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
根据xxx财预〔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负责牵头,财政所人员负责全面清理,相关部门配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于3月4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成立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此次清理工作小组组长由乡纪委书记李万曲同志兼任,财政所所长刘良君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负责此次清理工作具体事务。
二、我乡财政存量资金状况。
我乡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管理财政资金,按期对财政工作进行清理和自查。此次专项清理自查:
一是我乡行政事业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二是我乡行政事业专项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三是我乡无未开工项目、无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和无项目有剩余资金;
四是我乡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从思想上树立良好意识,做到财政无小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财政工作,坚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保证财政资金用准、用实、用好。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2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徐财绩[20xx]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由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xx年度徐闻县财政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徐闻县财政局成立时间为xx58年1月,属行政单位;本单位共有2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法规税政股
(3)预算股
(4)国库股
(5)综合规划股
(6)行政政法股
(7)教科文股
(8)农业股
(9)工贸发展股
(10)经济建设股
(11)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
(12)社会保障股
(13)会计股
(14)监督检查办公室
(15)绩效评价股
(16)政府采购监管股
(17)人事股
(18)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
(19)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
(20)国库支付中心
(21)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22)资产管理中心
(23)镇财县管中心。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单位人员编制231人,实有在职人员181人,离退休人117人,外聘临时工人数41人。
(三)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执行中央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全县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
(四)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对企业财务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县级非税收入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及财务票据、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的管理,参与监督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对财政票据领用资格审核核准。财政票据的领用审核、核销等。
(六)监督、执行、统一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设计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参与制定对县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管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有关业务。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涉外、地方金融财政政策措施的拟订和执行工作。拟订PPP模式的相关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核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债兑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还本付息相关工作。
(十二)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设计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十三)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四)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根据《徐闻县财政局关于徐闻县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徐财教[20xx]6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复核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为切实做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本局遵循“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合理划分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绩效自评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根据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负责落实工作。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本单位自评得分82.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本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本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是否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预算编制情况
(一)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当年绩效目标申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1个,金额96.0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96.09万元。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保障全局230人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各股室各项目的基本运转需求、确保全局各部门能正常开展工作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保障全局230人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各股室各项目的基本运转需求、确保全局各部门能正常开展工作。
(二)预算编制合理性。
本单位根据人员基数、部门业务量、往年预算数和预算编制要求和标准,合理测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形成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三)预算编制规范性。
本单位预算编制符合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
(一)支出管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本单位上年结余结转数7.09,本年实际收入数15539.41万元(含全县性公积金收入),实际支出15318.05万元(含全县性公积金支出),整体支出完成率98.53%。本年度结余228.45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预算结余,年末国库收回。
2.财务合规性。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形成,本单位部门整体预算的执行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如实反映政府部门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有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单位已按绩效自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在门户网站。
2.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局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已公开20xx预算信息;公开的文件标题是:20xx年徐闻县财政局部门预算。20xx年决算信息未公开,未公开原因:待财政部门批复20xx年决算后再作公开。
3.绩效目标公开。本单位按照绩效目标批复的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批复后的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一致。
四、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2.项目实施程序。年度实施项目5个,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xx个、国库集中支付项目xx个,合同管理制项目xx个。项目实施程序规范,验收手续完整。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2.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
徐闻县财政局20xx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30.7万元的3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26.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2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5.5万元的75.82%。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公用经费”控制率。
20xx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4.71万元,下降58.71%。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经费开支。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
本单位人员编制共231名,当年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数18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78.35%,在人员编制控制上未有超编现象。
五、整体绩效
1、产出指标-成本指标:不超预算。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100%足额发放人员经费。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六、存在问题
预期目标设置与实际执行有偏差。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实际支付过程中,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七、今后改进措施
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断提高各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意识。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3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xx〕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xx〕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进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投资促进活动接待、外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南财发〔20xx〕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xx〕20号)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xx-20xx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万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
