选活动结束后举行颁奖典礼,对“最美教师”进行表彰,同时授予“最美教师”和其他被提名教师“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并作为“三百教师”或其他评优评先的优先人选,同时在霸州教育网及霸州报等媒体宣传推广。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霸州一中首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立强和张忠良同志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宣传优秀教师高尚品质、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有效途径,各年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联系年级校长和年级主任、各工勤校长严格按照参评条件确定参评人选,对所推荐人选全面负责。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一中校报、公众号、网站将对“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及“最美教师”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各年级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寻找、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年级处室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最美教师”推荐上报。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4
为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我校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年终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全体教师的5%——10%。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活动,活动成效高。
五、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的;
2.向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订教辅材料,经举报核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经家长反映并核实的;
4.由于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或他人工作造成损失的;
5.同志之间闹不团结,给学校造成不利影响的;
6.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违反计生政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的;
8.病假超过10天,或事假超过5天的;
9.班主任(值日教师)考评排名在全校中后的(含中间名次);
10.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无一篇获奖或发表的(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可与论文同等看待),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指导学生无一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的;
1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未上一节以上(含一节)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的,或开展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专题讲座的;
12.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
13.所教学科学年期末考试平均分在年级排名达中下的(含中间名次),以年级班级数确定,或平均分提高名次未达2个名次的;
14.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没按课表上课的或教学效果差的;
15.本年度没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师培训,或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16.近三年内在我校评选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
六、评选办法
1.由各年级主任组织本年级教师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选,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于学年末向学校推选出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校每年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多推无效),同时上交侯选人申报材料;
2.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评审组(候选人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该学年的优秀教师人选。
七、表彰奖励
1.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受表彰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3.根据校评审组对校级优秀教师的综合考评结果按得分排名先后推荐县、市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5
为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全面促进师德建设,推进和谐校园建设,选树典型,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评选xx~xx年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活动。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体任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不受教师资历、学历等条件限制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建立组织(10月16日--10月17日)
1、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
组员:xx学生会成员
2、各年级成立由年级主任负责、学生干部参与的“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审小组
第二阶段:年级初评(10月18日--10月20日)
各班在学校统一指挥组织下于4月18日早自习全校统一时间对自己心目中喜爱的老师进行无记名投票,每生限投一票,每票限两人,要在选票中写明喜欢的原因。
具体组织方案:小涛统一指挥、小平巡视高三、小堂巡视高二、小山巡视高一后楼、小祥巡视高一前楼;高一年级主任及班主任组织高二学生投票,高二年级主任及班主任组织高三学生投票,高三年级主任及班主任组织高一学生投票;各班抽调团支部书记或副班长配合组织工作,高一学生干部配合高二班主任、高二学生干部配合高三班主任、高三学生干部配合高一班主任;投票结束后,在同一地点各年级组织人员对所负责的年级进行计票,根据得票率(计算方法:得票率=所得总票数/所教学生总数×100%)多少确定各年级参加校级公选候选人,得票率相同再看所得总票数。具体名额分配为,高中每年级三名。被确定候选人于20日晚自习前交300字左右个人材料(电子版)至德育处。
第三阶段:全校公选(10月21日—10月26日)
学校对各年级候选人进行公示,并通过橱窗张贴等途径公布、宣传候选人基本情况,让全校学生充分了解每一位候选人的事迹。学校择日组织全校学生在同一时间进行公选,按得票总数选举产生三名“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上报,参加县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其余九名教师为校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并颁发证书。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6
为加强集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成长与发展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集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评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
在编在岗符合参评条件的一线教师。
已评为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学科类和班主任类骨干人员不列入评选对象。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3.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近三年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中专任教师每周不少于6课时,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4课时。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评选骨干班主任需有两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5.学年度考核合格,教育教学综合业绩突出,受到所在分校(校区)表彰奖励。
五、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分校(校区)要成立由校长、书记任组长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推荐程序、推荐要求。
2.各分校(校区)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要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开展工作,推荐结果需在本分校(校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自主向所在分校(校区)提出参评申请,分校(校区)进行考核推荐。其中,申报教师需填写《北京市陈经纶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申报表》一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分校(校区)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同意的,需将申报教师的《北京市陈经纶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申报表》,连同《20xx年校级骨干基本情况统计表》于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7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工龄三年以上,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一线代课教师;
2 .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8%,即我校评选名额为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德(40%)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从事第二职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
3 . 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备注:以教导处组织的教师互评得分为准)
(二)能(15%)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学生无乱堂、无瞌睡等。
(备注:以教师讲课得分和作业教案检查得分为准)
(三)勤(15%)
1.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神池县教育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3.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教师)、其他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和学校各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4.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
5.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工作,并能出色完成。
(备注:以校领导抽查教研考勤和教研组长记录考勤以及请假考勤得分为准。教研考勤满分记5分,请假考勤满分记10分。)
(四)绩(30%)
1.教学成绩按上学年度两次期末考试成绩得分比率为准,记满分20分。计算方法按照15年度百分制教学成绩分计算。
2.学生评教评分,在学科组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学困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
(备注:以学生评教结果为准,优秀率80%及以上者均为优秀,记10分;优秀率80%以下为良好,记8分;优秀率60%以下为合格,记6分)
附加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按上一年度20xx.9--20xx.8发表论文等级累计加分,按一二三等,国家级记3、2、1分,省级记2、1、0.5分,市级记0.5分)
四、凡在20xx年上半年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1个月或旷工1天或以上;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出现过责任事故(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长举报的有偿家教)。
(6)不参加寒暑假培训。
(7)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8)质考教学成绩不达县平均水平者。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从事幼教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园幼儿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我园在园一线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幼教事业,教育改革创新意识强,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在各项工作中都能起表率作用。
2、模范遵守幼儿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依法执教。
3、热爱幼儿园,维护幼儿园荣誉,有高度责任心,具有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志,关心集体。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自觉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行为一票否决。
5、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责,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挑拔是非、不服从领导安排、有相骂打架现象者取消本学期评先资格。
7、出勤率达98%以上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其中事假五天以内,病假七天以内。
8、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率达100%。
9、教研成果佳,积极参加公开课、说课、教育心得的撰写及教学论文、优质课等比赛活动。能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能积极参与幼儿教育的探究工作。
10、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在教学中勇于探索,求实思变,开拓创新,在教学方法、教育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1、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完成文章发表任务。
12、爱岗敬业,热心服务幼儿和家长,保持良好的师德形象,师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以上。
三、出现以下情况取消评优资格:
1、有违背幼教法规以及幼儿园规章制度行为的。
2、有家长不良反映或出现事故的`。
3、所在班级发现传染病情况并未控制住的。
4、对幼儿小病小伤处理不恰当或延误诊治后果严重的。
5、全年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
四、评选办法:
1、幼儿园根据评选条件,初步评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2、全体老师投票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