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沈石溪的书读后感(精选1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
狼王梦描述了一位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丈夫黑桑的遗愿,相继培养三个儿子成为狼王的过程,但三狼皆以惨死告终,最终紫岚将希望寄托在女儿生下的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让我们读懂了狼世界的价值观情感观,我深深地钦佩紫岚在培养狼子成为狼王过程中的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狼子狼孙,可以说不惜一切。为了纠正三子扭曲的懦弱性格,紫岚甘愿向儿子俯首,让其感受到成为强者的优越感;又为了狼孙能够延续成为狼王的使命,牺牲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小说中体现出的强者意识竞争精神,无不让我们感悟到人类社会生命的艰难竞争的无情。
紫岚的母爱也让我们有深深感慨,伟大而又自私残忍。在培养狼子的过程中,先是因为选定黑仔作为培养对象,而对其给予过多的'偏心,却因为急于求成的培养方式导致黑仔早夭;又因为早期偏心的养育导致了三子双毛幼年的性格悲剧,胆小懦弱,即使后来紫岚采取一系列的补救方式,也没有改变双毛的悲惨结局;而唯一的女儿媚媚,因为没有成为狼王的资格,在成长过程中基本成为了哥哥们的牺牲品。这些无不使的我们联想到人类的教育问题,我们的父母是否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是否也把自己的希望意愿加在子女的身上?是否也对子女的教育过于急于求成?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见过真正的狼,而狼也给人们留下了凶狠、残忍的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并非只有凶狠和残忍,它也会有自己的经历,它的梦想。和人类十分相似,母狼也有很伟大的母爱。在作家沈石溪笔下,通过《狼王梦》这本小说,活灵活现展示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悲惨生活。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狼紫岚快要分娩了。她想让老公黑桑当上狼王,但不幸的是黑桑却在一次捕猎时被猎猪刺穿了头颅而死。母狼紫岚又将当狼王的希望寄托在了她的儿子们身上。悲惨的`是,她的儿子们接二连三地遭遇了惨害。即便是这样,母狼紫岚依然没有放弃要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最后又培养自己的女儿做新一代狼王。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她坚定地朝着目标前进。
当我读到“魂断捕兽夹”这一章节时,母狼紫岚给我的第一反应是她是一个凶狠、没有一丝母爱的母亲,但是我随着情节的转变,又转到了紫岚的位置思考了一下,觉得是误会了她,她只是想让蓝魂儿不要那么痛苦地死去,与其让她落在猎人手里被残忍剥皮死亡,不如让她干脆点结束生命,让她没有在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了。紫岚是一匹真正的狼啊,她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去爱她的孩子,一种狼的本能之爱。
狼王梦,一场梦,令我叹为观止。这个梦,让紫岚付出了一切,包括生命。要想让自己的孩子从这个残酷的世界里脱颖而出就必须付出全部的爱和心血,才能使之成为狼王。
读完这本书,我重新认识了一位母亲,她的这种坚持不懈令我佩服;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成为父母的骄傲,才对得起父母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
没看《狼王梦》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令人讨厌的动物,我一直都反感它甚至惧怕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它们也是有感情的,也是有智慧,有血性的。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狼叫紫岚。紫岚原是大公狼黑桑的伴侣,可黑桑在捕食猎物中死于非命。所以,她只好挺着大肚子自己一个人生活。可天不遂狼愿,她在分娩中,恰巧被猎人家的大白狗发现了。她只好一面与大白狗斗智斗勇,一面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心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在她的孩子中,只剩下了唯一一只小母狼。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让后代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心血。我们不理解狼的野心,但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人人都为之震撼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将来有好的生活。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在生活中,妈妈给予我们的母爱实在太多太多,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长大之后,我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