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万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
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
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 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xx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
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五、评价结论
通过对20xx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七、20xx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逐步整改。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4
20xx年8月29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20xx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张定超常务副州长于11月1日主持召开全州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暨全州20xx年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视频会议,专门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并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州审计局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执行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部署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对涉及部门上年结余未编入本年预算的问题,州财政承诺下一步将严格审核,严格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并配合部门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采取措施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应缴未缴土地出让收入和未及时上缴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州财政局将积极协商州国土局采取有效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土地受让人缴纳应缴未缴的土地出让收入。
3.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已将资金缴入国库。
4.其他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未按规定全部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拟按规定全部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二是未及时清理形成闲置资金的暂存款,已作为结余资金缴入国库。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了州检察院、州国资委、州食药监局、州工商局4个部门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均有下降,降幅超30%以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预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存在挤占项目经费,自行安排以前年度结余、改变会计科目核算以及项目未实施导致预算未执行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将挤占的`项目经费归还原资金渠道,按预算项目安排拨付资金给相关部门,同时对改变科目核算资金进行调账处理。
2.往来款和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相关单位进行了清理,上缴了结余资金,并撤销长期未使用银行账户1个。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少列固定资产和未及时核销已处置的固定资产。已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已将未及时核销的固定资产报州财政局作核销处理。
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今年1至6月全州审计机关重点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项目和个别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相关政策措施未能及时贯彻落实。一是个别县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公司注册资金,已按要求转作为农业产业扶贫贷款风险金。二是6个县20xx年财政扶贫项目未按时立项,5个县已按要求进行立项批复。三是部分项目实施未按要求实行利益联结,已按要求与农户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书。
2.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大量资金结转结余未能及时发挥效益。财政扶贫项目存在实施进度较慢、请款进度缓慢、未及时支付工程建设项目款等情况,未能及时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县市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规模、未按规定时限审批、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的情况等。相关县市正在积极向上申报。
(二)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较慢。3个县20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涉及县正在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2.相关政策执行的标准不到位。个别县20xx-20xx年度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均按每户每人0.70万元发放住房补助,未执行每户每人1.2万元的标准,拟结合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进行整改。
3.8个县20xx-20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住房闲置的问题。目前,2个县已安排搬迁对象入住,6个县正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安排入住。
4.个别县扶贫生态移民住房销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已缴入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三)以工代赈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个别县存在资金计划下达滞后,项目进展较慢,6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存在项目资金滞留,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的情况,目前正在加紧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并按工程进度拨付进度款。
三、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及整改情况
20xx年州审计局对台江和剑河两县20xx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的情况来看,两县均组织完成了当年的财政收入任务,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在财政支出方面统筹兼顾,确保了重点支出需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政决算事项处理不够规范。一是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将按审计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未计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除台江县拟用3-5年时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逐年消化,补足少提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外,剑河县已在审计后全额计提以上专项资金。
(二)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收缴。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的问题,已全额上缴;二是应收未收财政收入的问题,已收缴75.4%,剩余部分正在清理整改中;三是未按时上缴上级收入的问题,已上缴19%,其余正在督促整改中;四是少收政府性基金和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问题,已清收10.7%,其余正在组织力量清收整改中。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
(一)教育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20xx年,州审计局对10个县(市)和州工业学校20xx年度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教育资金投入不到位。一是2个县(市)欠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二是4个县(市)未按规定从土地收益金中提取教育经费;三是7个县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等。
2.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9个县及个别职校设立账外账;二是6个县及个别职校公款私存;三是9个县及个别职校违规发放教职工津补贴等。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标、未经批准超预算、超规模建设和擅自调整建设项目、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涉及县市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弥补教育资金投入,已将账外账资金纳入单位账内管理,同时加强财务监管,对公款私存资金进行了清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组织力量进行了清退。此外,对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对超预算、超规模建设和擅自调整建设项目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申报,目前正在清理和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工作中。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了全州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延伸审计了81个相关单位、1707户家庭,对12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
(1)14个县(市)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任务,占上级下达任务总数的72.75%,目前正在积极加快开工进度。
(2)11个县(市)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占上级下达任务总数的7.62%,目前正在积极加快工程进度。
(3)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县保障性住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慢,正在积极加紧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进度。
2.落实相关政策有偏差。22户保障对象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未按规定退出,已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3.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一是3个县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已计提8.7%,剩余资金督促相关县进行清算计提;二是3个县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等政府性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正在督促相关县进行清算整改。
4.住房运营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县45套保障性住房被挤占临时用于办公用房,已腾退14套,其余正在整改中。二是个别县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已分配完成8.1%,剩余的正在开展租赁工作。三是5个县(市)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已收回30%万元,其余正在督促整改追缴中。
