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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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心得

知远网整理的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1

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给死难者家庭造成了永不磨灭的伤痛。火灾留给我们的不应该只是对死难者的沉痛哀悼和惋惜,而是应该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火灾的危害,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人们忽视。人们总是抱有侥幸心理,以至于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回过头来警醒。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火灾事件在我们身边发生,但是,当有一天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是火灾初期,我们能熟练利用身边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就能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如果火灾处于失控状态,我们就要果断舍弃钱财,采用正确安全的逃生方式,及时逃生。

火灾发生时,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也是极其可怕的。事实上,比火灾更可怕的是我们自己的防火意识。我们总是抱着这种侥幸心里,麻痹大意。直到事故发生时,才悔不当初。钱财没有了,我们还可以再挣,但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以重来。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们掌握了一些消防理论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工地的实际情况,我们要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培训,规范用火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让每一个人都能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正确的自救和逃生方法。加强每个人的防火意识、责任意识。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要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2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职业技能知识学习,对消防工作更一步了解,掌握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为今后在工作中开展消防安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三、通过这次培训,发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根据这次学习和案例的分析:我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理解,也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例如:燃烧与灭火的常识,常见灭火器材的`使用,安全疏散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些对我们员工是一种认知,让我们时刻记得安全,在工作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未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通过学习培训,让我们每位员工都有应急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

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3

11月24日,我参加了由检修总公司安全主管、分公司安全老专家进行的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安全培训内容丰富,介绍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并列举了华东华北各项目部所发生的重大案例,作为一名见习工作部长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通过老师、老师的安全知识培训,对于安全生产有了更深的理解,感受颇深,使我更加认识到做好检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这次培训就如何强化本单位安全检修工作,本人谈谈心得体会: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环境管理,作业现场预留通道,在装置上检修,预留安全通道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外协施工人员刚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之前,必须进行探路工作,有条件的在拐弯等处以较醒目的箭头指示行走。安全通道不应仅单向通行,至少可以从2个方向离开作业区域,避免只留一条安全通道,阻碍人员遇险撤离。规范临时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检修工作中,难免将平台或栏杆扶手切割开,以便吊装物件或移出更换的设备,在切割部位必须加设临时的防护围栏。这些临时设施应严格对待,不能随意进行,更不应该采用塑料绳或棕绳进行,因为它们属软性材料,不能有效阻挡人员越过安全区发生事故,所以对于切割部位应采用铁栅栏搭设封闭围栏进行。围栏高度为1.2~1.5M为宜,且设双横杆,围栏边缘离切割部位边缘最少不应小于500mm,夜间在围栏周围还应设置警示灯。平台占用需进行规划,不能随意堆放,检修更换的塔内件、改造用的小配件等往往不可避免地需要暂时堆放在平台上。针对此情况,在占用平台时,首先要考虑物件重量不能超过平台承受能力的0.6倍,防止平台被压变形。堆放在平台上的物件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扶手高度,堆放层数最多不宜超过4层,否则有可能引起失稳,导致堆放物件倒塌或坠落。物料堆放时,首先要考虑留出600mm人员通行宽度,尽量将物件堆放在平台的死角处,不占用通行区。物料摆放要平稳,如放置较大的异形件,还需用手拉葫芦与临近的设备固定牢,防止异形件因自重策动而发生坠落情况。要搞好多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检修工作中,多层作业不可能消除,其最大的危险是坠物打击,它将会导致较大的伤害,因此,多层作业应将重点放在预防物体坠落情况的发生。首先确定上层作业区使用的工具及拆换的部件,依情况搭设全面积跳板(俗称:满堂红),在跳板上铺满铁皮,边角处需用2层石棉布封堵。其次,对于使用的小型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用绳子系扣,套在操作者的手腕上,拆卸的物件事先应有良好的固定,拆除后尽快移出作业区。

三是检修的安全要求,在化学清洗方面。设备管道内的'泥垢、油垢、水垢和铁锈等沉积物、附着物可用化学清洗的方法清除。油类设备或管道可用氢氧化钠溶液清洗,或通入蒸汽将碱液煮沸,然后放去碱液,用清水洗涤,即碱洗法。酸洗法可用来清洗氧化铁、硫化铁、铜及氧化铜类沉积物或碳酸盐类水垢。一般可采用盐酸加抑制剂(缓蚀剂),对奥氏体不锈钢或其他合金钢进行清洗。根据沉积物的成分不同或为了先除去油分,还可以采取碱洗和酸洗交替的方法。采用化学清洗时需注意:溶剂以不燃、低毒为宜,且不能与沉积物形成危险混合物,同时须清洗2次;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有硫化氢气体产生时,应另设管道处理,以防中毒;清洗后的废液应予以处理,达到允许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在人工清除方面,对于前述任何方法清洗均无效的沉积物,需以人工的方法予以清除。人工清除时,应符合罐内作业的安全规定。若沉积物是可燃物,则要用木质、铜质、铝质等不产生火花的铲、刷、钩等工具刮除;若是残酸,有毒沉积物,应做好个人防护;铲刮下来的沉积物应及时清扫并做妥善处理。检验分析。清洗置换后的设备或工艺系统,为检查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必须进行检验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正确选取样点,定时取样分析,确保清洗、置换的可靠性。在分析合格、分析人员签字生效、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切断电源。对于待检修的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启动开关上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检修中应经常清理现场,正确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道路的畅通。对于危险地形或设备应设置安全标记或防护栅栏,夜间要设红灯信号。