大家应该都熟悉沈石溪吧,他是个动物大王,热衷于动物世界。在他笔下的动物犹如神笔马良画下的动物。它会跳出纸面,出来咬你一口。我们天要介绍的,是他的作品《第七条猎狗》。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狼惨死在作者捕兽夹中。此时此刻,从山上传来几声狼嚎。有经验的人判断,这是一头怀孕的母狼在呼唤自己的丈夫。为了让母狼和它的孩子吃饱穿暖,沈石溪扮演了一只“披着狼皮的人”,混入狼群中为母狼和小狼寻觅食物。文中,热爱动物的作者沈石溪大胆的混如狼群,经过数十天的观察才得来的思路。
在这这书中,无论是写狼的'、狗的还是豺的都是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作者天生就对动物有一种好感,自幼就和动物亲密接触。长大后,由于在动物园工作,天天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天天都在观察每一个动物的每一个细节。我们写作文也是一样,灵感出自于长期的观察或发现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细节。也可一说,一篇好的日记,不只是一时的灵感,还要有一只的细心观察。
这本书中,语言文字幽默,部分想象精彩。在我读第一遍的时候,就感觉我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在我的身边发生了许多在平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拿第一个故事来说吧,我怎么想也想不到作者会混入狼群里。天天提心吊胆的同时还要信心观察狼的生活和习性。又是我的话,就算给我钱我也不去。要不是作者是个热爱动物的人,无论怎样他也不去。所以说,作者是一个肯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而奋斗的人。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5
暑假中,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看完这本书就觉得沈石溪爷爷的书非常有趣。
《狼王梦》里面说了一个名字叫紫岚狼妈妈生下了四个狼宝宝。并且要将他们其中的一个训练成新一代的狼王。之后便踏上了艰辛的训练新狼王的道路。
开始,在草原东方端一块马蹄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有一只怀了狼宝宝侧卧在地上的母狼,它叫紫岚。它处于十分饥饿的状态当中,因为它怀着狼宝宝跑不动,才抓不到食物的。突然之间它想到了在这附近有一个养鹿场,经过百般寻思后,便冒着生命危险去偷鹿。最终成功偷到一只鹿,并且逃离了危险地区回到了家里。
然后没过多久紫岚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媚媚,双毛。
四个狼崽中紫岚一只黑仔,成为下一代狼王很有信心。但是有一次黑仔趁紫岚不在家,偷偷出去玩的时候。被金雕抓住啄死了。之后紫岚便将希望转移到了蓝魂儿身上。
一次狼王洛嘎带着紫岚和狼崽们,还有狼群的`其它成员去掠夺食物,狼群捉到了一头牛和一头羊,蓝魂儿得到了一块牛腰谁知被黄犊抢去了————之后,蓝魂儿又得到了半块羊胎,黄犊见到后,便又准备来抢食物。但蓝魂儿知道,如果自己不反抗,不变得强大。那半块羊胎也终会被黄犊夺走。但是蓝魂儿的身体实在没有黄犊的身体强壮。经过一番抢夺之后黄犊还是将那半块羊胎给夺走了————
还有“魂断捕兽夹”这一个小故事,让我懂得了狼的生存是多么残忍,血腥!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6
你们喜欢看什么书呢?科幻小说?童话故事?动画书?我最喜欢的是看动物小说。
我,一个爱看书的小男孩,这个暑假爸爸又给我买了一本动物小说《狼王梦》,一看到书,我就像饿了几星期的老虎看见猎物般冲了过去,一把抢了过来,然后津津有味地啃起来。不到一星期,就被我细嚼慢咽地啃到了肚子里。我被里面的.一匹母狼“紫岚”深深的吸引了。
里面的主要内容是: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不幸一只小狼崽被狂风暴雨夺走了生命,她一心想要把它们培养成狼王,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第一只狼崽被金雕啄死了,第二只则中了猎人的圈套,死了,第三只与狼王决斗时,被狼群们吃了。最后一只却是母的,紫岗伤心极了,但一想到还有狼孙,就不再垂头叹气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紫岚坚持不懈、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精神所感动。我觉得,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梦想,而这个梦想可以是伟大的,可以是遥不可及的,也可以是触不可及的,我们要为梦想奋斗,为梦想而加油。正如1999年阿里巴巴创办者马云一样,对梦想从不放弃。他想考重点小学,但失败了,想考重点中学失败了,考大学也考了三年才考上,想念哈佛大学也没成功,他说过:“梦想,要脚踏实地,和眼泪息息相关。”
我以后也一定要像紫岚一样,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不管成功或失败,都一定要坚持下去!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7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8
在买的这几本书中,当我读完《骆驼王子》这本书后,令我受益匪浅。