5.安居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县职业技术学校公租房建设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已督促监理公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综上所述,全州审计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但仍存在一些一直存在却未能彻底整改的问题,有的还在整改期限,有的还需要继续加强管理,认真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问题,继续跟踪整改落实,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充分发挥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5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卫生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1.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在2020年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程度,确保预算资金的科学性、细致性、准确性。从2020年起,为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并拟于6月、9月底和10月中旬、12月上旬四次召开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调度会,梳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通报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着力解决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1)抽样点中未完成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未完成项目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抽样点未完成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项目单位已完成整改,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设备及建设资金已全部使用,建设资金已完成拨付,其余资金用于配置设备,并已经采购完成。
(3)县级主管部门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卫健局已积极落实卫生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到位,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并主动对接县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筹集下拨,截止2020年4月9日,在资金调度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4)部分医院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等相关法规,从审批到招标到采购到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且自2019年起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进行使用。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制定了《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使用全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加强了业务学习与培训,组织了财务、设备、信息等各业务科室人员全面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研究和制定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指标评价体系,以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存在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省级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12〕34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再次就我委资金分配的内部流程进行优化,强化了各处局的时间约束和责任,确保资金按时提交财政及时下达。
3.存在问题: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已组织相关处局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和整改,提高全面绩效管理意识,做到立行整改,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形式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实施机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划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次年的资金分配挂钩。
(二)公立医院项目资金
4.存在问题:个别医院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1)自筹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医院已从自有资金中落实到项目资金中。
(2)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医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项目批复口径对建设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已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项目类别设立专账核算。
5.存在问题: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与发改委等部门就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积极沟通协调,并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由于个别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可研批复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所附的概算审定表中各类工程的概算投资进行资金控制,并根据项目的各类工程按照概算投资中的分项概算,编制相应的招标控制价报住建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三)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
6.存在问题:财政资金配置不够合理,碎片化突出,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已对全省项目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州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落实项目资金,跟进项目进度。通过至上而下的整改要求,各项目单位充分认识到中医药项目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整改,在次年的资金安排中做了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快资金的分配及下达。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以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能够如期开展。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要求各级卫健部门,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预算执行负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中管理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管理水平,保证预算执行能如期推进。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健全资金使用规范。
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财务纪律,保证专项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切实用于专项项目支出;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以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6
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省财政厅对我省2017-2019年度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分别选取了6个地区作为民族工作经费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17个地区作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指出民族工作经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四个方面8个问题、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本次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重视问题,提高认识。检查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全省民宗委系统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两项资金整改工作专班,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并作为责任领导,副组长由规财处和经发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同志组成。明确把落实整改内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涉及的整改项目做出了科学部署,以确保取得实效。
(三)迅即部署,强化措施。根据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两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制定了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问题,确保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按照责任分工,督促委本级各资金使用处室、市(州)县抓好落实,下发了《省民宗委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民宗委关于落实民贸民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民宗部门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时完成。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系列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形成了全省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较为完整的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制度,推进了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我委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问题整改
1、管理制度方面问题整改。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原《贵州省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12月12日印发。
2.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1)列支基本支出问题整改。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完成资金清退,并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资金进行进一步摸查,梳理实施项目和无法实施项目情况,根据结存资金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资金拨付。
3.部分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问题整改。2020年12月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黔财行〔2014〕24号民族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民族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中对上述项目的使用做了进一步明确。
4、项目管理方面
(1)少部分项目实施缓慢、取消实施或未实施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摸清未完成项目、未实施项目情况,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或实施条件变化取消实施等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未及时完成项目,对已完成未验收或拨付的项目,要加快验收报账进度,完善有关资料,尽快拨付资金,及时完成项目会计核算。五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不允许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
