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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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外商投资承诺书(精选1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交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变更备案信息并承诺:

一、已知晓备案申报的各项规定内容。

二、所填报的备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五、申报内容是各方投资者或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不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交威海市晟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设立备案信息并承诺:

一、已知晓备案申报的各项规定内容。

二、所填报的备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五、申报内容是各方投资者或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不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XXX

承诺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XXX

20xx年X月X日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交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变更备案信息并承诺:

一、已知晓备案申报的各项规定内容。

二、所填报的备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五、申报内容是各方投资者或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不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4

申请人郑重承诺:

在申请企业变更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年月日

地税法人变更承诺书

证明

xx区地方税务局:

自20xx年xx月xx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xx变更为xx,旧法人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一并由新法人承担。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工商变更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5

落户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决定在甲方投资______兴办项目。该项目总投资______万元,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双方申请将该项目列入姜堰市重大项目“四联”服务范畴,并共同遵守“四联”服务的有关规定。为推动项目更好更快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原则,郑重、诚实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

1.负责该宗地征收、补偿、清障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至乙方征地地界(需专户供电等特殊要求除外)。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地,则按所延长时间相应延长执行履行其他条款的时间。

2.在乙方提供资料齐全的基础上,为乙方提供审批方面的全程代理服务,帮助做好新办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代码证等证照,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指导乙方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立 1 项、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报建及受监,指导乙方按规划要求施工。

4.在乙方按约定实现投入产出规模后及时兑现优惠政策。

二、乙方:

1.按照投资协议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投资。

2.根据本企业的发展规划及市政府规定的'投资强度提出用地申请,节约集约用地,不以任何形式倒卖土地和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与用途。

3.在与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开工,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并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工程进度,承担施工期间安全的主体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在收到证照副本或复印件后,相关部门有权不予发放证照正本或原件。

5.项目在______年______月竣工投产后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实现______万元/亩的投资强度及年纳税销售______万元的产出规模。

6.若存在闲置利用土地,甲方有权收回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闲置的土地,并按有关规定视情形没收企业在当初取得该联审联批前,补办齐全联审联批的有关后置审批手续。否则2 块土地时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或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20%向企业收取土地闲置费。

7.按照“能评”、“安评”和“环评”的审批意见,时限“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产”的“三同时”要求,达不到“三同时”标准的,愿意接受相应的依法处理。

三、上述承诺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因一方违诺造成后果的,违诺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执行中有分歧的应协商解决。

四、本《承诺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丙方:

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6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企业应在申请书中注明“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2、3、4、5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并购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并包括以下文字:“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本公司的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和资产关联,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内部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相关支付结算安排均遵守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存在隐瞒监管部门私自交割的违法行为。如存在虚假陈述,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如实表述该企业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资产或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关系等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2、3、4、5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法规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96]汇资函字第187号)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xx]575号)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20xx年版)》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7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企业应在申请书中注明“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2、3、4、5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并购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并包括以下文字:“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本公司的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和资产关联,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内部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相关支付结算安排均遵守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存在隐瞒监管部门私自交割的违法行为。如存在虚假陈述,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如实表述该企业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资产或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关系等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2、3、4、5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法规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96]汇资函字第187号)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xx]575号)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20xx年版)》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交威海市晟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设立备案信息并承诺:

一、已知晓备案申报的.各项规定内容。

二、所填报的备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五、申报内容是各方投资者或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不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XXX

承诺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XXX

20xx年X月X日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变更备案信息并承诺:

一、已知晓备案申报的'各项规定内容。

二、所填报的备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五、申报内容是各方投资者或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不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10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本公司(名称) ,为:( )独资企业 ( )合资企业 ( )合作企业 ( )其他;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国籍: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号:批准日期: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B或C):

A(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属于“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特殊目的公司)”,并已经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xx]75号)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

B(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但是该外方投资者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xx]75号)所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过程符合中国和注册地国家法律规定,不存在逃汇、非法套汇、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等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

C( )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

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11

申请人郑重承诺:

在申请企业变更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年月日

地税法人变更承诺书

证明

xx区地方税务局:

自20xx年xx月xx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xx变更为xx,旧法人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一并由新法人承担。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工商变更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12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登记的基本步骤是怎样?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情况下,需召开股东会决议,作出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及未受让股权的其他股东相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股权在公司内部股东互相转让的情况下,可不召开股东会。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权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3)股权转让后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由新股东会作出变更决议并由新股东签署;。

(5)公司准备相关股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提交至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相关知识。

公司章程可约定的事项。

1、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对于该问题,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认可上述约定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

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有瑕疵的,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等制度进行限制,主要是基于对有限公司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的平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公司情况千差万别、公司参与者需求各异,需要更多个性化的制度设计。欲顺应此种实际需求,法律需减少对公司自治的干预,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设计其需要的治理规则。因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场合,允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事先自由安排出让股东与剩余股东间二者的利益分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公司章程可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行使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7、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可另行约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8、公司章程对公司董、监、高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可高于公司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本公司(名称) ,为:( )独资企业 ( )合资企业 ( )合作企业 ( )其他;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国籍: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号:批准日期: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B或C):

A(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属于“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特殊目的公司)”,并已经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xx]75号)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

B(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但是该外方投资者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xx]75号)所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过程符合中国和注册地国家法律规定,不存在逃汇、非法套汇、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等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

C( )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

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14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本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其他;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国籍:______________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号:______________批准日期: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

(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B或C):

A()本公司外方投资者属于“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特殊目的公司)”,并已经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____]75号)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

B()本公司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但是该外方投资者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____]75号)所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过程符合中国和注册地国家法律规定,不存在逃汇、非法套汇、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等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

C()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

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20____年X月X日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15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企业应在申请书中注明“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2、3、4、5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并购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并包括以下文字:“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本公司的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和资产关联,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内部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相关支付结算安排均遵守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存在隐瞒监管部门私自交割的违法行为。如存在虚假陈述,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如实表述该企业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资产或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关系等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2、3、4、5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法规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96]汇资函字第187号)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xx]575号)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20xx年版)》

外商投资承诺书 篇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本公司(名称) ,为:( )独资企业 ( )合资企业 ( )合作企业 ( )其他;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国籍: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号:批准日期: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B或C):

A(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属于“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特殊目的公司)”,并已经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xx]75号)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

B(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但是该外方投资者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xx]75号)所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过程符合中国和注册地国家法律规定,不存在逃汇、非法套汇、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等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

C( )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

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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