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1
近日,我看了一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可以算得上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哈克贝利·费恩在被寡妇收养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便开始了他的冒险旅程。冒险之后,他便在印第安人生活的地方定居了下来。
这本书的关键词就一个词“漂泊”。哈克一直都在漂泊,一直都在。他漂泊了那么久,他为的难道是金钱吗?并不是,他为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呀!可见自由对他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同样,自由对于我们也有深刻的意义。匈牙利的诗人斐多菲曾经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意思就是说生命虽然很珍贵,但爱情更宝贵,但是如果这两者和自由之间要我做出一个选择,那么我会抛弃掉这两个东西,因为自由更为之贵重。
正因为自由的贵重之处,所以历史上人们不敢做出什么不算太坏,也不好的事,因为那样就会被关进监狱,被剥夺几年,几十年,甚至是终生的自由。没有自由谁也不会好受的,但历史上还是有一些人慢慢的失去了属于自己的自由,那些人就是我们现在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们,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逐渐被补习班夺取了属于他们的自由时光。失去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梦想。我希望所有的家长可以尊重孩子们的自由时光,孩子们的梦想,不要只在乎成绩单上的数字。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2
我最近刚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开始哈克贝利发现了一串奇怪的脚印,便知道自己的爸爸回来了。哈克贝利的爸爸是个酒鬼,总是动不动就说要宰了他,他非常无奈,只好鼓足勇气,逃到了杰逊克岛,独自过着以打猎和钓鱼为生的生活。书上主要写哈克贝利去营救他的好朋友吉姆,每当看到这里,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哈克贝利那么勇敢我却那么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下楼散步,我一个人在家非常害怕,躲在被子里不敢出来,不一会儿,便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吓的“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以为真的有鬼进来了,爸爸妈妈觉得非常奇怪,跑过来一看,都哈哈大笑。
虽然我没哈克贝利勇敢,却和他一样聪明,有一次妈妈不小心把钥匙掉到了水沟里,非常着急,我看到了,连忙找来一块大吸铁石,用透明胶固定在棍子上,放入水中,不一会儿,钥匙就被吸上来了。真希望再出版一本这样的书。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3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文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4
当我合上这本书后,嘴角流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这样一本书我还是第一次读到,我想,它写出了对奴隶制的不满、对社民的讽刺、对时代不公正现象的悲哀、还有对人格内心的剖析。对于主角―――哈克贝利。费恩也赋予了很多特点:对大人世界的叛逆、对黑人的同情。以上这些,是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的,但在这本书中,有另外一种味道,一种哈克贝利。费恩和那群小男孩散发出的味道,这是这种味道塑造出哈克贝利。费恩独特的个性,这种味道,只有真正的孩子,才能真正读懂。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那一群小孩老是幻想干一些大事:做强盗、做英雄。说一些“如果本帮哥们泄露秘密,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他的尸体烧掉,骨灰撒掉,把名字用血从名单中抹掉”之类一些听上去“像那么一会事”的话。而实际上“连一辆装满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我小时候也常认为自己是传说中神的女儿,是拯救世界的天使,而实际上连一个人呆在一个较黑的屋子里就会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这,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的梦想。(.)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汤姆想“用一把小刀化37年时间挖一个地洞救出黑奴吉姆”,但发现行不通时,他们便打算“事实上是用铁铲马上挖,在这之后,我们不妨只当用小刀挖了37年”,我小时候经常用我认为“公主的睡姿”睡觉,可睡一会就不舒服了,于是我就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只当是用公主的睡姿睡。这,是一个孩子几乎无所不能的想象力。
这种味道,让汤姆和哈克往吉姆那小小的“监狱”里放水蛇、老鼠等“宠物”,让吉姆用泪水浇灌一株花,而实际上吉姆已经自由了,只要汤姆说句话就可以被放出来。这,是一个孩子奇特的幻想。
而这种味道,叫“童真”。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5
海明威曾评价《哈克贝利费恩》这本书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既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也许是一个队这本书极高的评价。
文中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在马克吐温的另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出现过,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开始出现,文中的汤姆和哈克贝利就是好朋友。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至于汤姆和哈克贝利为什么会成为朋友,可能是他们的性格相近,更多的应该是汤姆和哈克贝利的冒险精神。
哈克贝利生活在一个十分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白人称霸,黑人为奴的时代。这本小说以哈克贝利冒险为线索,透过现象看本质,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的腐朽和奴隶制的罪恶。
文中的哈克说过:“我从来就没有一个家,或像其他的男孩那样去上学,我睡在街上或林子里,只要我想做,我就能做我想做的事,这真实一种美好的生活。”仿佛能看到他说这话是笑着的,但眼底的悲凉却直达心底。
哈克贝利有一个酒鬼父亲,他的父亲经常醉酒后毒打他,后来,因为哈克贝利受不了父亲的毒打和道格拉斯对他的要求及生活方式而离家出走。逃到了密西西比河上,在那里他遇见了黑奴吉姆,两人相遇后,便结伴而行,相依为命,在途中他们遇到两个自称为“国王”和“公爵”的骗子。这两个骗子做了一系列的坏事后,又背着哈克贝利将黑奴吉姆卖掉,哈克贝利为救吉姆想尽了无数办法,哈克为了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进行了一番冒险。
在当时,帮助奴隶回复自由身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他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法律,甚至会下地狱,但是他没有退缩,他做了。他就这样做了。做也许不知道是他的想法对,又或者是社会现象所说的对。根据当时那个社会,吉姆是奴隶,是华森小姐的奴隶。但从哈克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社会的腐朽观念与他的正直勇敢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想起了自己和吉姆的友谊,和吉姆在一起那段美好、快乐的时光,也许是那时候他决定帮吉姆摆脱奴隶身份……
哈克贝利是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父亲总是酗酒,醉后,还经常打他,甚至还会问哈克伸手要钱……
在种种苦难面前,哈克没有颓丧或逃避。他会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积极面对困难的生活,在前进的道路上努力前行。
小说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勇敢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社会的黑暗。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篇6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如果没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就一定看不懂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冒险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位主人公在两本书中均有出现,分别扮演主配两角。但今天,我们主要介绍哈克费恩,这位没什么文化的小家伙。
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说,被寡妇收养的哈克,过着还不错的日子,知道他不负责任的酒鬼爸爸找到了他,他父亲把他带到一个荒岛上,把它看管起来,不让他自由,还经常拿他出气,哈克每天都会受到一顿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它运用自己的聪明,从父亲的手中逃脱,在躲避风头的几天里,他碰到了从寡妇家逃跑的黑奴杰姆。他俩相依为命,乘坐着木筏远离了这个小镇。
一路上,他们遇见了两个骗子不幸的杰姆被骗子出卖,被汤姆的塞莉姨妈买下,囚禁起来,正巧汤姆来看塞莉姨妈,哈克为了帮助杰姆,和汤姆串通好一起救出杰姆。谁知汤姆这个文化人总搞出些多余的事情,让老杰姆逃出来后又被抓住,说要被处死。而且汤姆自己还中了一枪,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危急时刻,正好包莉姨妈赶到,让汤姆澄清了一切,杰姆才获得自由。
汤姆的性格就是很自大的,所以在汤姆和哈克配合的时候,他从来不把哈克说的或提议的当回事,说明他不把哈克这个文盲放在眼里,或者他对自己太自负了。但说实在的,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人都知道,汤姆的确很有本事,从这里又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本书是以哈克为主人公的,但却把汤姆仔细描写的很勇敢,我只能说马克·吐温这本书写的比较散,没有突出哈克贝利的特点,但描写的手法和情节的叙述还比较清晰,值得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