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方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禹会区城管执法局扫雪铲冰领导小组,组长由赵斌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大队长卢家保、丁丽萍担任;成员由各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颂红同志担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办理具体事宜,掌握各路段扫雪铲冰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
领导分工:卢家保副大队长主要负责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辖区扫雪除冰工作;丁丽萍副大队长主要负责四中队辖区扫雪除冰工作;各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负责各自辖区扫雪除冰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从旁配合协助。
二、责任划分
我局扫雪铲冰工作在市局、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片负责、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法,各中队发挥主力军作用,具体责任划分为:
各中队做好各自责任路段、公交路线的扫雪铲冰工作;动员沿街单位、经营户和住户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具体责任区范围为左右至邻墙、前后为门前到道路中心线。
五中队协助环卫所做好扫雪铲冰工作,并调派铲车,根据需要做好融雪工作。
三、道路类别及扫雪铲冰时限
辖区道路共划分为三类,即: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其标准是:
(一)主干道:朝阳路、涂山路、东海大道、胜利路等主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24小时。
(二)次干道:纬四路、吴湾路等次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36小时。
(三)背街小巷:长乐路、长丰路、长兴路、前进路等次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36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48小时。
四、应急预案划分
按照降雪量程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降雪预警级别共分三级,降大雪或特大雪(一级)、降中雪(二级)、降小雪(三级)。
(一)一级除雪预案:当降中到大雪时,我局和区环卫所扫雪铲冰办公室不分白天、夜晚、节假日,以雪为令,迅速组织工作。我局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做好抢险工作、增添抢险物资,对辖区道路积雪进行清除,及时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二)二级除雪预案:当降小雪时,我局立即调查雪情、路况,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视路面情况,上路作业。利用机扫车辆,对主干道进行快速清扫,使地面无积雪。当路面积雪厚度超过1.5cm时,对主干道、公交路线等重点路段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三)三级除雪预案:当气象预报有雪时,扫雪铲冰办公室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设备、物资的准备及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路面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再人行道的顺序进行;街巷按照先机动车道、后人行道的顺序进行。
我局在组织执法队员、环卫队伍扫雪的同时,督促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和住户及时清扫,白天降雪的,随降随扫;夜间降雪的,在次日10:00前清扫完毕。清除的积雪应就地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扫雪铲冰办公室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值班制度,设专人昼夜值班,负责电话、微信、qq联络畅通,每日向市执法局、区政府办公室上报扫雪铲冰进度,及时上报重大情况。并攥写工作信息,在市局、区局公众号上推送。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中队要加大对扫雪铲冰工作的督查力度,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对表现好的中队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落实的中队和个人予以曝光,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三)物资保障到位。为保证扫雪铲冰工作落到实处,购置一定数量的融雪剂或工业盐以及扫雪铲冰工具,储备足够的油料,车辆、设备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规范作业。各中队要对辖区户外广告、雨棚、霓虹灯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环卫清扫作业队伍在扫雪铲冰时,要着标志服,设置安全警示锥。垃圾运输车辆要加装防滑链,谨慎驾驶,保障垃圾安全运输。温度在摄氏2度以下,停止道路一切冲洗作业,防止路面结冰。
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方案 篇2
为了确保冬季降雪后得到及时清扫和处理,尽快扫运街、巷积雪,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畅通和市容干净整洁,按照《ZZ区冬季清雪预案》的通知,结合南调街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冬季清雪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以推行扫运积雪责任制为主要措施,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综合治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开展降雪后的清除积雪活动,为创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保障市民出行方便,保证道路畅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降雪清运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决定成立南调街办事处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名单:
三、清扫运雪职责
(一)办事处职责
1、制定本办事处扫运积雪方案,与辖区单位和“门前三包”单位签订铲运积雪承包责任书;
2、贯彻落实扫运积雪工作承包责任制,负责本街道辖区内铲运积雪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铲运积雪的情况;
3、以雪为令,紧急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居民、个体工商户及时铲运积雪;
4、负责划分辖区单位、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和本办事处自扫自管街巷的铲运积雪责任区域;
5、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居民落实铲运积雪工作,对不及时铲运积雪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辖区单位职责:以雪为令,紧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办事处划分的区域及时铲运积雪。
(三)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组织本辖区居民、清扫保洁人员及时铲运区域内的积雪。
四、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骤 宣传动员、清扫积雪阶段:办事处、居委会、辖区单位、居民自带工具首先搞好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区域(降雪时延伸至道路中心线)积雪的`清扫工作。
第二步骤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南调街辖区的重点地段为:南熏西路、利群西街、新华西街、解放西街、民族南街、利民南路、长城路、宝庆路。
第三步骤 办事处清运自管自扫的小街小巷的积雪,楼群院落、住宅小区由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清运,辖区单位区域内的积雪由本单位负责清运。两天之内必须清运各自管辖区内的积雪,保证街巷无积存雪堆。
第四步骤 检查验收阶段:由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单位、居委会、各物业管理办公室清雪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铲运清理积雪不及时、任务不落实的单位给予处罚。
五、主要措施与要求
1、辖区单位、居委会要实行“一把手”工程,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负责的责任感,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铲运积雪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2、辖区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铲运积雪工作。节假日期间以白天降雪停止后、夜间降雪在第二天早晨,必须全部返回本单位参加扫雪;各学校(小学中低年级学生除外)应要求本校师生,在节假日期间,白天降雪停止后、夜间降雪在第二天早晨全部自带工具返校,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参加责任区域的清雪活动。降大雪时应停课,迅速组织学生清扫积雪。办事处干部和全体城管监察人员,应立即动员、督促辖区责任单位积极清扫积雪。
3、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将积雪堆积在树坑内,不得向雪堆倾倒垃圾和污水,不准向果皮箱、下水道口、垃圾箱内倾倒积雪。
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20xx-20xx年度冬季扫雪铲冰工作,保障雪天道路畅通和居民平安出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北京市扫雪铲冰应急预案》及《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季扫雪铲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扫雪铲冰工作是城市管理和公用服务的主要内容,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保障雪天道路通行、居民平安出行是重要的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雪情就是命令”意识,切实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物资和人员的准备,把扫雪铲冰工作落实到一线,责任落实到人。