5、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我委绩效目标围绕主要工作进行编制,涵盖了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主要指标,对年度重要工作均有具体指标体现,但鉴于民族工作多为事务性工作,指标设置中确实存在无法定量只能定性的描述,我委将进一步挖掘梳理既体现工作要点又更加适合评价衡量的绩效目标。
(2)未开展绩效自评问题整改。我委督促各级民宗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被抽查州县及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未被抽查到的要认真自查、梳理问题,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问题整改
1、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贵州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资金预算编制、设立绩效目标、分配拨付、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方面,理顺各级财政、民宗、人行、承贷机构之间的关系,厘清部门间的职能职责,强化分工合作,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近期将印发管理办法。二是完善机制制度。建议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担保机制和政府奖励制度,激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小微型民贸民品企业的贷款准入条件。
2、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沟通联动。加强各部门之间要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民族工作部门要及时将贷款申请审核意见书抄送财政部门,人行当地分支机构要及时将贴息审核意见抄送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财政部门下达、拨付、兑现贴息资金后及时抄送民族工作部门。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每年要对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规定每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出具绩效自评报告。
3、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政策具体操作执行力度。一是注重提高时效性。及时开展贴息资金清算和拨付,及时兑现贴息资金,切实让民贸民品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好处。二是严格贴息资金兑现程序。纠正各地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民贸民品企业、对企业采取“先收后返”的贴息方式等不合规的情况,规范贴息渠道和程序,完善资金拨付兑现审批手续。三是实行动态管理。针对贴息补助企业覆盖率过低的情况,采取动态监管方式,对已命名的但不再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企业适时清理,对以后不再生产民族特需商品的民品企业,适时清理、调整。同时,加大对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覆盖面。
4、积极指导企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一是按时报送基础档案。按照规定,每年3月份前,民贸民品企业基础档案需要及时更新报送。二是定期报送生产供应情况。按文件要求,督促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按规定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等相关情况。三是规范年度审计报告。针对部分县(市、区、特区)存在项目资料不合规、不完整、未提供等情况,已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有流动贷款需求的,要及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中需要按要求提及载明“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事项。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经过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对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产生实在效果。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抓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问题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对我委制定的各类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指导,总结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各级民宗部门项目资金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强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各级职责,确保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增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德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江县预算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德财绩〔20xx〕7号)精神,我局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总体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职能职责
德江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方法。
(3)编制本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本县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本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县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等。
2、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20xx年机构改革后,本单位由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财务管理股、事业财务管理股、社会绩效管理股、综合计划股、工资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股、经济建设管理股、等11个机构,以及事业机构6个,包括德江县国库支付中心、德江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德江县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德江县财政信息中心、德江县金融和债务统计中心、德江县投资评审中心组成。
核定编制87名(其中工勤4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73人,离退休人员18人。
二、20xx年预算绩效执行情况
(一)德江县财政局20xx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德江县财政局20xx年度收支总计861.13万元,与20xx年相比,减少491.15万元,降低36.32%。主要原因是:支持农村金融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本年未安排支出。
(二)德江县财政局20xx年度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86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5.50万元,占99.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63万元,占0.65%。上年结转资金12万元。
(三)德江县财政局20xx年度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7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1万元,占87.25%;项目支出111.32万元,占12.7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德江县财政局20xx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德江县财政局20xx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73.13万元。与20xx年相比,减少513.49万元。减少37.03%。主要原因:一是支持农村金融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本年未安排支出;二是20xx年度受疫情影响,经济继续下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关费用减少。以上两点综合后总体减少513.49万元,减少37.03%。
1.20xx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1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70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20xx年“三公”经费8.1万元,同比下降6.9%。其中: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增加0.03万元,下降63.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7.87万元,比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7.4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20xx项目支出116.95万元,是德江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
(1)财政网络维护,主要用于保障财政专网网络通畅,包括财政专网租赁、短信平台信息费、全县网络区间租赁。
(2)县级金财工程,主要用于确保全县“金财工程”平台的正常运行,包括平台软件维护、机房设备维护、机房到期设备替换。
(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建设,主要用于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逐步形成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支付体系。
(4)上级特定项目专项支出及专项工作经费。
(5)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xx年度德江县财政局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已录入到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编报了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德江县财政局的资产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6.9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县图书馆总分馆模式,根据省文化主管部门及岳市文体改[20xx]2号《关于20xx年度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须建设以县图书馆为总馆,北景港镇、三封寺镇、梅田湖镇、禹山镇、东山镇等5个单位为分馆的总分馆服务平台。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此项目由评审中心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经工程量计算、核实,控制价为XX9.69万元,由采购办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列支179万元列入20xx年预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此项目先在县纪委备案,由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分成四个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目前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7分。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经实地考核,各分馆积极探索,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后续工作方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以“三个统筹、五个统一”为抓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约管理,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建议
持续实施图书馆评估定级和“基层文化馆站效能提升计划”,扶持引导各乡镇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