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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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食堂采购方案(精选4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食堂采购方案 篇1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学生餐饮质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食堂大宗物资供货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东升集团食堂物资采购招标

(一)定义1、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采购人成为招标人。

2、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3、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招标文件。

4、由东升集团总校办招标小组负责具体招标、评标工作。

5、需(甲)方:招标人在签订经济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6、供(乙)方: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二)项目概况、招标品种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东升集团属下校区食堂物资供应, 采购量结算以我方实际用量为准。

2、招标品种:粮(米、面)、油、肉类、蔬菜、冻品、干货、调料、早点、腊味等。

3、招标范围:投标单位具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大宗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等。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3、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名表(见附表);

2、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肉类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其他物品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食材投标品名、产地、规格、价格表(见附表);

4、质量、服务承诺书;

5、投标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品种。

6、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招标时间

1、投放标书时间: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6日。

2、资格审定时间:20xx年8月17日~20xx年8月18日。

3、开标评定时间:20xx年8月19日~20xx年8月20日。

4、核准考察时间: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22日。

5、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8月23日~20xx年8月25日。

(四)投标报价投标时报价以当天的市场批发价,按规格、品种报价。以后供货按市场行情报批发价。在供货期中如有比市场同等情况高的价格,视情况停止一个月或二个月的供货处理,如有三次高于市场批发价,则取消供货资格。

(五)评标

1、由东升教育集团招标小组审核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认定投标的有效性。

2、本次评标小组由:综合部主任、财务中心主任、采购组组长、食材采购员、食堂主管、财务审计监察组等人员组成。

3、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资质情况、信誉情况、样品质量情况、承诺情况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标。

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对于未中标者不作解释。

5、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从候选单位中另选。

(六)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规范的合同,条款如下:

1、定义

2、合同标的

3、付款方式

4、保证与赔偿

5、质量保证

6、安全保证

7、合同的生效

8、其他

(七)开标

1、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为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解释、评议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与个人。

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食堂采购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xx〕61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个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服务基层。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隆林县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所有学校(包含全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主要供应各学校早餐、中餐和晚餐。

(二)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三)经费保障

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支出的资金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食堂学生伙食费。

四、标段划分

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入围企业。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目前涉及全县学生69316人(含县直幼儿园),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42473人。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一区域:隆林中学、特殊学校、者浪乡、革步乡(在校生9599人,其中内宿生8412人)

第二区域:隆林二中、新州二小、城西幼儿园、者保乡、桠杈镇、天生桥镇(共有在校生12418人,其中内宿生7077人);

第二标段:

第三区域:民族中学、民族实验小学、隆或镇、介廷乡(共有在校生11059人,其中内宿生7119人);

第四区域:新州一小、新州三小、县直机关幼儿园、克长乡、岩茶乡、蛇场乡(共有在校生12868人,其中内宿生6553人);

第三标段:

第五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共有在校生12505人,其中内宿生8081人);

第六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共有在校生10867人,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7596人)。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实施方式

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供应商统一提供配送到各中标段的学校(含中心校、教学点和幼儿园)。配送企业的选取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配送企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②中标后3个月内,公司外地企业的必须在隆林注册分公司(或者在隆林设有驻点配送中心),并达到自治县政府规上企业相关要求。建成不低于300立方米的冷冻库,购置3辆以上冷链车。配菜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③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公司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要求)。

④每个片区中标商与各相关学校签订合同时须预付合同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

⑤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⑦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⑧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⑨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以物价局提供的食品价格为依据。

⑩配送的物品能提供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申请需缴片区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按要求完善所有配送准备工作,如期开展学校食材配送后退回中标质保金,如未按要求完成,则不退回保证金,另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商,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每个区域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上。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米粉、蔬菜、大米、油、猪、牛、羊、鱼、鸡、鸭肉由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9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按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分相同的,优惠率报价高者优先;总分和优惠率都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

(三)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中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四)食品原料的确定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肉类、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县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3+2模式。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每学年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大;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整改,中标单位拒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局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资格。

考评的内容包含:食品食材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及时效性、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65-79.9分)、基本合格(60-64.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考评机构组成(100分制)教育部门学校(50%)、学生代表(5%)、家长代表(5%)、食药监部门(10%)、卫生部门(10%)、领导评价(10%)。

供应商连续三年考核评估达合格等次以上或者只有一次基本合格但三年总体达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该标供应合同,期满另行招标;供应满三年考核有两次基本合格或者有一次不合格以上的,不得连续两年,该标另行招投标确定。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但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是该原料市场最低价。中标后,若该食品原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xx〕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只有早餐、或者早餐午餐的学校按1:200核算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劳动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每年按照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0.5元,一年按195天计算,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早、晚餐(及没有营养餐学校的午餐)学校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工友费收取开支工友工资,为了我县食堂从业人员“五险”工作落实,由物价局核准后,由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收取,到人社局办理。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工资总额不低于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及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费)。早中晚餐就餐学生达不到100人及仅有早餐或中餐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达不到200人以上的学校,按100人配(或早、午餐200)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或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按临时兼职人员支付兼职工资(不采用购买第三方劳动服务方式),学生人数超出整百部分的按一百核算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

(六)采购要求

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

(1)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GB1354-20xx三级标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

(2)食用油,质量达至GB1535-20xx、GB1534-20xx、GB19111—20xx、GB10464-20xx标准,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5升或10升。

(3)新鲜猪肉,质量达到GBl8406.3-20xx或GB9959.1—20xx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4)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5)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操作程序

(一)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定点供应资格合同;

2.发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送学校自主选定的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

4.供货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食品原料配送单附后,送交中心小学核实);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以便学校与供货商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生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除此之外的任何商家均无权到学校宣传、协议订购,学校也不得与中标商之外的其它商家私自协商订购用餐原料。

3.采购申报。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由学校自主选定的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卫生安全督导)

4.原料配送。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一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三)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供货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校要成立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的指导。

(二)切实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部门加强配送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加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关、存储保管卫生条件和运输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向学校食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倒查机制追溯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注重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严格食品留样、消毒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凡发现有违反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相关原料、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八、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没收质量保证金,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了立案查处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供货商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一个片区在某一个月内有超过一半的学校评议食堂原材料供货商不及格。

6.供货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7.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县物价局、县教育局以及学校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食堂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学校正常供餐的食品采购,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九、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食堂采购方案 篇3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建立健全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遵循“公开透明、安全为先”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体系,筛选一批物美价廉、诚实信用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供学校食堂选择,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公开招投标。

三、组织机构

政府为加强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西乡塘区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志海(兼)。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施对象及实施时间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用一个学期时间在西乡塘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肉类、蔬菜、调味品等)。将西乡塘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分为3个片区进行试点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片区分别为城东片区(包括安吉街道、北湖街道、华强街道片区)、城西片区(包括衡阳街道、西乡塘街道、上尧街道、新阳街道)、郊区片区(包括三镇一办)。20xx年春季学期后再推行至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午托机构,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品原材料配送全覆盖。

五、实施方式

由政府主导,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各片区中标配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实施学校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配送,凡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竞标,参与竞标的配送企业凭投标报价、综合实力、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单位获得配送资格,综合排名四、五、六名的作为候补单位,每个中标单位配送一个片区,配送合同期限1年。

六、集中采购、供应范围及配送要求

(一)集中采购重点供应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等。不宜采购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蘑菇、熟肉制品及直接入口食品等。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三)采购价格约定

