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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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计划

知远网整理的道路工作计划(精选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道路工作计划 篇1

1、加强纪律教育:实践证明,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擅离岗位是影响安全生产的直接因素。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必须经常下各养护站,施工工地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对不遵守纪律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部门劳动操作规程,经常深入各站、工地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对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本着”三不放过原则;一是不放过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及对责任者的处理:二是不放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三是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措施。

3、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位置,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的.学习。各站、工地,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会,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来指导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局利用安全日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日者,以旷工论处。新招收的工人、转换工种新上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培训,方可持证上岗。

5、安全领导小组每季末坚持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一个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于各种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将安全生产纳入季末考核浮动工资的依据,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年底召开安全生产结表彰大会,对安全生产中表观突出的同志,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道路工作计划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充分发挥乡村道路功能,根据国务院《乡村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指乡村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第三条乡村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偏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所属的乡村道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园林、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道路的义务。

对监督、制止和举报损坏、侵占乡村道路行为有功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惩办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村道路、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编制乡村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乡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乡村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管线单位。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第七条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

第八条乡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乡村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第九条乡村道路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公共管沟。

沿途原设置的架空线应当同步埋设入地。新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不得设置架空线。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乡村道路。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有条件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预留绿化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

第十三条乡村道路工程竣工后。

乡村道路工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

第十五条通过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归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由业主负责养护、维修。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料理工程移交手续,并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一并移交;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自愿无偿移交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且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规定顺序接管。

第十八条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定期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质量。

保证乡村道路完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道路养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围挡作业。有关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施工时,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躲避交通高峰时间。应当采用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围挡。作业期和养护期内。

第二十条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

应当先行采取警示性措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发现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躲避。

由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使用的统一标志。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乡村道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发现乡村道路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

第二十四条乡村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

(二)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坡道、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向路面排水;

(七)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

(八)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露宿、通行机动车或者骑行电动车、自行车;

(九)其他损害、侵占乡村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乡村道路竣工后三年内。

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十五日、后十日。不得开挖乡村主干道。

减少扰民。挖掘乡村道路应当集中施工。

第二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对临时占用乡村道路和挖掘乡村次干道的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挖掘乡村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答复。临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涉及乡村防洪工程的还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应当依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和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用乡村道路期满后。恢复乡村道路原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应当提前三日依照原审批顺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八条 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挪用和减免。乡村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应当停放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内。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挖掘乡村道路。

(一)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夜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灯或者反光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三)能够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抵触时。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施工资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堆放。

(六)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书面告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接到挖掘施工完毕的演讲后。主干道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其他道路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乡村道路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沿街单位需要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建设以及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因废弃或者交通管理等原因。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整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

第三十五条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乡村道路技术规范。新增、迁移客运车辆站点需要加固乡村道路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乡村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封闭乡村道路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布通告。

第三十七条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八条乡村道路出现塌陷、断裂等情形。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需要在桥梁上架设管线的应当先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影响交通平安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确保平安。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桥梁、隧道的平安维护要求。

制定可行性演讲和平安维护方案,桥梁、隧道平安维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桥梁、隧道产权人签订维护协议,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可能危害桥梁、隧道平安的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河道中从事上述作业行为的还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制度。

桥梁、隧道的平安检测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当。

第四十二条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桥梁、隧道遭遇车船撞击事故或者其他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立即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警告:

(一)未执行乡村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二)养护、维修乡村道路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的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费用由责任者承当,并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或者挖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逾越二万元。

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二)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四)占用乡村道路期满或者挖掘乡村道路后。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或者撤除。

(一)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门坡、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的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二倍的罚款。

(二)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作业期和养护期内擅自撤除围挡的

(二)未及时处置缺损的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的

(三)施工完毕未依照乡村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回填密实的

(四)擅自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乡村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及其乡村道路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顺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乡村道路进行监督检查。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工作计划 篇3

为了加强我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观念淡薄,部分驾驶员无证驾车,三轮摩托车违章搭客,交通违法屡有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实际,镇党委、政府以“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努力促使经济发展的同时,构建一个安全、稳定、平安、畅通的xxxx镇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充分发挥镇农村交管办职能。镇政府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召集人,充分发挥农村交管办联席会议各村委会、镇直部门、中小学负责人作用,强化各村交通安全信息员责任。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观念淡薄,各村委会、镇直部门要根据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点时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社会、进学校、进部门、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活动。

