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篇1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今年《XX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下达你们(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今年培训目标,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确保专项经费落实和培训任务完成。重点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要加大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年内不得少于2次,检查情况应建立好台帐并及时向市安监局反馈,有关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本计划所指的培训指标数仅指各区安监局组织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发证培训人数,不含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所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人员数等。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普法教育。
要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宣讲、以会代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
三、认真组织好利用工伤事故预防费开展的免费培训工作。
有关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安监管〔2011〕147号)和《XX市工伤预防培训工作流程》的规定,不得擅自超出预算、超范围使用、跨年使用和提高支出标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出问题。
四、做好培训档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做好登记台账。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信息,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管理的通知》(武安监管〔2010〕75号)要求,认真做好网络信息申报工作。市安监局将跟踪指导和检查各区安监局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请各区安监局将培训计划于3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管四处。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要求,扎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宣传学习。切实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业务知识强化培训。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企业自主管理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局2015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一、煤矿类
(一)培训对象
1、涉煤各股室负责人、各监管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
2、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工程师;
3、煤矿企业员工。
(二)培训内容
1、传达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宣讲近期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煤矿避灾抗灾知识、XX市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个100%”、《关于印发XX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11〕4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等规定以及毕安委〔2015〕1号、毕安委〔2015〕2号、毕安委〔2015〕7号、毕安委〔2015〕10号、毕安办委〔2015〕3号等文件精神。
3、观看相应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
(三)培训方式
采取分级组织,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1、涉煤各股室负责人、各煤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煤矿企业业主(实际控制人)由县煤安局集中统一培训 (授课老师由煤安局安排);
2、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工程师由各煤安分局集中统一培训(授课老师由各煤安分局安排);
3、各煤矿企业员工由煤矿自行组织,分期分批开展培训(授课老师由煤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担任)。
(四)培训时间
全年共四期:
第一期:2015年3月20日至30日;
第二期:2015年6月20日至30日;
第三期:2015年9月20日至30日;
第四期:2015年12月20日至30日。
(五)培训地点
由承办单位具体确定。
(六)其它要求
1、煤矿类培训工作由煤安局牵头并由煤安局、煤安分局和各煤矿企业分级具体承办,各阶段培训均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2、各承办单位每季度开展培训情况必须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二、非煤矿山类
(一)培训对象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临时采挖点及通村公路临时料场)一共80人。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知识。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培训方式
联系市局指派培训机构到我县办班培训或上报名单到市局,由市局统一组织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共一期(2015年7月),培训地点根据市局培训方案临时确定。
(五)其它要求
1、非煤矿山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非煤矿山监管股具体承办;
2、非煤矿山监管股要及时摸清各类企业培训人员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3、非煤矿山监管股要按时承办好非煤矿山管理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三、监控系统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全县正常生产或建设煤矿企业的安全监控操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远程监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和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3、安全监控系统各种报警信息的上报和处理;
4、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统一培训(授课老师由县安全监控中心安排)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共培训一期(2015年6月或7月)。具体培训地点由县安全监控中心确定。
(五)其它要求
1、监控系统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县监控中心牵头,并具体负责承办;
2、培训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3、县监控中心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四、应急救援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救护大队队员、各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员
(二)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
2、《矿山救护规程》;
3、个人防护仪器、检测仪器及矿山救护装备使用管理;
4、佩带氧气呼吸器开展耐力训练及高温浓烟演习等;
5、省中心颁布的培训大纲的相关要求。
(三)培训方式
统一集中在救护大队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授课教师由矿山救护大队取得《矿山救护教师资格证》的指挥员担任)
(四)培训班次安排
1、兼职救护队员培训班:初训2期(每期30天);复训9期(每期14天);
2、专职救护队员复训3期(每期14天)。
(五)其它要求
1、应急救援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县矿山救护大队牵头并负责具体承办;
2、培训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3、矿山救护大队将开展培训情况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五、危化、烟花爆竹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含: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知识。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防治和案例分析。
(三)培训方式
1、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类人员上报省安监局组织培训;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类人员上报市安监局组织培训;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类人员培(复)训,由县安监局危化监管股报请XX市安监局同意后组织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地点以省安监局具体通知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地点以市安监局通知时间为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类人员培(复)训时间拟定于2015年10月,地点由危化股临时通知。
(五)其它要求
1、危化、烟花爆竹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危化监管股具体承办;
2、危化股要摸清各类人员培训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及时上报省、市安监部门,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承办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六、职业卫生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
4、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选择及使用;
5、它职业卫生知识。
(三)培训方式
由县安全监管局职业卫生监管股组织、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专家进行集中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5年6月 (地点:县安监局二楼大会议室,约 60人);
第二期:2015年11月 (地点:县安监局二楼大会议室,约60人)
(五)其它要求
1、职业卫生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职业卫生监管股负责具体承办;
2、职业卫生监管股要摸清各类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3、职业卫生监管股按时承办好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篇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作用是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为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的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规章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
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经理。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劳务与专业分包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现场的新入场工人、转场施工工人、技术及管理人员。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5、专业技术人员。
6、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人员。
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安排
1、项目经理、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于每年1月底~2月初(春节前)参加项目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为2天,16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劳务与专业与包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两次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为2天,16学)。
2、施工现场的新入场工人、转场施工工人、技术及管理人员在其上岗前参加安全生产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时间为3天,24学时),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上岗工作。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定期复检培训按上级有关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4、每年不定期地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建设工程新规程、新规范以及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的相关培训(时间1天,8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5、公司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每年6月份和12月份两次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时间为2天,16学时),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的程序、救灾原则、自救互救知识等,并对培训中涉及的典型重大危险源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
2、地方性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标准、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工具的保护和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标准、规定;
6、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纪律教育;
