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冬季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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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化工厂冬季生产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化工厂冬季生产方案 篇1

为确保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28号)要求,确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通过深入开展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化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导内容

(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情况;切实抓好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情况;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鲁安发〔20xx〕25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46号)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

(二)化工生产企业包保和驻点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隐患排整治情况: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建立真实检查记录、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隐患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

2.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人员督促相关化工企业对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切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一步完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保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工作手册》等相关情况。驻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并运行双重预防体系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冬季四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等。

(三)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后续监管情况。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闭淘汰第一批化工生产企业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加强日常督导巡查,密切关注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违法违规恢复生产现象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在确保安全、环保的情况下,要坚决拆除化工生产设备,确保关闭退出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关闭化工生产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在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要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必要时聘请专家,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夜查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负有安全生产执法权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营造良好围。各镇街应急办(局)、各化工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浓厚氛围,教育引导企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养成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导检查期间,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于3月7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应急局危化科邮箱:xxxx@xx.com。

化工厂冬季生产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切实做好我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同志负总责。同志具体负责;局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职能内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局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口子上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自来水公司重点排查水厂、水源地、取水口及周边;城区主供水管网。水质、水压;夏季高温保供;氯气使用;自来水抢修;管道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其它管、杆、线);设备及电路电器等。负责对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分布进行调查并绘制分布线路图。

3、县抗排队重点检查水利机械厂的安全生产;抗排设施的安全检查;小西门闸的安全检查;水利物资仓库的安全检查;

4、农机培训班重点排查电路和电器设备的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承包及出租资产的安全。

5、农机监理所重点排查农用车的安全;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落实好区安委会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并整理档案资料。

6、水库等水管单位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度讯;库区及水资源保护。防洪调度和防汛值班;大坝、涵、闸、船的安全管理;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7、局基建科负责督促检查县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处施工安全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工管科负责县管水库(含堤防所)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检查的督查工作。

8、局办公室负责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大楼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检查对象都要自查一遍,把拉网式的大检查与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单位要对安全大检查要做好记录,通过表格形式汇总,在7月2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格报送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化工厂冬季生产方案 篇3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的重要时段,为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性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的统筹部署,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根本”的工作目标,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问题研究,提前谋划应对,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全面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全力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等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反复发生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工作。其中:

(一)城镇燃气行业: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被建(构)筑物等占压专项整治,加大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力度,加强燃气管道巡查和监测预警,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政府组织落实)

(二)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擅自复工复建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外包、转包等行为。以防范透水、冒顶、中毒和尾矿库垮坝等事故为目标,以地下矿山、正在运行的尾矿库以及采掘施工、动火作业等部位和环节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

危险化学品:严禁企业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为重点,紧盯化工园区、罐区、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烟花爆竹:以确保有效落实我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措施为目标,围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行业:针对全国、省、市、区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为目标,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危货运输等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行业:强化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巡查,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重点对外保温作业材料、工人居住板房用电、施工临时用电等火灾易发环节加强监管;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室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区消防教援大队、区教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坚决防范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强化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冶金有色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突出金属冶炼、制冷涉氨、涉煤气、涉爆粉尘等重点领域以及设有污水处理的企业,严查“带病”运行、不落实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违规开展高风险作业等行为。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可参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3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15日)。区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针对制约或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研究制定印发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及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乡镇(街道)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和区直对口部门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任务的内部分工,明确每项工作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督促各有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对照自查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3月15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区安委会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督查检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3月16日-20日)。各镇街、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总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办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保障重点时段全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工作部署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敢于问责,扎实推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向纵深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于20xx年12月16日之前、20xx年3月15日之前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

化工厂冬季生产方案 篇4

根据省、市、县安委会要求,县工信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金安字〔20xx〕24号),现制定全县危化品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

二、督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危化品生产企业。

三、督查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等;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及备案、安全总监设立、企业值班值守情况等;

3、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及执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情况等;

4、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公告栏设置及使用、风险源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制定及执行、问题隐患排查及闭环管理情况等。

具体检查项目可参考附件1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镇街、产业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充分发挥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实现全县危化品行业内上下安全生产一盘棋,全力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部署行动。有关镇街、产业园对照本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建立台账。督促辖区内各危化品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切实做好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局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建立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镇街、产业园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不间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移交相关安全生产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执行不力者上报县安委会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追责。

