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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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行业)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积极构建“横向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纵向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由县政府组织领导,以县、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健全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8个乡镇和127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管理,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县级主要负责制定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并督导相关职能部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乡(镇)政府和城乡规划局、水利局、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卫计局、发改局、商务局、国土局、工信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公安局等县直部门要制定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并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一)网格划分

县政府统一组织,建立辖区内县、乡(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1、一级网格: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一级网格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2、二级网格:在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二级网格长由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3、三级网格:以村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三级网格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在上报省环保厅的50名环保监督员中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乡(镇)对每个村明确1-3名环境监管员。同时,一、二、三级网格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涉及重点区域、流域的地方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强化网格运行,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反馈。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在省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基础上,完善县、乡(镇)、村各级数据库,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村委会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详细台账。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二级网格: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设立详细台账。

4、结合本地实际,逐级修订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工作职责,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健全完善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企业自律“六大体系”。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县政府每半年对网格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一、二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纪检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xx年10月-11月)

省环保厅确定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全省推广的准备工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xx年11月-l2月)

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县域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档造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月起)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每年7月5日和次年l月5目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环保、市场监管、公安、发改、工信、监察、编办、国土、财政、交通、水利、农业、安监、住建、规划、商务、卫生、执法、供电公司、金融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网格化监管方案和具体措施,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

县政府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三)提升能力

各级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确保20xx年达到三级标准。强化“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同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推进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严格问责

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政府、县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强化全过程监管。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并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网格环境监管责任及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冀纪字〔20xx〕31号)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5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2

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关系,提升创建能力和水平,构建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新机制,不断激活辖区各方资源,确保创建工作全覆盖、无缝隙,创建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社区为依托,以网格为载体,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全面整改提升点位标准,形成并逐步推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文明创建由粗放向精细、管理到服务、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努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协调联动,合力共建。实行由街道统筹协调,各网格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

实行综合管理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权责一致,效能优先。科学划分网格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事项,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权责清晰、履责有为;

建立快速处置机制,迅速高效处置创城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三)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拉出问题清单,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具体点到每一项任务、每一个指标,每一条街道、每一个门店,确保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都能够经得起“细评”、经得起“细看”、经得起“细查”。

(四)强化量化考核,奖惩激励。创新考核手段,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度,把考核评价作为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网格构建

按照城区建成区划,结合不同区域的创建工作量,将全街划分为7个网格,相邻网格之间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做到区域清、责任明。同时明确网格内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整合全街各方资源进社区、进网格单元,建立“网上有格、格中有点、点上有事、事上有人、人上有责”的管理平台,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分谁担责”的管理机制。

四、网格机制

(一)总网格长(街道书记、主任):负责调度、推进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进度、质量。

(二)一级网格长(街道联系社区班子成员):负责督促、考核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本网格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网格集中整治的方案计划及监督实施。

(三)二级网格长(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部署、管理、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召集本网格网格员开展工作,对其提出考核意见建议;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

(四)三级网格员(社区、公安、城管、市场、物业和街道联系社区人员等组成):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维护网格内创建成果;不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向上级网格长汇报。

五、工作内容及职能

(一)街道领导职责。街道主要领导承担会议召集、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促督办等职能。确定网格内人员,明确责任单位;

街道其他班子成员负责本网格区域创城具体工作,完成市、区交办的各项创城任务。

(二)社区网格长职责。对照测评标准,开展无缝隙摸底排查,全面系统掌握网格内的各项任务底数与详细情况。重点掌握本网格内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积极处理各类问题;社区解决不了的,报街道共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街道解决不了的,向联系网格区级领导报告,共同研究解决;涉及市直部门的,与区包保领导共同向市包保领导报告,共同研究解决。

(三)职能部门职责。公安、城管、市场等职能部门安排专人,对所属网格内的文明创建工作行政执法与日常巡查工作,主动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等存在问题。配合开展综合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置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结对共建单位职责。按照结对共建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和志愿者,深入包保小区,开展爱心结对、困难帮扶、青少年帮教、空巢老人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创城结对共建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创城宣传。