《骆驼王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沈石溪和他的藏族向导强巴在日曲卡雪山麓古驿道左边的戈壁沙洲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作者沈石溪看到两只成年雪豹捕杀野路驼一家的情景,便出手帮野骆驼解围又替受伤的野骆驼疗伤,四匹成年骆驼特别溺爱最小的那匹,叫做”骆驼王子“的未成年骆驼,骆驼王子因为深受宠爱,他发现野骆驼似乎是最疼爱最关怀幼兽的一种哺乳类动物,那匹骆驼王子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最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的待遇,给作者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骆驼王子因为从小被宠爱,性格胆小,在雪豹一家的围攻下,选择了逃避,使骆驼首领和另一匹雄骆驼不幸遇难,因群体没有了核心,家族四分五裂,后来好不容易组建了新的”团队“,又被骆驼王子的忌妒搞的不欢而散,生母也离它而去,它无依无靠,最后归顺了人类,由珍贵的野骆驼”变“成了普通的在市场就可以买到的家骆驼。
骆驼王子因为从小被溺爱,虽然个头也有成年公骆驼强壮,但是心灵却仍是和正在吃奶的奶骆驼一样脆弱,经不起挫折。
过分的溺爱会让人懒惰,这让我想起我们身边几个真实的故事:一个20岁的大学生不会系鞋带,一个十几岁的小学生不会叠被子,更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二十多的青年宁愿饿死,也不动手做饭。这都是溺爱,宠爱的酝酿的结果,如果没有匹匹成年骆驼的溺爱,骆驼王子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归顺人类。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9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0
生命的变迁,是被迫的;
生命的轮回,是必然的。
大自然是这一切的“幕后操作者”,是它造就了一切生命,可又是它把有些生命无情地淘汰掉……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五彩龙鸟》,这是作者的第一本探寻恐龙世界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小型恐龙的演化史。
澄和岫同是一种槽齿类爬行动物,却在经过一次大爆炸劫难后,各自演变成了“大齿甲龙”和“树栖龙”,一种是穷凶极恶的掠食者,一种则为胆小如鼠的被掠食者。
两个原是同类的.恐龙族群,命运却大大的不同。岫的后代越来越强大,澄的后代却越来越弱小;岫的后代变成了可怕的食肉恐龙,澄的后代越来越瘦小,并长出了彩色的羽毛;岫的后代让自己的卵自生自灭,而澄的后代却“发明”了抱窝孵卵;岫在陆地上由于食物的缺少而残忍的杀害同伴,而澄因为顾及未出世宝宝的安危而爬到了树上生活;岫冷酷无情,澄感情丰富;岫在侏罗纪大黑暗中彻底灭绝,而澄却展开双翅,翱翔蓝天,变成了五彩的龙鸟!
这一切是多么的神奇。是谁制造了这种神奇?是大自然!是爱!如果,澄的后代没有“发明”抱窝孵卵;如果,澄的后代并不在乎它的孩子,也不会爬到树上生活;如果,澄不懂得亲情,没有感情,那么五彩龙鸟就不会进化、生存、繁衍下来。所以,爱是生命进化的能量。
强大不是永恒的,弱小也不是永恒的。只要有爱,大自然的选择固然重要,可是生存者自己的选择也是那么的重要。懂得了爱,懂得了生存,才拥有了更强大的进化力量,从而获得永恒的辉煌。
作者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就让它作为这篇读后感的结束语吧!苦难进化智慧,悲痛催生灵感,感情净化灵魂,爱是最宝贵的、不可替代的生存技能!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1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 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 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2
我非常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最近又读了他写的《最后一头战象》。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就像磁石一般把我深深地吸引了。书中讲了象、野猪、熊的生活习性和发生在这些动物身上的一些故事。作者把它们写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让我对这些生活在大自然的动物们有了一次深刻地了解。
《给大象拔刺》一文讲述了:一只小象的右前腿扎进了一根长铁钉,公象和母象便到路上“绑架”“我”去给小象拔刺。由于没有麻药,小象在拔刺的过程中在不停地嚎叫,公象和母象以为“我”在趁象之危欺负它们的孩子,便给予了我一次次严厉地惩罚。刺拔完之后,它们给了我一窝蜂蜜后,就和小象一起离开了。这使我明白了:象也是有爱子心切和感谢之心的。
《象冢》使我明白了自然界的生存规律和人类的社会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愤怒的象群》让我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之大,《与狗熊比赛举重》告诉我们世上没有不可能做到的事······但不管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哪一种动物,在我们人类的眼中,它们都是低贱的“禽兽”。但动物们一样拥有感情、自尊,一样想要被尊重,为什么不可以呢?