1.中标配送企业每周依据教育局制定的一周食谱进行报价,需罗列清楚完成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南宁市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当期价格,涉及日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市场价格为准,每次报价请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当价格往下波动超过5%时,则由城区物价局知会城区教育局,并联合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调价格申请,经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当价格往上波动超过5%时,则由供货商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上调价格申请,经城区物价局和城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后,认为符合调整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供货价格调整幅度以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准。

(四)食品安全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账记录。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配送企业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各学校与配送企业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配送企业每月应能提供3至5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供货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配送企业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配送企业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集中采购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城区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中标的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飞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日前对完帐,7日前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2.付款方式

(1)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集中采购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实施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信息、配送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开发布,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配送企业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由城区教育局牵头,明确采购人,采购人受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的委托,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要出具委托书。采购人可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入库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也可以选定城区定点的代理机构,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各片区中标的配送企业。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配送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配送企业竞标评分标准细则》(附件2)对竞标的配送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打分决定中标配送企业。中标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完学校食堂所需的供应品种,不能转包分包。

(三)招标程序。投标公司按照标书要求准备招标材料及审查现场,招标公司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审核,实地现场情况与标书描述一致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标审查阶段。如投标公司现场与标书描述存在较大差异或应标配送企业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食品原材料的招标工作。

八、投标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入围资格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企业均可参标。投标人所投标的项目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上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相符合,有配送中心及有生产基地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1.个体工商户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集中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或者授权书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每年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竞标的配送企业必须与所有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及厂家代理商、肉类加工中心、蔬果基地及代理商)有采购合作协议,配送企业自营的生产中心、肉类加工中心或蔬果基地必须在材料中附上明确加工中心及基地与配送企业的法律关系文件。

(七)签订合同后,除非教育局、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八)配送企业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九)订单商品出现问题时,收货单位将按照问题商品订单按约定的条款处理。

(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供货商退出机制

(一)配送企业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区教育局可与配送企业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质量保证金,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城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配送企业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二)如果中标配送企业在运作一段时间后,未能达到学校及监管单位的要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单个学校收货单位,配送企业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时,学校有权书面向城区教育局提出更换配送单位申请,食药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接替的配送企业从其他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选择。

2.当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确实由于片区配送企业的原因造成的,领导小组有权撤销片区供货的配送企业,并从候补的配送企业名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替补选择配送单位。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食药部门有权力向领导小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的建议。

4.在城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企业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但配送企业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十、工作职责

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城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城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落实、使用及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城区审计局:负责对实施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城区物价局:负责西乡塘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料价格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城区工商和质监局:负责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的企业信息对申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发表意见。

城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依法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食堂采购方案 篇4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儿园拟采购食堂食材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120万元,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24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10月18日—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10月24日上午10: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 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

食堂采购方案 篇5

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昌教发〔20xx〕120号)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和从业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昌教体电〔20xx〕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监管,规范学校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经20xx年12月14日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进行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二、项目名称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肉类及蔬菜、水果、佐料、辅料(米、面、油除外)采购项目。

三、供货范围

各种肉类、蔬菜、水果、辅料及佐料。

四、供货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授权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持有授权书原件。

3、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参与宰杀、加工、送货、购货的工人身体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6、提供公司对公账户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其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中标后每月一结账,结账后转账付款,不可提前预支费用。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应具有完善、高效的配送和服务体系,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配送车辆、人员能满足供应需要,符合配送安全条件。配送运输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供货商自负。

4、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商必须对中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负全责。

5、应急处置要求: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师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6、中标人须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若出现产品配送、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接到学校电话后应在 15 分钟内回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投标单位必须符合及遵循《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xx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招标方案》的规定和要求。

8、招标过程邀请县教育局纪检组到场监督。教育局营养办、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部分成员、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所参与竞标的供货商的竞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企业。

9、投标单位中标后,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将对中标单位的设施设备、管理运营等相关资质进行实地核查。核查通过后举行合同签订仪式。如果存在虚假行为,学校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标资格由分数第二顺位高者获得,学校启动相应程序。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21日。

(二)报名地点: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三)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2月21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时间:20xx年12月22日14:30

七、提交材料

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5、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报价表、承诺书、配送管理方案、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设施设备情况、项目管理人员情况等资料及图片。

7、企业对公账户复印件。

八、监督电话

各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恕不退回。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食堂采购方案 篇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G20xx-xJ007

项目名称:和顺县兴才学校食堂大宗食材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蔬菜、豆腐、调料

第二包:肉类

第三包:面粉、油、小米、八宝粥

第四包:鸡蛋

第五包:面粉、油、大米、鸡蛋

合同履行期限:2年,按用量需求随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注:如供应商营业场所面积小于500平米,提供《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xx年07月25日至20xx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由于疫情影响,谈判当日各供应商仅允许委派1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委派代表需出示“行程码”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经测温发热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者禁止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食堂采购方案 篇7

一、工作目的

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xx〕20号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四、评定要求

建立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健全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已评为A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建筑、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实施“厨房亮化”工程,通过透明玻璃或视频设备对厨房实时监控;倡导健康饮食,配备专职营养师,开展学生营养配餐;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评定标准

按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建筑布局与流程和健康饮食等内容进行具体检查评分,评分表附后。

六、评定程序

示范食堂分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和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学校食堂的评定是在量化等级A级学校食堂的基础上进行,由学校申报,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逐级推荐命名。

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合检查验收并授牌,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备案,每年评出的市级示范学校食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总数的10%,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50%。

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从市级示范学校食堂中推荐,每年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数量的2%,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2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组织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的检查验收并授牌。

七、日常管理

示范食堂应在食堂醒目位置张挂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监督指导。示范食堂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违法行为时,除依法处罚外,按照规定撤回示范食堂命名。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开展示范学校食堂评定工作是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学校餐饮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抓好学校餐饮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施本方案为契机,不断改善食堂硬件条件,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规定建设流程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学校食堂;定期组织学校餐饮安全工作培训;在学校新、改、扩建食堂前,主动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食堂建筑设计图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建设符合餐饮安全要求的食堂,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食堂餐饮安全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餐饮安全规定,建立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

食堂采购方案 篇8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学生餐饮质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食堂大宗物资供货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东升集团食堂物资采购招标

(一)定义1、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采购人成为招标人。

2、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3、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招标文件。

4、由东升集团总校办招标小组负责具体招标、评标工作。

5、需(甲)方:招标人在签订经济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6、供(乙)方: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二)项目概况、招标品种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东升集团属下校区食堂物资供应, 采购量结算以我方实际用量为准。

2、招标品种:粮(米、面)、油、肉类、蔬菜、冻品、干货、调料、早点、腊味等。

3、招标范围:投标单位具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大宗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等。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3、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名表(见附表);

2、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肉类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其他物品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食材投标品名、产地、规格、价格表(见附表);

4、质量、服务承诺书;

5、投标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品种。

6、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招标时间

1、投放标书时间: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6日。

2、资格审定时间:20xx年8月17日~20xx年8月18日。

3、开标评定时间:20xx年8月19日~20xx年8月20日。

4、核准考察时间: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22日。

5、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8月23日~20xx年8月25日。

(四)投标报价投标时报价以当天的市场批发价,按规格、品种报价。以后供货按市场行情报批发价。在供货期中如有比市场同等情况高的价格,视情况停止一个月或二个月的供货处理,如有三次高于市场批发价,则取消供货资格。

(五)评标

1、由东升教育集团招标小组审核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认定投标的有效性。

2、本次评标小组由:综合部主任、财务中心主任、采购组组长、食材采购员、食堂主管、财务审计监察组等人员组成。

3、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资质情况、信誉情况、样品质量情况、承诺情况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标。

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对于未中标者不作解释。

5、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从候选单位中另选。

(六)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规范的合同,条款如下:

