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知远网

2025-05-25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

当全书只剩下最后一句“一生一世”时,百感交集。

整部书,很马尔克斯。

尝试去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男主人公是阿里萨,在我看来,我觉得他的这种半个多世纪紧闭内心的等待,只为一个人敞开,是极度浪漫的;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又是极其残忍的。

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明白,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在这时帮助她最大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选择了已经等待了近一生的阿里萨。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彼此生命力量的远行。

可以说男女主人公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书中的世界里,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

至此,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温暖而又浪漫的灯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2

它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到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3

对于哥伦比亚作家的作品,最初的了解仅限于其前几年名声大噪的《百年孤独》,这本书被誉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伟大作品”。当时,我怀着好奇以及憧憬的心情对这部作品阅读。经过三天的尝试性阅读后,我痛苦的发现:实在看不下去这本书。之后,在同学的推荐下,又了解到《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很值得一读。

1 背景

本文的时代背景大致设定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的哥伦比亚城市卡塔赫纳。社会背景是哥伦比亚刚刚从西班牙独立50年后的一段时间,此时的哥伦比亚内战不断,社会动荡不安。这是一个风云激荡的时代。

2 主要人物分析与评价

优秀的小说对于人物的刻画并非是单一的脸谱化的,小说的每一个人都有其闪光点以及缺陷。主要人物处于都处于社会阶层中的上层,阿里萨是航运大亨的侄子,乌尔比诺是享誉全城,备受尊重的医生。这两位男性角色都为当地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因此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以及尊重。另一位主要人物,小说的女主人公费尔米纳是大亨之女。据小说后面介绍,其父亲达萨是一位手眼通天的商人,所做的生意设计到生活物资,军备物资,各种手段令人咋舌。

2.1 乌尔比诺

医生是一位典型的精英人士,出生高贵,家财万贯,才华横溢,是当时最受青睐的单身汉。同时,他推进了医院改革,改进了当地的卫生条件,改善了饮水条件,大大减小了霍乱的发病率,同时推行了歌剧的发展与流行。乌尔比诺是一位有责任,有担当,值得人民称赞的好医生。在爱情上,他思想浪漫,充满激情[3]。

但同时他也是一位被自己传统观念所禁锢的懦弱男子。面对母亲对妻子的刁难,他选择不作为的方式。除此之外,对自己的妻子也并未保持忠诚。综合其承担的所有角色来说,乌尔比诺医生是值得称赞以及肯定的。

2.2 费尔米纳

费尔米纳是一位率性而为且倔强的女性。面对痴情但位卑的阿里萨,她选择拒绝。对于身边人的规劝,采取的都是反抗的态度,而自己凭借一刹那的感觉来行事。在拒绝阿里萨之后,也是藕断丝连。在丈夫去世短短的一段时间内便与他人暗通款曲。但是由于丈夫的懦弱,她过的是寄人篱下、逆来顺受的日子[3]。总的来说,她是一位感性的美丽女性。

2.3 阿里萨

阿里萨面对爱情的失意,他选择放纵自己,共交了622位“女伴”。伤害自己的同时也在伤害其他人,小说中直接造成两位无辜女性的身亡。同时让我感到滑稽的是,他一直坚信自己对费尔米纳保持着“童贞”。实在是一位不知廉耻,虚伪的道学家。唯一的亮点大概是追寻了半个世纪的爱情吧。

2.4 特兰西托

特兰西托是阿里萨的母亲是一位开放而伟大的母亲。在青涩的儿子追求爱情茫然无措时,她为儿子出主意想办法“争取的第一个人是她的姑妈[1]”。在儿子受到爱情的挫折时,“软弱者永远进不了爱情的王国[1]”在儿子受到爱情的打击时,她也不遗余力地宽慰儿子。同时,也是位精明强干的母亲。她通过自己勤劳与智慧所攒下的积蓄,竟然能为儿子买下一座大房子。由于文化的差异,相对于大部分中国家长的简单粗暴,是非常可爱可敬的一位母亲。