四是细化其它管理工作的内容要求,检修工作中的灭火器配备应针对附近装置的工作介质而定,不能图省事一律配备干粉灭火器。因为有些火情用干粉灭火器不能很有效,尤其在露天有风的作业环境,干粉喷出后,会被风吹散而起不到作用,因此在配备灭火器材时,应以多种类为原则,以适应不同的着火源。检修工作中,有的设备内部有时还会出现介质虽经置换和吹扫,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死角处积存的介质又会挥发而形成有害气体的现象。因此,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作业时,首先要有轴流风机不间断地进行新鲜空气的补充,其次,人员要带防毒面具,防止内部介质的不均匀残存而引发中毒事件。检修中所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横平、竖直,这样杆与杆之间受力及力传递效果较好,脚手架才能比较稳定。总之,检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能做好预先分析、作业中的监督、作业后的复查,不给后续作业留隐患,作业检修是有安全保障的。

总之,检修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一定本着为企业负责、为职工生命负责、为国家财产负责的精神,全员齐抓共管,努力实现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4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员工,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直接的金钱的考验,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们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们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安全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国家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不好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5

x月x日下午,我校有兴请到山西省消防科教官王志刚为全体教职工和部分学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我听后受益匪浅。

我家汽车上的灭火器时常在后备箱放着,我回去得把它拿到车箱里,放置在车座下或者车座旁,防患于未然。

公交汽车门上有两按钮,我经常坐汽车从来没有注意过,更不知道其用途何在,听了王教官的讲座,我真的再坐汽车时,注意一下门上的机关,好好看看,掌握一些日常小知识,对遇到危险时还是非常有用,甚至是保命的。

遇到火灾、震灾,跳楼时最高极限在7米以内,否则超过7米会有生命危险。

无论到什么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查看场所内的安全通道,一旦发生危险情况,好尽快逃生自救。

讲座中涉及的案例,都很触目惊心。有相当一部分惨剧的发生,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自己的身边,也存在着很多的隐患。真庆幸,我还健康的活着!

下面,从我自己身边就存在的安全隐患讲起,和大家共勉一下吧。

首先,就是电器了。我经常会手机充电时接打电话(有电池爆炸毁容的.案例),连夜充电,或者冲完电,充电器还插在插排上,这些都是严重错误的!电视机看完后,只用遥控器关而不关总电源,这个有容祖儿家的案例,她家的电视就是这样情况,结果有一天晚上自燃了,她家的电视应当比我家的好的多,呵呵!旧家电,也是危险品,超过20xx年的电器,都会存在自燃爆炸的可能!电风扇、电暖风等等的电器绝对不能连夜在你的床边工作,万一在睡梦中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自我告诫:遇到危险不要慌,镇静自若想办法,逃生保命是首选,人在还能创财富。

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6

参加xx集团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会,使我受益匪浅,xx事故的惨痛教训,令我终身难忘,此次培训让我在掌握了更多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知识的基础上, 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客运驾驶从业人员来说交通安全更是重中之重。

在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作为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义重大,有时可能只是驾驶员的一个疏忽、一个小动作就将是一幕幕血淋淋的惨剧,甚至摧毁无数人的幸福生活。对于驾驶员来说意义重大,交通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无处不在。

因此,我保证在今后的驾驶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安全礼貌行车,绝不发生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章行为,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是xx至x班x线号车驾驶员xx,参加xx集团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会,使我受益匪浅,xx事故的惨痛教训,令我终身难忘,此次培训让我在掌握了更多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知识的基础上, 真正意识到了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的危害性,更加真正使我意识到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因此,我保证在今后的驾驶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做到文明、安全礼貌行车,绝不发生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超员,闯红灯等违章行为,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7

非常感谢公司给予我参加这次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的机会。学为所用,在此结合培训老师所强调的学习重点,浅谈我的学习心得以供参考。

我国安全生产现状:虽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但效果并不容乐观。一些企业仍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企业经营能力的不同造成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投入的差异;二是部分企业实际负责人不懂法,仍以为安全生产由国家政府主导,政府未查出即是合法,他人没遵守我也不用遵守;三是各级安监局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同造成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及时纠正,使得部分人认为,忽视安全生产也没有太大损失。部分区域只抓经济而忽视安全生产,是今年来不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源。这也是国家开始着手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的原因,这次参加安全主任培训班的一百多名学员可以看出基本都是企业派出的,其中不少可能是企业相关负责人(都是自开车和专车接送的),而培训课中,各位老师都花费将近一半的时间反复讲事故案例和事故损失,以及事后的责任追究和处罚,这些迹象表明,国家近期可能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