1、定义

2、合同标的

3、付款方式

4、保证与赔偿

5、质量保证

6、安全保证

7、合同的生效

8、其他

(七)开标

1、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为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解释、评议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与个人。

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食堂采购方案 篇9

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昌教发〔20xx〕120号)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和从业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昌教体电〔20xx〕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监管,规范学校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经20xx年12月14日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进行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二、项目名称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肉类及蔬菜、水果、佐料、辅料(米、面、油除外)采购项目。

三、供货范围

各种肉类、蔬菜、水果、辅料及佐料。

四、供货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授权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持有授权书原件。

3、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参与宰杀、加工、送货、购货的工人身体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6、提供公司对公账户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其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中标后每月一结账,结账后转账付款,不可提前预支费用。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应具有完善、高效的'配送和服务体系,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配送车辆、人员能满足供应需要,符合配送安全条件。配送运输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供货商自负。

4、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商必须对中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负全责。

5、应急处置要求: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师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6、中标人须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若出现产品配送、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接到学校电话后应在 15 分钟内回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投标单位必须符合及遵循《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xx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招标方案》的规定和要求。

8、招标过程邀请县教育局纪检组到场监督。教育局营养办、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部分成员、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所参与竞标的供货商的竞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企业。

9、投标单位中标后,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将对中标单位的设施设备、管理运营等相关资质进行实地核查。核查通过后举行合同签订仪式。如果存在虚假行为,学校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标资格由分数第二顺位高者获得,学校启动相应程序。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21日。

(二)报名地点: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三)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2月21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时间:20xx年12月22日14:30

七、提交材料

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5、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报价表、承诺书、配送管理方案、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设施设备情况、项目管理人员情况等资料及图片。

7、企业对公账户复印件。

八、监督电话

各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恕不退回。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食堂采购方案 篇10

为强化学校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我校第2食堂经营权实行对外公开招标承包经营。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概况

我校占地面积500亩,目前有在校师生员工共计1700人。预计9月1日前再扩招生3000人,届时总人数将达到4700人。学校食堂为20xx年新建食堂,分第1食堂、第2食堂,第1食堂目前暂时由学校行政后勤部自主经营,餐厅面积共3500平方米,已安装中央空调,新桌凳正在购买,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流食堂。

二、招标方式

实行邀请招标,综合评标,择优(资质、承包金、信誉)中标。

三、发包项目、条件

1、现将第2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经营,厨房面积614平米。

2、厨房已通水、电、气;并配备有新灶台、抽烟系统、蒸饭柜、消毒柜等,配套设施合理;有独立仓库、洗菜池、车辆存放区,操作空间宽敞。

3、学校有偿提供水、电、气,价格根据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为方便承包商管理学校可提供员工住宿,四人间180元/月、六人间240元/月水电费自理;

4、餐具:由甲方提供,承包商负责保管使用和卫生清洁工作。

四、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主体条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公司,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注册资本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近3年内有从事高校学生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有5年以上企业膳食服务经验,企业信誉好,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2、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餐饮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从事过三年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的经验。

3、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个人简历(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

(4)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5)近3年从事高校学生食堂经营的'业绩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银行资金证明。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20xx年X月X日前向学校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以财务收据为依据);

(2)没有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

(3)中标者所缴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承包合同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同时从其他投标人中择优录取;

(5)恶意串标或故意扰乱招标工作的,罚款1万元(从投标保障金中扣除);

五、合同期限:

食堂承包经营期为三学年(20xx年X月-20xx年X月),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承包商不能正常经营或因承包商经营不当造成学校师生严重抱怨或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校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

1、承包商签订食堂承包合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或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3、食堂承包金按经营收入(以刷卡为准)的点数收取,最低5%起(即收入10000元抽取500元),具体点数由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竞标,点数高者优先考虑;食堂承包金按月收取。

七、管理要求

1、承包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2、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承包商管理范围,承包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因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承包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检查。

5、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6、为确保饮食安全学校有权对承包商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承包商必须虚心听取校方意见。

7、食堂水、电、煤气、蒸汽费用由承包商负责承担。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承包商自行解决。承包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承包商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包人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承包人须征得华坚科技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9、承包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承包商自行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承包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责任。

11、承包商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八、投标书编制

1、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如属个人投标,尽可能多提供与之相关的材料)

P1、企业概况

P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P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P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

P5、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

P6、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说明。

P7、安全承诺书。

P8、管理骨干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P9、承包金缴纳预期。

2、投标书要求

⑴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⑵投标书要求有两本。正本一本,副本一本。须装袋密封加盖企业印章。

⑶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九、相关时间安排

1、6月18日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同时由学校后勤部通知各投标人于18日下午到学校商谈招标事宜;

2、6月18日(星期六)15:00投标人参观学校食堂并与校方召开座谈会,同时上交相关投标资料(第四项第3条规定资料)未带资料的星期一(6月20日上午12::00)提交。

4、6月22(星期三)日正式对外招标,评标小组在初步审阅各投标人相关资料后通知投标人在18: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开始接受各饮食公司投标书;

5、6月24日(星期五)由学校组织后勤部、审计部等相关单位组成评标小组参与综合评标,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

(1)整体衡量投标方的经营资质;

(2)经营方式与技术力量;

(3)过去经营信誉;

(4)承包金缴纳数额;

(5)资金实力与经营稳定性。。

6、6月25日(星期一)召集各投标人、招标小组当众开标,宣布中标单位并签订食堂承包合同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7、7月1日后承包商可进驻学校,展开前期准备工作;9月1日前第二食堂正式营业。

食堂采购方案 篇11

1、资质证明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2、食品质量安全证明文件

(1)食品、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食品包装材料与容器和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2)食品为鲜(冻)畜禽肉或活禽时,应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3)所购食品为进口食品时,应索取口岸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所购食品为鲜(冻)畜禽肉时,还应当索取进口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4)需要特殊批准的产品,如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还需要索取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3、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1)应在有效年度内,需年检的每年都经过年检手续;

(2)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采购的食品原料;

(3)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上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和生产日期等应与所购食品包装标签、供货合同或商品发货票上的相同;

(4)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上写明的所使用的执行标准和检验方法应是与所购食品相关的现行标准;

4、证明文件的合法性

(1)出具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检验机构应是有出证资格的单位,具有出证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化验单上应有“CMA”字样;

(2)所有文件都加盖了合法有效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如检验单位章、检疫章等;

(3)各类文件无涂改、伪造;

(4)所有索取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印章。

食堂采购方案 篇12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堂采购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卫生安全,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食堂食品实行招标采购,现按以下所列条款及要求进行竞标。

一、项目名称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招标

二、项目地点

仙游第一中学

三、标的分类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分成粮食类、蔬菜类和肉禽蛋类、冻品类、调味品类、油类五大类进行招标。以下浮率最高中标。报价表见附件。

四、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以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xfzggj/xxgkzl/)提供的最新单价为基准;该网站没有的,招标方可不定时到永辉超市采价,以采价时的最新单价为基准,以下浮率最高者为中标商。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供货时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检测报告;报名时提供部分已开具的一品一码追溯凭证。经招标方审核合格方可参加竞标。

六、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食材验收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可追溯。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

七、食品质量具体要求

1、蔬菜、水果

1.1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

1.2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1.3中标人每批蔬菜、水果必须出具一份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大米

2.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需为当年新米或上年度晚米,产地盘锦,品牌由学校定,必须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和GB2715粮食卫生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1)米中黄米粒不超过6%;(2)不完善粒不超过6%;(3)碎米粒(2.0mm以下)总量不超过10%,其中小碎米粒(2.0-1.0mm)不超过1%;(4)杂质含量(包括1.0mm以下糠粉等)不超过0.4%。

