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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1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2
为适应国际国内能源市场形势发展变化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切实承担起我省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结合我省煤炭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我省煤炭产业优势,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20xx年比20xx年增加煤炭产量1.07亿吨,全年达到13亿吨。力争2023年比20xx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0万吨,全年达到13.5亿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高效。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做到产量服从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管控。坚持把行业发展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双碳”背景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做好行业发展趋势预判,科学谋划增产保供和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均衡生产。优化生产组织,有序安排设备检修,合理安排抽掘采作业,同步做好产运销衔接,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可持续。
(四)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严把政策关、程序关,实现产能与资源相匹配、产量与产能相匹配,确保煤矿依法依规释放产能。
(五)坚持精准施策。按照“一矿一策”原则,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合理解决省属煤炭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考虑资源配置、手续办理和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发展,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
四、推进举措
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统筹抓好矿井建设、生产组织、产能核增、项目核准、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有效增加煤炭产能产量。
(一)夯实现有煤矿产量基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生产生活物资,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保供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手续办理。科学评估露天煤矿生产潜力,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纳入应急保供储备产能,夯实生产基础。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进度。相关煤矿企业要统筹协调资金和人员,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正常建设煤矿施工进度,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对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要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组织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实现达产达效。(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配合)
(三)分类处置长期停缓建煤矿。全省长期未开工、停缓建煤矿124座,建设规模12430万吨/年。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重点推进一批,加快开工复工一批,有序退出一批。
1重点推进国家核准煤矿加快开工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简化程序,缩短手续办理时间。煤矿主体企业要梳理制约手续办理的症结所在,建立台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xx年、2023年分别实现4座和2座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及有关主体企业按职责分别负责)
2加快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煤矿开工复工。各市政府、省国资运营公司要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对长期未开工、停缓建资源整合煤矿逐矿分析研判,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妥善解决资金困难、股东纠纷、开采方式变更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矿尽快开工复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和各市政府、有关主体企业按职责分别负责)
3有序退出不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资源整合煤矿。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强化技术标准约束,有序退出生产效率低、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保障程度低、资源枯竭以及与生态敏感区、黄河流域禁采区重叠等不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资源整合煤矿。煤矿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各市政府、省国资运营公司要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退出方案,统筹做好资金安排、人员安置、资产债务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矿区接续产业和转型发展等工作。(各市政府、省国资运营公司及有关主体企业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落实国家保供建设煤矿规模调整。对国家纳入重点保供名单、允许调整建设规模的19座在建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后,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调整后的规模应急保供生产,同步办理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安全生产许可等手续。(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各市政府、省属煤炭集团配合)
(五)加快推进新建接续煤矿项目核准。推进“十四五”期间37个接续煤矿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开发主体获取资源后,由当地市政府报省政府审定同意。煤炭产能置换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同时,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前期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程序上报国家核准。(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和各市政府、项目开发主体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鼓励现有生产煤矿推进智能化改造,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和现代管理理念,全面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已通过现场核查和报告评审的核增产能煤矿,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加快审批。对符合条件但未上报核增申请的煤矿,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要加快初审、上报,做到“应核尽核”,通过产能核增为增加产量奠定基础。对受到政策限制不能核增产能煤矿的,要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加快推动处置不达产煤矿产能,逐矿进行生产能力重新评估,核减无效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增加产能置换指标,为优质产能核增腾出空间。(省能源局牵头,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配合)
(七)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
1加快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在矿区总规和规划环评批复前,将我省已批复的产能核增煤矿、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和未开工煤矿以及资源整合建设矿井,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发展改革部门向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煤矿所在矿区限期完成规划修编承诺,同步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力争20xx年7月中旬前完成12个矿区总规和规划环评修编,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配合)
2加快产能核增煤矿环评手续办理。对产能核增幅度未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后,允许煤矿按照核增后能力组织生产,同步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并出具2年内办理环评手续的承诺后,可以按照核定变化后的产能组织生产。承诺期满,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煤矿产能应恢复至核定变化前的.环评批复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能源局配合)
