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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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4月到20xx年12月底,全镇11个村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现象基本消失,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镇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4月24日前)。各村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会时,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森林防火小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荣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4月30日前)。对辖区撂荒情况农事直通"app核实结果中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地面积还未启动撂荒耕地整治的,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各村两委、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

(三)集中整治(11月30日前)。各村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各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垦复种生产计划,带领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已经复耕复种的地块要通过“农事直通”逐一销号。

(四)自查总结(11月30日——12月15日)。各村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户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镇人民政府。

(五)考核验收(12月15日——12月31日)。整治结束后,镇级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村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对整治效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和引导。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

(二)分类指导,多举措推进撂荒地治理。各村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一是凡是撂荒的承包耕地,一律停耕地地力补贴,直到复耕为止。二是针对季节性撂荒耕地,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引导群众发展多季多茬种植,鼓励优先发展粮油种植,确保复耕到位。三是针对常年性撂荒耕地,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整理土地、翻犁复耕,对拒不复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长期撂荒土地按照流程回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集体)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收回的土地,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油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四是针对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三)强化政策激励,保障复耕有成效。一是要优先整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进行支持;二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能排;三是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申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四是村合作社制定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降低种粮成本,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推进工作,特成立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农业中心全体职工、各村驻村全体成员、各村支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杨启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吕兴波负责督促(查)各村撂荒地治理工作,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余涛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并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原则,各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地治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调度及督查。各村要明确专人联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总结、分析经验做法,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镇级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撂荒地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村依法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对治理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

以上人员工作发生变化,相应职责由接任者承担,不再另行发文。

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省委涉粮专项巡视指出的耕地撂荒问题和《中共xxxx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工作方案》(xx委农办〔20xx〕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防止耕地撂荒现象,稳定粮食生产,切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宣传,落实政策。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农民依法依规承包经营好耕地,鼓励耕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确保耕地不撂荒,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二)多措并举,建立机制。制订并落实复耕复种扶持奖励政策,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建立扶持奖励机制,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机构

湖村镇人民政府成立湖村镇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由镇农技站站长徐锋兼任办公室主任,湖村自然资源所所长池家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接任。

(二)压实整改责任

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细落实整改任务。各村要扎实推进撂荒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责任人,要把所有撂荒地整改任务落实到镇、村干部身上,确保撂荒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三)完成时限要求

我镇将利用4年时间(20xx—20xx年)完成1643.6亩的撂荒地复垦。20xx年按25%以上的任务要求完成复垦,每年6月前完成当年复垦任务。复垦当年土地必须种上粮油作物包括:水稻、大豆、薏米、玉米、花生、马铃薯等。

(四)项目支持

各村在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前,按时限要求完成撂荒地的整改,在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争取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已复垦的撂荒地优先列入项目计划。

(五)政策支持

所有撂荒地由镇、村、组负责复垦,要求承包户在规定时间内复垦,上级补助资金按规定补助给复垦人。没有及时复垦的,将撂荒地流转至村级组织。再由村级组织统一流转给经营组织或种粮、种烟等种植大户,由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垦。撂荒地复耕复垦完成后,3-5年免除流转承包费用,种粮补贴等政策补助归流转经营主体所有。

(六)及时上报整改实效

各村要提交整改实效,每月30日将当月整改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镇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各村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村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形成收回撂荒土地经营权的决定。收回的撂荒土地可优先安排给本村村民代耕;如无本村村民愿意代耕,另安排企业、合作社代耕;代耕收入及该耕地上的国家相关补贴归代耕者所有。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向农民讲清补贴目的,说明补贴范围。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对长年撂荒的耕地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不予补贴,增强农民爱惜耕地自觉性,确保做到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按国家有关农机标准进行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扎实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各项工作,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确权登记成果有效应用。探索耕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的农户,在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其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由集体收回并重新发包。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亨镇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经建办、等单位及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各村要切实担负起解决耕地撂荒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强化遏制耕地撂荒责任和保障措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共同推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辖区内解决耕地撂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镇政府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耕地撂荒问题明查暗访,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经核实提供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大面积撂荒的村,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并列入村书记年度绩效考核,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拋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xx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xx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撂荒地整治工作要求,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利用撂荒地,鼓励企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积极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通过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耕种,促进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夯实村(社区)主体责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思路,建立撂荒地整治台账,将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组、户,落实到地块,采取先易后难、重点推动、整体推进的方式梯次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水稻、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饲草等农产品的种植,于12月底前实现撂荒耕地清零。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通过入户敲门、村广播、微信群、抖音、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村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果园,确保农村耕地持续利用、不弃耕、不撂荒。