化工厂冬季生产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近期事故的和警示和预防举措,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如下:

一、城建科新建道路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时间: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完成

方式:巡查、整改、复查

三、检查重点

(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不能丝毫大意,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第一时间开会,要求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个人财产免受损失,强化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意义,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并落实到工程实际施工中。

(二)开展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挡土墙、深路基高填土路段边坡、桥涵、雨污检查井、雨水井篦、管线保护、管道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进行检查。

1.落实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和人员配备情况,工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围挡,进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与主要施工场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地主入口设置交通疏导、警示标志。

3.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有临边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网使用。交叉作业时,处于上层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棚。

4.施工用电。检查外电防护、接零保护与防雷、配电线路与配电装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机具。驾驶员须有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专人对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车辆作业人员进行统一指挥。摊铺机、挖掘机等机械要有操作规程保养记录。

6.基坑。检查沟槽开挖是否按要求落实支护或放坡情况。检查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

7.起重吊具。检查起重机有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等情况和钢丝绳、索具端部固接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在国家先行标准允许的作业环境下才可施工。

8.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井施工、清淤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9.检查井盖、雨水篦等设施。安装井盖、井篦或采取措施防护措施,必须设置反光锥或临时围挡等,避免影响交通,出现事故。

(三)工程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化工厂冬季生产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市委办公室、州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办发〔20xx〕47号)、《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的部署要求,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风险隐患管控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和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到有效运行。(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聘请第三方专家或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诊断,建立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问题“两个清单”,实行动态评估分级、“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经发办、化转办等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3.坚持“隐患即事故”理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追溯制度,督促企业从源头上查找和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规律,辨识和评估异常工况、突发事件带来的安全风险,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分析、追溯隐患,减少隐患重复出现概率。强化“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落实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和排查整改责任,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法定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三违”、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制定相关制度,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二、加快推动化工产业转型

4.严把高风险化工项目安全准入关。建立健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防控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责任单位:经发办、统计所、应急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5.推动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设备升级。按照《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要求,对落后淘汰工艺实施改造,未改造的予以关闭。持续推动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统计所、环保所、化转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完成落后技术设备改造,20xx年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

三、加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

6.强化生产储存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涉及重点危化品工艺的企业,切实改造好危险工艺装置及其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实现100%。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区内的控制室、交接班室等布局,对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强制整改到位,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落实改造、搬迁、拆除等措施。(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化工过程单元操作机械化、自动化和生产厂区人员自动定位技术,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消除十人以上高危车间,减少三人以上高危岗位,最大限度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数。(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7.强化危化品使用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我镇相关企业及卫生院、学校等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专人管理。(责任单位:学区、经发办、卫生院、应急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8.强化运输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严密管控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在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单位:交管所、派出所、环保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主要职能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9.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0.实施“两重点一重大”包保责任制管理。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我镇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均要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实行实名制管理,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实行安全包保。严格执行班组长负责制,落实基层一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1.严格承包商及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设备完整性管理,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落实岗位检查、专业排查和企业负责人监督责任。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和作业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安全巡查,全程实施作业安全监督。(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2.强化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相关部门间协调联动,严格天然气输送管道周边空间管理,严禁规划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土管所、村建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加强天然气输送管道完整性检查和高后果区管理,强化天然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村建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3.强化安全监管及执法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凡执法必建立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实施清单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在按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直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5.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准入门槛。(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6.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快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同步建设、深度融合、一体化运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警示教育作为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的必修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岗位、班组、车间和管理部门的警示教育,使全体员工受到警醒,提高风险意识。(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7.加强企业负责人能力和制度建设。督促企业提升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和示范力,推进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考核等体系,推动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作出安全承诺,并在网上和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五、健全基础支撑体系

18.推广先进技术装备。鼓励引导化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成联合创新体,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关键共性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精细化工连续流微反应器、化工企业人员作业行为智能识别与管控技术、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经发办、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强化安全技术服务和监管。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0%覆盖。(应急办、环保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0.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市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增强与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协调联动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专兼职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应急办、消防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21.调整完善监管体制。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应急办、交管所、环保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实行“局办合一”体制,推动安全许可、监管和执法业务围绕风险防控“一体化”运行。(应急办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七、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

23.制定方案,有序推进。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方案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镇各有关部门将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3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联系电话:xxxxxxxxxx。(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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