7、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8、生产安全事故按例。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方法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把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贯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使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适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往往不注意安全,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季节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
3、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违章制度而造成重大险情或造成事故的从业人员,进行违章纠正教育。通过教育,使教育者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总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上述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篇4
为保证2022年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医院的安全稳定和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保证其它安全工作和医疗和其它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医院2022年的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院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下降,控制处理及时率100%。
(三)特种设备定检率100%,凭证运行率100%,特殊工作操作人员培训率100%,持证率100%。
(四) 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职能完成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为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60%以上。
二、基本思路
1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员工端正事项,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提高思想意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并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同时对医院各级管理人员、各临床科室(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车队队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干部)也应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时做好带头作用,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
2、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教育。因为生产与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3、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医院的环境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②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③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象等。
④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习、触电急救方法演示等。
4、严格执行医院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杜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的现象。对于新进厂的员工新工人,应严格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管理级、科室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考核情况要记录在案,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三、要求
1.具体的培训方案应在培训的前一个月制定出来,并报领导审批,及时通知培训涉及的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2.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全面的总结。
3.不能按期举行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说明举行的具体时间和原因。
4.年底写好年度培训教育活动的总结报告,提出本年度培训欠缺的方面,和以后教育要注意的方面,并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篇5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医院财产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我院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与元谋县卫生局签订责任状的要求,结合我院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把安全生产例入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详细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到与辖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 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
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三、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与各卫生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院院长及各所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院长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
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年不少于两次;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增强职工
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3次,培训2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以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生产性伤亡事故和其他恶性意外伤亡事故,必须向主管局和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必须在2日内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人群中毒、重大人员伤亡、医疗事故等情况时,服从上级调遣,及时参与急救,不服从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培训的系列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事故防范能力,防范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现就xxxx年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统筹规划,改革创新,统一标准,教考分离,转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坚决遏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总体目标
要通过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全市水利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零增长”目标和安全生产的阶段性目标,推进“平安”建设,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1.按照要求,在继续抓好往年培训对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水库、水利工程、水利企业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努力实现100%持证上岗,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复训率达100%。
2.严格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单位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重点,扎实推进以班组长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扎实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入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复工、换岗工、代培人员)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对有关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确保各单位全员培训率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对上一年度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4.全年法定培训人员相关数据录入率达100%;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编录入工作。根据省考试中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统计要求,今年要对全市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高标准地按时完成所在单位的数据录入。
四、培训内容
1.继续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进一步理解法规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落实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别是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进行及时宣贯和普及。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水平,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和专业知识安全标准化。
3.结合我市水利系统实际,充分认清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和主要任务,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机械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宣传及日常安全管理;案例分析和伤亡事故的预防。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培训,危险辨识和安全评价,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现场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培训内容,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仿真实训。
5.强化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能力。
五、培训形式
1.在以往会议、集中、专题等培训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安全培训服务,继续开展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
2.充分依托各类成人学校的教育资源,发挥本地优势,根据行业企业分布特点,积极探索基层安全培训服务站安全培训模式,为企业解决工学矛盾,提供便利。
3.尝试利用网络视频、手机等拓展远程培训形式。
六、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市水利局和市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其中高危行业安全资格考核及特种作业考核市安监局负责;
(二)各级领导干部(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干部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由市组织部和市安监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实施。局安全生产科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解决要害。各单位接此文件后,要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立即组织学习,切实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要通过培训解决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科学、安全规章不落实、事故隐患难整改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抓好xxxx年安全培训指标的完成及培训要点的落实,并自觉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科将把安全生产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明确重点,严格监管。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将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切实加强检查,努力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三)科学计划,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要点,集中组织,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各企业要将班组长培训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监部门将加大对监管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安全培训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大投入,确保经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每年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相应比例的培训经费,确保安全培训正常开展;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
(五)加强督查。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的执法力度,水利局将开展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自查自考制度,并记好相应的台账。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坚决实行离岗培训,并视情节轻重对企业作出相应处罚。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不到位的责任。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不接受培训、无证上岗、持过期证上岗作为今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