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篇1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弟达西所热。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读书的时候,我常常把自己代入书中的人物,从每件事情中给自己做比较,得到了一些体会,日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读书心得:
1.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是不宜轻率,应该深思熟虑后才决定自己的一生幸福。
2.选择人的时候,目光不能太短视,只见其长,不见其短,会失去自己的幸福和遭人鄙视。
3.做人有时候一定要坚持原则,在任何强大的压力面前都不能退缩,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到就很难了,我们要有自己的底线,不能放弃立场。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篇2
放假的几天过于放松,沈阳也忽然中午最高温度到了20°,美美的逛街八个小时,结果就是“嘚瑟”感冒了,然后就超级难受,我心里一直在呐喊:“我难受,难,N安难,失欧受,我很难受。”跟先生说,我可能快死了,你有什么打算尽管说,他一边着急外出一边说,放心吧,我一定学画画,把你没画完的都画完。我继续说:切!!那么你如何看待“傲慢”?他说:“是《傲慢与偏见》?傲慢,不是谁都可以傲慢的,傲慢必须得有资本。”走了……然后就是休息,多喝水,看几页书放下一会儿,我很奇怪,为什么看《边城》还有很多书可以一气呵成,而看《傲慢与偏见》明明可以多看几页的,就是不往下看,其实这本书特别好懂特别好消化,故事情节也是老套无任何惊奇,故事的发生、发展和结果都在你的掌控之中,但是,就是想细细品味,于是一天就看完的书,看了整整四天。
再读此书,忽然就弄懂了一个词,傲慢,我一直以为是有些高傲自大,有些孤傲的`表现,但网络里查找似乎是本来没什么本事却目空一切的那种,这种解释,我恐怕不能接受,能谈得上“傲慢”是要有资本的,这个资本就是像达西先生的女管家那样评价他,出身名门世家,有巨额资产,非常英俊,人格高尚,想不出谁能配得上他。
这本书看着看着你会想起《简爱》,我还会想到《复活》和《泰坦尼克号》,还有莫泊桑的《漂亮朋友》,有太多的相似之处,特别是描写那些小姐,还有她们对心仪男士的议论,那个时代真好,女孩子不用上班,16岁家里就着急找对象,每天除了议论身边的男士就是惦记哪家商店里的帽子来新货了。
我想我得先交代清楚,这里我最喜欢的男士是男四号,也就是各位“小主儿”的爸爸贝内特先生,小说介绍说他是位古怪的人,好挖苦人,贝内特夫人积23年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他聪明、含蓄、幽默、洒脱、尽责。本书中用了大量诙谐幽默的语言,极富喜剧色彩的写作风格,主要是来自于书中大量反讽的运用,尤其是贝内特先生对话中反讽的运用。我最喜欢的是两处,第一是当贝内特太太知道了先生的侄子要继承他的财产说:“如果你死了,柯林斯就会把我和女儿们撵走,怎么办啊?”贝内特先生说:“你不用想那么多,说不定我比你活的还长呢。”(笑死我了)第二处是,小女儿的私奔行为让他大为恼火,他教训着四女儿,不许再去见那些军官,不许跳舞,他说:“假如你今后十年能做个乖孩子,我带你去看阅兵式。”(多实在,你不是喜欢军官吗?爸爸带你去看阅兵式,老鼻子军官了,让你一次看个够!)哈哈,我好喜欢他。
最喜欢的女士是大女儿简。简是家里的老大,骨子里深藏着善良和纯洁,温柔还有耐心。她是现在俗称的“滥好人”。认为天下人都是好人,从不把人往坏处想,她对宾利先生的感情和几个妹妹对待男士的态度截然相反,深藏在心中,即使对自己最好的大妹妹也没有完全表露,她就这样默默地,默默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爱情。我认为这种爱情观是极好的,有道是“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我们千辛万苦得来的爱情才会倍加珍惜,那种像小妹妹轻易的私奔行为,是当时社会也是当下社会所不齿的。所以对待男士,我们需要采取的是“欲擒故纵”的计策,一定行。
好了,我想用过本书中的四段婚姻来说下自己的感受。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篇3
早就听说《傲慢与偏见》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喜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篇4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某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篇5
《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是英国著名女小说家。《 傲慢与偏见》是她的代表作之一。她在一些文学评论家眼中,甚至可以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人了。
文章大略地看了一下,发现《 傲慢与偏见》一书采用的是文学写作手法之一的——全知叙述法。开头,作者就为全文埋下了伏笔并写出了中心句,它很吸引人的眼球儿:在我们身边流传着这样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凡是有钱的男子都想娶位太太,这样的男子不管他搬到什么地方,周围的人就算不了解他,也会把他当成自己女儿所应得的财产。读完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伊丽沙白、班纳特是复杂的`人物形象,前半部分她是有“偏见”的,后来改变了。而菲茨威廉、达西在前半部分是“傲慢”的,但在后半部分,我们才看清了具有多元化的性格特征的达西——一位富有同情心的“英雄”。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就看出两个人类的性格缺陷——傲慢与偏见。我想:简。奥斯汀写这本书也是在别有用意地讽刺着什么。他通过这些曲曲折折的文字表达了他对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上的人和物的看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