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评选方案 篇1
为激励我校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奉献教育事业,奖励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将在教师节前表彰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本学年度在职的全校教职员工,重点是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以及行政后勤管理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根据扬江教〔20xx〕18号文件精神,20xx年获区第三届育花奖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推荐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区第三届育花奖竞赛二等奖获得者,推荐为局优秀教育工作者。除育花奖一等奖获得者外,其余被学校推荐为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同志,20xx年年度考核等次须为优秀。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教师如存在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不得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所在学校不得参评先进集体。凡因有偿家教或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被群众举报的,经查实确有问题的,一律取消该教师和所在学校的评优资格。
二、名额分配
1、区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由区委、区政府表彰。
2、区直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10人,由区教育局表彰。
3、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15人,由学校表彰。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方法
(一)建立组织,成立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健、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严秋明、姚爱萍
成员:金中、唐宝泉、李立松、刘胜、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二)学习文件
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本通知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有关精神,充分发动广大教职工,把真正优秀的人员评选出来,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评选
结合学期结束工作,布置教师写好学年度个人总结和教育教学专题小结,分组交流,民主推荐,并结合家长和学生评议,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占表彰总人数的绝大多数。
1、各级部按规定比例(本组总人数的15%)推荐;
2、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各组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最终人选;
3、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4、填表上报。(7月10日前上报)
四、上报审批
凡被推荐申报江都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个人必须填写《江都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和《江都区教育系统直属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一份(表格统一要求用A4纸打印,严格按表样填写,压缩在一页内,不得复印,表格主要事迹栏请摘要填写,无须附页),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三、评选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心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4、严谨治学。树立良好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服从分工、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5%以上。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课堂不吸烟,办公室内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9、业绩突出。所任学科成绩名列校、区前列或与上学期相比幅度较大。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有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上班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工作纪律的。
六、评选名额
初一8名、初三7名、行政教辅3名。
七、评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优中选优,切实把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坚持民主评选,严格程序。
2、由个人自荐、处室推荐,评选小组进行考核排序,并对当选教师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方案 篇3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学生的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实现自身价值,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发展特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根据学校“创新评价方式,改革学生评优体系”的评价理念,推动“高效课堂”快速、稳步进行,让学生在自主、合作、探讨中体验成功的机会,制定玉小二年三班“班级之星”评选方案。
一、宗旨
班级内群星闪耀,使学生放飞理想,展示自我,张扬个性,体验成功。
二、班级之星评选原则
(一)务求实效原则。要从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出发,抓住学生闪光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广泛参与原则。要鼓励全体学生,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参加竞争和评选活动。
(三)多角度设奖原则。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设立不同奖项对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四)深入挖掘原则。对学生的闪光点要深入挖掘,及时给予肯定,充分发挥激励作用,使学生在发展个性的同时,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五)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班星内容及评星标准
1、帮扶之星:在“打造高效课堂”活动中,能主动帮助学习困难生,使其学会学习、提高成绩。
2、智慧之星:善于动脑,思维敏捷,有创新,解题有技巧。
3、发明之星:爱动手制作小实验,爱动脑,有奇思妙想。
4、电脑之星:喜欢电脑操作、学习,善于钻研,能指导他人。
5、写作之星:喜欢写作,经常参加学校或上一级单位组织的各种作文竞赛,能指导他人写作。
6、进步之星:能够正视自身的不足,克服困难,在学习成绩、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提高幅度大。
7、体育之星:热爱体育,有某一项专长,经常参加学校或上级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
8、环保之星:认真做好值日工作;乐于帮助值日;能主动拾垃圾;能督促别人不丢垃圾。
9、书法之星:热爱书法,勤学苦练,在书法方面有一定造诣,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成绩,
10、文艺之星:热爱文艺,在声乐或舞蹈方面有一定专长,经常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汇演。
11、劳动之星:热爱劳动,主动参加值日劳动和公益劳动,起表率作用。
12、秘书之星:积极协助任课教师工作,受到任课教师和同学好评的课代表。
13、辩论之星:敢说话,敢大声说话,敢于反驳别人乃至老师的观点。
14、发言之星:课堂中积极发言,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表述精彩,学习过程中生成的问题有独到见解,解决问题的方法多样、灵活。
15、绘画之星:喜欢绘画,在绘画方面有一定专长,经常参加各级各类比赛。
16、感恩之星:孝敬师长,关心他人。
17、友爱之星:能与同学融洽相处,乐于帮助同学。
18、礼仪之星: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品德高尚。
19、守纪之星: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遵守纪律,严于律己,不在自习说话,不影响别人学习。
20、诚信之星:诚实守信,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品格优异。
21、班干之星:在班内担任班级干部,并能主动承担班级管理工作,效果明显。学习成绩优异,有良好的品行习惯,班级威望高,在班内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2、组长之星:在小组合作学习中,能协调小组成员完成各项任务,纪律、卫生、自我管理、小组合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明星小组。
评选方案 篇4
