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生一对一帮扶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生一对一帮扶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教育支持计划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加强贫困生资助力度、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为主要工作措施,通过教育提升我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具体工作
1.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对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保证上级的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同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落实好教科书一科一辅的免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学校政教处要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要认真遴选贫困户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积极和公益部门联系落实救助政策。
3.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学习教导处要积极落实政策。狠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上升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教育强县的建设,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大计上面来,要通过定期家访及召开家校联谊会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规劝辍学学生重新返校,使我校的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4.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要抢抓国家、省上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政策机遇,根据《xx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xx-20xx年)》,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扶持资金,该善我校基础设施条件。年内为12个教学班配齐多媒体教学设施,力争实现班班通。总务处要开源节流,制定购物计划,定期修缮办公及教学设施,年内添置200套课桌凳,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5.切实保证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总务处要会同膳食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营养餐落实情况,政教处要教育学生不要购买三无食品,要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用着购买健康放心食品上,财务室要对各班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教学
督查审核。
6.切实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台账。教导处及政教处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三、组织保障
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工要与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因此我校成立了上良中学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全员参与。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实行了全体职工划片包抓负责制,校长为总负责,召开教职工会议,具体分配任务,全体教职工分片进村入户调查问询,摸清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所有贫困户学生,并登记造册,清理建档。
2.强化宣传,加强引导。学校政教处安排班主任充分利用手机短
信、校讯通、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爱贫困学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教兴学、扶贫助学的传统美德,让重视教育、捐资助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3.相互协助,靠实责任。为了确保我校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分配给各个处室的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认真完成,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要积极配合县局及上良镇人民政府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惠农工作。
学生一对一帮扶方案 篇2
根据《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6号)、《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7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工作。
一、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1.资助标准: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对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给予400元/人/学期补助。
2.学校通过“河南省困难学生识别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比对,认定出在校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若比对结果中出现河南省信息与国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省信息为准),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不用再出具证明材料。
3.如存在自采集(未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需要家长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扶贫明白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的系统截图盖章、残疾证等有效证明。
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250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学期。
2.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学生本人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资助全覆盖。切实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全面资助。
3.需要申请“一补”政策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经过系统比对出的贫困生不必再出具证明)。所有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信息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1.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及时纳入到学生资助工作中。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宣传、申报、困难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资助系统填报、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或删除,公示内容不允许出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学生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学校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xx〕84号)进行认定工作,在应助尽助的原则上,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