3加快配置出让夹缝资源、边角资源和规划扩能资源。与核增产能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xx〕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保障扩能资源,加快推进探转采项目、资源枯竭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加快减量重组煤矿采矿许可手续变更。对于技术资料不齐全的煤矿,通过企业承诺,先行办理2年有效期采矿许可证,促进此类煤矿合法生产、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加大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对接沟通力度,争取在煤矿核增、产能置换、手续办理等方面取得更大政策支持。要积极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争取放宽产能核增幅度、投产时间、核定时间、剩余服务年限和高瓦斯等限制条件。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尽早批复矿区总规和规划环评文件。统筹增产保供和生态保护要求,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增产保供煤矿加快完善环保手续办理的政策支持。统筹当前长远,认真梳理研究,合理解决煤矿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对“十三五”期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已退出的具备快速恢复系统条件、可短时间释放产能的部分煤矿,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尽快恢复生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长担任组长的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见附件),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各市政府和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也要相应成立由市长、董事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亲自负责、主动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当前煤炭生产、接续产能配置、产能核增和新建煤矿基本建设,是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山西作为煤炭大省,必须立足全国、勇于担当,充分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强化能源保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各级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措施。
(三)制定实施方案。围绕全省增产保供目标任务,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要统筹当前和长远,做好整体工作谋划部署,制定本地区、本集团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要对建设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停缓建煤矿分类处置、国家保供建设煤矿调整规模、新建接续项目核准、产能核增等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坚持挂图作战,务求实效。将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目标纳入重点工作,按照省政府抓落实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各市政府、各省属煤炭集团要将实施方案于20xx年6月24日前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强化调度监测。各市、各煤炭集团要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切实加强煤炭生产的调度监测,做到日调度、日分析、日汇报,及时解决煤炭生产和涉煤运输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于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检修停产等重大情况必须当日汇报专班办公室,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组织分析,优化生产接续,科学安排检修任务,紧盯重点煤矿,夯实产量基础。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落实对市县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层级管理职能,协助解决增产保供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项目梳理,强化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推进相关煤矿手续办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生产,盯住不放心的煤矿和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保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以“超能力生产”代替“增产保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范“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和产生松懈情绪,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生猪生产及猪肉供应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生猪不脱销、不断档,价格不大涨的保供稳价目标。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猪保供的部署要求,成立宝台镇生猪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肖云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群及广播等对生猪保险补贴政策、稳产保供、猪肉价格及非洲猪瘟防控等形势广泛宣传,使群众知政策、明趋势,引导农户增养生猪,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多增养生猪。
(二)加快生猪生产。各村随时摸清生猪存栏情况(包括能繁母猪、仔猪、架子猪、育肥猪),落实补栏数到社或各养殖场(适度户),要按照下发的目标任务完成生猪存栏和出栏,确保能繁母猪存栏和后备母猪的补栏及新建生猪养殖场等各项工作。支持屠宰场与养殖户建立定点产销对接关系,合理安排生猪出栏和屠宰上市时间,确保全镇猪肉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充足。
(三)大力发展替代肉品生产。依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的'肉鸡(鸭)和蛋鸡生产,加快发展牛、山羊等草食畜牧业,保障肉类总体供应稳定。
(四)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相关规定,加强对非法运猪车辆、偷运猪肉及其产品的客运车辆的排查检查力度。由镇畜牧兽站负责公路路口的督查,加强输入生猪及其产品的手续查证,对手续齐全、按规定路线运输的“点对点”调运种猪、仔猪予以及时放行,对其他外来生猪一律按规定处置,生猪产品严格凭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非洲猪瘟检测阴性证明等合法手续予以调运。
(五)严厉打击“炒猪”“洗猪”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散布“非洲猪瘟疫情”谣言、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随意丢弃病死猪、“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开具虚假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有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镇畜牧兽站要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村、各养殖场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规定对辖区进行大清洗、大消毒。
(七)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逢场天开展对生猪及其产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分析生猪产销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后期生猪、猪肉价格走势,及时上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村、镇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各村支部书记、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完成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二)落实防疫体系。建立疫情报告和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布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电话,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区内疫情,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
(三)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建立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会商机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生猪生产、肉类市场供求情况,准确把握价格形势,针对稳产保供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4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我市蔬菜自给率不高,发展蔬菜生产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稳产保供要求,为了逐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能力,增加自给率,特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一、目标任务
