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为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营口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营卫发〔20xx〕9号),特制定站前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分级负责,分层把关。严格标准,严格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开展活动。全面覆盖,引导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公开公正,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内容
(一)活动目标。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能力强的达到推荐标准,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到20xx年,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符合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达到1所;到20xx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符合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达到2所。
(二)活动范围。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内容。核心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和评价。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标准进行自评自建是活动最核心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建立领导组织。区卫生健康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营口市中心医院)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区健局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省级和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二)建立专家库。组建相应的专家库,并建立健全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库原则上由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计生监督、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构成,原则上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开展自建自评。在申报周期内,卫健局组织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方案的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建自评,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四)申报。原则上每年进行2次申报,每半年为一个申报周期。自建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区卫健局申请审核,区卫健局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对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进行复核;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后,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复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时限,原则上每年第一个周期在5月底前申报完毕,第二个周期在11月底前申报完毕。
(五)复核。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并初核合格后,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营口市中心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核查。每个工作小组专家数量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原则上工作小组应当于每年第一个周期6月底前、第二个周期12月底前完成核查报告,作出初步结论,按程序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六)结果确认。市卫生健康委对复核工作小组提交的初步结论进行审核把关,并最终确认。市卫生健康委将达到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省卫生健康委将达到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省卫生健康委将对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名单进行通报。
(七)整改提升。对于本周期复核未通过的、本周期未申报的或达到基本标准继续申报推荐标准的机构,区卫健局组织指导其对照标准制订可操作的整改提升方案,立行立改,为继续申报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动部署。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确保到20xx年,全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符合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达到2所。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20xx年3月31日前,市、区两级完成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培训。
(二)确保活动质量。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每个周期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周期活动情况报告区卫生健康局,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随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反馈。
(三)开展监测评估。要加强对活动效果的监测评估,开展监测工作。紧紧围绕服务能力提升,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自的`特点,有侧重地选择过程性和结果性指标进行监测,如诊疗病种增加情况、开展手术病种情况、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情况、特色科室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检验服务情况、医师日均诊疗人次和床位使用率等服务效率指标提升情况等,客观反映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和进步。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区卫生健康局将适时遴选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五)完善保障措施。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设置、设施设备等,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形成协同效应。同时,要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强化结果应用。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部署安排,切实开展好全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思路,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在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城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基层履职尽责实际,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按照“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
二、目标范围
(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基层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逐步建立起符合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20xx年每个县区申报合格以上档次的乡镇卫生院不少于机构总数的20%,申报合格以上档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机构总数的10%(未设置的除外)。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所有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鼓励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石,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具有公益性、综合性的功能,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急救和转诊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功能,实现“功能全”。
(二)合理配置资源。按照“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功能定位、服务人口规模数量、地理位置、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实现“供给足”。
(三)提升医疗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馆建设;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检查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实现“能力强”。
(四)优化服务流程。合理布局门(急)诊,方便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鼓励开展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等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以及疾病恢复期的社区护理等便民服务。开展双向转诊,深入实施传帮带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上下联”。
(五)做实两项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落实激励政策,探索推广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为突破口,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医防融”。
(六)推进“互联网+”。加强基层机构信息系统的运用监管,整合基层信息系统资源,鼓励各地依托第三方互联网优势,探索应用远程诊疗、智能穿载设备、临床辅助诊断决策、个性化慢病随访等系统,扩展信息系统服务功能,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安全开放,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确保基层机构数据信息资源有序归集,实现“信息通”。
(七)规范业务操作。按照医疗质量管理要求、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实现“质量优”。
(八)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基层党建、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开展院容院貌及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厕所革命”,鼓励基层机构进行绿化美化,实现“环境美”。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卫生科,负责活动组织实施,组建市级专家组,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县级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评、资料初审、现场评价,对基层机构上报的结果进行初审。
(二)完善能力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结合我省实际,对国家印发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部分条款涉及的指标和评价办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另行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三)健全管理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工作流程、回避制度、抽查复核、专家库管理等制度,组建市级专家库,建立评价专家个人档案库及约束与持续改进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专家库成员由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监督、财务、信息化等方面构成,原则上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库实行市、省资源共享,县区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抽调市级专家开展评价工作,也可组建本地专家库。