街道办事处成立扫雪铲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张广庆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赵鹏、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池立娟、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朱磊超、综合办公室(后勤)负责人吴成飞、城市管理办公室(环卫)负责人王海杰担任;成员为各科室、站、办、所负责人及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街道扫雪铲冰工作。
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从实际出发制定扫雪铲冰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作为特别重大扫雪铲冰事件应急预备力量,社区主要负责人24小时电话畅通,以确保政令畅通。同时要关注天气,提前做好应对大到暴雪的充分准备,遇有雪情预报或发现降雪时,应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工作预案,降雪后要立即调动辖区扫雪铲冰作业力量,做到“雪中除雪”,确保扫雪铲冰工作的全面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扫好每一场雪。
二、工作任务
依照《鼓楼街道办事处20xx年扫雪铲冰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实施扫雪铲冰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保证在责任区划分上做到无空白区域,切实把扫雪铲冰工作落到实处。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居民身边的扫雪铲冰工作,及时清扫积雪,确保居民的正常出行,并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自行进行扫雪铲冰,对面有单位的从门前起清扫至道路中心,对面无单位的清扫至对面路沿,左右两侧的责任段要相互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预案。各社区本着“责任明确、预案周详、准备充分、工作细致、反应快速、协调一致、作业到位、不留死角”原则,制定扫雪铲冰工作预案,切实保证“责任、预案、设施、人员”的落实情况,除雪作业要做到雪前准备、雪中除雪、雪后迅速恢复市容环境整洁并举。
(二)宣传动员。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媒介,加强扫雪铲冰公益性宣传,让群众主动扫好“门前”雪,引导“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社区居民、志愿者、从身边做起,自觉履行公民扫雪铲冰义务,主动参与到门前、便道、街巷、小区等区域的扫雪铲冰工作中,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三)配备设施。各社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扫把、铁锹等扫雪铲冰工具,做好扫雪铲冰工具的准备工作。遇有雪情,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开展扫雪铲冰工作,做到无盲点、无死角。
(四)及时除雪。各社区要做到昼间降雪随时清扫,降雪当天完成除雪;夜间降雪,次日上午10时前清扫干净;双休日、节假日降雪时,要停止休息,组织清扫。
(五)严格融雪剂使用。“门前三包”责任区、居民社区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及绿地禁止使用融雪剂。
四、监督检查
降雪期间,各包片领导、联系社区科室要对所包社区及“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的扫雪铲冰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复查,确保雪天道路的通行条件,雪后迅速恢复环境卫生。综合执法队要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扫雪铲冰工作的监督检查。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机关人员做好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扫雪铲冰工作。
扫雪铲冰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社区的扫雪铲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社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五、信息报送
降雪期间,各社区要于每日下午15:00前将扫雪铲冰作业统计情况、群众组织发动情况、工作进度、督促检查情况、典型事例等信息报送城市管理办公室。
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方案 篇4
一、目的
进入冬季多雪季节,为确保在冬季雨雪天气能及时清扫积雪,将示范区行人和车辆出行危险降到最低,保证出现大雪后,能及时组织员工迅速将卫生责任区内的积雪清扫干净,确保小区内秩序正常,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二、防滑、扫雪组织机构
组长:童自达
副组长:冯晓磊、王艳、于长利
组员:环境部、秩序部、客服部、工程部、办公室全体成员
三、扫雪铲冰防滑主要工具
推雪板:20个铁锹:20把大扫帚:20把垃圾车:2辆(向工地借用手推车)平板车:1辆。
四、扫雪程序
1、秩序部值班负责人负责在冬季每日收集天气预报,环境主管负责督促保洁公司将每次除雪的`物料提前备齐。
(夜班值班人员及时通报夜间情况)。
2、如在夜间降雪,夜班值班人员电话通知组长、副组长,并尽量通知其他员工提前上班扫雪。
3、在其他员工未到之前由秩序部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并召集秩序队员先进行主路扫雪,扫雪工具从物业办公室三楼领取,并由秩序部负责人负责发放,做好领取记录。
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方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冬季特殊天气,做好城区清雪铲冰工作,增强雪天道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根据气象部门预警启动预案,做到雪前组织好设备和人员准备,雪中保障道路具备畅通条件,确保雪后道路畅通、安全,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清雪铲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原则。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为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各负其责、分头行动,共同组织实施清雪铲冰工作。
环卫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原则。环卫作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快速、高效地完成责任区内的清雪铲冰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等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清雪铲冰工作。
“三先、三后”原则。按照“先清理主干道,后清理次干道;先清理车行道,后清理人行道;先组织清扫,后组织清运”的原则,开展清雪铲冰工作。
1.4适用范围
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等主要部位进行清雪铲冰作业。城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村居(社区)均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参加清雪铲冰活动。
1.5事件等级
I级:积雪深度达5厘米以上,城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或大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通行现象,对城区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II级:积雪深度3-5厘米,城区道路通行缓慢,路面出现结冰现象,对城区交通造成较大影响。
Ⅲ级:积雪深度3厘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通行缓慢,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通行现象,对城区交通造成一定影响。
连续发生降雪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件等级。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县政府成立沂南县城区清雪铲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界湖街道办事处主任、沂南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内清雪铲冰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负责做好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区内道路、桥梁、公共场所等的清雪铲冰工作。
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清雪铲冰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辖区清雪铲冰工作。村居(社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辖区内道路、公共场所等的清雪铲冰工作。
城区各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各自门前和庭院内的清雪铲冰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各学校的清雪铲冰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监管并组织清扫建筑施工现场及进出道路。
汽车站、停车场、公园、广场、街心花园的积雪,分别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扫;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清扫;市场、摊点等区域,由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清扫。
3.预防预警机制
