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1
生命无价,平安为先。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削减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生命健康平安,我情愿作出以下承诺:
1、仔细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学问,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实力,时刻提示自己留意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12岁以下儿童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骑车靠右行驶,不违章行车,不游戏打闹,不闯红灯,不双手脱把,不相互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过斑马线留意过往车辆,过街时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自身平安。
4、不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种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电动三轮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惫等)的车辆。
5、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严格遵守乘车时应当遵守的'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文明乘车,不抢座,不打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公路等。
6、家长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地点接送学生上、下学,不提前,不迟到。
7、不要在公路上打闹、游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接近时突然横穿公路。
8、严格遵守其他应当遵守的交通法规。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遵守法律公民。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2
暑假到了,为了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我保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不要随意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骑车上路。
2、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学习正确使用电器和炉灶,不玩火。
3、预防溺水,不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更不擅自到沟河、湖泊等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4、安全旅游,外出旅游要有家长随行或经过家长同意的亲戚朋友随行,确保安全。
5、自救自护,利用所学习的一些自救自护的常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发生紧急情况自救逃生。
6、关注食品安全,能辨别食品卫生状况,不买“三无”产品,保障自身的饮食卫生。
另外,暑期期间认真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暑期作业,开学带暑假作业到校报名。
承诺人签字:XXX
年XX月X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承诺人签字:XXX
年XX月X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承诺人签字:XXX
年XX月X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5
作为小学生,对于很多事情不了解,不知道后果。以下小编为你整理了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供你参考。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安全第一。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从现在开始,我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郑重地向学校、老师承诺:
1、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2、上下楼梯和走廊行走靠右行,不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不逆着人流行走。
3、爱护校园内的所有公物,不故意损坏。
4、体育课、课间活动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5、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三无”(无牌、无照、无营运资格)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限车辆。
6、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人不宜进入的'营业场所。
7、绝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8、同学之间玩闹有分寸,同学间发生矛盾时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和同学打架。
我诚实,我守信,我坚决履行以上承诺,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若违反以上承诺而造成伤害事故发生,我将自行负责。请老师监督。
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6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承诺人签字:XXX
年XX月X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7
生命无价,安全第一。安全出行是每个公民的愿望,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让我们做文明旅行的好榜样,让时间在拥堵中浪费,让生命不在意外中逝去。
我和父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提高防护和自救能力。
2、未满12岁的学生,不准骑“故障车”或骑车带人上路。
3、过马路时注意观察信号灯,不闯红灯,不抢黄灯,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过”。
4、不要在路上打架、玩耍、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栅,不要在车辆靠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5、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等车,上车时自觉排队,遵守“先下车后上车”的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不抢座位,不打架,不把头伸出窗外,下车时不要急着过马路。
6、不乘坐无牌照、无牌照或无经营资质的各类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状况不佳的车辆;不要乘坐四轮车、电动三轮车或有驾驶问题(醉酒、疲劳等)的车辆。)
7、父母应该起模范作用。交通安全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父母应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不得随意停车或倒退。
8、从影响家人开始,劝家人亲戚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走路。
文明旅行需要从我做起。让我们“小手牵手”,贡献自己的力量,打造我们文明的旅游环境。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8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