3 主要人物关系分析

3.1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医生

我在开始读文章时,认为两人是模范夫妻。小说第一章用大量的笔墨来描绘乌尔比诺医生住宅的豪华与精致,“客厅有一扇巨大的石色古香的玻璃门和饭厅隔开,上面雕着茂密的葡萄藤和一串串的葡萄[1]”以及“客厅里的家具,包括活哨兵似的壁钟在内,都是清一色的十九世纪的英国货[1]”等等。这些都表明了乌尔比诺医生的经济条件是极其优越的。另外,文中有这么一句“只要他的妻子不仅是加勒比海地区最漂亮的女人,而且是最幸福的女人,他就知足了[1]”。通过对乌尔比诺医生对于妻子养动物忍让,从侧面描绘了这是一个和睦的家庭。在第一章第二节,同样有这么一句话 “他们相依为命,谁也离不了谁,谁也不能不顾谁,否则他们一刻也活不下去[1]”,虽然有一些诸如找不到肥皂的小摩擦,但是总体给我一种伉俪情深的感觉。同样在小说中的外人看来,两人的关系也是完美的,是模范夫妻。在乌尔比诺医生身故后,费尔米纳的表现也更加印证了我的论断。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一开始医生对于妻子的追求也并非是单纯的爱慕之情,面对费尔米纳的美貌,也是夹杂虚荣心在里面。小说中这样写道“他心里明白,他并不爱她。他娶她是因为他喜欢她那股傲劲儿,喜欢她的沉着,喜欢她的力量,同时也是因为他的一点虚荣心[1]”。费尔米纳对于乌尔比诺医生的追求刚开始是抗拒的。但在周围人尤其是父亲的影响下,以及与表姐的一次夜谈后,她放下了戒备。她坚定地走向了别人都认为幸福的婚姻,那时,她也一度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乌尔比诺医生也确信,“要建立深厚的爱情是毫无问题的[1]”。

然而,这幸福的背后也隐藏着龌龊。乌尔比诺医生也出过轨,而且出轨对象是费尔米纳完全看不上的黑人—林奇夫人,虽然医生解释她是黑白混血,但这对于费尔米纳刺痛的自尊心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同时,他也是一个“因自己姓氏的社会分量才显得轩昂不凡的可怜虫[1]”。因为他面对母亲对于妻子的刁难无所作为。对于出轨事件的处理也表明了他的懦弱与胆怯。他们两人的关系侧重于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在我看来是比较容易让读者信服的,小说中一句话“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1]”。我的理解在于,一段持久的婚姻一定是稳定的,而非大起大落。可惜的是,本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而非《霍乱时期的婚姻》这样的婚姻,最终将被爱情取代。

3.2 阿里萨与费尔米纳

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感情的开始源于一天下午的送报。彼时的阿里萨还是一个青涩少年,而且也颇受少女的欢迎。对于爱情的追求,小阿里萨采取的是朴实单纯的方式—写信与拉琴。然而,通往爱情的道路是坎坷崎岖的,文章中的“幻梦”一词准确的定义了这段感情。少年的恋爱没有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支撑下必定是脆弱的,尤其对于费尔米纳来说。当她的父亲发现后,费尔米纳纵然通过绝食等行径来反抗,但依旧是徒劳的,只能随着父亲旅行。在漫长的旅行中,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同时保持联系。但是,令我感到诧异的是:迎接阿里萨望穿秋水等待的是费尔米纳的拒绝“不必了,忘掉吧[1]”。她拒绝承认两人之间曾经的感情,拒绝阿里萨的一切,认为“她的爱情只不过是个海市蜃楼[1]”。而刚刚费尔米纳还在为两人置办桌布。这种轻率的行为,让我不经开始可怜阿里萨。说实话,当时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点想弃书了。到这里两人的感情戛然而止,直到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

当乌尔比诺意外逝去,阿里萨重新燃起了对爱的希望,在医生的墓地上选择表白。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对于老年阿里萨的表白,费尔米纳毫无准备,情急之下说出了严重的话语:“但愿你在世界上的日子也不长了[1]”。但阿里萨并未放弃,通过打牌接近费尔米纳。最后,又通过自己的权力之便,与费尔米纳旅行重新确立了两人的关系。他们两人的关系是罗曼蒂克式的,是跨越了时间,偏见和世俗的爱情,这也是作者所宣扬的价值观。

3.3 阿里萨与其众多女友

在我看来作者所描绘众多男女关系,如“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同时集中于一个人身上让我感到有些荒诞。可能是由于文化差异或者我个人的人生阅历尚浅,我对于这种混乱的男女关系是难以认同的。而且,阿里萨有一个怪癖—将自己的风流事件记录下来。对于世人来说,这种讳莫如深的敏感话题在阿里萨心中只是一个平凡的经历而已。作者为阿里萨这种行为进行了辩解“精神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1]”。对于阿里萨的行为,我实在是难以认同。