3、面粉(小麦粉)

3.1中标人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GB1355小麦粉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制一等: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特制二等:灰分(以干基计)≤0.85%;粗细度:全部通过G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5.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标准粉:灰分(以干基计)≤1.1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面筋质(以湿重计):≥24.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普通粉:灰分(以干基计)≤1.4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面筋质(以湿重计):≥2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4、肉类、水产及其制品

4.1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符合GB2707、GB16869国家标准,每批次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提供动物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1)猪、牛、羊等鲜、冻肉类:无异味、无酸败味;

(2)鸡、鸭等鲜、冻肉类: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2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品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货物类必须符合GB2733国家标准,泥螺、河蟹、螃蟆、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5、食用植物油

中标人提供的食物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6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要求非转基因。

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05%;

6、禽蛋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2748-20xx国家标准。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7、奶制品

7.1巴氏杀菌乳

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7.2发酵乳:中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国家标准。

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

7.3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8、预包装产品、副食品及其他类

8.1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8.2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8.3早餐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注生产保质期限。

8.4其它食堂所需要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八、其它

1、本方案解释权归招标方。

2、本项目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3、对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第一中学(仙游一中办公楼101室)报名。

投标人提交资质材料包括: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并备注与原件一致,开标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以备核实);

3.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以上材料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9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未报名的商户不得参与投标。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本次中标本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配送时间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8月24日止。

6、投标时间:20xx年9月5日9时40分开始。

7、投标地点:仙游第一中学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8、联系人:

食堂采购方案 篇14

一、工作目的

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xx〕20号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四、评定要求

建立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健全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已评为A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建筑、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实施“厨房亮化”工程,通过透明玻璃或视频设备对厨房实时监控;倡导健康饮食,配备专职营养师,开展学生营养配餐;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评定标准

按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建筑布局与流程和健康饮食等内容进行具体检查评分,评分表附后。

六、评定程序

示范食堂分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和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学校食堂的评定是在量化等级A级学校食堂的基础上进行,由学校申报,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逐级推荐命名。

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合检查验收并授牌,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备案,每年评出的市级示范学校食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总数的10%,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50%。

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从市级示范学校食堂中推荐,每年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数量的'2%,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2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组织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的检查验收并授牌。

七、日常管理

示范食堂应在食堂醒目位置张挂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监督指导。示范食堂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违法行为时,除依法处罚外,按照规定撤回示范食堂命名。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开展示范学校食堂评定工作是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学校餐饮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抓好学校餐饮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施本方案为契机,不断改善食堂硬件条件,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规定建设流程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学校食堂;定期组织学校餐饮安全工作培训;在学校新、改、扩建食堂前,主动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食堂建筑设计图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建设符合餐饮安全要求的食堂,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食堂餐饮安全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餐饮安全规定,建立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

食堂采购方案 篇15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就会给师生生命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鼓楼教育和谐、平安、稳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食堂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食堂管理与监督工作。学校要以“师生生命第一”、“安全重于泰山”为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保障教师、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和预防学生传染病为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密切配合,强化监督,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务必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具体职责人具体实施,分管领导主管督查,校长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务必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职责制,做到职责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分管领导、校长要强化职责、经常性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整改不到位的食堂相关职责人应依照学校有关条例严肃处理。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要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从业人员务必进行健康检查,确持续证上岗。要加大对学校食堂操作流程,货物购买,货物存放的检查力度,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建立学校食堂定期检查职责制,签订职责书,实施档案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职责制,一旦出现中毒事件,立即启动追究机制,努力将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3、突出重点,扩大宣传,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要把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抓好具体职责人、分管领导、校长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和考核,并日常量化,张榜公布。严厉打击购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现象。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学校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倡导健康饮食和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严把七关,预防食物中毒:

①严把采购关,坚持采购索证制度(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日期),落实采购、验货人员的职责制。

②严把储藏关,食品储藏标识要清楚,位置要合理,生、熟分储,预防过期食品。

③严把制作关,不准制作的食品、不合格的食品要坚决杜绝进入操作间,操作人员务必把好关囗。

④严把保管关,当餐食品要保温、保洁;过餐食品要放置好冰箱保鲜,用时务必经高温彻底加热;坚持留样制度。

⑤严把从业人员关,要落实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要规范,合符规程。

⑥严把环境关,要防治四害,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要有纱窗、纱门等防护设施,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清洁消毒。

⑦严把餐具关,餐具使用前务必洗净、消毒,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4、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食堂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锅炉、煤气的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二、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堂管理、检查、监督的长效机制,制定食堂管理办法。

2、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职责制。

3、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检查力度,提高全员饮食安全意识。要求学校食堂张贴《食品卫生法》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必要的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理解所有师生的监督与检查。

4、加强内部管理,所有食堂购买的货物务必经过具体职责人和相关领导的`检查验收,堵塞漏洞,杜绝隐患。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到食堂抽查相关食品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食品原料的采购

1、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2、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务必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3、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严禁购买动物内脏、下水,四季豆,发芽的土豆,从源头上预防中毒事件。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堂工作要求

1、厨房持续清洁、整齐。

2、餐具、食品容器干净,并按规定消毒,放置有序。

3、食品生、熟分开,食品分区清洗。

4、饭菜贴合卫生要求,杜绝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员工上岗须穿工作服,窗口服务人员需戴口罩、手套(一次性),佩戴工作证上岗。

6、粮、油、猪肉、鸡、鸭等主要食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地,每一天购进的货应有发票或小票凭证。

7、建立食堂值班职责制,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增强防范意识。

食堂采购方案 篇16

为更好的保证师生饮食安全,提升师幼伙食质量,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202X学年幼儿园食堂食材中蔬菜、水产、水果、糕点、牛奶、燃料(液化气)等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二、报名材料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三、报名时间

地点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2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咨询电话

X老师13XXX

X老师13XXX

四、标后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2X年8月25日-202X年8月24日)

食堂采购方案 篇17

因市财政局食堂承包到期,经研究,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市财政局食堂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

永州市财政局食堂承包经营权。

二、项目简介

市财政局食堂设有大厅1个(含夹层),包厢6个,小卖部1个及厨房、仓库、操作间等。食堂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同志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并承担机关一定的接待任务。

三、投标人(经营承包人)须知

1、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0.5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评标后如未中标,将全额退还);评标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报名)。

3、投标书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餐饮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且相关证件处于有效期内(中标后须进行核对)。

4、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可自行前往食堂全面了解相关情况(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5、投标书一式九份(纸质版,A4纸打印,不接受电子版),由投标人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6、投标书主要内容:①食堂经营方案。主要包括:相关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情况;经营方式及服务措施;经营风险、服务、卫生、安全及责任承诺书;②须对招标人(市财政局)的评分标准进行响应;③企业相关业绩。

7、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利用招标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食堂大厅不得对外营业。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其承包经营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8、本轮承包经营时间为两年,即自公历2022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中标后,中标人先试运营两个月,试运营期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未达到80%以上的,解除合同。

9、经营期间,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①采购食材、纸巾、牙签、清洁用品、用餐盘子、碗筷等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费用;②食堂的燃气费用、厨房和包厢的电费。

10、食堂设施设备维护。①食堂厨房设备、餐厅餐桌椅等条件以现有配备的设施设备为准,招标人不再新增加设备设施。中标人应爱护好食堂设备设施,及时做好维修保养;②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中标人应保证食堂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门窗、卫生间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维修好交给招标人。如中标人不愿意维修,招标人可组织维修,维修费用从中标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付。