三、 落实交通安全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责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各村委会、各部门、学校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驾好自己的车”。对客运车辆(包括客运、三轮摩托车)、客运驾驶员和有违章驾驶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进行重点盯防。

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台帐管理。各村委会、镇直部门要将本村本部门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对违章驾车人员进行登记教育,对事故路段进行立账,并将所登记造册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台帐。

五、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各村委会、中小学校,要求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及时将本村本部门的机动车俩、交通违规情况、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信息上报镇人民政府。当路段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道路工作计划 篇4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关于创建 平安畅通县 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我乡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研究,决定制定2014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具体计划如下:

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马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办。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 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有效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通过整治,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2014年度不发生死亡人数的交通事故。

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贡鸭山景区旅游路线、良马线福田至马坑段、文华村与南靖县交界路段。

(二)重点违法行为:

1.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

2.无牌号、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3.无证驾驶机动车;

4.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超员,特别是接送小学生的车辆;

5.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三)重点村:贡鸭山村、文华村、福田村

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措施、责任,明确责任单位为我乡所辖6个行政村,分别是:福田村、文华村、和春村、下垅村、马坑村、贡鸭山村

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单靠公安交警部门唱 独角戏 ,难以见效。因此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我乡新时期道路交通安全的新形势,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今年,我乡将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治考评。

(二)成立整治队伍。规范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乡派出所要承担起兼管交通安全的职责。

(三)规范有效管理。通要过各种渠道对辖区内居民、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工作档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排资金投入,保障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整治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农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加强乡、村道路的建设、养护和农村客运场站的'安全管理。发挥村级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构建乡、村二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四)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1)明确4月份为全乡 交通安全宣传月 。各村要按照《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负责组织本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宣传 四进 (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工作。

(2)要加强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驾驶人的重点教育。要针对上述人员的不同特点制定教育培训教材,制定宣教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排查整治。乡整治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乡已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抓紧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六)依法从严查处。

(1)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不得降低处罚标准。

(2)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把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的,该处行政拘留的要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3)无牌机动车强制挂牌,无合法手续不能挂牌的,一律销毁。

(4)其它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七)做好跟踪督查。乡安全办要跟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督导,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要认真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和工作动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报道。

道路工作计划 篇5

为有序有力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及路网服务功能,实现“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升道路综合形象,助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根据实际,特制定xx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辖xx个行政村,x个街道社区居委会,xx个村民小组,总户数xxxx户,总人口xxxxx人。全镇共有乡道水泥路xx。x公里,硬化村道xxx。xx公里,已建成社道公路xxx。x公里,硬化社道xx。xx公里硬化。

二、养护目标及任务

(一)养护目标。全年预计完成乡道xx。x公里、村道xxx。xx公里、社道xx。xx公里常规养护工作,力争道路常年保持干净、畅通、边沟完整、路基完好、路面无破损、无堆码占道现象。同步按要求完成“四好农村公路”创建工作任务。

(二)养护任务。

1、提高路域环境管护质量。一是重点抓好对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道路养护质量。二是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洞、坑槽、整洁无污染、无杂物、无积水;路肩无杂草,路基缺口及时修复加固,塌方及时清理,经常性维护涵洞,排水畅通;三是安全设施、标志标牌及时修复扶正,无缺损。同时发挥好村级护路员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养护人员按时开展养护工作。

2、抓实路政管理与法规宣传工作。积极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加强公路巡查,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发现公路损坏严重影响安全畅通的路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牌,绝不发生擅自占用公路、破坏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采取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與论宣传,营造人人爱护公路、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的'良好氛围。

3、强化资金监管。健全道路养护资金管理制度;养护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占用和移用;养护经费收支实行财务公开,无投诉。

4、强化安全生产。积极主动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养护作业人员明确安全注意事项。上路作业佩戴安全服帽。

三、强化检查考核

镇人民政府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养护补助资金的依据。采用“月月抽查,半年(或季度)考核,年终考评”检查评比方式。

镇养护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按养护评分标准对各村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对全镇综合排名前x位的村全额兑现补助资金,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和养护补助经费。