4 总结

4.1 主要内容

就小说格局来说,小说以阿里萨与费尔米纳长达50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穿插描绘了哥伦比亚社会的人情风貌,生活习惯,社会习俗等等多方面内容。更是通过阿里萨放纵的私生活对当时各个阶层,各种精神风貌的的女性进行了刻画。

4.2 传递思想

在本小说显然对爱情的追求超越了其他的道德规范。通过对阿里萨各种类型的雨露之情描写突出了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执着。尤其是在虽然两人垂暮老矣,但却依然不顾万难选择爱情了这点上,更加凸显了作者对这种爱的肯定与支持。在马尔克斯那里,爱情不仅是对常规的偕越,对一切中产阶级世俗偏见的挑战,而且是一种“千真万确的现实[1]”:它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未来,从而爱情本身就是对幻想的摒弃,对真实—仅只属于当下现在的人的真实的追寻[2]。

4.3 个人感受

本书让我对南美文化中的爱情文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作者所传达的浪漫情怀以及对人性准确把握固然让我尊重,然而囿于文化差异太大,实在是难以认同某些观念和行为。阿里萨对于费尔米纳的爱与其说是执着,不如说是偏执。从阿里萨个人成长环境来讲,他出生于单亲家庭,在成长中难免会有一些性格缺陷。对于爱的追求成为了阿里萨的人生意义所在,包括他对事业的追求也是为了重新得到费尔米纳的关注。因为他的偏执的爱,于是冠冕堂皇的伤害别的女性。这是一种极其自私可耻的行为。但是,从另种一种角度讲,这种对爱的偏执在我看来也是很可怜的,尤其是在他失去母亲之后。

另外,爱情并不仅仅属于年轻人,它还属于那些痛苦地注视着时间流逝的老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年时代的爱情迷狂中夹杂着更多的幻想或欲望,而老人的爱情却邓样朴素而富于生命的智慧[2]。

4.4 其他

小说结尾让我感到震撼的一点短短50年的时间,沧海桑田曾经宽阔的河流现在已经几尽干涸,曾经的参天大树如今已经变成枯焦的平地,人类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伤害真的是触目惊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4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5

全书以爱情之名,却描写了大量的现实问题,亲情与友情,爱情与面包,死亡与生存,战争与和平……更倾注了作者对世界独特的见解。

关于爱情,书中已经写尽了所有爱的方式,有医生和费尔明娜那种厮守一生平淡度日的婚姻之爱;有费尔明娜与阿里萨那种初见即心动的灵魂之爱;有阿里萨与情妇们那种放纵性欲的肉体之爱;有医生与情人那种寻求精神刺激的出轨之爱;更有阿里萨与14岁懵懂女孩的所谓不伦之爱……

很难说哪一种爱情更为高尚,只能说这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见的情感问题,故事的结局取决于当下的选择而已。如果医生压抑了自己出轨的冲动,如果阿里萨决心斩断过去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费尔明娜一开始便选择了精神之爱,一切也未必会变得更「美好」。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任何选择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难题,无人幸免。

有人问书里谁最幸福?我认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可以说是求仁得仁吧。

我为阿里萨坚持了半个世纪的爱情而动容,同时觉得医生与妻子间的.「稳定」婚姻很幸福。费尔明娜也是如此,她应该也认为两种爱情都是同等分量的存在,所以在丈夫死后不无感慨地说即使重新来过,她依旧选择与医生结婚,但她恐怕也依旧无法逃脱阿里萨的爱情魔咒。

作者以一种平稳的语气向我们讲述了横跨50余年的与爱情有关的故事,其中也大量描写了人性的善恶,但并没有流露出对某个人,某件事抑或是某种爱情的褒贬。生而为人,我们身上都背负着善良与邪恶,没有理由要求所有人都是闪闪发光的天使,邪恶的念头也无非是人性和欲望使然,有些人可以控制,但大多数人毕竟还是做不到吧。

马尔克斯当然能够读懂每一种行为,光荣或者可耻,都是鲜活的人间。这便是作家的伟大之处:阅遍人间百态之后,对人类表示谅解和关怀。

有人说这本书就是为了给渣男洗白,当然不是,作者不评价只是为了展现人物饱满的形象,医术高明的医生也会出轨,扛着爱情大旗的阿里萨情妇无数,信奉宗教的修女见风使舵……任何过多的褒贬都影响我们对人物的判断。究竟什么才是对错,不用问作者,问自己就够了。

