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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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依据《东营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为主线,以建一流的教职工队伍,创一流的教学业绩,树一流的教育形象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忠诚、立人、求索、志远”的教育精神,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供人才支撑,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考核原则

1.公正性原则。建立统一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实绩,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2.教书与育人并重原则。倡导育人为本,坚持教书与育人并重,引导每一个教师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3.治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既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考查,也注重对教学过程和教师教学能力的考核,也体现对教师治学态度的重视,使评价结果更加全面、科学、合理。

4.科学性原则。本方案采取“目标分解积分法”,各项具体指标的`权重体现教师工作的不同层面,评价结果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使评价结果具体量化,避免评价的盲目性。

5.鼓励性和发展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方案从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结合上级对教师和教师素质的基本要求,为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型教师”向“科研型、学者型教师”的转化指明方向,鼓励教师重新构建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任课教师考核分师德修养、工作状况、个体发展、工作量四项指标;其他人员考核分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四项指标。

五、考核指标与分值

六、考核周期与分类

1.考核周期:一学期一考核。

2.考核分类:任课教师(分小学部、中学部两部分),教师兼中层干部,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分别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分别划分等级。

七、考核的组织

为加强对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教职工的考核事宜。

1.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校委会其他成员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

根据考核指标及部室工作分工,成立分项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分项指标的考核。

2.考核要求

各考核小组对考核的内容及结果计算负全责,要对所负责的分项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在考核结果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办公室汇总。审查小组要安排相关人员与办公室一并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完成后,再进行统一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对外公布,公布的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奖、扣分等有关说明

1.在教职工考核分类时,工勤人员在教辅岗位上工作的,按照教辅岗位考核;教师在工勤岗位工作的,按教辅考核。

2.凡对学校有特殊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将根据情况酌情加分(1、2、3、4、5分)。

3.在推进课堂改革方面,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加分(1、2、3、4、5分)。

4.课堂教学改革不推进、行动不落实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挡次扣分(1、2、3、4、5分);在上级教学视导、评估检查听课中,课堂改革达不到良好以上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扣分(1、2、3、4、5分)。

5.课堂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出现安全、教学责任事故,查实一次,视情况轻重从总分中扣直接责任人3分、4分、5分。

6.班主任按照班级考核情况加2分、3分、4分。副班主任根据所分管工作考核情况加1分、1.5分、2分。处室主任按照处室考核情况加分3分、4分。

7.教职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献血、捐款和志愿者服务等群团活动的每次加0.2分。(志愿者指正式注册的人员)

8.学校设全勤奖,教职工一学期全勤的奖励1分。

9.以上奖、扣分均在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中增加或减扣。

10.学校安排工作时,按照“以质定量”原则,优先安排教学水平高、成绩好的教师满工作量运行;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兼任至少一门校本课程,凡不申报兼任校本课程者视为没有完全履行教师职责,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根据学校安排不承担校本课程的教师除外,如:初中毕业班教师、校本课程检查人员等)。

11.本考核办法的计算原则统一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实行(保留2位小数)。

九、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考核结果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考核指标总得分 +考核奖扣分。

2.教职工年度考核得分为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3.职称评审时,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4.绩效考核成绩排在前三分之二的教师方可有资格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十、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2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3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4

为突出“强 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 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 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 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 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 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 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 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⑴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扣0.5分;

(2)党组织的活动正常,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每月不少 于一次,少一次扣5分;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 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 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1)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拒礼贿、拒吃请,接受案件当事人礼 贿一人次扣6分,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人次扣2分: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3)坚决抵制案件说情风,在政法系统为当事人说情造成不良 影响的有一人次扣3分;

(4)严禁擅自到有关单位报销费用,发现一人次扣4分;抓好赃款赃物管理,对扣押物品未及时登记、移交的,发 现一次扣1 5分,对赃款赃物擅自处理的,有一次扣2分;

(5)建立完善“三拒”(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登记簿,未 进行正常登记的扣1分;

