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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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

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日前,绍兴市上虞区工会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据悉,今年“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助学对象为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已在工会帮扶系统建档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家庭中在校读书的子女。本年度已享受政府困难助学的不在此列。救助标准:大学本科2500元,大专(高职)20xx元,高中(中专、职高)1200元,初中600元,小学300元。助学资金可从送温暖基金、基层工会互助资金、工会经费、行政资助或通过其它渠道筹措。建档户主填写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建档材料,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困难职工单位公示资料;家庭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建档户主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低保户家庭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有残疾人员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因病的提供医院病历卡及今年1—6月自负医药费收据复印件;就学困难的家庭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复印件;因重大意外事故的提供相关的损失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为做好此项工作,绍兴市上虞区工会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健全助学档案。各基层工会要尽快研究制订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额和助学方式,落实责任,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各基层工会要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推广、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深入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2

“金秋助学”活动,是落实“组织起来、一帮一扶、奉献爱心、切实维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有效载体。区总工会为解决好我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帮扶救助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

接到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后,区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助学方案,建立了联系帮扶制度,建立了直面对接,快捷帮扶的救助体系。为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同时针对文件精神及时向我区各乡、镇、街道、委办、局工会传达了这一通知,确保助学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动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各级工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重要意义。同时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工作,在本区形成人人关心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良好氛围,帮助困难职工子女树立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精神,使他们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

三、认真做好救助前的准备

工作区工会采取逐一入户走访的形式对困难职工家庭及子女上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做到“三清”即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情况清,困难状况清。为金秋助学活动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加强了对助学资金的管理,制定并完善助学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使助学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四、采取措施、严格把关

我区工会今年对“金秋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做了严格的限定:一是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今年考入高中的子女:二是符合金秋助学资助条件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由特困、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填写“金秋助学活动登记表”(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本人所在乡、街基层工会出示的证实材料。同时要求各级工会通过家访调查核实情况,确定无误后才予以申报。申报者必须填报“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登记表”以及子女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救助申请、到工会帮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成绩显著、效果良好

在金秋助学活动中,全区共筹措救助金84.29万元,发放资助金84.29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268人,整个助学活动公开、公正,使每一名达到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都得到了资助,为他们安心上学创造了条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3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将继续在全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教职工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帮扶对象:

我校正式教职工工会会员。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教职工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教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确实保障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子女按期入学。

2申请资助的困难教职工需持以下材料:

①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见附);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审查核实后盖确认并上报校工会。

报送时间:请各工会务必于9月1日(周五)下午4:0之前报校工会办公室(xx),同时电子档发送到xx。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4

“不让一名职工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是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及两级工会组织多年来坚持不变的工作思路。今年7月以来,集团公司两级工会组织认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党委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助学基本情况

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全公司共受助学生85人发给助学金X元,其中,市总工会重点助学对象是大专以上的特困职工子女,我公司符合市总救助条件的共26人,助学金X元/人计X元;集团公司重点救助对象是大专以上的低保职工子女或特困边缘户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18人,救助金X元/人X元;基层各单位重点助学对象是高中以上困难职工子女或其他人员,基层各单位助学41人32000元(青口8人X元、台北22人X元、台南4人X元、供电7人X元)。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接市总工会连工发[20xx]X号《关于开展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后,集团工会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及时向各基层单位转发了这一通知,并要求各基层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助学方案,积极开展助学活动。

(二)调查摸底,重点突出。为了掌握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情况,特别是子女就学情况,基层各单位按照集团工会布置,从7月中旬开始,深入职工家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逐一建立档案。重点突出对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中专(技校)、大专、本科(本一、本二、本三)院校正式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今年新考上的研究生;正在就读的中专(技校)、大专、本科生(本一、本二、本三)、研究生;正在就读的.高中生等情况逐个入户调查核实。各基层工会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清困难职工子女的就学情况,做到家庭困难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家庭住址清、联系电话清,确保应资助的学生无遗漏。

(三)规范助学程序,坚持依档施助。集团工会将今年的助学活动分为“调查摸底、规范建档、推荐审核、实施救助”四个阶段。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由困难职工个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登记建档,经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张榜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公示无意见后推荐上报集团工会。集团工会对基层工会推荐上报的助学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市总救助的学生及时上报市总工会救助,对符合集团工会救助的学生集团工会及时给予了救助。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两级工会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工作,利用会议、报刊、网站及专栏,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意义、助学对象条件、申请办法等具体内容的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座谈会,通过座谈会,一方面让学子们交流了个人的学习情况以及对未来的理想和规划;另一方面让学子们了解集团公司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几年的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多渠道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生活、医疗、子女上学、就业创业帮扶等方面的政策和运作情况,并宣传了集团公司保证每一名困难职工子女都能上得起学的决心和信心。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5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结合20xx年市慈善助学金发放方案,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市本级工会系统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1、20xx年参加中考、高考,当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二)受助条件:

1、20xx年已列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学的对象,今年仍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慈善助学金,市总不再安排助学。

二、申请办法:

各级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排查,将其中相对比较困难的学生列为助学对象。为避免重复救助,严禁将已申请其它渠道助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列入上报对象。

符合“金秋助学”的对象,填写嘉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专项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入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经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初审,逐级复核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审批。

三、活动时间:

1、“金秋助学”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8月下旬,市总对符合助学的对象进行助学金发放,发放形式另行通知。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委、基层工会应建立入户核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制度,准确填报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的新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选取部分档案进行入户抽查,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

3、严格助学资金发放。对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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