(五)物业公司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所有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小区内的环境保洁,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基础设施维护,及时发现制止小区违法建设、违法广告和乱堆乱放等问题,并与社区保持密切沟通,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方式方法

(一)日常巡查。各级网格要立足自我,按照各自创建职责、部门职能、行业监管等对本网格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生活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市容市貌、公益宣传、门前三包等各创建点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网格员每周到网格责任区内开展巡查工作不少于3次,了解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创建动态情况,负责信息采集、问题发现收集,做到简易问题现场处理,并留存管理解决痕迹。

(二)会诊协商。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本级确实不能解决的要逐级上报,并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意见建议,同时进一步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三)联动督导。在独立巡查、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各级网格长要主动联系网格内各成员单位或职能主管部门,每月对本网格各创建点位至少开展督查督导1-2次,建立督导台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集中行动。对自行发现或上级督查督办依靠本网格力量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把问题梳理、意见建议等汇报至总网格长,统一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集中进行整治,同时跟踪做好“回头看”,集中整治后由所在网格负责后期长效管理,防止反弹。

(五)调度会商。总网格长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各级网格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六)督查考评。各网格长对本网格内各共建、包保、驻街单位以及职能部门、网格员等有创城工作落实监督考评职责,主要对参加创城活动参与次数、人员、效果、工作开展配合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情况等进行量化及综合评价,建立台账。对创城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除进行通报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作为整改责任人或单位评先评优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明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文明创建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是有效整合现有管理资源,提高效率和管理力度的迫切需要,是逐步创建精确、迅速、高效的文明创建管理新模式。各社区和辖区内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配合意识,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指导为确保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网格内创建责任,建立督查机制,加大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督查抽查调度力度,及时发现并督促问题的解决,确保创建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运转、责任落实、反应快速”的运行机制。各级网格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协调处理机制和调度会商机制。各网格区域根据自身实际,由网格长定期召开调度会,梳理前期工作,总结当前工作,布置下一步工作。确保市容管理、交通秩序、小区环境整治、公益宣传、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活动等各项创城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3

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建立“条块融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管理+服务+自治”、“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协同共事、共建共享”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格局,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平台建设,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借助网格化管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打造“腾飞之城、上善之州”的城市品牌窗口——“精益新区·幸福东沙河”,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

二、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通过创新体制机制,逐步推进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综合治理模式;通过实施条块结合、分块管理、细化网格、责任到人的方式,建立规范、长效的城市网格管理化体系。

三、网格划分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涉及路段划分为3大网格,构建网络组织体系,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

(一)工作范围

以北辛路东沙河段、飞龙大道南段为创城网格化管理工作范围。

(二)时间要求

网格责任人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解决问题。

(三)网格员职责任务

1.对责任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负责的网格区域内无积存和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积水,确保环卫设施配套完好、干净,环境整洁优美;

2.负责责任区整治“六乱”(乱堆放、乱摆卖、乱张贴、乱挖掘、乱搭建、乱拉挂)现象;

3.督促责任区商铺、住户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和文明劝导工作;

4.配合整治责任区整治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乱设置广告灯箱等违规现象;

5.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6.完成创城办反馈、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网格化管理是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有效载体,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压实网格管理责任。

要立足各自职责,从全局着眼、细处着手,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达到家喻户晓。要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有关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定标、定责,重点加强对沿线企事业单位、商户市容秩序管理,切实做到店内店外兼修兼管,确保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管理。要坚持网格员履职服务在网格,实现全天候见员效果。

二要抓好城市综合治理。

要树立综合治理理念,深入研究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托网格,主动承担起综合治理任务,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办事处、难事不出镇。要充分发动群众,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管理城市的良好局面。

三要全面加强考核奖惩。

成立区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由高铁新区党工委委员、东沙河镇党委副书记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副科级领导为副主任,实行业务、效能双督查制度,由镇党政办、纪委、组织科牵头,加强网格督导考核,对网格化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网格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进行督办,督促各网格对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进行通报;对在督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到岗、不到位的网格员,由督导组建议高铁新区党工委、东沙河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对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以此充分调动各网格认真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任务细化分工