(6)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责任人经济处 罚)扣8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 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 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 月考勤奖;

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 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 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丨2分; (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 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 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 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 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 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 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 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 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 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 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 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在上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校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兼顾学校以往实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学校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在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实施对象

州惠市实验中学全部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三)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量为教职工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和地区补贴以外的所有津贴及补贴。

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部分占30%。

(四)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岗位津贴、节日补贴两个项目。岗位津贴以职务(岗位)为依据,分档次按月发放。节日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发放,每人每个节日10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班主任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超课时津贴等项目。

班主任津贴发放对象为担任班主任岗位的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对象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标准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在考核的次年1月发放。

奖励津贴分配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以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效果、其他综合表现等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五)奖励津贴的分配

奖励津贴分月奖励津贴和学期末奖励津贴,其中月奖励津贴部分占奖励津贴的70%,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占奖励津贴的30%。月奖励津贴按月发放,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在每学期末(学校年末)发放。

1。月奖励津贴分为工作量津贴和业务量津贴两部分。工作量津贴包括课时(工作任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等,业务量津贴主要指行政领导在行政工作中与外单位联系通讯费、参加市内各种会议的交通费等。(具体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包括绩效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两部分。绩效考核奖励在每学期末发放,业绩奖励在每学年末发放。

绩效考核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绩效考核以工作人员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每人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绩30分。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工作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工作人员具备的文化素质、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个人专业发展等。

根据学校制定的绩效考核的具体细则,对在职在编的教职工进行定量考核,确定其相应的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业绩奖励主要包括下面两部分:

①教师参加科研课题、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各种荣誉等按《州惠市实验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给奖。

②高考奖励:根据当年中、高考奖励方案及中、高考业绩来确定奖励。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6

为推进我镇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等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管理人员(校长除外)、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师风、承担教育教学、岗位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学期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其中“德”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能”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绩”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5%。

(一)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由教育总支考核小组和学校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六、绩效工资分配程序

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30%)。

1、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在考虑教师职称、地区差等因素情况下,由教育主管会计统一造册报教育局计财股后,直接按月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三部分组成。

班主任绩效按每班每月70元标准,以学期实际工作月数和学校班级数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期末班主任考核结果来制订。

学校管理岗位绩效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分学期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教育总支考核和教师评价结果来制定。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总额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减学校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后,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依据学校考核小组量化得分进行分配。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全校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工资总额/全校专任教师、工勤人员考核分总和)x个人考核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小组核算后,报教育总支送教育局审核,分学期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的考核:

1.师德师风20分,其中教师师德基本得分5分、学生调查问卷5分(见附件一)、教师互评5分(见附件二)、总支及学校师德考核5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师风积分中扣5分:

①有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②有体罚和并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③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④有工作日期间打牌、买码、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⑤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德师风积分中加分,本项加分不累计,以最高项为准,直到师德师风单项20分满分为止:

①获学校“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1分;

②获教育总支“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2分;

③获区教育局“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3分;

④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4分;

2.业务能力和工作量40分:其中业务能力20分、工作量20分。

①业务能力的考核计算办法:学生评教5分;教育总支及学校教学常规检查10分,期中占30%,期末占70%;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培训5分(本项累计得分,直到满分5分为止。其中: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1分;参加教育总支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2分;参加区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3分;参加市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4分;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5分;

②.工作量的考核计算方法:语文、数学、英语为1.3,物理、化学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1.1,其他学科为1。初三各科均加0.1。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得分÷全校人均工作量积分×20。公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以全校人均工作量计入。

3.考勤15分。以学校考勤记载为准。计算方法为:教师个人单项得分=个人期出勤次数÷学校期记载总次数×15。学校或上级抽查发现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4.教育教学业绩25分。其中教育科研业绩5分、教学业绩20分。具体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依据《汀泗镇中小学教师评估方案》对教师进行评估。

