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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堂科学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改善膳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食堂管理指导思想:以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生身体发育的需要为本;尊重师生的饮食习惯;力求达到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采购。食堂采购实行招标定点采购制,采购点由教育局招标决定和学校协议决定。副食协议供货点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交付校方十万押金。供货价格为当地市场批发价,每周学校指派教师进行市场调查,若发现供货方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以当地市场批发价结算,发生三次类似事件,校方终止与供货方合同;供货方每天七点前将货送到食堂,交食堂主任和值日教师验货,做好三查工作:查数(要过磅)、查质(有无霉变)、查账(有无差错),食堂主任记录,值日教师监督并签名。采购物品进校后交食堂保管员验收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供货方、食堂主任及炊事班长各一份,食堂主任于周五盘点,供货方每两周结帐一次。
2、制订菜单。食堂炊事员实行炊事班长负责制,炊事班长根据市场、季节、营养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交膳管会审批后,交供货方按计划供货;每天早点必须有稀饭、馒头、包子,品种不得少于六种,中、晚餐有三荤四素,售菜窗口品种在学生餐厅外公示。
3、食堂财产及管理实行食堂主任负责制。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炊事班长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炊事班长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炊事班长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食堂主任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7、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管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30元,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60元,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请假应事先向食堂主任进行)。
2、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5、食堂主任、值日教师、炊事班长要把好采购品质量关和成本关。严禁腐烂、变质食物进入学校;食堂主任要做到物品进出帐目清楚,程序分明;炊事班长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锅炉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7、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主任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三、食堂卫生制度: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二)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三)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四、食堂的实物出库管理
(1)食堂食品、物品,设专人管理,领用食品,物品出库要登记,并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食品、物品的领取应根据各组实际用量有计划领取,每周清点库存一次,食堂主任对库存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每天都要检查一次。
(3)食堂食品、物品为集体财产,食堂管理人员,员工应力求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食品,物品变卖,转移为已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对食堂食品、物品实行“采购、入库、使用”三分离原则。建立三本账,做到采购、入库、使用三个数据基本一致,误差控制在1%以内,食堂主任要认真把关,分管领导要认真督查。
五、食堂的财务管理:
1、出纳员负责食堂现金的收支与结存,并有责任监督现金支出的合理性,尽可能取得正规的票据,如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要及时向领导反映。
2、食堂各项开支必须经食堂主任签字审核,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和校长签字后才能报销,发现未经审批的发票报销,除追回报销款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理。
3、食堂出纳同时应登记简单现金日记账,每日进行现金的核对,将当日所取得的收支凭据如实交与会计作为计账依据,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打卡所收现金应及时交入银行帐户。
4、食堂会计应负责食堂的全部账目,正确核算收支与结余,每月按时与出纳结合下帐,点清收支票据,及时进行账务登记和账目核对。
5、食堂账目必须日清月结,学期末由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审计。
六、监督与管理
1、成立膳管会。成员组成:
2、强化师生监督。每日早上食堂主任及时公布当日中、晚餐菜谱及次日早餐安排。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每个窗口固定职工打菜,每学期定时组织评比“文明窗口”。
3、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食堂帐目,仓库管理等相关事宜。
七、奖惩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师生好评的,学期末膳管会考核后酌情给予200元—2000元奖励。
2、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清洗职工;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食堂主任、值日教师、炊事班长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炊事班长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值班人员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实施方案 篇2
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意见》(余教【2022】35号)和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和高中段学校食堂托管服务等工作的通知》(余教办【2019】3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实施以下食堂食品采购方案:
一、采购目标
1. 保证学生、教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2. 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食品。
3. 优化采购成本,确保采购的食品价格合理。
4.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
二、采购流程
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根据学校的食堂规模和需求,确定每周的'食品采购计划,包括食品种类、数量和预算。
2. 寻找供应商: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4. 采购食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供应商采购食品,并对食品进行验收。
5. 食品储存和管理:将采购的食品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和管理,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6. 监督检查:定期对食品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质量控制
1. 严格把关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 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
3. 加强食品的储存和保质期管理,避免食品变质和污染。
4. 对食品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确保食品质量。
四、成本控制
1. 根据学校的经济实力和食堂的规模,合理制定食品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
2. 与供应商谈判价格,争取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和条件。
3. 定期对食品采购成本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采购策略,降低采购成本。
五、供应商管理
1. 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信息。
2. 定期评估供应商的服务和产品质量,对表现不佳的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淘汰。
3.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六、食品安全
1. 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培训。
2.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和使用流程,确保食品安全。
3.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食品采购绩效评估
1. 建立食品采购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食品采购过程进行评估和考核。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食品采购策略和措施,持续改进食品采购工作。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规范我县教育系统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根据《札达县教育系统“三包”、“营养改善”等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教育局将对全县各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一)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二)合同期限:20xx年5月20日—20xx年5月20日
(三)项目详情
1、学生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2、学生生活用米、面、茶、糖、糌粑、肉类、蛋类、油类、乳制品、面包、蔬菜、水果、调料等食品;
3、学生生活日常用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
2、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良好储存条件,具备从事大宗物资生产经营条件,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3、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备有专用配送车辆和专业配送人员,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4、所投标配送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各分包项目的特定要求。
各个分包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具备相应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
(三)投标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租房或摊位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承诺书1份;
6、蔬菜、乳制品、水果、面包等中标后交两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竞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各自竞标范围的招标报价表。
三、采购方说明
1、本次公开招标,实行县教体局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依据投标人的标书综合打分制,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学校供应相应的大宗物资。中标方接受采购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经营中遵纪守法;
2、教育局实行季度结帐方式,下一季度结上一季度的帐;
3、中标的供应商应保持价格稳定,若供应的物资涨价必须提前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核准同意后再作调整;若物资降价,须随市场调整及时降价,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不低于伍佰元),类似情况发生两次,采购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四、评标办法
若某个项目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时,则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供应商:1、近年来获得“诚信个体工商户”、“信得过企业”等奖励者优先;2、生产加工经营面积大者优先。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惠民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小学、教学点。
(二)采购项目
大米、食用油、肉类、禽蛋以及蔬菜等农副产品。
(三)经费来源