为切实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任务职责分为7个工作组,综合整治组、硬件设施改造组、环境卫生整治组、志愿服务队伍管理组、交通秩序整治组、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

(一)综合整治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安监办、环保所、环卫所、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供电所、工商所、食药所

任务要求:规范沿线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负责对乱摆摊、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车辆停放、沿街门面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二)硬件设施改造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行政执法中队,联迪公司,相关办事处、村

任务要求:加油站红绿灯至张洼红绿灯路两侧地面硬化,路沿石涂刷禁停黄线、粉刷路面标识线、停车位标识;沿路绿化美化亮化,树木涂白,墙体立面改造。

(三)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要求:沿线及可视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沿街无三堆两垛、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等行为,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并长效保持。

(四)志愿服务队伍管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要求:负责对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值班执勤通知下发,督导考勤。

(五)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要求:做好北辛路沿线、飞龙大道沿线、站前南街、站前北街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查处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酒驾毒驾、套牌报废车辆上路、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完善沿线违停抓拍等监控系统;做好站前广场桥下、跨高铁高架桥下行人乘凉等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的劝离工作。

(六)宣传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要求: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浓厚氛围,制作宣传展牌、标语、标识等;积极向各级宣传媒体供稿,及时报道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和经验做法;不定期开展以创城为主题的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要求:负责有关活动的现场布置,物品购置,车辆调配,生活保障。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压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推深做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根据《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补充办法》和《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对共建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整合创建力量,夯实创建基础,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责任体系,确保让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每一个点位有人管、每一个问题有人解决,做到事情在网格内处理、问题在网格内解决、创建在网格内达标,不断提升创建能力和创建水平,实现创建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组织架构

街道为一级网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网格长;城区6个村社为二级网格,村社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长、街道联系村社班子成员为联系领导,同时亦担任二级网格长;以村社为单位划分若干个三级网格,即作战单元网格,由社区工作者担任网格长,市区共建单位选派人员、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文明劝导志愿者等为网格员。

三、工作职责

(一)联系领导职责。街道联系村社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村社创城工作调度、协调、落实,帮助村社解决创城难题,督促村社做好阵地建设、日常管理、创城软件资料等工作。

(二)网格长职责。一级网格长负责一级网格内各项创城工作;二级网格长负责具体组织推进二级网格内各项创城工作;三级网格长负责调配本网格内人员力量,做好任务分工,解决创城具体问题。

(三)网格员职责。服从网格长的工作安排,区直共建单位和街道网格员,原则上每周一、三、五在网格开展工作,村社网格员每天在网格开展工作。

一是当好巡查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每天对所在网格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未解决的'问题要填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现问题清单》,上报社区、街道。

二是当好宣传员,耐心热情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宣传创城知识等工作,进一步激发群众支持、参与创城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三是当好劝导员,对照《金安区社区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文明劝导。

四是当好信息员,积极走访收集、梳理、解决、反馈市民群众、村居民反映的意见建议。

五是当好督促员,督促物业做好小区基础设施修补完善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

四、工作机制

(一)会商共建机制。认真落实结对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级网格长(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街道联系村社领导、二级网格长(村社主要负责人)、街道创城办对重点问题进行会商解决,对不能解决的提交共建工作联席会议解决;二级网格长(村社主要负责人)每天召集三级网格长消化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对不能解决的提交一级网格联席会议解决,做到上下联动、层层推进,逐级盘点销号。

(二)督查考核机制。街道效能办牵头,不定期对各网格点位、网格员工作实效开展督查考评,街村(社)全体干部在创城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纳入效能和年度考核,作为绩效考评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详见附件1)。

(三)清单管理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交办清单和督办清单“三个清单”(见附件2),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一是问题清单,网格员每次将巡查排查发现未解决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逐条记录,形成问题清单,签字后汇总给网格长,由网格长现场处理或上报处理。

二是交办清单,对于网格员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社区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由社区梳理汇总后上报一级网格联席会议解决。