11、人员配备和管理。①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标人负责。聘用人员须具有食堂工作经验,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出具市级医院健康体检证明);②中标人营业前须向招标人递交食堂工作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附对应联系方式).岗位分工情况表、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③食堂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及食堂管理制度,自觉服从招标人及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停放、人员进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等)。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规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在本院内从事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擅自从食堂带出无关财物。

12、食堂用餐标准。①早餐由用餐人员根据本人的生活习惯自主选择品种,品类不低于5种,收费不得高于市直单位同类价格,中标人需制定菜单、注明价格,由招标人审定;②工作日中餐、晚餐按15元的标准,中标人提供菜品种类不低于三荤两素一汤,用餐人员饭菜数量不够时免费加量。夏季气温高于33摄氏度时应供应凉茶;③中标人要制定工作日中餐、晚餐菜谱,在上周五前向干部职工公布本周菜谱。④工作日早餐开餐时间:7:00-8:00;中餐开餐时间:12:00-13:00;晚餐开餐时间:17:30或18:00-19:00。⑤中标人需制定接待用餐菜单并注明价格,由招标人审定。

13、卫生要求。①食堂的卫生防疫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发生其他意外,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经营方自负;②食堂经营方须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卫生监控检查,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做到定时清扫和随时保洁相结合,每天拖、洗地面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和病毒消杀;③保证用餐环境的干净、整洁。食堂所有区域(含卫生间、洗手间、过道、大厅、包厢)的卫生清扫保洁、病毒消杀等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必须参加体检;上班期间,外套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好口罩和卫生帽;⑤每天用餐后要认真清洗食具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做好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蜂螂等“四害”工作;及时清运餐厨垃圾,清理油烟管道,生熟物品分开存放。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油污池,确保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畅通。

14、监督考评。①食堂承包经营期间,招标人组织力量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进货渠道、操作流程、主副食品保管、饭菜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②建立食堂消费满意度测评机制,根据测评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具体奖励和处罚标准以正式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为准。

15、投标履约保证金。①中标后签订经营承包协议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未按协议经营至期满、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未履行投标承诺、给招标人或用餐人员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抵扣各种罚款或维修费用等;②经营方在承包经营期内若无上述情况,自承包经营协议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6、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①请有意参与竞标的企业,可安排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前到市财政局了解相关情况或获取相关资料,以确定是否参与竞标。联系人:廖朝晖;②投标书(纸质版)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下午3:00,投标书递交地址:市财政局4楼;③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下午3:00,开标地点:市财政局二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④评标:由市财政局各工会小组推荐干部职工代表组成。评标小组成员按照邀请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计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评标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审过程不得受任何单位或人员的干扰;评审结束后,由评审人员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⑤对企业递交的投标书,在交由评委评审前,招标人安排专人进行保管,不得泄露投标企业的投标信息。

食堂采购方案 篇18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堂采购方案 篇19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14]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姜福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舜富(学校副校长)。

成员:

(1)学校行政:黄绪田、张建军、姜鑫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童山平、童伟勤、

(3)食堂人员代表:胡利平、方利勇

(4)家长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3人

(5)纪律监督:罗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陈舜富

(2)招标主持人:姜鑫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罗涛、姜鑫、胡利平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王文春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18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

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食堂采购方案 篇2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公开采购实施方案(实行)》衡教通[20xx]381号及衡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组织机构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乾国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与招标工作。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匡致远

组员:李俊

职责:负责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全程监督工作。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评标小组

组长:评标会议现场从3位专家评委中推选

成员:教师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家长代表作监委成员

职责:负责评标工作,确认中标单位。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分三个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

四、配送地点

衡阳市第二中学

五、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六、招标程序

1.投标报名:

①报名时间:从20xx年8月10日起至20xx年8月15日17:00止,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8: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②报名地点: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57号衡府17栋1单元601),联系人:刘工,13875723615。由该公司验证配送公司资质,确定合格后方可报名。

2.投标保证金:交现金伍仟元用信封装好密封并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3.开标时间:20xx年8月16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华伦中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每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定方法:

本次采购项目分三个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每包先按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当各包总分最高的投标人均为不同的供应商时,即各包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各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前面的包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的包中总分也最高时,后面的包只能取总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后面的包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均已在前面的包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后面的包中总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结算方式

配送公司必须提供货物正式发票,每月15日之前到校结账,然后由学校支付上月货款(通过银行汇款到配送公司对公账户)。

九、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食品安全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一经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方有权取消中标方公司配送资格,履约金50000元不予退还,已送所有未结清食材停止报账,由中标配送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配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材,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

(2)配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材,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

(3)配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材;

(4)配送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的食材;

(5)配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的食材;

(6)配送食材掺假、掺杂、以次充好的,影响营养、卫生的;

(7)配送食材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8)供货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货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9)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

(10)若发现中标者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中标的,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

(11)若中标者采取虚高报下浮值等不正当行为中标,中标后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及时配送的。

其它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第二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说明。

食堂采购方案 篇21

1、食材采购控制原则

①采用经甲方法定程序确定的大宗物资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建立食材可溯源体系。实行“食材供应商准入制度”。

②不使用或少使用冻品,一个星期内使用冻品的餐数不超过3次。

③集中采购与配送。

④直接与厂商或一级经销商合作。

⑤顺应季节采购。

2、采购流程

供应商选择

索证索票

(1)每批次对动物检疫合格证、原料合格证进行验证,将证明文件分类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二年。

(2)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3)从食品销售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4)从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有效身份证明。

(5)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7)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8)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各门店能及时查询、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凭证。

(9)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食堂采购方案 篇22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李志敏(兼)

成员:

2、监督组组长:申合志(兼)

成员:谭小群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食堂采购方案 篇23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后勤服务水平,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行为,根据旺教函(20xx)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及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xx-20xx学年度食堂招标承包方案》。

一、学校概况

我校中心校位于三江镇街道文明路41号,现有在岗教职工46人,在校学生约1000多人,住校生约300多人。

二、招标目的

盘活国有资产,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

三、招标原则

1、遵照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原则。

2、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

3、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

四、经营时间

三江小学学校食堂20xx-20xx学年度(从20xx年上学期学校春季开学始起至20xx年下学期期末学校放假止,共二年,以下同)的承包经营权。

五、投标人条件:

按照旺教函(20xx)107号文件规定,除本校正副校长的配偶外的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册在岗教职工无正式职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配偶。

六、招投标程序

1、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招投标有关报名事宜。(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

2、招投标方案报教育局审批。(20xx年元月17日前完成)

3、学校招标小组研究招投标方案。(20xx年元月10日完成)

4、投标人报名,学校进行资格、资质审查。(由何颂负责)

⑴报名时间:20xx年元月18日—20xx年元月21日。

⑵报名方式:在何颂处报名,以书面登记为准。

5、举行招标、投标仪式。(20xx年元月24日上午10点)

⑴各报名人员准时参加招投标会(未按时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⑵确定正式参与投标人员(每个投标方最多不超过2人),必须完全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旺教函(20xx)107号文件规定。

②已在学校总务处登记。

③按要求向招标方足额交纳了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方交人民币4000元。

④完全同意学校食堂招投标方案和承包合同条款,并在《招投标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⑶招投标办法:

在招标方公布招投标底价的基础上分轮次投标。

①招投标底价:两年人民币陆仟元。

②以招标底价为起点,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投标,标的金额最高者中标。

③投标金额精确到元。

⑷、由学校招标小组现场公布招投标结果:中标人及中标金额。

6、中标方在招标仪式结束后3天之内(20xx年元月27日之前,包括元月27日在内)向学校后勤处一次性交清承包款(即中标金额),以及承包保证金与安全风险金人民币伍仟元后,即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堂20xx-20xx学年度承包经营合同》。