①教育科研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主要计算教师在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教育科研的发表情况、教研专题的申报情况,可单项累计计算直到满分10分:获校级奖1分,获教育总支级奖2分,获区级奖3分,获市级奖4分,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5分。同一篇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在多级发表,只计最高奖项。

②教学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三个班级的年级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0分,两个班级的年级第一名20分,第二名13分。所带多科教师按比例计入。一人带全整年级多班同科课程的教师以全校教师教学业绩的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入。

(二)、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

学校行政干部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总支根据总支考核和教师期末评价,从分管工作、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教育总支考核得分占终结性评价的60%,教师期末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40%,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管理人员岗位绩效评价表》。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岗位的20%。分管工作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的管理人员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3)班主任的考核:

考核办法:学校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考核小组和学生期末评价,从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分占终结性评价的90分:

①安全20分,班级管理中未出现了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班主任得20分

②卫生20分,以学生会记载为准,各班卫生得分=全期卫生得分率×20,在上级检查中受批评或通报批评的班级直接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20分,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班主任工作考勤出勤率×20

④班级控辍保学得分20分,流失2人(含2人)每加一名流失扣3分,扣完为止。

⑤班主任配合学校工作成效10分。以班级各项任务完成率×10计入。

学生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10分,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表》和《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问卷调查表》。班主任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班级数的20%。班级管理中出现了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班主任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故意不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③、离岗退养人员。

④、不属学校指派,个人外出脱产学习的。

⑤、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结果发放。要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九、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汀泗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

十、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考核领导小组要参考本方案,考核小组成员要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同时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3、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学校实施方案必须在经过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上讨论通过(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与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同意)后,报教育总支送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实施方案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我镇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要建立学校所有岗位的工作职责,健全考核制度,每期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5、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如教师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较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其拥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的权利。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2020年度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围绕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聚焦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1.导向性原则。注重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尊重规律,关注学校差异。

2.发展性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3.有效性原则。注重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取得的绩效。

4.可行性原则。注重考核内容的可检测性、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市委教体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办、办公室、组宣科、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核对象

一中(含龙山校区)、二中(含东区、南区)、四中(含西区)、七中、九中、田家炳中学(十中)、十一中、石化一中(含西区)、杨桥中学、广圩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庆工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实行双一百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100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100分。党建工作由市委教体工委独立考核,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等另行通知。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发展”(35分)、“教师发展”(25分)、“学校发展”(40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加分项目”(5分)。具体为:

1.学生发展。包括“学业质量”“综合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3个二级指标。

2.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培养”“教科研”“校本教研”等4个二级指标。

3.学校发展。包括 “办学方向”“平安校园建设”“疫情防控与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民生工程”“民主管理”等7个二级指标。

4.加分项目。包括“学校受省、市委及省、市政府表彰”“学校积极争取招商引资”等2个二级指标。

五、考核工作程序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

2.平时考核。相关科室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学校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赋分,说明赋分理由,送分管领导审签。平时考核赋分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考核办。平时考核权重为80%。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在2021年4月底前结束,由市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后,到学校就部分指标实地核实。现场核查权重为20%。

4.加分项审核。加分项目由直属学校提供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5前提交市教体局办公室,由考核办统一审核。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位的学校命名为“2020年度安庆市直优秀学校”;对于经考核认定为进步明显的学校颁发“2020年度安庆市直学校进步奖”。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校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8

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实施绩效工资时,在城区学校(见附注)以外的学校分二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偏远农村山区学校30元/人月;一般农村学校10元/人月。

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不含教育局确定的城区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不包括校长。

具体分类为: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尝大熊山林场五个乡、镇、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以外的其它农村学校。

上述偏远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和一般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先从全县绩效(jixiao)工资总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按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是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单独考核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按人均1.2倍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龋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校长所聘同等次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即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随月统发,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配。其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和县属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它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参照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进行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但学校必须根据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到人,打卡发放到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校,按程序审批,打卡发放到人。