这本书令人回味无穷,发人深省,而且动物们都有如此高尚的感情,我们是否应有更深的感悟呢?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3
我特别喜欢动物小说,尤其是沈石溪的作品。周五晚上从邦德回来,我和妈妈在图书馆借到了一本《狼王梦》,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真可谓:荡气回肠、感慨万千!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四只小狼崽。为了实现“狼王” 的梦想,紫岚不折不挠地训练它的狼崽们,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狼王梦》把我带进了一个狼的世界:狼的生存环境决定它们必须遵循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它们的强大必须体现在牙爪之上,眼泪在这里毫无用处。
令我特别感动的是母狼紫岚那种深沉的母爱,为了下一代,它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与可怕的大金雕玉石俱焚,这是多么的崇高!但是,有时候它的强烈的爱子之情又表现得如此无奈甚至残忍:当紫岚把狼王梦寄托在老二蓝魂儿身上,而蓝魂儿又过于冒失,结果被猎人下的捕兽铁夹拦腰夹住时,它经过再三努力,却回天无力,救子无方,只好让死神来帮助自己的心肝宝贝了!以下是让我最震撼的一段话:
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落,迅如闪电快如疾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脸色平静,嘴角还凝固着一丝笑纹,那是母亲抚爱时的幸福神态……
我想:这也许是“狼道”和“人道”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地方吧。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4
在寒假里,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牧羊神豹》,这本书里有很多则小故事,是沈石溪写的书,只有那则牧羊神豹让我感觉是最好看的一则小故事。
沈石溪在原先插队落户的地方,离中缅边境很近。
有一天,沈石溪到老榕树下赶集,想买条纯种的.缅甸德钦牧羊犬,这种狗,有藏獒血统,体格健壮,四肢细长,奔跑速度快,耐力强,反应灵敏,特别适宜在山地放牧羊群。
沈石溪是寨子里的羊倌,负责放全寨一百多只山羊。他有一条牧羊犬,名叫梵娌,是条黄狗,已经十岁了。沈石溪在集市里转了一大圈,也没找到牧羊犬,看见老人要拿猫跟他换鞋,他就换了。
他把猫拿去给老猎人看,老猎人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一只豹,沈石溪很高兴,最后用食物引诱法让梵娌接纳了小黑豹。
小黑豹长大以后,每次都让羊群没有伤害,还保护的非常好。
有一天,沈石溪检查羊群时少了羊,于是跟踪黑豹,最后才发现,原来黑豹把羊赶到空地,一只雌豹把咬死,又吃它的肉,最后去喂两只豹子。
沈石溪把黑豹赶走了,最后他又养了一条狗。
之后,他接二连三的得到了四只赤斑羚,知道了是黑豹给他的之后,他想留下黑豹,但是黑豹却跑进林里了。
这只黑豹很好,有借有还,我们也需要有这个有借有还的精神。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5
读了《狼王梦》后,我深深的体会到母爱的伟大,狼王的智慧和聪明,不怕牺牲的精神所感动。
我敬佩它,敬佩它伟大的母爱。有一次,这个狼王的儿子“黑仔”在一个树叶比较茂密的地方捕猎,突然天上飞来了一只金雕,也是来捕猎的,他在附近飞了飞没有发现什么动物,只有一只小狼,那只小狼就是黑仔,金雕偶尔也是会吃小狼的。于是快速向黑仔俯冲了过去,他的母亲发现了那只金雕,已风一般的速度跑了过去,与金雕搏斗,那只金雕把狼王挠的血流满地、遍体鳞伤、才把儿子从死亡的边缘给救了回来。
我敬佩它,敬佩它的智慧和聪明。有一次天下了很大的雨,一些小动物都躲回自己的洞里,怕自己被雨淋湿唯独那些被人养的家畜不能够躲雨,于是聪明的狼王跑到栅栏前跳了进去,用嘴叼起一只小牛就跑掉了,当时看管家畜的'猎人已经进入梦乡,当她醒来时发现少了一只小牛,立即去追那只狼,可狼王早就逃之夭夭了,这样一来既填饱了肚子又没伤到自己。
我敬佩它,敬佩它不怕牺牲的精神。有一次狼王的另一个儿子“蓝极”在它家附近玩耍突然掉进猎人挖的陷阱里,狼王一抬头发现蓝极不见了,仔细寻找发现蓝极掉进了猎人的陷阱里,他奋不顾身跳了进去,没想到里面还有一个野兽夹子,狠狠的夹住了它的脚,他忍着疼痛把蓝极救了上来,自己却死在了里面。