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提前制定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雪前动员部署等相关准备工作,降雪后要及时做好人员组织、车辆调动、集中清扫等工作。
县气象部门负责降雪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并将已经确定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有关责任单位负责通知、督促清雪铲冰作业实施单位及时清雪铲冰。
4.应急响应
4.1时限要求
根据雪情、冰情适当安排清扫。白天降雪时,各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及时组织融雪,在雪停后2小时内或在当日16: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夜间降雪时,各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在6: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并同时组织实施清扫工作;连续降雪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清扫措施。驻城区单位门前“五包”清雪铲冰工作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Ⅰ级:城区主干道,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次干道,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沿街单位、店铺门前,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村居、社区、小区物业及小街小巷,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
Ⅱ级:城区主干道,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次干道、小街小巷、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和村(居)委、居民小区,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
Ⅲ级:各道路、街巷、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和村居委、居民小区,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
4.2标准要求
城区主干道、广场、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做到即下即扫、随降随清。
城区主次干道车行道应做到“露地面、见道线、路边清、隔离带净”的标准,人行道和广场应达到路面无冰雪的标准。
沿街单位、企业、村居(社区)和小区周边范围内达到见地面、不留积雪堆的标准。
清出的积雪要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干净,倾卸到指定地点,尚未清运出的.冰雪可临时堆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禁止在行车道、公交站点、绿地等处堆放。
清雪铲冰作业使用融雪剂时,应按照“合理控制、科学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对道路、绿化苗木等有破坏作用和污染环境的融雪剂,使用范围控制在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混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清扫堆放在绿化区内。
5.应急保障
按照统一领导、分片负责的原则,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清雪铲冰工作的组织领导。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要具体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清雪铲冰工作并制定、落实应急预案。
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清雪铲冰工作的重要意义、标准要求等,应滚动播报雪情天气,引导社会单位、社区居民从身边做起,自觉参与门前、便道、街巷、小区等区域义务扫雪工作,倡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同时加大对清雪铲冰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
有关责任单位要预先准备足够数量的清雪铲冰机械和工具。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天气形势预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学指导开展清雪铲冰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交通,保障清雪铲冰作业车辆和公共汽车通行。财政部门做好城区清雪铲冰工作所需费用的保障工作。
6.预案管理与更新
6.1预案制定
预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
6.2预案审查
预案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审查。
6.3预案更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上级清雪铲冰应急预案的更新、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情况,结合我县实际,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或更新,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预案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7.附则
7.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7.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方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我市对扫雪防冻应急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区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扫雪防冻工作合力,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苏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实施意见》《张家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家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雪情造成道路积雪霜冻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以城镇主干道、桥梁、立交、涵洞、坡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窗口地区、农贸市场、学校为重点,同时确保村、社区道路畅通。
1.3工作原则
全市扫雪防冻工作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区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各区镇、街道和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的气候特点,认真把扫雪防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安排,制定方案,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和责任机制。各区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人武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供销总社、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水务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海事局、气象局、盐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各区镇、街道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为更加高效指挥落实各项扫雪防冻工作任务,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分为指挥协调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组成;扫雪除冰组,由市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人武部、各区镇、街道组成;交通保畅组,由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海事局、长航公安组成;安全生产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组成;生活保供组,由市水务局、供电公司、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市场监管局、水务集团组成;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城管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组成;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盐业公司组成。
2.2职责
2.2.1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防冻工作,制定扫雪防冻工作总体安排和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2.2.2成员单位职责
市纪委监委:按照市政府扫雪防冻部署,负责对各职能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扫雪防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及失职渎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协调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人武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发改委:协调做好雨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的规划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计划,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供应;及时提供农副产品等方面的价格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动员全市中小学校做好校园门口道路积雪清扫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及防范,必要时通知停课。