(四)扎实开展自评。各地请于3月20日前指定下发本地细化方案,安排部署本地基层机构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各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要牵头督促辖区所有基层机构对照评价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另行印发),基层机构要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边查边改,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整改完毕后,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提出审核申请,4月15日前完成。
(五)严格开展复核。各县区要对基层机构上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对所有机构进行核查初审(初审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完善相关申报资料,5月10日前将达到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我委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进行审核,完善相关资料,上报省卫健委备案;对达到基本标准(B、C及以下档次)的机构,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复核(复核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抽查数量不少于上报数的50%,复核结束并完善相关资料后,向省卫健委提出复核申请,6月1日前完成。省卫健委将组织开展对上报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全覆盖现场复核,对达到基本标准(B、C及以下档次)的机构采取抽查方式复核,抽查比例不少于20%,复核小组作出初步结论,汇总至省级活动办公室,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机构名单予以剔除,6月20日前完成。
(六)确认活动结果。省卫健委将对达到基本标准(B、C档次)的机构予以发文确认,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并列入持续推进整改提高的重点范围;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名单上报国家卫健委备案,享受国家卫健委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落地。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要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同志具体抓落实,经办同志切实负责,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调动基层的主动性、能动性,加强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保障措施。各地要认真梳理近年来上级就基层能力建设以及人财物、技术等投入的政策要求,结合此次活动,主动向当地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对基层机构硬件设备设施、人员配置、财政拨款等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机构提档升级。认真落实“两个允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xx〕264号)等重大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作用,形成协同效应。对达不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标准。
(三)确保活动质量。此次活动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把握工作环节,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初审和复核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在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问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典型经验。各地要深入总结活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重点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促进医防融合、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并适时推荐至国家。
(五)强化结果应用。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按照有关要求,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可参加二级医院等级评审,优先遴选为社区医院创建试点机构,并优先纳入今后的项目经费安排。各地要将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优先纳入财政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力争通过活动开展,全面整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篇3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质量管理的强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强化年度目标管理,提升实施效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关于做好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运行便函〔20xx〕3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的通知》(苏卫健基层便函〔20x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山市淀山湖人民医院和昆山市周庄人民医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持续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20xx年力争新增淀山湖和周庄人民医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对已经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单位,持续推动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条款的达“B/A”率;所有单位对照标准更新系统数据,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昆山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活动内容
1.提高技术指导精准性。市级将调整优化专家队伍,切实发挥好专家作用,开展常态化活动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机构负责人及全体职工对活动工作年有目标、建有标准、干有规范;加强重点评价条款的培训督导,切实帮助基层提高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2.提高医疗护理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各单位加强医疗安全质量服务规范培训和执行,进一步强化医疗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推动医疗护理等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确保患者安全。
3.提高现场复核一致性。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机构对提供材料真实性、一致性的主体责任,对市级专家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基层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要建立专家现场和线上材料复核责任制,省将组织专家对各地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机构开展一致性复核评价工作。
四、活动进度
1.学习培训。5月至7月上旬,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省新修订的评估标准及条款解读课件,完成相关的学习培训。
2.昆山市级审核。7月至8月,昆山市卫健委对基层卫生机构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7月31日前将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名单上报至苏州市卫健委,8月31日前将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名单上报至苏州市卫健委。
3.苏州市级审核。苏州市卫健委将组织专家对每个重点建设单位分专业领域提出改进意见书,指导基层机构及时改进。根据各地需要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机构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
4.江苏省级复核。省组织专家将对苏州市级推送拟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信息资料开展线上复核,对省线上材料复核合格的基层机构,开展现场一致性评价。
五、有关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质量改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推动和压力层层传递力度,将具体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2.进一步对标提升。各单位要把工作重心放在能力提升重点问题解决上,切实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真正取得实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3.进一步激励引导。江苏省明确将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纳入社区医院评估认定的一项重要条件。我市将对“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总体实施效果突出、实现服务能力整体显著提升的中心,在年度评先评优中予以加分。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篇4
为保障“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序开展,提高活动实施效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县分类代码为B/C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建设任务
各卫生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xx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
三、活动目标
实现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20xx年三口中心卫生院、孟兴庄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余卫生院(不含四院)达到基本标准,全县总体目标65%达到基本标准,20%达到推荐标准。
四、时间安排
(一)首轮学习培训(4月底前)
各卫生院负责人带头研读标准和指南,并组织全员讨论,研究活动思路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
(二)梳理任务清单(5月5日前)
各卫生院明确专人负责,各项任务分解到个人,对照标准和指南,逐条开展评估。通过对各条款建设任务的评档(A/B/C/D),查找能力提升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分类梳理列出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具体可分三类,近期能够实现类、持续改进类和需要政府或部门支持类。对于需要上级支持的项目,应及时上报。
(三)制定提升方案(5月10日前)
各卫生院根据自评梳理列出的重点建设任务清单,按照提升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要求,分类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5月10日前将方案报县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审核备案。
(四)持续推进改进(7月底前)
各卫生院对于所列任务清单,按照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台账、挂牌推进、对账销号、限期完成。市级专家组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专业领域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书,指导基层机构整改提升。
(五)录入申报信息(8月10日前)
登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登录xxx,进入“优质服务基层行”申报栏目),填报年度完整信息,通过该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自评。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反馈的情况,比对分析本单位各条指标评档在县域内、市域内、省域内的位次,确定下一阶段努力目标。
(六)县级初审(8月15日前)
县级专家组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开展线上材料初审和现场一致性审核,向市级推送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培训。各卫生院要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及评价指南(20xx年版)”和本方案要求,开展管理人员和各专业领域相关医护人员的分类集中学习及讨论,熟悉标准,理清路径、工作流程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卫生院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和指南,强化人员职责分工和责任考核,逐条逐项比对现有条款已经达到的A/B/C/D档次,分析每个较低档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症结和能够改进提升的.档次空间,分类梳理列出重点提升条款指标任务清单,以及预期提档升级的具体目标档次和时间节点。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推动和压力层层传递力度。县卫健委将把总体目标任务达标情况纳入到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也要将具体条款任务完成达标情况纳入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和基层卫生优秀骨干人才推选的依据。把工作重心放在能力提升重点问题解决上,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给予通报处理。