狼王的名字一定会记在我的心中《狼王梦》这本著作将永远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6
《沈石溪动物小说》讲的是大象与人类的友谊,7头大象居然能对人类的有感情,这是令我感动。
在一个傍晚,一个人认识了一头大象,一般野生大象非常凶猛,一攻击起人来可不得了。但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发现野生大象并不可怕。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银灰鼻。在一个早晨,他去挖野木薯在回来的时候,和一头雌象及它带着小象遭遇了,他非常害怕,不过想来想去觉得小象就是前几天的`那头银灰鼻。
那头大象就不同了,那头大白象体型如同小山一样硕大。这时,银灰鼻不断用鼻尖嗅闻他的身体。大象则帮他把箩筐扶起来,看似十分亲热。那头中年母象还帮他捡木薯,于是依它的形象来看,他就叫它白玉娘。银灰鼻托着他往前走,遇见了一只成年雄象,它围着我头边转了一圈,发出了惊天的吼叫,他就叫它霹雳雄。突然,身后闪出了刺眼的光芒,原来是一头雌象,大象因采用一夫多妻制,所以会有这么多雌象来,他就叫它二姨太,二姨太亲吻了一下他,他感觉十分亲热。随后又见到了一头老年雄象,它皮肤土黄,一看就是经过风雨沧桑的老象。随后又认识了两头少年象,一雌一雄,因为雄象非常爱吃,所以叫它饿痨鬼。旁边的小象一见他就给他撒“泥浴”,他知道,泥浴是象籍最高享受,所以就叫它傻丫头。人类与象的友谊可以说是很有感情,只要克服恐惧,人与象可以一起相处。就像前面高高的围栏,只要克服恐惧,就能跨越。没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
干什么事都是这样。就像泰国,大象可以在城市之间穿梭,很友好!友谊就要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对象的感情就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一样,都可以对话。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7
在人们的心目中,狼是一个凶狠,残暴的肉食动物,可实际上并非如此,狼也是拥有自己的情感的,他们也有对儿女的呵护和关心,也有望子成龙的期望,在狼王梦中,这一点充分的得到了体现。
狼王梦讲述了一个可悲可泣的故事,母狼紫岚是一直有野心、有抱负的狼,她一心想把她生的'四公一母的狼崽中三只公狼其中的一只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但是,每次由于她过于的溺爱和严厉,一只只小狼崽都不幸死去,为了将狼崽培养成狼王,她拒绝了爱慕她的公狼,在训练小公狼中折了腿,成了瘸腿狼,在救第二只小公狼时崩掉了几颗门牙,使原本威风凛凛的母狼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大丑狼。紫岚悲痛欲绝,但是,却没有放弃,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母狼生的狼孙身上,为了保证狼孙平安降生,和一只对还没降生的狼崽垂涎三尺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了心中的权利,断送了自己的青春,断送了自己的美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如果她在临死前能看见自己的狼崽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王,该是多么的高兴啊。她为了孩子,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这不正像生活中的父母为了孩子能奉献自己的一切吗。平时,我们要什么好吃的,好穿的,父母都尽力满足,为的正是我们长大后能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这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难道和紫岚不是一样的吗。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8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9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