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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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2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近,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3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平平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4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5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的狗,被父母抛弃以后,另寻他主,结果很多人都厌弃它,后来它被一名名为阿炯的盲童收养了,才起名为迪克。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阿炯失去了他那把破竹椅。迪克火冒三丈,把录音机给毁了。之后,他们两个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的旅程。他们要穿越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可他们帮助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读到这里我想,一个盲人,如果可以穿越雪山死林,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奇迹。迪克在死林中咬死了红娜,迪克很懊悔,但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不可违背主人的命令!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它可以为了小主人“大义灭亲”,那就是因为它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不应该以貌取人;不应该靠眼力判断是非。我们应该看别人的品格是好是坏;应该用心去感受世界,判断是非。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6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7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8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9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0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1

寒假里,我曾阅读过许多书籍,也曾为书中的人物喜怒哀乐过。而《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本文学小说,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因为他的丑陋,狗妈不愿意给他喂奶;主人而将他弃之荒野;顽劣的孩子惨死人道的使用暴力;人们更是接受不了想象与现实的反差……没有人懂迪克,他学会了坚毅与勇敢,他不需要自由。直至她遇见了他——盲孩子阿炯。他懂迪克,迪克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为他做任何事情。相依为命中,迪克和阿炯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上演了一出如泣如诉的人生序曲。

阅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是一只苦命狗,被人嫌弃、差点饿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肯收留他的小主人——阿炯,却因为干错事而被迫和小主人来到丽江,进入了盘龙歌舞团却险些被人杀死。

迪克是一只苦命的狗,但是他有相依为命的小主人阿炯,有着一颗热血的心,有着一颗忠诚的心。迪克,甚至拥有比我们这些人还要美好的心灵。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2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3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4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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