三是督办清单,对各级督查反馈、自查排查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村社为单位建立督办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人),限时整改,直至销号清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实施网格化管理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决战决胜创城的工作部署上来,真正把创建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精准到点位到人。

2、落实网格责任。各村社要将网格化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细化任务,细化措施,保障网格运行效果。

3、加强沟通协调。网格内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协调作战,不推诿、不扯皮,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提升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的新局面,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5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管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含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管理,衔接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

全区的网格化管理队伍划分为五级。其中: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网格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总网格长,挂钩各镇(街)、分管园区的区领导担任副总网格长;镇(街)、园区管委会行政主官担任一级网格员;镇(街)包片挂钩领导、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网格员;镇(街)、园区挂村干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员;村(居)包点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担任综合网格员,镇(街)、园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两违”巡查、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物业小区等专业网格及人员,设置专(兼)职综合网格员。鼓励镇(街)、园区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协管员制度,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一)总网格长、第一副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总网格长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根据需要设置管理指挥组、网格督查组、信息处置组、技术服务组等组织管理架构,统筹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副总网格长负责协助总网格长具体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副总网格长负责挂钩镇(街)、分管园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一级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分析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二级网格员。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协调督促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四)三级网格员。统筹协调本辖区各网格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定期巡查,督促业主及参建单位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五)综合网格员。具体负责对网格内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属地在建、已投入使用房屋工程的有关问题,发挥网格巡查“哨兵”作用。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房屋(小区)、低洼地段易受洪涝侵害的房屋每半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对未彻底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汛期或其它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密度。

(六)区直有关单位。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新罗公安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供销社、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国资、雁翔、龙传、龙盛等国有企业,要根据《新罗区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强各自行业领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的巡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三、工作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底清、二公开、三到位”:

(一)一底清。做到网格内房屋底数清楚,房屋安全信息掌握真实、完整。

(二)二公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工程审批信息现场公示制度;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房屋“安全健康码”制度,现场公示隐患信息。

(三)三到位。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违法房屋建筑工程“零增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零容忍”。

四、工作流程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组织核实、抄告处置、协调督办、处置闭环”五个步骤,形成工作闭环。

(一)问题发现

综合网格员(网格巡查“哨兵”)、三级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并建立巡查台账。区农业农村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日常巡查发现;卫片航拍比对、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渠道发现。主要发现在建房屋建筑和既有房屋安全问题。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主要发现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工程审批信息,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在建农村房屋主要发现现场是否张贴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是否按照“一张图”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以及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等。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主要发现在册的安全隐患房屋封房和处置情况;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缝等安全隐患。

(二)组织核实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根据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信息类型、内容及样式,通过要求建设单位(含个人)提供、协调主管部门查询、现场比对等方法进行核实。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通过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进行核实,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

(三)抄告处置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经核实属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抄告有关部门查处。

(1)属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的,抄告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查处。

(2)属已办理工程用地手续、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抄告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3)属已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手续但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手续的,抄告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4)属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抄告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对经核实发现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应及时上报区房屋排查办,并落实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措施。

(1)监测预警。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抄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核查、联动处置。属地镇(街)、园区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尽快排险解危,确保人员安全。

(2)应急避险。对人员密集场所、钢结构房屋,以及经判定其它可能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应立即采取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等紧急避险措施,并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隐患处置。根据房屋安全隐患等级,按照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要求及时采取分类处置,并加快落实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等有效解危措施。以上问题信息及处置措施,应及时更新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四)协调督办

区房屋排查办牵头,五个区级房屋结构安全工作督导组负责对房屋安全重大问题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协调处置。

(五)处置闭环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原抄告单位。经原抄告单位再次核实隐患消除后,方可销号。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及区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园区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一网多用”原则,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及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具体网格区域及人员名单,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二)强化培训宣传。一是区住建局负责对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镇(街)、园区负责对专业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建立逐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各镇(街)、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发挥房屋安全网格员、村(居)工作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宣传带头作用,教育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三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房屋建筑工程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造浓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保障。一是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园区具体落实,进一步夯实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待市级建立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后,深度融合系统数据,实现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二是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之前,各级各部门巡查发现、抄告处置、反馈闭环等环节工作采用纸质方式流转办理(详见附件)。