全市20xx年第一、第二季度每月蔬菜种植面积及产量同比增长15%,新增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以上蔬菜基地新增面积100亩以上,全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10%,力争全年平均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市蔬菜在田面积在16000亩以上,每月保障供应蔬菜8000吨以上。
二、主要措施
1.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市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全年及各月生产任务,确保全市全年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基地,落实新增基地面积。
2.统筹资金投入,加大蔬菜生产扶持。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规模蔬菜基地扩大春季蔬菜生产规模、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各地也要统筹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扶持。
3.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基地生产条件。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要覆盖到蔬菜基地。防城区要重点布局防城—那梭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
4.加快土地流转,解决蔬菜生产用地。各地要利用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化解土地流转困难及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力度。
5.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投资融资平台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镇村组织支持服务,合力发展蔬菜产业。
6.及时组织农资调运,保障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供应。掌握农资、种子经销企业经营情况和物资储存情况。
7.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组织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扩大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提早生产、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三、实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财政奖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任务完成,确保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打好蔬菜生产基础,对我市春季蔬菜生产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规模
争取市财政“菜篮子”蔬菜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二)支持方式
1.支持蔬菜基地提早生产。对基地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3月种植的蔬菜面积给予奖补,每亩100元。资金用于补贴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用工等项。
2.支持种植大户、蔬菜基地扩大基地面积、新建蔬菜基地。
(1)对基地面积10—50亩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奖补;
(2)对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地租、机耕费、大棚、灌溉设施及其他蔬菜生产农资支出。重点奖补新增或新建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
3.鼓励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建设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在今年2—6月建设蔬菜大棚10亩以上的,给予大棚主体建设资金投资总额50%的奖补。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20日。
2.10亩--50亩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验收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50亩以上奖补项目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蔬菜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填报防城港市蔬菜生产扶持项目申报表(附表1),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需要详细列出建设内容及预算。
项目核查审核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项目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核验不少于30%项目。
4.项目验收及核验时间:2—3月种植奖补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新增基地面积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7月上旬。
5.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补助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及时拨付项目业主。
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其他工作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和生长情况,掌握蔬菜种植计划、投资计划和新建蔬菜基地情况,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及时统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落实每周一报。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5
当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极为重要。为确保“双节”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疫情推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文旅业发展协调组《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方案》和沧州市防控疫情推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业发展协调组《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方案》和《河商协调字〔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岁末年初的重要工作,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职责,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有序、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面有力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销售预警。将“菜篮子”乡长负责制落实落细,“双节”期间组织协调人手,按时到商超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坚持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对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重大异常波动不报、漏报、瞒报、迟报的严肃追责。
(二)及早备货补货。引导、组织商超等营业场所尽早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锁定货源,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菜、果、肉、蛋、奶、糖、盐等生活必需品,特别要备足大白菜、圆白菜、土豆、白萝卜、胡萝卜、大葱、洋葱等耐储蔬菜,满足居民居家生活基础需求。指导商家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提供充足货源。落实保供工作部署,动员市场主体积极备货。抓紧组织本地菜采摘、上市,引导动员活体储备养殖场育肥猪适时出栏,积极有序向市场投放。鼓励商场超市赴外地采购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在保供工作中尤其要加强对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组织检查,提供指导,保证生猪活体、冻肉、蔬菜储备规模、质量,确保应急时可投放。要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
(四)发挥电商作用。加强与省、市内外线上平台联系,及时获取重要生活必需品供需信息。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完善线上平台商品进销管理系统,加大生活必需品采购,必要时组织力量驻厂进货,确保重要商品不断档。指导大型商超加大线上销售力度,与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合作,提升物流配送能力,提高商品网订配送比例。充分利用村庄便利店资源,广泛提供自寄自取为主的收派件服务。指导餐饮企业提高线上供应能力,满足各类社会消费需求。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保留现金支付渠道,切实满足老年等群体支付需求。
