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1
冬季是火灾易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市消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告知函》,现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财产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一系列重要论断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全力稳定火灾形势,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街道办事处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彭文刚、何友成、派出所民警2人
二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陶大卫、刘建夫、派出所民警2人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1月28日至12月3日)
各社区、辖区单位要认真按照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分析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布署冬季防火安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12月4日至2月24日)
各社区、辖区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总结报告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
四、工作重点
各社区、辖区单位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街道冬防领导小组适时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1.全面部署冬季防火工作。各社区、辖区单位要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一次大排查,针对冬季气候干燥,容易发生火灾的'特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加强对各类经济组织和家庭作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对不具备消防基本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场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冬防”工作领导小组。
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对群体性的活动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疏散、消防器材设施配置等要严格检查,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不合格又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确保安全。
3.加强社区居民消防工作。加强社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社区住宅及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加强社区专(兼)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把消防安全的宣传队,防火检查巡逻队,成为本单位强有力的消防力量。
4.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各社区、辖区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突出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广播、标语、宣传专栏等形式,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使冬季安全防火工作家喻户晓。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辖区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冬季防火工作做深、做细、落实到位。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冬季防火和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坚决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社区、辖区单位要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冬季防火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御火灾的良好局面,严格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明确责任,加大对“三合一”场所等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3.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社区、辖区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切实部署好冬季防火工作,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治活动,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在全社会形成整治冬季消防安全隐患的强力态势。
4.积极应对,认真总结。各社区、辖区单位在冬防工作结束后,应对冬防工作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党政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鲁办发电〔20XX〕1号)、《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滨办发电〔20XX〕6号)和邹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应对极端寒潮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各项应急防范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对群众冬季取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
1.各责任区、各村务必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迅速对各自辖区内群众冬季供暖情况展开全面排查,入村、入户、入学校,详细了解供暖情况,不留死角、不漏问题,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尽快整改到位、清零见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现场检查督导和调度,督促各村抓好整改落实。
2.要健全机制、多方联动,全面解决群众取暖、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务必确保每家每户、每名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千方百计保障冬季取暖物资供应
1.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群众防寒取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要千方百计保障应急燃煤和电源供应,加强调度协调,坚决防止发生断供问题。
2.供电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设备检修等造成断电。
3.要制定工作预案,保证便民利民,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故障,确保反应迅速、工作到位。
(三)切实保证冬季取暖安全
1.各责任区、村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取暖以及群众用电用煤安全检查,对取暖设备、电路管道等进行查验维护,确保对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各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到村督促落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提前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情况的各种准备。要将冬季供暖工作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措施,全力抓好应急保障,决不允许出现冻死冻伤情况。
3.要加强对群众冬季用电、用煤科学知识宣传和使用技巧宣传培训,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四)扎实做好重点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1.要紧盯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而临时安置的群众生产生活,根据“三个一”前期工作和镇街机关干部包躲迁户、未回迁户、未拆迁户制度要求,压实包保责任,逐一走访到位,实地查看群众取暖效果,听取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对特困群体、低保对象、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困难群众,要统筹运用各类方式精准化帮扶,采取发放补助金、取暖物资等措施开展专项帮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每户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责任区、各村要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岗到户,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联合各相关单位深入基层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问题发现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彻底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和市委政府有关冬季消防安全文件以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排查、及时消除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建筑施工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建筑工人消防安全素质,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筑牢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线,实现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职责和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行业监管、企业负责,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在建工程工程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本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0日前)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营造做好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纠,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
(三)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成检查小组在各项目工程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成果。上级部门对我市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将适时进行督查。
四、工作内容
(一)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规划,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重点做好施工作业区、人员生活区及建筑材料堆放区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严格分开。施工现场的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二)建筑施工现场电工及电焊、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施工现场应实行严格的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明火。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尤其是进入冬季低温季节,线路敷设必须符合有关标准,使用的.电线和配电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线路周边不得随意堆放可燃物。要加强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以及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工作,防治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避免电线、电气设备起火。要处理好外墙保温层施工与焊接、气割切割等施工工序,杜绝因焊接、电弧焊引起的火灾事故。
(四)施工现场必须购置、使用符合消防安全、结构安全规定的彩板房材料。严禁购置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书、达不到A级阻燃材料标准的彩板房材料。彩板房内应使用安全电源,电线线路不得随意改动,严禁私拉乱接。当彩板房内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时,必须单独设置电源线,电源线要做穿管保护,加设符合规定的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器,按规范标准敷设。
(五)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班,落实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守。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人宿舍、食堂、仓库、配电室、明火作业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六)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型安全网,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易燃材料,每个楼层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七)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施工,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八)合理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灭火设施应齐全有效,消防疏散通道要保持随时畅通,并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牌。建筑物施工时高度超过24米的,施工单位应当随施工进度保证消防水源。
