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社团评比方案

知远网

2025-09-21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星级社团评比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星级社团评比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之“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二、评选要求:

自觉遵守《守则》《规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习惯好,学习方法佳,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实施办法

1、“学习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取逐步筛选的办法,班级先评比出“班级学习之星”,评比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再经德育处审核同意后,确立为校园之星。

3、每班申报的“学习之星”只能限一名。每年级评2名,特殊情况可放宽。

4、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须填写申报表(要求详细),另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评选学生要准备8K照片1张,用于橱窗宣传。

评比活动时间安排:

5月12日-6月5日 班级评比

6月6日 申报材料上交德育处

6月9日-6月13日 德育处审核材料

6月16日表彰、颁奖

五、表彰:

举行表彰仪式,并发给荣誉证书。

六、成立评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星级社团评比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树立学习榜样,表扬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班风,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特开展“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评选对象:

六—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维,举手发言,声音响亮。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字迹工整,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4.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6.较好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或者

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评选方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年级组审核讨论后,确立年级组“学习之星”。

2.“学习之星”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三种,比例分别为10%、30%、60%,每个年级评选10名左右。“进步之星”由班级推荐,每班2名学生。

六、上交要求:

1.年级组长在线编辑“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名单。

2.年级组长汇总“学习之星”照片及感言,一个年级汇总一个word上传ftp: 2020学年/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文件夹。

3.截止时间:1月18日(九年级可延后)。

七、表彰及奖励

1.学校颁发“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荣誉证书,发放学习奖品。

2.学校微信平台推送“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名单及感言。

星级社团评比方案 篇3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育理念,充分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关注学生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让更多的学生获得成功,让不同的学生获得不同的发展,发扬我校“和爱、明礼、乐学、健美”的校训精神,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辛集学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内涵,在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发展目标

为了提高工作的实效性,我校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让每一位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会一定的社会交往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从而形成“看星星、学星星、赶星星、争星星”的校园风气。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行有目标,并以此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校园之星”评选项目

和爱之星、明礼之星、勤学之星、习惯之星、洁美之星、运动之星、才艺之星、进步之星共八星,每学期获得五种星以上的学生即可获得“星级少年”称号。

四、评选时间

全年贯穿,每学期期末评选。

五、评选程序

1、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制定星级目标,根据每位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确立自己的发展目标。

2、各位老师会根据学生各方面的在校表现,进行记录。同时,班主任将《家长反馈记录卡》下发到家长手中,该记录卡是根据“洁美星”、“明礼星”、“习惯性”、“和爱星”“运动星”等评选中,需家长督促学生在家养成并如实记录。该卡需一至两个月上交班主任一次,班主任根据家长的反馈信息进行星星卡奖励。

3、每一至两个月班主任老师会根据学生在学校、家庭的记录情况进行分类总结,进行星星卡派发奖励,由学生交由家长精心保存。

4、学期末班主任收取星星卡,将同时获得五种星卡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5、学校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榜样”宣讲会,各班推荐星级评选中的典型人事上台宣讲,对各班获得“星级少年”称号的学生进行发奖表彰,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光荣榜。

六、评选标准

(一)和爱之星

教育不仅是“成学之教”、“成业之教”,首先应该是“成人之教”。让每个孩子都成为身心健康的人,遵纪守法的人,爱国爱党的人,有益社会的人。因此我校从“和”、“爱”两个字入手。从学生角度诠释:“和”即和睦、和谐、和善;“爱”即关爱、友爱、热爱。

标准:

①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责任感。

②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德育活动表现突出者。

③遵纪守法,讲究公德。

④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能虚心听取老师家长的教诲,不顶撞、不发脾气,能主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

⑤同学之间互助互爱,主动帮助生活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图回报。不搬弄是非,不给同学取绰号,不说让人伤心羞愧尴尬的话语。

⑥谦虚谨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不作弊。

(二)明礼之星

讲文明讲礼貌,是做人的起点。以“明礼”为主题,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和礼仪教育,通过文明礼仪课、主题教育活动、检查、评比、示范、家长督促反馈、表彰等方式融入到学生的生活学习中。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礼仪:

①能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校园六个好”,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

②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花草、树木、小动物,爱护校内外公共设施。

③在集会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擅自走动或离场,不在会场吃零食,不起哄,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会场清洁卫生。

④讲普通话,说话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处处使用礼貌用语“请”、“您好”、“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