市工信局:配合市气象局利用气象灾害手机短信“绿色通道”,及时做好气象预警和应急预案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管理和交通指挥,加强安全保卫,维护道路通畅。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引导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规定及时处理。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性慰问和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扫雪防冻相关经费,做好审核、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排查、整改在建工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巡查,及时维修燃气管线。协调抢险救灾所需装备、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扫雪防冻工作。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
市城管局:承担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同创共建”,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组建突击队伍,配合做好城区扫雪除冰。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做好苏州市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工作;检查市区公交站台安全,督促做好各客运站的扫雪防冻工作,妥善安抚、处置滞留旅客。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受灾群众转移运输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除冰。
市水务局:指导市水务集团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受损排水设施,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农业灾害情况,指导农业渔业防灾、减灾、抗灾以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牵头做好地产农产品保障。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全市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指导融媒体中心保障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和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损坏的广电设施。
市卫健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发布各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防范各类危化品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因雨雪冰冻导致的次生事故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区镇、街道和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的扫雪防冻及救灾工作,做好预防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融媒体中心:利用“一报两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扫雪除冰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典型事迹和工作动态。
市供销总社:做好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
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派发各类冰雪天气引发的案件工单,对工单办理过程、处置结果进行统计汇总、跟踪督办。
市水务集团:负责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受损供水设施。
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海事局:负责因气象灾害天气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和搜救工作。
市气象局: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和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天气预测、预报,提出预案启动建议,制定防御指南等,加强应急知识和安全知识宣传。
市盐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以备各相关部门上门采购。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保证应急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各区镇、街道: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总责。建立区镇、街道应急体系,负责辖区内积雪清除和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
3、应急流程
3.1雪前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3.1.1加强监测预警。市气象局要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指挥部要健全指挥体系,根据预警及时启动预案,高效指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
3.1.2加强雪前宣传。编写扫雪防冻手册,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
3.1.3储备除雪物资。扫雪防冻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在每年11月底前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4做好指挥疏导准备。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各部门和各区镇、街道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用水点、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各区镇、街道)
3.1.5认真排查公共基础设施。各权属部门要协调、督促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单位,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6做好农副产品等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合理部署与调度,提前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确保供给充足,市场平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区镇、街道)
3.1.7指挥部拟好各级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气象部门完善各级预警通知预案;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突击力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
3.2预警
当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扫雪防冻指挥机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扫雪防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和调整工作指令。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是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3.2.1Ⅳ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1)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带班、人员备勤,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观察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
(3)城管、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相关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提前做好蔬菜大棚、危旧房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除雪防寒防冻措施,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强社会宣传,提醒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并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3.2.2Ⅲ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Ⅳ级预警的基础上,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人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2.3Ⅱ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Ⅲ级预警的基础上,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和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
3.2.4Ⅰ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Ⅱ级预警的基础上,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全力应对灾害。
3.3应急响应
3.3.1Ⅳ级应急响应
(1)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主要责任部门派员进驻扫雪防冻指挥部,进行联合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情况预测;交通部门负责每天上午7:00前提供主要国省道路况及通行情况,交警部门负责提供高速公路及渡口状况及通行情况。