四、注意事项
填报汇总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避免受助学生、监护人因姓名和开户行(需是建行卡)、银行卡号不符导致的补助金发放失败的情况。
学生一对一帮扶方案 篇3
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使我认识到,在教学中做好学困生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且十分头痛的工作。尤其是对于高年级学生,两级分化严重,对语文失去了学习信心的学生越来越多了,导致了学困生的数目也不断增多。我分析了班级中语文方面的学困生,数目庞大,这些学生有的因基础差,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有的对语文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厌学情绪高涨,有的失去了学习的信心,各科学的都不好。从中我挑选了两位作为帮扶对象,了解了他们的特点,而且认真的分析了学习跟不上的原因。并且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
一、学困生名单:
xx
二、学生困基本情况分析:
平时作业不认真,不能及时做好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工作,并且上课不专心听讲,学习习惯差,接受能力又弱,因此成绩不够理想。
三、具体措施:
1、经常与学困生谈心,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学习状况,对他们进行学习目的、态度的教育和学习方法上的指导,使他们在思想上不掉队。
2、根据学困生基础差的特点,我精心选了一套相应的辅导资料,每次辅导都进行面批,总结优缺,尽量做到使每一个学困生都能听懂、学会尽快赶上其他学生。
3、教学中做到讲解精辟、透彻。给他们提供一些参与学习的机会,适当让他们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对其学习上的点滴进步都要加以表扬和鼓励,用其闪光点激励他们,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打消厌学情绪。在作业方面,对他们要单独留一些基础性的习题作业,主要是课后习题,既要趋向于易做,又要有合适的量,课堂教学也要尽量新颖、生动,从而引起他们学习数学的兴趣。
4、课后要加强辅导,既要鼓励他们不懂就问,教师又要加强跟踪辅导,对于教学中的难点及时给他们讲解、补课,使其步步跟得上。
5、让学优生自愿与学困生结成“一帮一”对子,利用活动课或课下时间进行作业辅导。
6、经常与家长沟通,让家长了解学生的成长与变化。
学生一对一帮扶方案 篇4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扶是落实精准扶贫机制,增强扶贫内生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现就扎实推进我县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和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帮扶机制,协调组织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不辍学,确保所有高中、高(中)职特困学生得到资助。
二、帮扶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需要帮扶的特困家庭子女。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
1、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按照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的要求逐户比对、核实,对不完善和需更正的信息重新确认,建立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并按要求将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QQ群“贫困学生帮扶”账号xxx),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
2、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都要建立学校贫困学生台账,在本校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学校必须要求学生提供本人家庭持有的“扶贫工作手册”予以登记确认,在学校贫困学生台账中予以注明“建档户”。县教育局建立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
3、各乡镇、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学生异动信息进行更新,并分别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和县教育局,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流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帮扶对象精准。
(二)开展县乡干部帮联贫困家庭学生活动
1、帮联安排。按照县委xx发〔20xx〕1号文件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层骨干和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至少帮联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他特困户家庭学生。帮联可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多”等方式,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联全覆盖。
2、对象确定。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选择帮联。对口扶贫点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原则上由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驻xx单位(以下简称后盾单位)干部帮联,不足帮联对象的由后盾单位与对口扶贫点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在就近其他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确定;对口扶贫点村以外的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原则上由乡镇机关、站所干部、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帮联;市委对口扶贫点村贫困学生由所驻点村和乡镇与市委驻村工作队联系确定帮联;其他自愿参与的社会组织、团体或爱心人士的帮联对象与县教育局联系确定。
3、对象上报。县委点村各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各后盾单位分别上报;乡镇和市委点村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乡镇统一上报;其他自愿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县教育局上报。各乡镇、后盾单位必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象和干部结对帮联全覆盖,并建好贫困学生帮联台账,并将帮联结对情况按照县作风办设计的表格格式要求,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以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和excel电子文档二种形式,分别报送县作风办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审核备案。
4、工作要求。每名干部帮联的贫困学生对象每年资助金额1000元以上,其经费可在单位帮联协会资金中列支;同时要加强心理关爱,帮联干部每年走访帮联学生对象不少于4次,主动与学生监护人联系,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健康的家庭互动活动,帮联情况应在民情日记中详细记载。
(三)落实国家助学普惠政策
县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好现有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实现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互联互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人人享受,就高不就低全覆盖。
1、中职免学费:100%学生享受,每生每期1200元;
2、中职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普高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4、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25%学生享受,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
