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超市消杀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超市消杀方案 篇1
一、消毒原则
消毒工作应在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进行。对必须消毒的对象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消毒工作应避免盲目性,如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物品无害化时,可以不进行消毒处理。
二、仅出现动物禽流感疫情
2.1对死禽和宰杀的家禽、禽舍、禽粪进行终末消毒;
2.2对划定的动物疫点内病、死禽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消毒;
2.3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对流动水体和较大的水体等消毒较困难者可以不消毒,但应严格进行管理;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可能污染的物体表面在出封锁线时进行消毒;
2.4必要时对禽舍的空气进行消毒。
2.5出现人禽流感疫情
发生人禽流感疫情时,还应对疫点和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1)加强对人禽流感疫点、疫区现场消毒的指导,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2)对病人的排泄物、病人发病时生活和工作过的场所、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消毒;
(3)对病人诊疗过程中可能的污染,同时按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的要求进行消毒。
三、消毒方法
消毒工作应该由经过培训、有现场消毒经验的人员进行,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采用相应的消毒方法。
3.1禽舍、厕所和病家的地面、墙壁、门窗使用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地面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
3.2纺织品
耐热、耐湿的纺织品用健之素泡腾片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不耐热的纺织品可采取健之素牌过氧化氢薰蒸消毒。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在密闭空间,按每立方米用11%过氧化氢15ml/m3),使用超低容量进行喷雾,喷雾后房间密闭2h。
3.3动物及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稀薄者,每1000 ml可加健之素消毒粉50g,搅匀放置2h。尿液每1000ml加入健之素消毒粉5g混匀放置2h。成形粪便可用20%漂白粉乳剂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h。对厕所和禽舍的粪便可以集中消毒处理时,可按粪便量的1/10加健之素消毒粉,搅匀加湿后作用24h。
3.4柜台及家俱
可用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量为50ml/m2~100ml/m2,。
3.5动物尸体
动物尸体应焚烧或喷洒消毒剂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深埋(并在尸体上覆盖健之素消毒粉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3.6运输工具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量为50ml/m2~100ml/m2。作用60min。
3.7垃圾
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时要进行翻动,确保全部垃圾接触消毒液,作用60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3.8空气
房屋经密闭后,对细菌繁殖体和病毒的污染,每立方米用5%健之素过氧化氢溶液进行超低容量喷雾,喷雾量为20ml1g/m3,喷雾后房间密闭1h以上。
四、评价原则
4.1过程评价
是否在发现疫情后及时对所有必须消毒的物体按规定的方法采取了有效的消毒措施。
4.2效果评价
实验条件允许时,可以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效果评价,当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时可以认为消毒合格。
超市消杀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有效控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xx市商务局工作指示和安排,为规范疫情期间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生活物质供应,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xx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请全市各商场超市严格遵照执行。
一、建立组织机构
各商场超市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贯彻防输入、防蔓延、防风险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织密防控网络。各商场超市经营单位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场内各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经营单位要成立董事长或总经理、店长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和部门经理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培训宣传等内容,未制定防控方案、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复工营业。
二、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进行员工内部排查。各商场超市要在复工前做好从业人员情况排摸。严格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来源和近期流向,排查是否为疫区人员,或接触疫区人员,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上岗前要做好体检,员工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才能上班。存在疫情隐患人员暂缓复岗。
(二)开展培训教育。复工前应开展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防疫教育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规定,重点对上班前、上下班途中、进入经营场所等如何防护进行培训。
(三)落实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防疫用品。复工后根据防疫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
(四)开展值班值守。复工前做好应急值守,各经营单位要落实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配备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
三、复工后防控措施
(一)加强内部员工管控。企业与复工员工签订岗位防疫责任承诺书,员工如实报告自己健康状况,进入经营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在岗员工每日测量体温2次,体温超过37.3℃及以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送医院就诊。上班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商场超市服务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及未达到卫生防疫标准的家禽。
(二)做好经营场所防控工作
按规定配备空调系统或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转,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如配置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登记。做好电梯、公共地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门帘、收银台、购物车等公共区域及相关设施的保洁及消毒工作,避免人群交叉感染。配备并正常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
(三)开展疫情监测。设立监督岗和体温检测点,按要求对所有进入商场超市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工作,体温超过37.3度者严禁入内;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做好实名登记后向属地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现场秩序管控。严禁未佩戴口罩者入内。引导顾客有序购物,不聚集,不逗留,购物后即刻离开。杜绝人群聚集、长时间逗留,购物、结算、出入要保持距离,关闭非必需业务。
(五)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类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变质过期食品。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商业促销活动。
(六)做好商品供应。确保正常营业和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不乱涨价。自觉接受价格监督部门监督。
(七)落实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八)强化宣传引导。必须在商场超市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警示标语、告知书、通告,在经营场所通过广播、视频、宣传标语、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预防科普宣传。
四、创新新经营模式
各商场超市要密切监测经营状况,聚焦疫情对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针对自身特点主动研究应对举措。积极探索借助电子商务等手段,加大网络订货、配送上门等新销售模式,加强有效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双重利益。加强物质装备投入,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增配智能扫码计价付款终端,减少人员之间交叉感染的几率。
超市消杀方案 篇3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六必须
企业节后复工生产务必做好“六个必须”
①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②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③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④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⑤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⑥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五到位
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①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②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③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④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⑤企业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四坚持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①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②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③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④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建机制