六、关于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规定

1、请病假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执行,对身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要出示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长短相应扣减,即每请一个月(满一个月)核减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和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作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吃空饷"的人员(新人发[20xx]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20xx年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督办〔20xx〕3号)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院)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实行分片考核。

(一)教学编辑片。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经济管理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共14个部门。

(二)行政管理片。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保障处(图书馆)、信息处、业务指导处、群团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退(离)休人员工作处共18个部门。

二、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重点考核履职绩效、廉政和安全;平时考核注重过程管理,重点考核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结果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三、指标体系

“3+2”考核指标体系,即党建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基础保障目标3大类,以及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2种情形。

(一)党建目标

党建目标具体考核指标由机关党委(纪委)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的考核细则研究制定,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二)职能绩效目标

职能绩效目标是校(院)教学、科研、资政、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以及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的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分类制定,由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提出。职能绩效目标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根据《事业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及考核办法》(渝委校发〔20xx〕45号)制定,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校(院)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工作要点涉及的责任部门任务以及本部门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数应不少于10项,按照定量化、项目化、事项化要求,细化半年绩效目标内容。目标制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是各部门均须完成的刚性要求,包括决策部署落实、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意识形态、遵章守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具体考核指标由目标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四、计分规则

设考核基准分100分,其中职能绩效目标80分,基础保障目标20分。党建目标在基准分上实行倒扣分制,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分别在基准分上进行加、扣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以最高分值扣分。

(一)党建目标

由机关党委(纪委)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年终送目标办汇总。

(二)职能绩效目标(80分)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分值由教学(编辑)任务和科研任务组成,其中教学部门为教学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为编辑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教务处、科研处分别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由目标办进行考核。未完成半年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的,该项扣分为:部门自行设定分值÷2÷半年分解的职能绩效目标数。按“尽职免责”的原则,对因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等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认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础保障目标(20分)

由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年终考核时书面报送情况至目标办汇总。其中:

“决策部署落实”(4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校委部署落实情况等。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档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档案工作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3分)主要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遵章守纪”(2分)主要考核校规校纪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2分)主要考核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情况。

“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3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绩效和部门内控工作情况。

“节约型机关建设”(2分)主要考核节约资源能源执行情况。

(四)其他加分项目

1.批示表彰

(1)部门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正、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10分、8分。

(2)部门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正、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4分。

(3)部门个人或部门牵头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对应分值50%给部门进行加分。

2.信息报道

(1)被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专报综合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1分;单条信息采纳,每则加0.2分。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接受新闻采访、发表工作类新闻稿件等,每则加0.1分。宣传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亮点工作

(1)部门申报。行政管理片在年终考核规定时限内,承办或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可申报参评亮点工作项目:对校(院)或系统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或重大影响的;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表彰、肯定的;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的。

每个部门可以申报项目1项。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明材料和3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简要说明工作内容、特点、创新性等)。

(2)投票审核。目标办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统一提交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校级领导干部设置为A票、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设置为B票(A、B票内容一致),分别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其中A票投票权重为60%、B票投票权重为40%。加权计算后得票数过半(含)的项目确定为亮点工作。

(3)集体评分。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亮点工作进行评分(不超过5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计算分值。亮点工作最后得分=校级领导干部评定分值平均分×60%+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定分值平均分×40%。

4.争取市级专项目标加分

部门为校(院)争取到作为市级部门专项目标配合单位的,每项给予该部门加0.2分。

5.部门工作已获得专项加分的,不再作为亮点工作申报项目。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加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其他扣分项目

1.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市级部门,校委(含目标办)通报批评的,按次分别扣减2分、2分、1分。

2.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市级考核部门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给该部门扣分。

3.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按次扣0.2分。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扣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频次和程序

(一)半年考核。行政管理片于每半年结束后,按要求向目标办报送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半年完成情况。

党建目标、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只进行年度考核1次,由考核牵头职能部门年终汇总后报目标办。

(二)年终考评。目标办会同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年终汇总核算各部门得分情况,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工作目标考核是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目标办负责解释。《20xx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校办发〔20xx〕5号)同时废止。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20xx年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督办〔20xx〕3号)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院)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实行分片考核。