七、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小组成员:

学校全体行政会成员、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2名。(名单附后)

八、主要招标承包条款

1、在招标决定承包人的基础上按承包合同管理。

2、投标人与承包人应为同一主体。

3、投标实行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未中标者招标仪式结束后即由招标方退还;中标者在规定期限内,须向招标方(学校)一次性足额交齐承包费(中标金额),同时向学校交纳人民币叁仟元作为承包期间规范经营行为和安全责任保证金(承包期满,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数额由学校退还承包人),手续齐备即与学校签订承包合同,并由招标方(学校)全额退还其所交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过程中,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投标者其所交纳的招标保证金学校不予退还;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方交清承包费和承包保证金与安全风险金并签订承包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其所交纳的保证金招标方(学校)不予退还。由招标方(学校)另行组织重新招标。

九、本方案报请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即予执行,由学校后勤处负责解释。

食堂采购方案 篇24

经20xx年第16次校委会审议,确定了我校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食堂食材供应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由粟川、邓正伟、向嵘蓉、孙军、潘芸组成工作小组,粟川任组长。

二、工作小组职责

1.按规定办理食材采购项目的.备案等手续;

2.选择确定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审定代理公司拟定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等文件,确定评标办法(建议采用综合评分法);

4.确定参加评标的校方代表(可委派学校职工,也可委托校外专家,建议委托校外专家);

5.指派专人审核投标供应商资质等;

6.指派专人监督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监督代理公司组织采购招标评标会;

7.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收集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存档。

三、招标方式

按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

食堂采购方案 篇25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食堂采购方案 篇26

一、伙食采买尽量定人、定点采购,“货比三家”,同一种物品至少选两家供货商签订购买协议,让供货商确保所供货物的质量,比较中获取高质量的货源;

二、根据幼儿一日所需的营养素,制定合理的营养食谱,采买的.物品花色品种多,如:各种肉(牛肉、鸡肉、鱼肉、猪肉等)、奶(牛奶、酸奶)、蛋、水果、新鲜蔬菜、粮油类、调料、及一些熟制品;

三、采购物品由专人负责,定人复核,查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合格方可入库采用,严把物品质量关;

四、采购人员索证、索票: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粮油类要有合格证、出厂日期、标签;肉类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产品日期;

五、监督岗机制齐全:专人采买、定人复核、出纳付款,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齐监督,并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去市场调查,严格监督所采购的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

食堂采购方案 篇27

为更好提升食堂服务,本着食材采购物美价廉、服务及时原则,制定本暂行方案。

一、食材采购

采用集体研究,分类定点方式进行采购,比价格比服务,从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食材暂定分类为12大类(后期调整):蔬菜类、猪肉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类、调味干货类、家禽畜牧类、零星食材类、水果类、饮品类、蛋品类、半成品类。

二、报名登记

有意愿的供货商于每月的20日之前到机关服务中心101室登记并索取分类报价品名表,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商品流通许可等复印件,并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林燕玉,联系电话:

三、填报分类报价品名表

按实际发出的'分类报价品名表填写有效期内定价价格,于每月2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定价表纸质版(2份)送至区大院机关食堂101室,逾期不再接收。注意事项:各供应商报价自行密封,报价需盖公章签名。分类报价需完整,出现漏报、未报或更改品项内容一律视为无效表格。

四、选取方式

采购组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机关服务中心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供应商的各类报价进行比较,选取比重数值最低的供货商为最终供应商,比重数值第二低的为备用供货商,以此类推。采购组于28日之前通知各选中供货商,并于当天下午签订合同(合同期为1个月)。

五、服务要求

被选中供货商在合同期间,严格把好质量关、数量关,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配送到位,合同期间因质量、数量、服务等问题被开单警告三次(含三次)即刻终止合同,今后无报价资格。

六、本方案和每月报价表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公布。

食堂采购方案 篇28

1、食材采购控制原则

①采用经甲方法定程序确定的大宗物资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建立食材可溯源体系。实行“食材供应商准入制度”。

②不使用或少使用冻品,一个星期内使用冻品的餐数不超过3次。

③集中采购与配送。

④直接与厂商或一级经销商合作。

⑤顺应季节采购。

2、采购流程

供应商选择

索证索票

(1)每批次对动物检疫合格证、原料合格证进行验证,将证明文件分类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二年。

(2)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3)从食品销售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4)从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有效身份证明。

(5)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7)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8)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各门店能及时查询、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凭证。

(9)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食堂采购方案 篇29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食堂采购方案 篇30

为了加强佛坪县幼儿园食堂管理,保障幼儿食品安全,杜绝在我园食堂管理过程中的漏洞,确保幼儿伙食资金的安全、高效、科学、合理运转,更好地服务幼儿生活,结合我园食堂管理工作实际和佛坪县市场食材供应实际,特制订我园2022-2023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采购方案

佛坪县幼儿园食堂所需各类原材料(含粮油、时令蔬菜、肉禽蛋、时令水果、面包糕点、预包装食品、调味品等)均以幼儿园为主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资质的原材料供应商报名申报。由佛坪县幼儿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及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代表(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组成评议小组,对申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配送距离、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召开竞标大会,采用匿名投票打分的方式拟确定我园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将拟确定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缴一定数额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安全保证金,签订供货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和时间供应我园食堂原材料。

二、供货方申报条件

1.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佛坪县内两年及其以上独立法人或有良好信誉度的生产经营户的资质;每个商户只能申报我园公开招标项目类别中的一类。

2.具有合法取得的上述产品相关证件,并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相关证件、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有效证照。

3.具有相应的运输配送专用设备和专职的驾驶人员,运输工具及驾驶人证照有效齐全,所有从业人员要有有效期内的个人健康证。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纪违法记录)及售后服务能力,生产经营期间近两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能够按照我园的要求提供配送食堂原材料的检测报告、食品检验合格证、票证报告(两证两章)、销货清单(填写规范)等。

6.具备开具机打正式发票(陕西增值税普通发票)者优先考虑。

三、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品种及质量要求

1.肉类(含猪肉、鸡肉、牛羊肉等):猪肉是本市饲养宰杀的新鲜肉,两章两证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疫合格印章、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屠宰证明)齐全,按部位按要求适当分割成小块;鸡肉要去毛除脏的新鲜白条鲜鸡,有检疫合格证;牛羊肉为新鲜精品瘦肉;所有肉类必须是新鲜屠宰非冷冻链肉品。

2.大米:品牌为一级优质大米。供应的大米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包装为25公斤袋装,包装上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必须符合国标一级,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要求米粒饱满,没有霉变,无其他杂质,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确保大米产品新鲜程度的质量指标。严禁提供陈化粮和回龙米;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3.面粉:品牌为一级特精粉。供应的面粉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包装为25公斤袋装,包装上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质量要求:面粉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符合国标一级。确保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在精度上手感细腻、颗粒均匀;在气味上面粉要有小麦的天然香味;在水分上,优质面粉流散性好,不易变质,用手抓面粉时面粉会从手缝中自然流出,松手后不成团;在味道上,优质面粉做出的食品有浓郁的'麦香味,有嚼头、不粘牙、不牙糁,且色泽纯正,蒸煮烤炸各有特色,营养丰富,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严禁提供陈化粮加工而成的或其中含有超标准的添加剂,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面粉。

