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全办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标准:
1、无厂房、宿舍、办公场所“三合一”现象。
2、无电器线路、设施混乱老化等现象。
3、生产场所规范整洁;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宽度足够,并保持畅通;防火分区符合相关标准。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烟、禁火标志;电线敷设和电器使用规范。
5、建筑结构与生产性质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独立储放。
6、按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员工会操作使用。
二、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辖区内印刷企业实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如实填写区印刷企业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表,6月18日前上报办事处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业对照标准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6月25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印刷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治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办事处印刷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党政办、安办、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事处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收集、汇总、梳理、通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各村(村)、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对我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
(二)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存在“三合一”现象,印刷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限期落实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措施。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利用展板、会议、宣传单等方式,对消防安全知识及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宣传通报,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四)健全机制,纳入考核。要认真吸取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专项整治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发现举报等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xx团防火关于开展xx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连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xx年x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1、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四、专项整治要达到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救援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员工防火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工作目标,为建设四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人。
我们设立了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xx。
副组长:徐xx。
成员:吴xx,浦xx。
三、方法程序。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配置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与各科签订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到达,任务明确,措施适当,责任落实。
2.抓住学习,组织练习。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相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全监督局消防教师到单位上课,组织消防应急预备队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负责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对单位各科、各诵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音图卜显示,负表人。
4.评估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测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评价各科实行责任制的情况,实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人亲自抓住,分管领导人直接抓住,科室领导人具体抓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有效开展。各科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拆解,将责任层层拆解到人,认真抓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进入春天,高温大风天气增加,林区内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了切实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加强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两防严格管理期限保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领导、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班子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调查和消除火灾危险,抓住两防严格管理期间各项工作的执行。
二要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管理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合作部门干部)包组,建立村干部包户层负责制。全镇分为8个责任片区,镇干部41人组成8个宣传巡逻组,保证山顶、林地、50户以上自然村寨、社会成员实行保险责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发行宣传资料、学校教育、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中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老人、孩子、智力障碍者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教育大众的风俗。
三、做好检查和村寨、山林巡查。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置检查卡,严格防止火源进入山区。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危险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危险,立即排除村寨内柴草乱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灾看烟就查,看火就灭。
四、做好紧急准备。一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城镇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应急队伍,严格管理期间实施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顺利,保证紧急情况随访,同时各村建立民兵应急队伍,实现一村一队、一村一队训练、登记册、不出席,人人使用灭火器二是充分调动各类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立加大执注力庄八安林业部门应加大执注力度迅速调查森林火灾事件,依法严惩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的长期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家庭联合防卫、初组联合防卫、寨联合防卫,形成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结构。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监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为能力者用火情况等情况,实行早期注意晚期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巡逻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救援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
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发生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向对方报告火灾信息,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救援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建立镇监察组,加强镇内两防工作监察,监察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不能执行,忽职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实,离职或失职的人,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移动司法机关的必须坚决移动。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区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应带头到达工作岗位,对离开工作岗位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信息的提交。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信息提交人员,每天14点前向镇森防卫办公室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信息。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
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xx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附件1、2)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xx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xx)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个房间的作用,大力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火灾危险的整改,提高我校防火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创造新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人。
建立以校长、处室主任、班主任为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消防安全工作。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1.抓住各科、各班、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执行。
各科室、各班和食堂宿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科室、各班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分工,逐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危险。
各科、各班组织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调查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调查、火灾危险自我调查、法律责任自我调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应坚持每月检查、巡逻,创建周检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防火能力。
4.加强工作准备,准备灭火和救援。
学校应根据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让教师和学生了解自己职场的防火措施,报警,用灭火材料救初期火灾,自助逃生,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实施场所负责人。
9月组织7年级新生进行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训练,对全校师生进行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训练。
10月份利用安全教育课程和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11月1日,各教室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2、各部门根据学到的知识调查消防危险。各班教室、各科办公室和责任区、各科主任、各班主任自行调查。
12月对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岗位。1月2月继续月调查、周调查制度各责任区。
五、工作要求: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主任、各班主任是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秋冬两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配置、分工合作、负责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应作为各负责区负责人年底审查的重要内容。年底检查防火站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重视,不执行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3、学校各科、班级应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合作机构,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4、各责任区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周的自我调查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时,要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逐步总结,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提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必须及时通报和整理各负责人周检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冬季重点领域场所风险特点,现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市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含物流仓储仓库、城市配送站、物流中转站)。
(二)整治内容。
1、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2、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3、是否落实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制度。
4、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7、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8、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9、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10、是否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是否违规电焊、气焊。
11、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
12、是否违规将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13、是否擅自改变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库房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14、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
15、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16、是否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或微型消防站,并制定实施日常训练、执勤战备、队伍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加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仓储货物严格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实时动态准确掌握货物信息,并开展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市住建局:负责核查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建筑用房的`审批手续。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和冷库、冷链企业开展巡查执法,严格依法处理违法建设工程。
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出台具体规定前,按照《消防法》等,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总储量10000吨以下的粮库、500吨以下的棉库、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500万元以下的仓储超市、可燃物品仓库、堆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市交通局: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仓储进行排查和整治。
市工信局:负责对商贸服务业所属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和汽车、旧货、成品油等流通行业所属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化工(危化品)、化学制药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储存的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查处。负责对物流仓储企业场所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依法实施安全监察。对检查发现的或其他部门移送的存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市消防教援大队: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或其他部门移送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6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领域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内容,全面做好本部门的部署发动。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2月1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负责领域内的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物流园区和大中型物流仓储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短期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有效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协调解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2月16日至20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并及时上报总结,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对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依法处理,对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动乡(镇)街、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网格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摸清本部门负责领域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
(二)突出重点整治。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加强调度。要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场所违规住人问题进行严格排查清理,坚决防止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报送,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及相关动员部署情况报至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自1月14日起至整治结束,每周五14时前将本单位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全市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务分工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