(一)教学编辑片。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经济管理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共14个部门。

(二)行政管理片。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保障处(图书馆)、信息处、业务指导处、群团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退(离)休人员工作处共18个部门。

二、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重点考核履职绩效、廉政和安全;平时考核注重过程管理,重点考核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结果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三、指标体系

“3+2”考核指标体系,即党建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基础保障目标3大类,以及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2种情形。

(一)党建目标

党建目标具体考核指标由机关党委(纪委)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的考核细则研究制定,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二)职能绩效目标

职能绩效目标是校(院)教学、科研、资政、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以及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的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分类制定,由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提出。职能绩效目标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根据《事业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及考核办法》(渝委校发〔20xx〕45号)制定,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校(院)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工作要点涉及的责任部门任务以及本部门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数应不少于10项,按照定量化、项目化、事项化要求,细化半年绩效目标内容。目标制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是各部门均须完成的刚性要求,包括决策部署落实、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意识形态、遵章守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具体考核指标由目标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四、计分规则

设考核基准分100分,其中职能绩效目标80分,基础保障目标20分。党建目标在基准分上实行倒扣分制,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分别在基准分上进行加、扣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以最高分值扣分。

(一)党建目标

由机关党委(纪委)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年终送目标办汇总。

(二)职能绩效目标(80分)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分值由教学(编辑)任务和科研任务组成,其中教学部门为教学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为编辑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教务处、科研处分别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由目标办进行考核。未完成半年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的,该项扣分为:部门自行设定分值÷2÷半年分解的职能绩效目标数。按“尽职免责”的原则,对因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等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认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础保障目标(20分)

由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年终考核时书面报送情况至目标办汇总。其中:

“决策部署落实”(4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校委部署落实情况等。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档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档案工作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3分)主要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遵章守纪”(2分)主要考核校规校纪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2分)主要考核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情况。

“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3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绩效和部门内控工作情况。

“节约型机关建设”(2分)主要考核节约资源能源执行情况。

(四)其他加分项目

1.批示表彰

(1)部门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正、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10分、8分。

(2)部门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正、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4分。

(3)部门个人或部门牵头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对应分值50%给部门进行加分。

2.信息报道

(1)被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专报综合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1分;单条信息采纳,每则加0.2分。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接受新闻采访、发表工作类新闻稿件等,每则加0.1分。宣传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亮点工作

(1)部门申报。行政管理片在年终考核规定时限内,承办或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可申报参评亮点工作项目:对校(院)或系统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或重大影响的;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表彰、肯定的;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的。

每个部门可以申报项目1项。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明材料和3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简要说明工作内容、特点、创新性等)。

(2)投票审核。目标办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统一提交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校级领导干部设置为A票、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设置为B票(A、B票内容一致),分别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其中A票投票权重为60%、B票投票权重为40%。加权计算后得票数过半(含)的项目确定为亮点工作。

(3)集体评分。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亮点工作进行评分(不超过5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计算分值。亮点工作最后得分=校级领导干部评定分值平均分×60%+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定分值平均分×40%。

4.争取市级专项目标加分

部门为校(院)争取到作为市级部门专项目标配合单位的,每项给予该部门加0.2分。

5.部门工作已获得专项加分的,不再作为亮点工作申报项目。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加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其他扣分项目

1.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市级部门,校委(含目标办)通报批评的,按次分别扣减2分、2分、1分。

2.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市级考核部门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给该部门扣分。

3.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按次扣0.2分。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扣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频次和程序

(一)半年考核。行政管理片于每半年结束后,按要求向目标办报送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半年完成情况。

党建目标、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只进行年度考核1次,由考核牵头职能部门年终汇总后报目标办。

(二)年终考评。目标办会同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年终汇总核算各部门得分情况,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工作目标考核是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目标办负责解释。《20xx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校办发〔20xx〕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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