(2)由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视情启动城区“同创共建”;市、各区镇、街道扫雪防冻机构组织责任单位、沿街店铺、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等结合地表、环境温度变化,安排人员、车辆及时扫雪,适时撒盐防冻,按责任区域进行扫雪铲冰。环卫部门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水化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公安部门合理部署警力,做好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盐业公司调集足够的化雪用盐,盐库要保持24小时值班。
3.3.2Ⅲ级应急响应
(1)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编写信息动态,做好相关人员、物资及受灾情况等数据的统计。气象、交通、发改委、公安等部门,负责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与数据;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各镇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彩钢瓦、大棚、菜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搭建物,消除安全隐患;民政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对存有安全隐患且无法加固的困难人员房屋的救助工作;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
(2)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及时清扫道路沿线积雪,对桥梁、立交匝道等重点区域撒盐融雪,清除道路积水,防止路面结冰;市住建局负责清除树木积雪;市人武、城管、交通、住建、教育等部门组建突击队,根据指挥部要求和实际需要,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必要时,协调部队参与扫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沿街单位、店家,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启动城区“同创共建”,由共建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沿街单位,做好责任路段扫雪除冰工作。
(5)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6)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3.3.3Ⅱ级应急响应
(1)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采取紧急撒盐化雪,调集社会各类大型机械、组织突击队参与扫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市、区镇、街道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参与扫雪;各区镇、街道和村(社区)统一组织清扫主要道路积雪;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分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立交、绕城公路、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如若封路须听从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3.3.4Ⅰ级应急响应
(1)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管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带车护送。
(3)各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压物、雪融冰冻等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必要时进行停课、停业(特殊行业除外)。
(5)发生灾害后,各区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3.4除雪作业要求
(1)各扫雪保障应急机构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迅速开展作业。
(2)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市域道路重点是先苏州市级以上道路,后一般道路;市区道路重点是先人民路、南苑路、暨阳路、国泰路、港城大道、华昌路,后其他道路。气温在0度以下,适时在主要公路(桥梁、涵洞)撒融雪剂,防止积雪成冰,并严禁道路洒水作业。
(3)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城镇主干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至少保持2股道路畅通;48小时内,城(镇)区内道路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4、善后工作
4.1灾情统计
雪后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应准确、快速、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先上报基本情况,并抓紧调查统计,随后补报。农业、水利、交通、电力、建筑等灾情调查统计由市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牵头统计,各区镇、街道配合填报调查。没有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区镇防控指挥部统计汇总。
4.2灾后救助
(1)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会同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开展救助;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接收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根据不同渠道分级接收、统计、归类整理、分发。
(2)市纪委监委、审计局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实施中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救灾资金。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受灾农户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增产增收措施,指导受灾渔民和畜禽养殖户做好防疫和恢复生产。
4.3灾后救治
市卫健委统筹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全力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4.4损毁工程修复
遭到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市政公用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相关部门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4.5灾后重建
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4.6灾后补偿
(1)雪灾发生后,市银保监会应督促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确保理赔到位。鼓励保险公司和群众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相关部门应当为专业救援队员办理人身保险。
(2)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依照有关紧急灾情期间征用、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7总结评估
每次降雪结束后,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及成员部门应组织开展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灾、灾害影响等工作评估,总结雪灾特点、受灾情况、防御工作概况和经验教训等,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各个方面和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不断提高完善。
5、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灾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各区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雪防灾工作,发挥主动应急意识,充分估计危害后果,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扫雪责任制。各区镇、街道要认真划分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特别是新建改造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工具,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积水。
3.加强领导,确保扫雪防冻措施到位。各区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元旦、春节等长假期间,适逢学校放假和春运高峰,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并做好相关人群疏导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大投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相关部门于每年11月份核查扫雪防冻物资储备情况,适当增配所需清雪机械,并提出年度所需物资数量。市财政做好市级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各区镇、街道自行负责。各单位物资准备情况要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5.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要加强对扫雪期间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编制的本系统(部门)扫雪防冻应急预案,报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6.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