(九)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开展消防培训应急演练。施工企业、项目部要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三提示”(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和“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培训活动。要适时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四个能力”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企业、项目部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以班前活动教育、农民工夜校、活动专栏等形式,对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四)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活动,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及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全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499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345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关于天然气保供
(一)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二)严格履约合同。各市(区)要提前组织20XX年的天然气、煤炭、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气,对民生及民生采暖用气不足的,应补签供气合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供气、管输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对供气、管输、接收站使用等违约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惩戒,确保市场供需稳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充分发挥储气设施保供作用。各市(区)和城燃企业要按照“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的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快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储气调峰设施短板,加快已建成储气设施注气进度,做到应储尽储,12月底储罐存量原则上不低于60%,充分发挥LNG储罐冬季高峰期多次调峰保供作用,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落实“煤改气”保障。各市(区)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五)做实做细“压非保民”预案。各市(区)天然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立足应对极寒天气,进一步完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压减方案,必要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分级别预案,依次压减可中断用户气量。各市(区)、各企业要对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做到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严格按照实战标准流程实施,确保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六)做好天然气价格稳定工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查严处民生用气倒卖挪用问题,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保持居民和民生用气价格总体稳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七)保障供气安全。各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管道、LNG接收站、燃气设施等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梳理天然气供应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加强日常巡检维护,保障供气安全稳定。(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关于电力热力保供
(一)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各市(区)要加强监测调度,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加快推动故障机组恢复启动并网,确保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不高于往年同期,禁止燃煤自备电厂停机单纯从公网购电。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非计划停运(不含事故非停)机组必须提前报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原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运。对于不执行调度指令或是有能力发电而不发电,并严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发电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陕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二)千方百计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各市(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XX年版)》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的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企业不合理、无序用能,尽快将高耗能行业低水平企业的能效改造提升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提升的项目,坚决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要全力做好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企业的电力热力保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用电形势分析,加强输配电设备设施巡检力度,加大西安等电力供需偏紧城市和重点用户的监控。全力保障党政军机关、军工国防、广播、电信、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点领域用户用电,非事故情况下,不得限制居民用电,不得限制煤矿、油气田、天然气管道和LNG接收站、铁路的相关生产负荷。(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牵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三)确保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配电设备巡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做好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对涉及“煤改电”的各类工单急事急办、挂牌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省能源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四)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减轻取暖负担。各市(区)要切实承担保民生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补贴资金,保障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五)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流程,确保用户提前知情,加强有序用电方案演练,确保做到快速响应、足量落实。指导用户加强节约用电管理,指导涉及有序用电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要求,足额、及时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可按照程序停止供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三、关于煤炭保供
(一)各设区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众采暖用煤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出现停产的煤矿要及时报告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出现明显减产的地市和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要抓紧对本地区冬季采暖用煤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采暖情况,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限时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有供热企业派出协调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弃供问题,要无条件临时接管,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要完善供热企业考核,对近年来履行保障民生责任不到位、保供问题多发的企业,要坚决纠正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对因保供亏损的,考核免除相应责任。(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
(二)煤炭生产企业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陕各类生产煤矿节假日保持正常生产和销售,全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多措并举稳定煤炭价格,坚决完成四季度煤炭生产供应任务。特别是陕煤化集团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在建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对纳入国家冬季应急保供煤矿,要加快核增产能手续办理,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坚决防范煤矿安全风险。各市(区)、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管控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突破安全底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铁路运力。要强化运力统筹,深入挖掘增运潜力,将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一)夯实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要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机制,增强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科学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定期调度。冬季用暖高峰期间,各市(区)要加强日监测和日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能源保供高影响天气灾害检测预测和会商研判,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能源供给。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止扩大蔓延,确保实现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建立奖惩机制。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地市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市(区)、各保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
(五)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各市(区)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相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建立网上舆情24小时监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暖保供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应对今冬明春期间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及能源供应偏紧等情况,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