为配合做好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期间,评选出石角镇中心小学“师德标兵”,并推荐相关人员参加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热爱关心学生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学生、家长爱戴。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勇于创新,学而不厌,刻苦钻研业务,始终站在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前沿,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情况优良,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3、爱岗敬业,奉献教育,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积极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成为学生道德的表率。
5、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
7、担任过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教师。
三、推荐办法
先由各单位评选出本单位“师德标兵”(石角中心小学、三八中心小学、龙南中心小学各评出3名,石角镇中心幼儿园评出2名,黄花中心小学评出1名)。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各单位评出的“师德标兵”的表现和实绩,推荐3名参加县“十大师德标兵”候选提名。县教育局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后,从中推选出15名候选人,通过公示,投票和测评,评选出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要于9月26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xx字左右)一式3份盖章后报镇中心小学,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镇教研中心公共邮箱。
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展现教师风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评选方案 篇5
一、宗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学校长期开展 “让品德高尚,让行为文明”主题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二、评选形式:
1、各班每周评选出6-10名“班级文明之星”,并向学校推荐2名“校园文明之星”,由学校政教处收集名单后统一公榜表彰(班主任要在周二前将上周的“班级文明之星”名单上交政教处,并及时在班上书面公布“班级文明之星”名单,违反本规定的在文明班评比中扣2分)。
2、各班每学期期末根据本班周文明之星的'评选情况,向学校推荐3名“校园文明之星”(一名金星,两名银星),学校政教处对推荐学生进行评选认定,对通过评选认定学生授予“校园文明之星”称号。
三、评选条件:
1、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5分),待人有礼貌(5分),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5分);
2、能和同学友好相处(5分),知道谦让(5分),乐于助人(5分);
3、规则意识强,能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卫生文明礼行为规范》(15分)
4、爱清洁,讲卫生(5分),不乱丢纸屑果皮(10分),无乱擦乱写乱画现象(5分)。
5、爱护公物,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5分),个人用课桌椅无涂、刻、挖等情况(5分)
6、能在环境卫生保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主动维持班级秩序等)。(10分)
7、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在班内良好。(15分)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5、穿奇装异服,佩带首饰、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者。
6、进电游厅、网吧。
7、顶撞教师、侮辱同学者。
8、抽烟、喝酒者。
9、迟到、早退者。
四、评选办法
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经班委认定后推荐候选人,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文明之星”。 将各班班级得票数最多的学生推荐为“校园文明之星”,并填写“校园文明之星申报表” 。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得文明之星称号的学生通报表扬,并张贴照片在橱窗公布,对校园文明之星将颁发证书及奖品。
评选方案 篇6
一、评选对象:
本校从事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二线职工。
二、评选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认真履行岗位合同的相关职责,无责任事故发生;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创造性的开展服务工作,以良好服务态度获得师生的好评。
3、关心学校,能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积极主动,对学校整体工作献计献策。
4、遵纪守法,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参赌不酗酒,不损坏集体和他人利益。
5、能为学校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并协助学校做好开源节支的宣传教育工作。
6、能协助组内完成好各项工作,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7、在本职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岗位安全无安全事故发生,工作无差错。
8、每学期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学期各项考核均能达标。
三、方法与步骤:
1、根据上学年度考核和评选标准,每学年评定一次。
2、被评为先进职工的待遇:每学年享受10个月的岗位津贴,每月的津贴标准为200元(本学年度从20xx年9月起——20xx年6月至)。
3、评选步骤:
(1)本人填写申请表。
(2)组室提出推荐意见。
(3)评定小组,综合考评,确定初步意见。
(4)提交教代会审议。
(5)学校张榜公示结果。
4、凡被学校评定小组初定为不符合先进标准的职工,可申请学校召开教代会进行述职;全体教师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得票数满到会人数2/3以上者,也可以评为先进职工。
5、在担任先进职工期间,若有不符合"评选标准"的相关情形出现,经学校评定小组裁定,自教代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取消称号,当月起不再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
6、适逢产假的职工,符合条件也可以被评为先进职工,但产假期间不享受相应的津贴。因病,因伤等原因不能满勤的,以每月上班的实际之数计发相应的津贴。
评选方案 篇7
一、评选目的:
为认真落实邹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展现教师风采,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道德水平,营造敬业奋进的校园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践行师德承诺,学校校委会和工会决定开展xx年度“树立身边的先进,学习身边的典型”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无私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工作中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在工作中能够率先垂范,能起到良好的影响和带头作用,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师德高尚,群众威信高,业绩突出。
3、扎实教学,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4、教辅后勤人员能够精通本职务业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在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尊重他人、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对学生、家长、同事无不良言行,自觉践行师德承诺,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评为师德标兵: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故旷课缺勤者;
3、违反社会公德,教师之间不团结,邻里家庭不和睦者;
4、违反廉洁从教若干规定之一者;
5、经国家职能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者。
四、评选时间、范围、名额:
评选于xx年1月4日至12日举行。
我校在岗、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校委会成员除外)均可参加师德标兵的评选。
推荐名额分配:六年级3人;七、八、九年级各4人;后勤、食堂2人(李成、张士意组织);校办公室、公寓2人(刘海鹏、刘恒孟组织);实验室、图书室、门卫、艺体器材管理2人(牛学仁、宋明俭组织)。
五、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由各口负责人推荐,组织讨论初选确定。
2、各口将评选人员于1月12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3、经师德评审小组评议产生学校十佳师德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