道路工作计划 篇6

为切实增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坚决遏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中旗大队立足实际,以“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紧抓宣传教育工作不放松,积极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密切结合“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宣传。根据“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大队一方面积极与交通、安监等部门联系,通过深入客、货运企业,要求客、货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春季安全行车教育,提高客、货运驾驶人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组织宣传民警为客运驾驶员上交通安全课,重点讲解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并结合实际讲解春季驾驶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广大客货运驾驶人文明交通素养,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对重点群体的宣传。大队结合实际,深入分析重点群体的特点,重点对广大驾驶员同志、广大中小学生等,适时适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筑牢道路交通事故源头防线。通过宣传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知识、预防交通事故和紧急避险的技巧,提醒他们在出行时注意防范交通危险,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和有序行车。

三是强化对主题活动的宣传。大队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高潮。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文明交通行动中,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是强化对媒体舆论的宣传。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队还充分借助和发挥媒体宣传的优势,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实时发布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广泛宣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交通法律法规,提示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安全的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工作计划 篇7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面临的情况愈加复杂的新形势下,应当高度重视、优先发展和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了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中的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对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真正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确保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居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目的,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辖区文化建设的轨道;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网络;依托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最终达到广大居民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长,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得到进一步培养,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而减少辖区交通事故发生。

二、内容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社区交通安全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成立社区交通安全小组,确定交通安全宣传员开展交通法规学习和教育,增强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通行的自觉性。

(二)积极推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街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议社区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要求社区担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义务,以促进辖区居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三)加强辖区交通安全教育,培养他们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有关内容纳入街道、社区工作计划中。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制度。

(四)充分依托社会传播媒介,不断拓宽交通宣传渠道。为提高宣传教育的质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等交通宣传栏目进行不定期宣传。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演讲、知识竞赛和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队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实效。每年4月1日至7日是全国统一的“交通安全宣传周”。宣传周期间,各社区要大张旗鼓地举行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三、具体活动安排

1-3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教育,利用春运期间加大宣传交通安全意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4-6月:开展五一长假交通安全教育并对辖区周边道路秩序进行排查,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铺设减速设施、添加小区门口人行横道标志线。

7-9月:

1、开展对辖区内学校、学生学期结束及假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2、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性的调查摸底。

3、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月宣传活动。发放辖区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相关资料。

10-12月:

1、协同各相关部门根据本辖区掌握的情况和社区自查的反馈情况,全面疏理,逐级落实。

2、对本辖区内的工作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备案。

3、严防死守保护好社区安全。

道路工作计划 篇8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面临的情况愈加复杂的新形势下,应当高度重视、优先发展和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了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中的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对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真正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确保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居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目的,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辖区文化建设的轨道;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网络;依托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最终达到广大居民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长,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得到进一步培养,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而减少辖区交通事故发生。

二、内容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社区交通安全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成立社区交通安全小组,确定交通安全宣传员开展交通法规学习和教育,增强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通行的自觉性。

(二)积极推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街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议社区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要求社区担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义务,以促进辖区居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三)加强辖区交通安全教育,培养他们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有关内容纳入街道、社区工作计划中。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制度。

(四)充分依托社会传播媒介,不断拓宽交通宣传渠道。为提高宣传教育的质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等交通宣传栏目进行不定期宣传。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演讲、知识竞赛和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队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实效。每年4月1日至7日是全国统一的“交通安全宣传周”。宣传周期间,各社区要大张旗鼓地举行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三、具体活动安排

1-3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教育,利用春运期间加大宣传交通安全意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4-6月:开展五一长假交通安全教育并对辖区周边道路秩序进行排查,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铺设减速设施、添加小区门口人行横道标志线。

7-9月:

1、开展对辖区内学校、学生学期结束及假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2、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性的调查摸底。

3、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月宣传活动。发放辖区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相关资料。

10-12月:

1、协同各相关部门根据本辖区掌握的情况和社区自查的反馈情况,全面疏理,逐级落实。

2、对本辖区内的工作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备案。

3、严防死守保护好社区安全。

道路工作计划 篇9

为强化安全管理,公司坚持认真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公司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公司特点,制定本安全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安全发展”为总体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宣传载体,以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重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等主要措施,以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工作目标