(二)调查摸底。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农事直通APP,健全网格员体系,组织人力深入田间地头,调查耕地撂荒原因、时长、面积等,逐户逐地块登记造册,在11月10日前摸底调查结束,分类制定复耕整治措施,建立撂荒耕地整治台账,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地。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集中治理。一是对摸排出的撂荒地块,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加大对农户宣传力度,督促农户自种或亲友代种,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三是对弃耕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村委会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村委会或村级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流转,村级经济组织可自行管理经营,或通过整体包装项目来吸引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进行统一经营,有效盘活撂荒地。四是对通过以上措施均无法解决的'撂荒地(包括季节性撂荒地),由村委会牵头制定“村规民约”或相关办法,明确承包户的耕种责任和兜底措施,在法律框架下制定撂荒惩戒措施,并召开村民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表决同意后执行。

(四)检查验收。整治完成后,镇上要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逐村、逐组进行验收,确保不漏一户人,不漏一块地。自验合格后,于次年元月底,将验收成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镇办验收成果报告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镇办整改情况进行复验,验收结束后,形成验收意见,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撂荒耕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何胜军同志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黄暄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政府其他分管领导和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撂荒耕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的统筹组织、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督导考核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治理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导考核。镇上将组建督导工作组,定期到各村(社区)开展督导,确保各村(社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强化工作调度,每周收集汇总工作进度,每月进行通报;镇上将撂荒地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粮食安全考核,对于工作未完成,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进行加罚扣分,并持续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防止耕地再次撂荒。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在撂荒耕地治理过程中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市委专项巡察十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反馈,全镇撂荒地面积5765.23亩,撂荒地率较高。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确保粮食安全,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xx〕1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xx〕20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精神(宁政办网传〔20xx〕3号),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面完成全镇5765.2亩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其中6月份前完成2824.93亩,7月至12月完成2940.27亩。

三、工作计划

1、宣传动员浓厚氛围(2月25日-3月15日)。各村要结合实际,全面进行动员安排,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镇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建立台账(3月15日-4月5日)。各村要及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3、集中整治形成合力(4月5日-10月底)。各村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整治撂荒果园、抛荒农田、违规违约承包集体土地的乱象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

(1)通报摸底核查情况;

(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

(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4、自查总结补缺补漏(11月1-11月15日)。各村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

5、考核验收形成机制(11月16-11月30日)。整治结束后,镇政府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村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

四、重点工作

(一)改善生产条件,促进撂荒地复垦。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促进农户复垦积极性,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二)发展社会化服务,提高撂荒地复垦。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后顾之忧,提高撂荒地复垦。

(三)强化土地流转,合理高效管理土地。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特色产业奖补政策,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村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玉米、小麦等目标作物,提高小麦和玉米生产规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五)分类有序指导,推进撂荒地整改。各村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台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 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六)严格法律法规落实,发挥地力保护补贴作用。各村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以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镇农技站、镇自然资源所、镇经管站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由范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技站。

(三)强化约束措施。镇纪委、农技站、经管站联合成立督导组,镇纪委书记为督查组组长,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掌握各地撂荒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把耕地撂荒与评优挂钩,将耕地撂荒与乡村治理相结合,遏制耕地撂荒。镇政府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作为村年终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四)强化技术指导。镇政府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镇村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比较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五)强化追责问效。镇纪委牵头,镇农技站、经管站配合,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挂钩。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要约谈提醒,一直无法整改的要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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