首先我关注到国家在《安全生产法》颁布前后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变化。

一、 安全事务主导者及安全事故处罚力度的变化

这是让我最有触动的一课,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变化,对安全事务主导者及安全事故处罚有了根本性变化。

随着20xx年我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历史最高点,国家立即公布《安全生产法》,一改过去企业在国家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即使企业出现安全事故,如果没有行政单位事先查处,则对企业和负责人的处罚力度都是很小的。在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中这样规定了企业的责任:“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即明确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导者,国家将只负责制定宣传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自觉开展安全工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允许生产,只要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或在安监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要求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甚至处于刑罚,最新修改的刑罚处分由原最高3年已提高至7年。罚款也提升到最多二十万元。将不再有不知者不为罪的这一说法。

相应条款见附件《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第十三条 第十六条 第八十条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九条 第九十条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二条 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五条

二、安全事务的责任变化

这种变化有两种,一是责任人的变化,二是责任明确性的变化。

责任人的变化。过去在很多企业或部门,一把手都会把安全领导工作交给副手,而自己对安全法了解较少,将直接导致工作的重心有所不同,出事了一般只会追究副手的责任。现《安全生产法》解释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总经理、老板或是实际控制人,出现违规将会首先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明确性的变化。过去对企业负责人的职责不明确,而现《安全生产法》则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还明确了安全专职人员(注册安全主任)的职责:

1、协助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协助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档案、检查表,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制定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4、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负责人,督促整改。

5、协助开展安全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上岗、轮岗前培训。

6、指导、督促防护用品发放、使用。

责任人和责任明确化,违法追责则更严格。

三、安全事务专职化要求的变化

以前一个企业是否要求配置专业安全员没有明确法规。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明确要求达到一定人数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珠海市则进一步明确:企业人员在500—1000人的需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按每少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珠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

国家已从法规上要求安全生产有人管。

其次,我们公司虽然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做了很多的工作,但《安全生产法》对相关安全事务的强调还需我们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工作。

一、强调了安全事务要求建档及经常有专人进行安全事务的检查。

法规对安全主任的职责明确其须协助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档案、检查表,并检查和督促落实。另有“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现我司各类安全制度和档案资料比较分散,还须系统化进行档案管理。

经常进行的安全检查事务也不能仅局限于防盗防火,还需经常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二、强调了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现我司的一些生产线项目工程应在设计阶段即开始将安全设施(如用电安全、机械安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等)纳入设计要求。不仅是生产项目,还包括厂务工程、生产设备的安装等工程项目。

则工程部、设备组、厂务工程部(PE)的相关人员也应接受相关《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知法才能守法。

三、强调了重要工程和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工程的安全评估。

第二十五条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如我司XX生产车间涉及的危险物品的生产、保管场所的建设、改造、改善等相关项目,均应先进行安全评价。

四、强调了安全事务资金的专项投入和管理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授课教师建议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投入费用建立统计帐册,以便一目了然的了解安全投入,在各项检查时也能更符合国家法律要求。

五、强调了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我司的安全设备按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分散了由PE、wh和相关生产部门进行管理,外审时建议将安全设备统一建档和制度化管理。

六、强调了对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如在我司工厂内进行的一些外包工程安装、设备保养维修均属以上情况,在内审中,发现除PE有明确的相关管理文件和安全检查,同样涉及以上范围的设备组和工程部则无相关管理文件和安全检查。

七、强调了安全培训相关新要求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我司还需对照法规:一是需确定我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特种作业岗位是否都已识别出,并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二是需对照法规完善相关培训和教育制度以及落实安全培训和相关流程或制度。

八、强调了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我们需对照法规检查相关工作是否有制度要求和工作到位,如喷涂车间的特种易制毒化学用品等生产使用和仓储管理。

九、强调了安全事故处理和上报制度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七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安全法明确了如有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则我们一要有相关上报流程和制度;二要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电话;三要加强培训使班组长以上人员都清楚这项要求,以及按要求上报。

另《安全生产法》中,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应急求援预案的要求、安全生产的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等很多安全事务方面都做了详细要求,在此就不一一罗列。具体可见附件《安全生产法》中特别标注的条款。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做了详细的要求,只需我们遵守安全生产的条例做好安全工作,就可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可减少人员事故伤亡的发生几率,更可减少生产成本。因为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产生诸如伤死亡员工的经济补偿、直接财产损失、以及政府的罚款和停工整改所提高的生产成本。这都将极大的增加生产成本。

最后再分享一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讲师的秘传经验。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六件事

安全有人管:健全安全管理系统,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具备)

安全有规矩: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行为。

安全有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

安全有监督:严格安全监督控制,消除事故隐患。

本质安全化:逐步实现本质安全,改善劳动条件。

事故处理:依法处理安全事故,吸取经验教训。

相信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一致、同心合力下,我们一定会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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