1、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杜绝死亡事故、杜绝车辆自燃事故、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2、道路交通安全行车事故不超过22万公里/次,承担同责以上交通责任亡人事故不超过2200万公里/次。确保公司无“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达100%。

4、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5、GPS综合在线率不低于92%,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率100%。

三、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

以“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规范、措施有效落实”为标准,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分级落实安全责任,与驾、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否履行其职责与义务进行考核,确保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内部协调,做好新进职工的岗前“三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工作环境常见的安全隐患、所从事的工作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安全职责及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急救的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2)日常教育和培训。各单位(部门)每月至少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做好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知识学习工作。

3、加强安全会议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1)安全例会。按照安全生产列会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例会制度。

2)节前会议。根据国家节日安排通知,开展好节前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

3)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汇报节日期间的工作动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1)对于每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需立即对隐患采取可控措施,减少隐患带来的危害,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整改措施,做好台帐管理和备案工作。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正常运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率需达100%。

2)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检查,重点对营运车辆、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查。

3)开展2-4次应急演练,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储备相应的应急所需的救援物资和器材。

5、开展好检查、督查工作

对执行检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完善安全检查信息收集、报送、处理和反馈渠道,保证安全检查的高效性。

1)各单位(部门)做好联合检查、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不定期、不定时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工作;

3)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强化对客运车辆运行中动态监控,及时纠正驾乘人员违章行为,针对天气变化及时发送信息提醒,确保行车安全。

6、提高车辆管理力度

1)认真落实车辆每天例检例查、日常保养工作,认真填写例检记录存档备案,不弄虚作假,坚持“行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落到实处。禁止带病车上路行驶,及时保养调校,保证车辆正常营运。每月按要求对车辆年检、二级维护到期的车辆做出计划,并做到月头计划通知、月中提醒、月底落实的工作原则,为安全行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凡上路运行的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和有效证件。

3)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三危物品”检查工作严查严堵。

7、做好驾驶员资质审查

1)严把驾驶员入门关。根据集团公司《营运车驾驶员招用管理规定》,严把准入关,提高新招驾驶员的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对操作不当,技术生疏的驾驶员,拒绝准入。

2)严格复审驾乘人员资质。凡不再具备资格的驾驶员,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对安全意识薄弱的从业人员进行再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从业资格。

8、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根据上一年工作情况,按文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并做好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验收工作。

9、突出奖惩制度,实行目标考核机制

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事故发生,以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为核心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奖惩内容,提高驾驶员纠正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全面实施奖惩制度,并对奖惩情况及时公布。

道路工作计划 篇10

一、启动阶段

1、组建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项目组工作机构;

2、制订相应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

3、到安全社区建设的先进地区学习建设经验;

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社区理念、建设程序与方法的专项培训;

5、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社区理念,提高民众对安全社区理念的知晓率,同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二、摸底调查阶段

收集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数据,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档案。调查受众面要求达到50%以上,知晓率达到80%以上。调查的主要内容:

1、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及其适用性;

2、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其适用程度和有效性;

3、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惯例和程序的适用程度;

4、以往伤害、事故、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预防符合程度;

5、安全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要求符合程度;

6、社区居民的要求;

7、已开展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活动的`信息及相关资料;

8、社区人员、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并进行分级。

三、组织实施阶段

1、根据摸底调查结果,作出社区诊断,确定风险控制伤害干预重点。

2、根据诊断报告,制定总计划,年度计划,确立建设项目,制定项目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付诸实施。

3、建立伤害监测体系。通过医院、交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企业、学校建立伤害监测体系,做好记录。医院、社区卫生院、企业、学校要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并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同时,检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整改落实阶段

道路交通安全组对建设工作的过程进行中期评估,通过阶段性检查,纠正错误,及时整改。

1、制定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时机、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检查重点等。

2、检查类型包括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活动日检查、季节性检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检查以及项目结束后的检查等。

3、检查方式包括自查、社(居)组织的检查、各小组的联合交叉检查。

4、检查重点如下:

(1)高风险环境,包括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控制的危险源,事故高发、多发环境和区域等。

(2)高风险人群,包括本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和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群。

5、检查的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设施危险控制情况;

(4)单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健康意识与安全健康行为能力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绩效;

(6)目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6、问题整改:

(1)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各单位或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2)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规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间、完成目标。