4.面条:品牌为一级特粉加工的面条。包装为20公斤(每2.5公斤一小捆)袋装,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和碎(不成型)、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面条,面条式样按照我园的要求供应,供应的面条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

5.食用油:品牌为一级压榨菜籽油,供应的食用油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包装为10L桶装,包装上并贴有符合国标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的标签。严禁使用由浸出法生产和用转基因油料生产的产品,严禁提供过期、变质、重金属超标、地沟油、以次充优不符合国标的劣质油等。

6.蛋类:新鲜、蛋壳干净、完整,破开无臭味或其他异味。必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证》和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符合国标要求的。

7.时令蔬菜类:根据幼儿园所提供蔬菜采购计划单进行按时按要求配送,采购的时令蔬菜要求绿色、新鲜、无破损、无污染、无变质变腐、缺斤少两等现象,抽检符合国家标准,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8.招标项目类别:第一类:粮油蔬菜、调味品、肉禽、水果类;第二类:预包装食品类(酸奶、饼干等);第三类:面包糕点类。每个商户只能申报以上类别的一类。

四、申报办理程序

1.在幼儿园报名并现场填写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集中定点采购企业申报表4份,加盖公章。

2.提供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照、身份证原件、运输工具证明原件及行驶证、驾驶人驾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所有证件需附4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佛坪县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及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代表(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对申请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配送距离、服务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采用匿名投票综合打分的方式拟确定我园食堂原材料供应商。

4.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公示我园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拟中标供应商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供应商。

5.经公示无异议后,供应商对所提供的食堂原材料货物质量、价格、服务、安全等做出承诺,并向幼儿园缴纳一定金额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安全保证金(如无意外,合同期结束后园方即退还保证金),我园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集中定点采购。

五、保障措施

1.食品原材料配送保障。幼儿园务必于每周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下一周采购计划报配送食堂原材料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幼儿园采购计划后,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配送到位。

2.食品原材料质量保障。抓好食品原材料配送源头检测工作,确保配送食品全部是正规商家生产、正规商家提供;抓好食品配送过程监测,由市场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出现问题后可追寻可查。

3.食品原材料价格保障。价格以佛坪县市场价为准,要求所供货物不高于市场零售价,同时向供货单位提供正式发票。一是物价和教育部门对食品价格进行监测,如果供应商不遵守以上原则,若有故意抬高食品价格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二是幼儿园及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报价格进行市场抽查,有高价的,立即要求供货商更改调整食品单价后再实施,如果2次出现高价现象,取消其供应资格,终止“食品配送协议”。

4.售后服务保障。如果配送食品有质量问题被幼儿园拒收或收后才发现的,幼儿园做好统计并及时联系配送方,该方第二次配送时必须给予补上或换回。

六、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产品价格要求:所供货物须低于配送幼儿园所在地市场价格,并提供正规发票;所有产品质量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二是为防范通过倒换包装、异地制假、中途掉包、市场抓货等作弊手段致使非定点产品流入幼儿园食堂,采购方和采供管理方(营养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约定定点企业随时对货物的数量、出库和运送时间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出库凭证,送货时做到票货同行。

2.供货地点及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到签约幼儿园,报价包含时令蔬菜产品的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

3.财务结算要求:按月由幼儿园转账至供应商。

七、食品原材料配送商家或商家退出机制

供应商原则上按照招投标一年确定一次,供应商在幼儿园食品配送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定点配送资格;造成损失的,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所供的粮油、蔬菜、肉类等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2.违法违纪经营,受农业、市场监督、物价等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在食品配送中,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价格,幼儿园反映强烈的;履约服务差,幼儿园投诉多,反映问题集中的;配送不及时,影响师生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的。

4.幼儿园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产品。对不能保证产品数量和质量、不能按时送货的供应商,经过审定,即可解除定点供应协议。

食堂采购方案 篇31

为更好的保证师生饮食安全,提升师幼伙食质量,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202X学年幼儿园食堂食材中蔬菜、水产、水果、糕点、牛奶、燃料(液化气)等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二、报名材料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三、报名时间

地点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2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咨询电话

X老师13XXX

X老师13XXX

四、标后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2X年8月25日-202X年8月24日)

食堂采购方案 篇32

为更好提升食堂服务,本着食材采购物美价廉、服务及时原则,制定本暂行方案。

一、食材采购

采用集体研究,分类定点方式进行采购,比价格比服务,从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食材暂定分类为12大类(后期调整):蔬菜类、猪肉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类、调味干货类、家禽畜牧类、零星食材类、水果类、饮品类、蛋品类、半成品类。

二、报名登记

有意愿的供货商于每月的20日之前到机关服务中心101室登记并索取分类报价品名表,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商品流通许可等复印件,并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林燕玉,联系电话:

三、填报分类报价品名表

按实际发出的分类报价品名表填写有效期内定价价格,于每月2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定价表纸质版(2份)送至区大院机关食堂101室,逾期不再接收。注意事项:各供应商报价自行密封,报价需盖公章签名。分类报价需完整,出现漏报、未报或更改品项内容一律视为无效表格。

四、选取方式

采购组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机关服务中心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供应商的各类报价进行比较,选取比重数值最低的.供货商为最终供应商,比重数值第二低的为备用供货商,以此类推。采购组于28日之前通知各选中供货商,并于当天下午签订合同(合同期为1个月)。

五、服务要求

被选中供货商在合同期间,严格把好质量关、数量关,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配送到位,合同期间因质量、数量、服务等问题被开单警告三次(含三次)即刻终止合同,今后无报价资格。

六、本方案和每月报价表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公布。

食堂采购方案 篇33

一、工作目的

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xx〕20号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四、评定要求

建立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健全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已评为A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建筑、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实施“厨房亮化”工程,通过透明玻璃或视频设备对厨房实时监控;倡导健康饮食,配备专职营养师,开展学生营养配餐;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评定标准

按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建筑布局与流程和健康饮食等内容进行具体检查评分,评分表附后。

六、评定程序

示范食堂分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和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学校食堂的评定是在量化等级A级学校食堂的基础上进行,由学校申报,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逐级推荐命名。

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合检查验收并授牌,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备案,每年评出的市级示范学校食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总数的10%,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50%。

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从市级示范学校食堂中推荐,每年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数量的2%,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2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组织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的检查验收并授牌。

七、日常管理

示范食堂应在食堂醒目位置张挂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监督指导。示范食堂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违法行为时,除依法处罚外,按照规定撤回示范食堂命名。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开展示范学校食堂评定工作是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学校餐饮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抓好学校餐饮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施本方案为契机,不断改善食堂硬件条件,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规定建设流程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学校食堂;定期组织学校餐饮安全工作培训;在学校新、改、扩建食堂前,主动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食堂建筑设计图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建设符合餐饮安全要求的食堂,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食堂餐饮安全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餐饮安全规定,建立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

食堂采购方案 篇34

为规范学校餐厅运营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鲁教财发〔20xx〕1号》,现对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

高青县第三中学

二、采购项目

高青县第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三、食堂所需食材分包及配送要求

包1:冷鲜肉。冷鲜肉所需食材随用即送。

包2: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随用即送。

包3:米、面及其它粮食类。所需米、面及其它粮食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4:食用油。食用油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5:蔬菜类。蔬菜类食材随用即送。

包6:调味品。调味品(酱油、醋、香油、味极鲜、花椒、八角、大料、蚝油、鸡精等)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7:禽蛋类。禽蛋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四、食品原料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米、面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GB1355-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提供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xx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3、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若有假冒伪劣,后果自负。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六、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1、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规格参数完全符合清单要求,所报价格应包含运送费、包装费、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依据前后2天内高青县大型商场的市场价格作参考,下浮率不低于5%。