(一)保障天然气有序供应。督促上游供气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保障供气。加强管网统筹协调,坚持“日报告、周对接”,确保管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储气调峰作用,统筹用好已有应急储气能力,保障储气能力不低于全市3天用气量,确保高峰时段最大程度顶峰。对于我市应急储气调峰气量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切实发挥调峰保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稳定天然气供应价格。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市、县区要畅通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三)强化供气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天然气门站、管道、储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庭院管网、表箱、楼体立管等庭院设施,集中处理解决一批设施老旧锈蚀、穿越密闭空间、违规交叉其他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构筑物占压等突出问题隐患,避免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对市政燃气阀井的巡查养护,及时清理内部积水杂物,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也要确保窨井盖的完好,避免出现伤人事件。同时,聚焦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等安全隐患问题。做好民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回迁安置小区、商住混合小区,整治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等风险隐患。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并指导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市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全力保障电煤安全稳定供应
(一)督促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密切关注发电供热企业电煤需求,督促企业积极对接省外煤炭生产企业,尽快协商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力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力协调服务工作,为电煤保供打下坚实基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燃煤发电企业负责)
(二)督促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导检查各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盯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超能力生产。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井下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等重点部位救援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及时接报、转发和处置各种应急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鹤煤公司负责)
(三)督导服务好豫煤交易中心建设。严格执行省调度煤炭储备补贴政策,落实存煤目标和考核标准,鼓励豫煤交易中心与省内发电企业签订年度电煤供应市场长协,充分发挥储煤基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审核,确保豫煤交易中心尽快通过省验收,获得资金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煤炭企业负责)
三、提升电力稳定可靠供应能力
(一)做好电力安全平稳供应。加强设备和线路隐患排查处理,全面完成树障治理专项行动、线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频繁停电台区的运维检修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力开展带电抢修作业,努力实现“故障不停电,抢修无间断”,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先复电、再抢修”策略,进一步压缩配网故障造成的`停电面积和停电时间。精准实施负荷管理,坚守不影响“居民、公共服务及重要用户”底线,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按照“六保五限”原则,优先将“两高”企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引导企业错避峰与轮休轮停,拥有自备电厂“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停运机组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基本用电需求。(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发电供热机组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电煤、燃气购储主体责任,确保供暖季电煤库存15天以上。各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设备运行和检修,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证机组按电网调度需要稳定运行。建立与供暖企业、运输企业沟通机制,保障电煤物资运输工作及时到位。加强与省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因环保原因影响电网调度、电厂开机、汽车运煤和符合规定的灰渣排放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电力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机组确需停运的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对拒不服从调度命令停运3天以上的机组,扣减次年优先发电计划和交易电量,直至取消相关资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三)多措并举减轻发电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各项政策,鼓励工商业企业直接参与20XX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各项税收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应缓尽缓。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信贷审批权限、信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与倾斜,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电力、煤炭、储煤等重点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尽力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四)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合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对本地区“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将各地“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对整治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县区优先实施有序用电。(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金融局、税务局、通管办、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银保监分局、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一)做好城镇集中供暖工作。制定完善供热设施设备事故、能源供应短缺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大面积停热事件。持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组织进行入户测温、维修,提高群众对供热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带压维修等技术的应用,力争做到“小修不过晌、大修不过夜”。及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市政管网运行状态,确保供热安全、稳定,供热质量达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有关工作,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电设备巡检和隐患整治力度,强化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按照省“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要求,加强涉及“煤改电”事项的挂牌督办、及时处理回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鹤壁供电公司负责)
(三)保障重点群体取暖需求。全面排查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掌握取暖方式、工程设备进展、资金保障渠道等,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师生温暖过冬。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机构用热价格按居民类价格执行,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煤改电”用户供暖季供电力需求。全面梳理“煤改电”用户清单,将全市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电取暖”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煤改电”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开展“煤改电”线路和供配电设施排查治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障“煤改电”用户取暖季用电需求。对享受政策用户取暖电量实行打包交易电价,即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5元(基础生活电量指每年10月份用电量,即11月份发行电量,基础生活电量以外部分视为取暖电量,每户最高优惠电量3000度)。推进“电代煤”居民客户峰谷分时电价,在供暖期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谷段电价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峰段电价为每日8时至20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分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做好农村居民用户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筹集工作。严格按照省要求,利用好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按照“两县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城区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配套”的原则,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用户冬季“电取暖”设备运行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压实保暖保供各方责任
(一)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好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和公告、应急调度令、重大问题报告、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日常监测煤电油气运情况,对电煤储运、机组运行、县区保暖保供中重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今冬明春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情况,研究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平稳有序。(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压实保暖保供各项责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相关企业要履行煤电油气运保供社会责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生产组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供需形势分析,准确把握态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确保全市群众温暖过冬。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分别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沟通,做好能源保供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密切跟踪供电、供暖、“煤改电”、有序用电等相关舆情,及时督导协调相关责任主体解决问题和个案,对不良舆情及时加强管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篇6
现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安监委〔20xx〕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要有主要行政负责人抓该项工作。及时分析本单位开展“百安活动”的'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二、突出抓好重点。重点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拆除、冬季防火点工作,坚持重点部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软硬件条件。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各区(市)县房管局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要适时联合所在地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违章作业等活动,坚决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
四、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强降温天气,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到实处;针对今冬明春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在遇到险情时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2月20日一20xx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xx年1月1日一20xx年3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3月21日一20xx年3月31日。
“百安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于20xx年4月1日前向市局“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此次活动将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