(3)整改措施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复查。

(4)若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巩固阶段

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运行、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改进。根据需要,调整目标、计划等。

六、申报阶段

在建设工作满两年之期,按要求向镇建设安全社区工作组提交工作报告,提出申请评定安全社区。迎接建设安全社区工作组初验,做好省级验收组终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道路工作计划 篇11

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学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多种方式传授安全知识,培养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交通安全习惯,规范交通安全行为的过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学生的安全,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我校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计划与安排。

一、本期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的交通安全教育队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主题: 高高兴兴来上学,平平安安回到家。

三、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升降旗仪式讲话、主题班会、知识讲座、黑板报等渠道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重点是交通法规和本校学生安全须知)的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2、充分利用学生是学校与家庭的桥梁作用,向学生家庭发放宣传单,扩大宣传范围,将交通安全延续到每个家庭。

3、邀请法制副校长,其他相关部门到校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法制讲座等活动。

4、以“六月安全生产月”为活动契机,加强落实学校安全出行制度,教育学生从懂得交通法规到遵守交通法规的国度。

四、落实交通安全目标责任

保持学校稳定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政治责任。

(一)坚持“一把手”抓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制度,实行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目标责任落实到学校、班主任和学生个人。

(三)做好校园车辆管理工作,做到外单位车辆出入要登记。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不重视、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工作不得力的学校和个人,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师生交通安全管理

掌握教师个人车辆的信息登记工作,做到底子明,宣传到位。

(一)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学校要明确规定“师生不得乘座不合格、违法等车辆,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平时要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有记录。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采取时时宣传,刻刻叮嘱。校园门口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要杜绝学生乘坐不合格车辆的现象。

(二)学校(包括教师用车)的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审验、保养和维护,杜绝病车上路和无证驾驶车辆。学校学教师开展交通法规教育,不酒后驾车,不超载,不非法营运。

(三)掌握教师车辆信息,加强对教师车辆的管理,禁止教师非法载客。

六、学生校外交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事情处置人员:知情的学校工作人员

2、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立即通过各种渠道报告中心校校长。

(2)尽快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3)及早通知家属。

(4)按规定及时、准确向上级报送。

道路工作计划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3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段泊岚镇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执法监察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六)《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八)《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九)《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十)《XX市安全生产条例》;

(十一)其他有关规定。

二、执法监察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企业,机械、轻工、纺织、液氨使用等行业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细化执法任务,促进执法责任落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照执法监察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十)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应当检查的内容。

四、执法监察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执法监察对象

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轻工、纺织、液氨使用等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检查。

(二)计划安排

1、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对重点企业(名单附后)按照行业分类分季度检查,其余企业每年检查一次。

2、季度、月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段泊岚、孟戈庄、毛戈庄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1月15日----3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瓦戈庄、段泊岚管区所辖企业,涉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重点结合“4.5”安全日活动,做好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督促企业查隐患抓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毛戈庄、毛家岭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7月1日----9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重点结合“6月安全月”活动,做好应急演练,做好企业专家查隐患活动,至少使10家企业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第四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程戈庄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10月1日----12月30日

4、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并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开展职工三级教育和企业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抓好网格化安全监管的运行,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样板企业。

(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编制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道路工作计划 篇13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3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段泊岚镇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执法监察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六)《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八)《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九)《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十)《XX市安全生产条例》;

(十一)其他有关规定。

二、执法监察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企业,机械、轻工、纺织、液氨使用等行业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细化执法任务,促进执法责任落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照执法监察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十)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应当检查的内容。

四、执法监察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执法监察对象

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轻工、纺织、液氨使用等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检查。

(二)计划安排

1、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对重点企业(名单附后)按照行业分类分季度检查,其余企业每年检查一次。

2、季度、月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段泊岚、孟戈庄、毛戈庄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1月15日----3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瓦戈庄、段泊岚管区所辖企业,涉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重点结合“4.5”安全日活动,做好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督促企业查隐患抓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毛戈庄、毛家岭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7月1日----9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重点结合“6月安全月”活动,做好应急演练,做好企业专家查隐患活动,至少使10家企业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第四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程戈庄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10月1日----12月30日

4、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并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开展职工三级教育和企业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抓好网格化安全监管的运行,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样板企业。

(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编制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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