(五)有效防控疫情。严格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开展疫情防控情况专项检查,指导督促超市、百货店、饭店等商贸流通企业,做好消毒通风、员工顾客戴口罩测温等工作,为顾客提供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消毒纸巾等用品,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要督促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及相关冷库等经营主体不断完善防控处置工作方案和预案,加强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水产品仓储等经营环节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提升疫情防控能力,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扩散。
(六)实现安全生产。要结合“双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按照属地管理加强对超市、餐饮企业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直销、药品流通、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落实冬春火灾防控措施,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发生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七)优化市场环境。开展岁末年初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聚焦互联网、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抽检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依程序公开曝光。
(八)联系重点企业。从本乡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由乡镇领导和责任人员分包直联,聚焦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九)预备应急响应。从本乡选出销售额高、储备规模大、物流配送能力强的重点商超以及活体养殖户作为重点保供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实施应急响应。较大范围事件报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待核实后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应急响应,快速组织商品货源。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市场联动联保机制,动员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快速支援、保障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工作方案,强化保障措施,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加强迎新春消费知识宣传,及时关注舆情,通过电视、广播、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对辖区内重点商超、农贸市场进行监测,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详和、安全的春节,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xx年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名称
“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0日—2月16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淳化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各镇办中心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供销社、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联
四、具体安排
1、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城区好多优品生活超市、客惠超市、家友超市、家圆天天鲜等大中型商场超市及保供企业筹备年货正常营业;组织相关企业依托广场、街道等户外场地、空旷地段布设搭建销售场所,悬挂统一横幅,增设店外销售网点,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群众采购。
2、镇办中心组织辖区内便利店、生鲜店、超市、供销销售等网点,利用店内店外正常营业,并在镇村选择空旷地域增设销售网点进行销售,确保年货物资供应充足畅通。各镇办中心组织不少于1家商场或超市,在中心地段设置摊位;每个行政村组织不少于1家便利店出店经营。同时,针对偏、远、散村庄选择有配送能力的限额以上企业增设商品零售网点,通过农村商品零售车、大篷车等方式走乡串村,销售米、面、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并悬挂“‘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等统一标识(红底黄字)。
3、商务局整合商贸企业、电商(配送)平台资源,组织县域内商场、超市、保供企业开发网上购物小程序、手机端APP制作年货采购线上消费电子导航图,实现“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模式,确保方便选购、快捷配送。
4、商务局结合农产品销售、乡村振兴、春节消费等特点,组织辖区大型商超、餐饮酒店制作年夜饭、食品半成品等新春“大礼包”进入网点销售,创新市场供应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五、任务分工
1、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县商务局:负责春节市场保供总体协调统筹工作;负责咸阳市“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年咸阳春节年货下乡行启动仪式组织与实施;负责制定“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活动实施方案,并指导各镇办中心有序开展活动;负责做好活动的总结和相关资料的统计、汇总和规范上报工作;负责做好储备肉、储备菜的投放工作,鼓励引导辖区老字号和酒店饭店推出年夜饭套餐礼盒等,线上下单、线下配送。
3、县公安局:协调公安派出所配合各镇办中心做好驻地活动现场的安全维稳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4、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旅局:负责组织书法协会、会员、爱好者等提前写好新春对联配送至各销售网点送福到家,营造和丰富节日氛围。
5、县卫健局:安排乡镇卫生院配合各镇办中心做好驻地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销售网点明码标价,严防哄抬物价、垄断经营,做好各类食品、冷链食品和水产品等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负责区划城区出店、空旷场地、广场经营范围,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免费提供活动场地,负责销售网点(场地)垃圾运输和清理工作。
8、县供销社:负责全县供销销售网点正常营业;协同联合其他营销网点共同销售;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特色农副产品企业参加各销售网点(含供销合作社销售网点)共同做好新春年货销售,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0、各镇办中心:负责做好本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及销售网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在空旷区域统一规划布点,搭建销售场所,设定摊位、拉开距离,规范设置销售点。统一搭建开放式棚区,合理设置入口、出口,并安排专人维持秩序,严格落实进场人员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等防疫措施。提倡扫码支付。指导各销售点和配送下乡进村的车辆悬挂“‘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标识(红底黄字),确保年货下乡进村做到“五个有”,即:有销售点位、有责任单位、有经营主体、有时间规定(要明确每天运营时间)、有管控措施。
11、铁王镇:负责市县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的布置、本地企业的.组织、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负责启动仪式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工作,并做好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筹备。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供应,细化措施,迅速动员组织辖区内超市、生鲜店、便利店、供销网点等,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做好各自承担任务的基础上,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及时沟通,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县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要把握节点,扎进推进,1月20日县、镇、村三级要同步启动年货下乡行活动。同时,要畅通信息,从20日启动当天起,各镇办中心要每天收集汇总销售点运营情况和销售数据,由县商务局汇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情况。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加强对本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宣传,做好此次活动跟踪报道。各参与部门要充分利用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4、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行业和辖区年货下乡行活动的组织实施,特别是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巡回检查,加大货源组织、确保供应充足,加大秩序维护、确保运营安全,加大防控力度、确保防疫到位,加大物价检查、确保价格稳定,加大检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切实把春节保供做细致、做到位,让群众过一个安全年、安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