义务教育学校的营养餐统一采购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支出,在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以及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招标任务及配送期限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1家企业,负责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期限为五年,五年后重新公开招标。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采购方式
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企业统一提供配送到学校(包括各镇初中、中心校、村完小和教学点)。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货企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食用油、禽蛋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中标企业每种原料需提供2个以上(含2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每期定点采购供货资格为五个学年。每学年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对中标企业的日常监督采取明查暗访或抽样检查的方式开展。如果发现中标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要求,导致老师、学生、
家长投诉,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严重影响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食堂食品供应,并记入不宜参与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工作黑名单。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凭祥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价格。
(二)采购要求
1.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要求。
(1)禁止供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禁止供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禁止供应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禁止供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5)禁止供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禁止供应四季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冷荤凉菜和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米、面、油、米粉等食品。
在同等条件下,中标公司选择食品原材料供商应优先选择当地供应商,优先使用当地的扶贫产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
2.中标企业资质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经营企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
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
②投标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③投标企业必须在凭祥市有结构布局合理的经营场所,设有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包装、仓储、冷藏、保鲜、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④采购价格不高于凭祥市平价超市的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⑤投标企业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有专业证书的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周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⑥投标企业应调设有监控装置、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网上下单平台;
⑦每个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中标供应商必须缴纳30万元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暂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合同期满后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按要求返还供应商;
⑧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赔偿能力。
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三)操作程序
1.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签订定点供货合同;
(2)发布中标企业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食品原料供货企业;
(4)供货企业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安全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确保所送食品原料新鲜安全。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供货企业于每月月底开具正规发票交采购学校;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教育核算中心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2.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同时向定点供货企业提供采购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学校不得在定点供货企业以外私自采购规定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否则将对学校领导及采购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采购申报。粮、油、禽蛋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粮、油、禽蛋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配送,原则上中学、中心小学、村小和教学点每天配送。
(4)原料配送。供货企业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于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9点前将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餐按时加工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200—1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安全配送,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资质;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等相关情况;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等。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货企业应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3.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报账员结算。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相关文件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中标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立即取消供货企业的供货资格,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安全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累计3次(含3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货企业有义务及时向市发改局和市教育局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或相关的食谱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实施方案 篇5
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以及台账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子台账记录)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等资料妥善保存备查,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一、采购索证索票
1、采购前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与合格的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安全的供销合同。
2、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购物凭证等资质证明。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3、采购前应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7、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8、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合格检测报告的洗涤剂和消毒剂。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二、进货验收
查验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或标准要求,采购的食品在入库和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购物凭证、资质证明,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1、收货时严格把好验收关。杜绝一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品原料进店;
2、核准进货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
3、感官检查:看有无破损、变形、杂物、腐烂、霉变等;闻是否有异味;摸是否有异样;蔬菜是否新鲜。
三、台账记录
1、台账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台账记录应与所购食品及购物凭证相符。
3、购物凭证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秩序有序整理。
4、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建立专门进货台账。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实施方案 篇6
一、招标项目:
大米、面粉、猪肉、牛肉、食用油(非转基因)、调味品、干货、豆制品、冷冻制品、鱼、禽类等物资。
二、招标方式、期限
公开招标,以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评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入围单位或个人,入围期限为(一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资质的大宗物资生产厂家或有规模的养殖(种植)户、一级代理批发商、合作社。
2.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大宗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
3.投标单位或个人需提供
①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或个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③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④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特殊要求的(如肉类食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请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
4.同时参加多类物资招标的供货单位或个人,请按类分别填写投标材料,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的请提供样品。
5.中标单位或个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所提供物资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所有招标采购物资均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货款转入中标供货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发票收款方必须与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的投标单位一致(代理授权的经销单位,可凭厂家授权书将货款转入生产厂家)。
7.中标单位的投标价原则上为招标人本合同期内的采购价。如遇市场价格波动涨跌幅度超过中标价的5%,双方沟通进行调价,或甲方组织重新投标报价。
8.在同等条件下,已经在食堂供货的单位经民主测评反应好的,在同等价格上享有优先权。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3月7日下午5点
2.投标时间:20xx年3月10日下午2点30分
3.报名地点:娄底一中食堂办公室。联系人:
4.报名须带有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须盖有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五、其他
本次投标邀请市教育局纪委、市食监局纪委、娄底一中纪委监督,娄底一中总务科负责评标、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