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交通安全保障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交通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1
为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保障广大旅客出行安全,本人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载客,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在高速上停车上下旅客。
二、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不开带病车,行车中,时刻注意车辆技术状况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回站后,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驾驶车辆时,集中精力,安全驾驶,文明礼让。
四、遇有冰雪雾天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自觉服从交通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承诺人:
日期:
交通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2
为确保接送学生期间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按照仙桃市综治委和郭河镇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载、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确保xx—xx学年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学校校车整治领导小组的管理,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创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中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中队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官兵(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上下班、外出交通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实现“平平安安来,高高兴兴去”的安全目标,现对中队所有驾驶车辆(含摩托车)人员进行教育,并要求官兵进行安全承诺。
1、车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全体官兵无证无照驾驶以及酒后驾车。
2、驾驶车辆上下班、外出要注意安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中队无关,均由个人负责。
3、车主要经常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防止因机械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
4、驾驶车辆属个人行为,车主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杜绝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故事的发生。
5、不驾驶无牌照和没有购买保险的车辆。
6、不超速行驶(按各路段要求限定车速),不飚车。
7、汽车驾驶员不系好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员不穿戴好安全头盔和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不骑车。
8、不骑灯光、刹车、喇叭等安全设施存在隐患的车;不骑故障车;做好对恶劣天气和较差路况的安全防护。
9、根据路况和天气情况,做好上下班、外出时间的安排。
10、不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接听或拨打手机、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1、电动车充电需注意充电安全。
12、其它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事项。
13、家属或者监护人要做好相关人员车辆安全驾驶的监护。
承诺人:xx
20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4
“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自身、家庭以及社会公众的平安、幸福,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我承诺做到: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时刻谨记交通安全。
二、驾安全车,切实做到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车,不闯红灯,不超载超速,不开英雄车、斗气车。
三、停文明车,切实做到路口不越线停车,不在网格线内停车,不在路口、公交停靠站点停车,不违法占道乱停乱放。
四、珍爱生命、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礼让行车、恪守承诺。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守则,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本人愿与全社会一起,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承诺人:
二○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5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我承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骑车上下学,不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闹,不三五并肩行驶;放假不违章骑车。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
4、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5、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