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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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7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2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中国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3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识字之初,这句话被奉为真理存于脑海。这句话说人生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会出现好人和坏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长环境所致。直到现在我对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终让自己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好人。但是,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关于人性的令人发指的不良事件走进我们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都开始怀疑这句已流传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泯灭良知;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进过牢狱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4

对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儿去”柏拉图的哲学三问在读《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之前,在我心里仍然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顾生病的爷爷的时候,进行过很多次的头脑风暴,风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义在何处或者说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有意义的。

在《七月与安生》这个电影里面,记忆深刻的一个内容是一个吉他手要追随偶像27岁结束生命。这个偶像是因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还好好的,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要年纪轻轻结束生命,这世界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阶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会有所区别吧。

科学家们将40亿年前还处在混沌时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称为“原始汤”,在经过无数次且长时间周期的偶然事件的发生(或者说是偶然产生的有机大分子间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现,并将这种生命形式命名为“基因”,而我们人类本身其实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护者。

此刻,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家里捣乱的猫猫狗狗,我们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之前一直觉着人与人之间,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总会找到一个共同的,也就是每个人之间或多或少都是有亲属关系的。现在看来不仅仅是人与人一个物种之间了。

“其实你只要花三分钟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觉生命无意义的绝望情绪立刻就会占据你的心灵”,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短暂到长不过百年。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大概率上讲,体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婴幼儿,这里不管是照看还是医治,老年人会输于幼儿,相对这两个群体而言年轻人总是身强体壮一些。归结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们人类在年轻的时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续,基因有了新的保护者,那之前个体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将影响基因的生存,基因终将会无情的抛弃前一个保护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灭绝、已经灭绝的物种应当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说基因是自私的。

整个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万物从来没有意义,我们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只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困顿情境、一个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笼”、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们生命本质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实现,而是追求实现的过程。

这里举个例子,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对于无论是家里的还是认识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识里都会祝他(她)长命百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等。但这里人们可能只沉浸在节日的喜悦,却不曾考虑过其它哪怕一个小方面的问题,其一就是在老人赡养方面,子女应该怎么做。以我家乡这边的习俗为例,在我父母这一辈,农村当地的习俗就是家里老幺负责赡养老人,作为“报酬”会将爷爷奶奶名下的地给他们去种,其它子女则各过各的生活,完全不理会生养他们的父母。这种情况在老人身体健壮时问题可能不是很明显,但随着老人上了年纪,身体机能越来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体力不行时、看别人眼色时,“长命百岁”在我看来,往往是一种恶毒的“诅咒”。因为过于年迈,等到的结果往往是身边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忆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来陪着自己的是无奈、孤独和漫漫长夜身体的病痛的吞噬。

当然,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响,只讨论了老年人一个年龄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当他开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时,他才算成熟”、“没有意识的基因构成了有意识的人类,而有意识的人类只不过是没有意识基因的保护者”,作者带来的这种崭新的以基因的视角,来审视生命的意义是我还没有领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后去到何处,有神论者会说死后会有天堂、地狱之分,但也没有人死后复活过来向世人阐述两者,只能说这两者还只是人们自己的一种幻想罢了。从基因的角度出发,死亡是不存在的,因为基因会像钻石一般长存不息。我们人类的死亡对基因来说,只不过是没有保护能力的躯体,因为生育繁衍,基因会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体中,直至再过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类的时间意识的时候,基因找到比人类更好的保护者而抛弃时,人类是否会像已经灭绝了的恐龙般存在于基因新的保护者意识中……

看完这本书,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与繁衍,是作为人类为基因做得最有价值的事。有人会说同性恋者不会像异性恋者一样育有后代,与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复制过程中也会有错误出现的可能,更何况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以DNA为遗传物质构成的个体。对于衰老,有一种理论认为,衰老标志着一个个体一生中发生的有害的复制错误以及其他种类的基因损伤的积累。

读完这本书,我们也可以通过这种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与不解,如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可以想一下拖着大自身几倍的内啡肽走在单纤维努力让你快乐的一个个肌球蛋白。

就像卡尔萨根的《活着是一个奇迹》里一样“我们DNA里的氮、我们牙齿里的钙……都是曾经大爆炸时的万千星辰散落后组成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总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热爱的领域,并闪闪发光的。毕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活在当下显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5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6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平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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