连续生产工业企业务必健全机制做好落实
①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②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③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④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超市消杀方案 篇4
一、恢复营业前准备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超市等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场内保洁清理。营业前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清理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有条件的`,可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
(三)复岗人员培训。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四)防控物资配备。提前采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五)设置防控区域。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
(六)掌握应急措施。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二、营业中卫生管理
(一)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二)加强室内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新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通风系统需关闭回风系统。
(三)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
(四)缩短顾客等候时间。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五)卫生间保洁。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六)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人员防护
(一)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二)员工错时就餐。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疫情应对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超市消杀方案 篇5
为严格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在我司厂区的传播,特制定以下厂区消毒工作方案。
一、公共场所消毒措施
1.防疫消毒清洁小组需加大厂区环境卫生的保洁力度,生活垃圾应按时清理转运,确保厂区干净整洁。
2.防疫消毒清洁小组需加强对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确保公共场所的空气新鲜洁净。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饭堂、电教室等场所应定期开窗换气,每天至少保证3次。
3.厂区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饭堂,需定期进行物表与空气消毒。空气消毒采用药物喷洒的办法实施,药物可选用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剂或75%酒精;公共场所的地面,可使用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剂用拖把进行拖抹;室内的桌椅、门把手等物品,可采用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剂进行擦拭;以上消毒措施,在厂区无疫情发生的情况下,每天进行一次,当厂区发生疫情时,将根据情况增加消毒次数并扩大消毒范围。公共区域的消毒,除饭堂由饮食供应保障小负责外,其余场所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4.厂区的公共场所及电梯(特别是电梯按钮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人群频发接触的物品,需定期进行物表消毒。可选用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擦拭,每天不少于3次。
厂区消毒措施将根据疫情的变化而及时进行调整。
二、医学观察场所的终末消毒
当有经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医院隔离后,需对原医学观察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根据xx卫函〔2020〕18号xx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中附件9的要求,终末消毒由属地疾控部门组织进行。
超市消杀方案 篇6
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型商超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突出落实大型商场、超市等相关责任人的防控主体责任,最大力度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企业安全有序经营,特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预防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大型商场、超市的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排查检测。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可通过要求员工办理“工作人员出入证明”等方式,督促企业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并“一人一档”做好员工建档登记。督促承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员工,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工作,全面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要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出入口管控,确保进出人员戴好口罩,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亮健康码。
有进口食品上架的超市,要落实“三证一码”制度,并落实好物品、内外包装和冷库(柜)的消杀措施。
(三)设施物资到位。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要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必备物资;设置有集体宿舍的商家、企业,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园区、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四)做好清洁消毒。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每日至少一次对卫生死角、垃圾收运点、电梯及其他封闭空间等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加强对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讲解各种药剂的使用方法,确保清洁消毒取得预期效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公司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推送,微信群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相关人员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正确使用口罩等各种防疫物资,避免恐慌情绪和谣言传播。
四、加强应急处置
(一)对顾客、工作人员进入场所或工作过程中首次测温超过37.3℃以上或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需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间隔2-3分钟复测,37.3℃以下无其它症状允许正常进出场所;
2、水银体温计复测仍高于37.3℃,指导顾客、工作人员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转移至临时隔离点;
3、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进一步询问有无流行病学史,无流行病学史建议本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有流行病学史,通知120急救车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规范开展疫情常态化工作;
6、规范即使向商务局和卫生健康局上报相关信息。
(二)大型商超接到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关于顾客、工作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顾客、工作人员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报告。
1、启动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执行大型商超工作区域封闭式管理;
3、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通报人员的接触人员排查登记和管理;
4、加强大型商超公共区域及重点场所(就餐场所、公用卫生间等)通风消毒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工作,经卫生学评级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协助对可能污染的场所、交通工具等的环境和物品开展终末消毒;
5、加强就餐秩序管理,通过分餐制、错时就餐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
6、加强大型商超工作人员晨午检和缺勤追踪;
7、停止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
8、减少或停止举办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聚餐、培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健身馆、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公共设施服务;
9、根据卫生健康部门防控要求做好对可能污染的场所、交通工具等环境物品和顾客、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准备工作;
10、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结论采取缩短营业时间,并控制顾客数量经营方式;做好实施封楼硬隔离准备,经卫生健康部门检查排除传播风险方可正常经营;
11、加强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
12、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13、落实专人负责与疫情相关的工作人员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4、规范及时向商务局和卫生健康局上报相关信息。
五、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防控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的企业、商家,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注: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28天内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或上述人员密切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