5、幼儿入园补助(仅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5%幼儿享受,每年1000元;
6、大学新生入学(依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7、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大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县扶贫部门要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含中职、中专、技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学生按照秋季、春季两期分别资助1000元;对因面临失学、辍学就读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学生每年资助2000元。
(四)争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继续开展“帮联解民难,爱心助学子”活动,每年筹集资金150万元以上,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00名以上。
2、继续办好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过滋惠计划、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实施教育扶贫;
3、积极引导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或爱心人士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精准扶助。
四、工作保障
1、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注重发掘扶贫助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开展帮联贫困学生活动。
2、确保精准。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库内的学生对象,各乡镇都要认真核实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会同县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审核,确保对象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全覆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其他特困户家庭子女同步享受,确保对象精准帮扶。
3、抓好考评。扶贫助学工作作为 “脱贫攻坚”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年终绩效考评。
学生一对一帮扶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学校以教育为宗旨,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学困生是学校教育最需要关心、爱护的一个群体。但学困生的转化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好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教师、学生、家长三方一起努力。
二、工作措施
1、教师要针对每位同学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计划目标不能使学生觉得高不可攀,应制定跳一跳能摘到的目标为宜。具体操作如下:
①教师备课要想到学困生,要备学困生的转化情况,要明确学困生理解教材的难点是什么,学困生容易出现的错误是什么?教师备课、上课实行中、青教师“结对子、传帮带”制度,以保证教学质量和转化学困生同时并进。教师的教案要定期检查,其中“学困生转化”是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项目。
②教师上课要想到学困生,一是课堂提问教师要把较难较大较深的问题分解成较小较易较浅的问题,让学困生也有回答的机会,而不是将他们放在被“遗忘的角落”里无人问津。二是操作时要想到学困生,要把比较简单直接的实验让学困生来完成,要鼓励学困生积极参与,贵在参与,不准再将他们搁臵起来,臵之不理。三是各科任教师对学困生实行课堂笔记检查批入的制度,指导和督促学困生们认真做好课堂笔记,运用这种方法可以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提高听说读写能力的问题,二是控制学困生课堂违纪的问题,三是可以解决“入门”和“兴趣”问题。
③布臵作业时,要想到学困生,要让学困生“吃小灶”,一是从数量上照顾,只求准确度,不求数量多,他们的作业可减半,对特别学困生甚至可以用课堂笔记来替代作业的办法;二是从难易程度上来照顾,学困生只需作基础题,对难度大的题目可以不做。
④教师辅导要把学困生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学校强调教师要充分利用早晚自修时间,对学困生进行耐心辅导。
⑤批改作业时,要想到学困生,学困生的作业要优先批改,要当面批改,要精批细改,不能简单地打“√”或“×”了事,不但要在错误处打上记号,还要帮助学困生找出原因,加以改正。上评讲课时,要想到学困生,对于学困生哪怕是只有点滴进步,也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在些基础上,我们还充分发挥了群体效应的力量,开展“一帮一、一对红”的活动,帮助学困生尽快“脱贫致富”。
2、学校提出了“向指头要素质”、“向口头要素质”、“向趾头要素质”的“三头”素质教育的口号,实现人人成才的目标。我们是先让每个学困生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出一技之长,文化课、专业课、体音美等方面都可以,不加限制,然后班级再根据学生的特长,进行分门别类,组成形式多样的兴趣小组,扎扎实实地开展“少年宫”活动,以保证学困生各自特长的充分发挥和发展。
其次是学校经常开展形式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竞赛,如校运会、文化艺术节、小制作、小发明、书法竞赛、歌咏赛等,为学生搭建一个脱颖而出、崭露头角的舞台空间,使学生能够从多方面体验出成功的喜悦和自身的价值。学困生参与其中,使他们受到更多的锻炼。也可以举行一些小游戏,小型教学比赛,趣味数学知识竞赛等等。另外,要处理好学困生和其他同学的关系,让他们体会到集体的温暖,感受到集体的帮助,真正激起学习的兴趣。
3、要转变“学困生”,争取家长的支持是很重要的。因此,教师只有与家长密切配合,才能收效显著。所以要经常家访,加强与家长联系的强度,随时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情况和思想动态。必要的时候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家长的思想观念。
4、各学科要及时制定学科辅导计划,并对开展情况予以记录,随时了解学困生的进步和帮扶效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学困生学科辅导工作。使学困生转化工作得到具体实施。
总之,要做好转化“学困生”的工作,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必须经过一段漫长的历程,亦非靠某个人单枪匹马所能成功的,而要靠教师、学生和家庭的配合。只要我们以爱为前提,运用各种方法转化他们,请相信学困生也一定能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学生一对一帮扶方案 篇6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三、补助发放对象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五、计发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生一对一帮扶方案 篇7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生活贫困教师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好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将于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慰问活动,为做好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构建和谐校园,关爱贫困教师。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慰问活动由教育局牵头,学校党支部、工会、校行政主要领导参与。
三、慰问对象生病、生活贫困教师
四、慰问形式贫困教师发放慰问金、发给慰问品、座谈、聚餐。
五、慰问费用预算
1、生病、生活困难教师共xx人,慰问开支xxx元左右。
六、慰问时间安排:
20xx年1月31日(初定)。
七、相关要求和说明:
1、慰问活动涉及人员多,面积广,学校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等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学校礼品采购。
3、活动分组:
第一组:
走访对象:
第二组:
走访对象:
第三组:
走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