人生就是这样啊,没有什么对错,也充满了不确定,正是因为如此,生活才变得有趣。所以呢,没必要老是纠结该如何选择,也不用为某种放弃而后悔,毕竟无论你选择哪条路,日子都不会更好过一点。

而无论你选择哪条路,都希望你忠于自己的内心,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强大,哪怕是充满荆棘,也永远不能如藤条一般攀附树木,否则你可能会向上,但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6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7

这本书真的是很神奇,《纽约时报》曾经评价这本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评价很高,但是我觉得并不为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确实是把爱情写的比较透彻。

题目还蛮有意思的,提到了“霍乱”。霍乱不仅仅是当时的'时代背景,我更觉得作者是将爱情比作成“霍乱”,非常有意思的一种表达。霍乱和爱情有两个相似之处,一是被动性;二是都有身体上的征兆。

说是一篇读后感,其实也就是我的一篇分享罢了。我高中学文,从小还比较喜欢看书,所以写点东西对我来说并不是很有挑战性。但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竟然觉得什么都写不出来,这一感觉确实是吓了我一跳。都说读书可以悟出什么道理,但是我认为在二十岁的年纪即使博览全书也很难悟出一些四十岁才懂得的道理。我还年轻,经历的也少,想必十年后再回头看这本书会有更深的理解吧。

看完这本书,突然想起一年前曾经看过的《荆棘鸟》。这本书也非常的精彩。两本书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告诉我们爱是执着,而《荆棘鸟》告诉我们爱是放手。这个确实是没有对错之分,想必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8

难道真正的爱情是要抛弃世俗,摆脱一切羁绊吗?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不禁有此疑惑。爱情究竟是什么形式的呢?它应不应该是纯粹的?它是否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信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以男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女主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为主线,虽然全书绝大部分的笔墨都在写男主对女主的单恋(除了一开始两人都爱上了想象中的对方,这种感情在女主那里很快消散,所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在最后一章两人才做到情投意合。

全书先是从最近退回过去,再让时间从现在往后推移。其间不时伴有过去和现在的跳跃。马尔克斯对时间的运用可谓灵活自如,从不局限,但是也不是毫无规律地乱写,特征很明显,而且转换很自然,读者很容易分辨出过去还是现在,读起来并不费力,相反还加深了读者对文章的理解,以及对人物性格命运的把握。令人叹服。通过对时间段发生事件的交叉讲述,让读者边读边丰富主要人物在不同年龄段所做的事,好像在给他们做一个时间年表。我很喜欢这种的方式。

弗洛伦蒂诺一生都在追逐费尔明娜,一共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时间之久令人动容。费尔明娜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之后,弗洛伦蒂诺就一直期盼后者死去,他再重新追求费尔明娜,几十年一直以此为目标,让有动力有勇气与磨难进行斗争。

一开始弗洛伦蒂诺就给我一种疯狂的印象,他有些不切实际。所以不难理解他对费尔明娜的爱为何能坚持这么久,那份爱我不能笃定是纯粹的爱,我认为那实际上是一种近似疯狂的执念,他一直靠这个生活。举个例子吧,年轻的时候弗洛伦蒂诺被误认为是间谍被囚禁,当他被释放时,他却因为囚禁时间太短而感到沮丧。他的理解是“他是这个城市,或许是这个国家中唯一一个因爱情而戴上五磅重的镣铐的人”,由此我就看出了他与旁人不同的地方,遭遇如此这般,他只有一种为爱牺牲的满足感,在他看来,这种牺牲是美好,悲壮,珍重的。