(四)强化目标管理。按照本单位服务能力100条基本条款内95%以上达到C档,50%以上达到B档,20%以上达到A档,努力拓展推荐条款服务能力的总体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质量水平及其自查、自评估等情况,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到每个具体工作人员。
(五)强化医护安全质量管理。各卫生院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服务规范培训和执行,推动医疗护理等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确保患者安全;加强基层医疗质控体系管理,提升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加强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医务人员的素质,开展基层机构重点领域技术规范和依法执业培训。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加快推进新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总体能力和水平,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为保障人民健康,全民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目标和范围
(一)活动目标
1.力争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同时引领带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档升级,稳步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2.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11家,20xx-20xx年,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达到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并成功创建社区医院;学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湖镇卫生院4家达到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
3.已经达到“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可开展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创建。20xx年学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湖镇卫生院争取创建达标,至少确保一家达到“推荐标准”。映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口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狮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创建“基本标准”。
(二)活动范围
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湖镇卫生院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电子版发至各机构),认真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三、活动安排
(一)机构自评:20xx年4月-20xx年6月。参加活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条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开展自评自查。已经通过创建“基本标准”评审的机构,按照“推荐条款”的要求,进行补充自评。未通过创建“基本标准”评审的机构仍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中“基本条款”进行补充自评。
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审核,申请表见附件: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审核申请表。各机构在7月中旬完成线上申报并及时报送自评材料。
(二)区级复核:20xx年7月底完成区级复核。区卫生健康委在接到机构自评材料和相关数据、资料后,组织对申请机构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按照要求上报市级进行复核。
(三)市级和省级复核:8 月底前市卫健委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进行复核,对通过市级复核的机构申请及“推荐标准”机构名单报省级复核。9 月底前省卫健委组织开展“推荐标准”机构复核评价。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机构要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以“服务”为重点,以“优质”为目标,围绕加强“软件”建设,紧紧抓住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这条生命线,把重点放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上。各机构要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分工协作,倒排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自评。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自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指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进度,规范开展自查纠及整改,按照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台账,留存文档和影像资料,做好总结,确保达标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二)以活动为引领,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各机构要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契机,结合智医助理,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 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三)优化服务方式,改善就医体验。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我委将强化结果应用,将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社区医院建设、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篇6
为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根据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x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范围、形式和目标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可参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在活动周期内,乡镇卫生院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县卫健委按标准要求审核复核推荐。计划x年内全部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要求每年xx%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xxxx年,我县重点推荐八都、螺田、冠山卫生院申报“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达标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功能定位。明确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强化基础设施。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强化医疗能力。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急诊急救能力、住院能力建设、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检验检查服务能力等,优化服务方式。
(四)强化公卫能力。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落实公共卫生服务。
(五)强化服务质量。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强化机构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开展建设自评。各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的自查自纠自评工作时间表,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x个月的'建设自查、自纠自评,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于xxxx年x月底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规范评价流程。县卫健委对乡镇卫生院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基层机构评价等次名单,未达到“C”档为不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C”档的为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B”档的为达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列为一级医院评审后备机构;达到“A”档及以上且年医疗业务收入在xxxx万元以上的,列为优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通过一级医院评审的),并鼓励其积极参加二级医院评审工作;已经通过二级乙等以上评审的,列为推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严格开展复核。市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工作可与等级评审工作相结合。每个工作小组专家数量不少于x人,且为单数。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完成报告,做出初步结论,按程序通知基层机构参与相关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架构。成立由县卫健委党工委书记、主任杨哲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丁绍仁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由县直医院xx组成的xx县医疗专家队伍,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县卫健委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市卫健委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活动落实。
(二)完善能力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及评价指南(xxxx年版)》,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并与我省相关评价评审工作相结合,其中在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评价的基础上,将全部达到“C”档列为申报参加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评审的先决条件。
(三)健全管理制度。依据《x省乡镇卫生院范围内一级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活动相关工作流程、医院管理等制度。
(四)做好活动部署。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结合一级医院评审工作,按要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完善保障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设置、设施设备、药物目录等。要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配备人员,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要发挥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加强典型引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各单位每年至少报送x篇活动典型事例,县卫健委将组织专家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适时向省、市卫健委推荐。各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七)强化结果应用。各乡镇卫生院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县卫健委将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