(四)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区级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巡查执法、安全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保障,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各镇(街)、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经费列入本单位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三级网格员和综合网格员的工作待遇。

(五)强化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和落实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惩戒措施。对因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线索举报。举报线索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核实查处,经核实并查处的举报线索,按照《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给予举报人奖励。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宗旨,以树旗帜、优服务、作奉献为抓手,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分类指导,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探索职责明确、管理精细、服务有效的网格体系,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依托我社区现有的社区管理体系,以辖区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一个区域,每个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配置有党小组、志愿者、辖区单位等服务团队,实时采集网格内居民家庭的情况,实现对网格内居民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服务,努力使公共资源整合化,管理服务水平更有效率;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服务机制更加便民;管理队伍务实化,管理服务作风更加深入。

三、工作方法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结合居民住宅区、辖区单位交错分布的社区现状,按照小区界线、路弄范围将辖区合理划分为4个网格,每个网格内居民约1000户左右,人口约2000人,网格内的楼群纳入网格管理之中。每个楼栋选出一名楼栋长,形成居民委员会——网格管理小组——楼栋长为线条,辖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积极参与,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

二是定人定岗定责。“定人”,明确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网格责任人,实行责任到人,承担网格管理职责。网格责任人进行公示,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定岗”,将巡查作为网格责任人的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定责”,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民政、计生、就业、社保、创建、综治、党建、文化、民生工程、违建巡查等内容。随着社区条件的.`改善,今后将逐步丰富和拓展网格内容。在管理上,邻近的两个网格,要设置ab岗,入户访问时两人一道进行,如果一人请假,另一人可代为管理和服务。

三是健全工作流程。社区结合自身实际,以网格信息库、基础台账、民情日志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实现事在网中办。对一般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处理,登记备案;协调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受理,带回社区商处,处理结果报社区办,同时反馈给服务管理对象;突发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立即上报,街道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责任人现场跟踪;审批性工作:网格责任人掌握信息,社区受理,街道相关部门审核,领导审批。

四是强化居民自治。重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支持、监督作用。社区议事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社区成员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对社区事务行使决策、议事、监督权的最高组织形式,其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根据社区规模大小,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社区议事会按季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对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提出对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和建议,监督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效果是否令群众满意。通过社区议事会鼓励、引导居民深入参与社区事务,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是明确岗位职责。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二是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处置问题,及时报告问题;主动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三是提倡“错时工作制”,坚持到网格巡查、踏看。四是认真填写网格责任人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日清周结、动态信息及时录入。需要向其他条线交接的事项,及时填写“工作单”,办好交接手续。五是引导和吸纳物业管理机构、居民代表、退休党员、居民组长、楼道长、热心社区工作同志以及社区志愿者等作为义务信息员、监督员,协助做好网格内的管理工作。

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各项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形成一种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定期走访、挂牌上岗、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快速处置等工作方法,确保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正常和有效运行。根据网格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街道社区办做好督促检查。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评比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与个人月绩效考核奖金和年终奖金相挂钩。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

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宣传重点为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社区要通过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通过不断学习,反复磨合,明确思路;通过制定方案,细化网格、优化流程、实化考核,为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20xx年9月)

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社区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社区可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安置房小区等不同情况,借鉴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先进典型的经验,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11月)

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双向点评”活动,实行相关部门对社区、社区对网格的向下点评,以及群众对网格、网格对社区、社区对相关部门的向上点评,分别从网格划分是否科学、流程设计是否恰当、责任划分是否明确、考核奖惩是否到位、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实效是否显著、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展开点评。根据点评结果,查找实行网格化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制定修改完善措施,不断巩固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xx月)

街道相关部门对社区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切实做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台账整理和资料归档工作,认真总结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得失和经验教训。

社区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社区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敢于创新,勇于突破,着力打造“繁荣和谐宜居御金城”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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