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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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方庄小学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处理。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2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3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标准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发动、变相发动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抗“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开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承诺人:

时间:xx年X月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4

为进一步标准老师行为,推动师德师风建立,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足度。依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谨慎履行老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老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老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展有偿补课;

二、不发动、诱导、示意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气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老师之间不相互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加有偿或无偿供应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我们全体老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老师。我们情愿承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视,假如违反以上承诺,情愿承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5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要求,根据《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泰教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标准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标准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分。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方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

邮箱:

小学〔幼儿园〕〔盖章〕

校长签章: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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