来看看在弗洛伦蒂诺眼中的费尔明娜吧,“他觉得她是那么美,那么迷人,那么与众不同,所以不能理解为何没有人像他一样,为她的鞋跟踩在路砖上那响板似的美妙声音而神魂颠倒,也没有人像他那样为她裙摆的窸窸窣窣弄得心怦怦乱跳,为何全世界的人没有因她那飘逸的发辫、轻盈的手臂和金子般的笑声而爱得发狂。他没有错过她的一颦一笑,也没有错过她那高贵品行的任何一点展现,但他不敢走近她,害怕扼杀这样如痴如醉的感觉。”这段简直神了,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再者弗洛伦蒂诺是诗人,他的眼光是诗意的,温柔的,细致的,不能不动情。但是他从来不是高尚的,他的爱情也不是坚不可摧的,在他得到肉体上的欢愉时,他从此为这份爱找到了替代品——世俗的激情,所以他有了猎艳的习惯,并有622个情人,还有一些因太短暂而没有记上的,可想她们数量之多。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费尔明娜,对待爱情,她是理智且自重的,她的爱一开始就是有退路的,就算是初识爱情,她也并未越矩,一直安分守己,也不如弗洛伦蒂诺爱得热烈,她一直左顾右盼,疑疑犹犹,无法马上下定决心,她会考虑很多,会趋利避害,比较现实。我一直觉得她不爱任何人,除了她自己,对弗洛伦蒂诺所谓的爱只是她想象出来的他,对他了解过少,是美化了的他,并非真正的他。后面真的接触到了本人,她明白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之后,果断转身。

对待喜爱的事物,她不盲从,有自己独立的审美观,能进行独立的判断。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生活着。“她还带回了很多没有牌子的意大利鞋,比起声名在外而又稀奇古怪的菲利牌鞋,她更喜欢自己买的这些东西。”

对待生活,她看得很通透,她清楚地知道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她能认清并接受它。她有思想,遇到生活中的苦难和不完美,她都会去试着理解并化解,很难得。的确,只有这样,生活才过得下去。所以我很佩服她。

结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似乎永远地在一起了,至少在这本书完结后他们仍是幸福的一对恋人。因为没有写他们下船会经历些什么,不难看出,如果下船,他们将面对弗洛伦蒂·阿里萨其实有过622个情人的事实,而不是他向费尔明娜谎称的一直为她保留童贞(为的是证明他对她爱情的忠诚),以及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自杀他脱不了干系;费尔明娜的骄傲与自尊将会对她自己进行深深的斥责,她的亲友将会对她多么失望,以及本地报纸和议论的无情鞭笞甚至诋毁……如此种种令人不堪忍受。马尔克斯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保留住美好,总之这样的结局使他们的爱情纯粹,没有世俗的干扰,至于下船后的事情由读者自行想象。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9

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阿里萨间跨越一生的执着爱情令我无数次泪落。比起加西亚·马尔克斯那部被誉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的《百年孤独》我更钟爱《霍乱时期的爱情》。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自白道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弗洛伦蒂·阿里萨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漫长爱情从一个世纪延续到另一个世纪。令我吃惊的是他将灵与肉完全分割开来。他在精神完全忠贞于费尔明娜。达萨,但在肉体上却并未如此。他与许多女人发生过关系,尽管他直至最后也未曾娶妻。不过尚且差强人意的一点是他并未让那些众多的女人被她知晓。由此可以知晓他的保密工作做的是十分完美的。虽然他在肉体失贞,但我还是为他对这段初恋的执着所感动。书中有句话注定了他

们的命运。有一天弗洛伦蒂。阿里萨遇见了费尔明娜。达萨,他天真的日子从此结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0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1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2

它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到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3

与其说是一部夹杂着社会、现实、浪漫、放荡的爱情小说,我更愿放弃对时代的揣摩,而将其理解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其生命尽头书写的最后一篇坦白信。

年轻时喜爱的诗派风与垂老时对人性理解的融合,和他的所有信一样字斟句酌。无法窥见他内心的深处,因为他用高超的手法将其隐藏,除了开篇的引用,更多时间大概是在用对爱情的追逐来掩盖自我,当然也可能相反,即以完善自我来追求爱情,时限五十一年,在他的`故事里书写了人间爱情百态,无论你的爱情观如何,都能够对号入座,做为读者之一,却如费尔明娜?达萨一般反复阅读,最终却想将其付诸于明火中,合上书内心充满不甘,可又想到爱情也颇受时代背景的影响,自己的爱情观反而更加巩固。

爱情的重点不在于那个人,而在于一个对的时间点;不在于自身有多么成熟,而在于双方是否很有默契的感同身受。我爱那个存在于我脑海中的她,但她已漂洋过海到达彼岸,我在爱情之海中游荡,全力奔赴远方的灯塔,在到达终点的一刻,她不在自我闪耀,我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没有回忆,没有遗憾,剖开一切,留下的唯有“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4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