2、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授权代表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有身份证明;须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询价采购报价表须密封,并标“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投标单位可以针对其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对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在对多个包进行报价时,须分别提供每个包的报价表。

4、询价采购报价表需注明包号,同时询价采购报价表密封袋上需标明所投包号。

七、报价时间

20xx年12月2日--12月8日

八、送达地点

高青县第三中学总务处

九、联系方式

食堂采购方案 篇35

河北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8日,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泊村南超盟农产品市场B区,公司一直致力于为邯郸地区学校、部队、企事业机构食堂提供生鲜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提供健康食材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邯郸地区食材配送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xx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1、公司理念及发展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2、优配食品安全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3、优配生鲜·郑重承诺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4、优配膳食营养

营养健康食谱不是食物的简单相加,是基于对食物营养的了解以及科学的设计,优配生鲜邀请营养师,结合当地的时令蔬菜,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原则,结合优配不同年龄层的客户,合理设计每周菜谱供优配客户参考;

食堂采购方案 篇36

我单位机关职工食堂对外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竞投。

一、招标项目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二、项目内容

由承包经营者负责经营机关职工食堂,详见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超过2年以上;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5、在xx市办公或经营。

四、招标形式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详见《机关职工食堂外包项目需求书》

2、竞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价格保证及服务承诺,并提交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由评标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承包人。

五、项目要求

1、投标文件资料:提交投标资料4份(含1份正本,3份副本,密封后盖单位公章),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报价书、参考项目需求书,制作服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

2、投标资料截止递交时间:20xx年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3、递交地点:xx市仲恺大道277号,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主楼106室),联系人:黄xx,联系电话:xxxxxxx

食堂采购方案 篇37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了便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如果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条件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武宣县相应的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包括:信息公告、开标评标、采购结果公示等,均依照《采购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4.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武宣县相应独立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各学校所在地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对配送企业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要经常性的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4.县发改局: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价格监测工作,联合县教育部门、配送食材的`学校代表一起定期走市场了解食品原材料价格,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相应的食材配送的价格,同时做好相应价格等的备案工作;

5.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6.各相关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台账,且按年度保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同时拉黑名单,五年内不能从事武宣县内的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其它

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食堂采购方案 篇38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240万元,服务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48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9月6日—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张老师电话:

吴老师电话:

六、监督电话:

食堂采购方案 篇39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决定对食堂大米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办法: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大米生产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有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

(3)无违法违纪行为,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一级粳米,并能按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南粳5055。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粳米标准。净重量达标。有SC标识和各批次的检测合格报告及合格证。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要求:

(1)凡报名参加招标的商家,须带投标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大米生产许可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送至报名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学校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踏访,实地踏访合格的通知参加开标。

(2)报名费壹佰元。

2、报名时间: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

3、报名地点:如皋师范附属小学食堂二楼。

4、招标时间:20xx年8月20日下午3:00

5、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食堂采购方案 篇40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堂采购方案 篇41

为切实提高我校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XX大学第X食堂继续实行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面向社会招标确定经营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该食堂座落在XXXXX校区内,分为三层,每层面积XXX平方米,共XXX平方米。

二、经营项目

XX大学第X食堂承包经营权。

三、承包经营期限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四、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齐全的资质。

2.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有经营实力和优势,有高校食堂经营经验者优先。

3.有公共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4.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五、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经营范围:第一层为主食餐厅;第二层为主食、自助二合一餐厅;第三层为包厢。

2.经营者需向学院交纳经营保证金XX万元。

3.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学院和本地卫监部门批准,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4.经营者不得私自将食堂转租、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5.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均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拥有其管理权和卫生责任。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服从学院管理,服务态度良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6.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一切意外事件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7.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8.经营者规范经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后勤处的指导和监督,随时接受检查。

六、招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必须填报年管理费。

(2)公司概况与管理制度(必须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3)食堂经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A.人员配备B.规章制度、实施措施C.经营方式及品种D.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5)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质复印件。

(6)装修方案与材质、费用说明。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书,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投标方自动弃权。

2.投标方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和认真测算,切忌脱离实际的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3.递交投标书的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过时不予受理。递交标书地点:XX大学办公楼后勤处XXX室,联系人:X老师。

4.投标方应将投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的姓名、手机号码。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本招标书仅适用于此次招投标,其解释权归XX大学后勤处。

八、其他事项

1.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2.本次招标收取资料及服务费XX元整,此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3.评标结果及解释:学校不公开开标,将通过电话告知投标方评标结果,投标方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对投标方中标与否学校有权不作任何解释,投标者必须接受。

4.学院对本次招投标有最终解释权。

5.如投标者对本次招投标有不清楚的问题,欢迎投标者现场考察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1-XXXXXXXX X老师。

食堂采购方案 篇42

经20xx年第16次校委会审议,确定了我校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食堂食材供应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由粟川、邓正伟、向嵘蓉、孙军、潘芸组成工作小组,粟川任组长。

二、工作小组职责

1.按规定办理食材采购项目的备案等手续;

2.选择确定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审定代理公司拟定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等文件,确定评标办法(建议采用综合评分法);

4.确定参加评标的'校方代表(可委派学校职工,也可委托校外专家,建议委托校外专家);

5.指派专人审核投标供应商资质等;

6.指派专人监督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监督代理公司组织采购招标评标会;

7.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收集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存档。

三、招标方式

按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

食堂采购方案 篇43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14]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姜福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舜富(学校副校长)。

成员:

(1)学校行政:黄绪田、张建军、姜鑫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童山平、童伟勤、

(3)食堂人员代表:胡利平、方利勇

(4)家长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3人

(5)纪律监督:罗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陈舜富

(2)招标主持人:姜鑫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罗涛、姜鑫、胡利平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王文春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18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

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食堂采购方案 篇44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240万元,服务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48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9月6日—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张老师电话:

吴老师电话:

六、监督电话:

食堂采购方案 篇45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机关食堂生鲜食物采取比选专业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统一配送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按要求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食堂生鲜食物采购配送

二、采购配送内容

肉、禽、鱼、瓜果、蔬菜等。

参加比选经销商资质条件及需提供资料

(一)资质条件

1.具备与采购配送内容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与采购配送内容相关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需提供资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据实提供在自贡市区服务业绩相关资料(服务协议、配送合同及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据实提供在自贡市区经营服务门店相关资料(照片、租赁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据实提供供货货源(基地)相关资料(服务协议、配送合同及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拟制报送售后优质服务计划和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及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部门失信名单的承诺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参加比选相关资料的截止时间

各参与比选的经销商必须在20xx年12月19日14:50分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

五、比选资料递交地点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东路428号)七楼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

电话: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20xx年12月19日下午15时,自贡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七楼小会议室。

比选原则

我局将组成比选组对参加的经销商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经销商,采取现场三轮报价,以最终报价折扣最低(市场价的百分比)的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折扣相同的情况,则以注册资金最高的经销商为中标经销商。

食堂采购方案 篇46

河北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8日,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泊村南超盟农产品市场B区,公司一直致力于为邯郸地区学校、部队、企事业机构食堂提供生鲜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提供健康食材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邯郸地区食材配送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xx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1、公司理念及发展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2、优配食品安全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3、优配生鲜·郑重承诺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4、优配膳食营养

营养健康食谱不是食物的简单相加,是基于对食物营养的了解以及科学的设计,优配生鲜邀请营养师,结合当地的时令蔬菜,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原则,结合优配不同年龄层的客户,合理设计每周菜谱供优配客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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