⑤课间文明游戏,不在操场、楼道和教室内追赶打闹、不打架,不做危险游戏。

⑥上下楼梯,靠右行,遇到师长要礼让先行。

⑦见到老师应问好,上下课要起立迎送;进入老师办公室或上课迟到时要先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休息时间无急事最好不打扰老师,如因病不能到校要及早跟老师请假。

⑧放学站队要“静、齐、快”,行进中不掉队保持安静,离开时跟老师说“再见”。

⑨向别人借东西,要先征得别人同意;对别人的东西要加倍爱护,并且信守诺言,按时归还。

家庭礼仪:

①养成按时起床的好习惯,不赖床,起床后穿衣动作迅速、有条理。要自觉主动地叠好被褥,及时整理好房间。自觉刷牙、洗脸、讲究卫生。

②在与长辈一起用餐时,应让长辈先入座,就餐时细嚼慢咽,嘴里不能发出声响,餐具要轻拿轻放,摆放整齐。别人给自己添饭菜,要说“谢谢”。不能专挑自己喜欢的菜吃,也不能在菜中乱翻乱拣,要节约粮食不浪费,帮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③客人来访要热情接待,帮助父母排座、递茶后可告辞离开,待父母送客时应与客人说“再见”。如父母不在家,要以主人身份接待客人。

④放学后,不要在外面逗留,以免家长着急担心。出门要告知家长,回家要向家长说声“我回来了”。

社会礼仪:

①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②乘公共汽车时应依次排队上车,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病残者要主动让座。

③爱护旅游观光地区的公共财物,不乱写、乱画、乱刻;不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不要乱扔果皮纸屑、杂物。拍照时不要争抢场地,不遮挡别人镜头。如需别人避让,应有礼貌地请求。

④对售货员要有礼貌,称呼“阿姨”、“叔叔”,不要用“喂”、“咳”等字眼对售货员呼来喝去。

⑤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富有爱心,经常做好事。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够理性智慧的见义勇为。

(三)勤学之星

标准:

①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②能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字迹工整,正确率高。

③能主动帮助其他学生提高成绩。

④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发言。

⑤能够自觉主动的学习,无需家长老师监督催促。

⑥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

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习惯之星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本学年习惯养成将以强化书写姿势、坐姿、握笔姿势、下课六件事、回家七件事5个好习惯为主。

(五)洁美之星

为了创造洁净美丽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我校从个人、学校、家庭三方面入手。通过常规检查、家长督促反馈,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最美教室评选”“节约用纸,从我做起”等实践活动,最终实现学生能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标准:

①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洗脚、勤洗澡身体无异味,保持穿戴整洁,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一律剪平头,不留长发、不留奇特发型,女生头发梳理整齐,不准留披肩发、染指甲、佩戴首饰等。

②放学做到“三净”桌面净、桌兜净、脚下净。

③自己的房间自己整理,且能帮助家长收拾整理房间。

④不随地吐痰,不带零食到校,不乱扔垃圾。

⑤能主动参与精心布置美化自己的教室。

⑥能够主动捡拾垃圾。

⑦能做到节约用纸减少垃圾产生。

(六)运动之星

规则:

①能够利用课间和在家时间锻炼身体,认真做好两操,至少有一项体育特长。

②踊跃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阳光体育活动,能在班级或校级获奖。

③积极报名参加辛集学区田径运动会,且成绩突出。

④在我校特色“花样跳绳”运动中能创新新花势表现突出。

(七)才艺之星

在文学、音乐、绘画、书法、朗读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八)进步之星

在生活、学习或其他方面,面对失败不气馁,富有上进心,肯下功夫,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通过“星级少年”评选活动,希望每位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闪光点”,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星级社团评比方案 篇4

一 、 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乐于学习,也乐于帮助他人学习。我班从本月开始将进行勤奋学习之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 评选对象:

1.1班

三、评选时间:

4月1日到4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原则上班级之星的评选活动每周1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班委认真核实。

1、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

3、 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大考(包括期中、期末或平时测验)中,总分必须在全班10名以内。

4、 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作业书写整洁、美观且正确率高。

6、 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五、 评选办法及表彰:

经过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委提名),在勤奋学习之星评选委员

会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委会人员组成:班主任,科任老师1名代表,班委3名代表,学生2名代表。

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做好记录,在期末进行表彰。

六、准备材料

1. 填写“勤奋学习之星”申报表

2. 近期生活照一张

星级社团评比方案 篇5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星级社团评比方案 篇6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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