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1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藏安委办[20xx]79号)文件要求和10月12日何文浩副主席在自治区安委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深刻反思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巡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季度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攻坚阶段,也是事故多发期,各种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明显增多。同时我县各类工地均进入年末停工期,赶工期、超进度时有发生;农牧民外出朝佛,学生离校返家,民工返乡,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及冬季森林火灾的高峰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比较突出等特点,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要求,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安全生产形式特点,以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为出发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检查。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查问题、促整改”为目的,覆盖七个乡(镇)和部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持续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1-11月份我县虽然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但从总体上看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不容乐观。因此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国道562、县道714、和各乡村道路的路面管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客货混装、无营运资质、无证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临水、临崖、急弯坡陡处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工作,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路段要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以铁面执法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安全风险和事故规律特点,突出对事故易发、基础薄弱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涉爆粉尘等领域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三)提前谋划重要节点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工作。
11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在拉萨召开。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最后一个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前部署森林防火、草原防火工作;提前抓好文物古建防火安全措施,盯住区域火灾隐患,密切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提前部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停工停产前的全面安全检查。
(四)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继续持续工作连续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履行好“三个必须”职责,抓住隐患、强力推进整改,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行业性、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年初既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宣传,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应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映迅速、高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执法。岁末年初我县人流、车流日益增多。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种防范措施,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应急值班,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危化品经营场所、仓库等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切实做好日常安检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登记,严防各类人为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是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切实抓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以便于挂牌督办。
三是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手机、值班电话畅通,一经发现各类隐患,要及时排除,及时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现象发生。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2
一、工作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突发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盯消防、电气、实验室安全,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到位、风险管控到位、事故防控到位,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架构
为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委主要领导担任,其余委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处处长、委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处,负责统筹协调各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秘书处处长担任。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为2022年1月20、21、24日,为期三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一)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深刻吸取“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实验室发生化学废液泄漏”事故、“10.2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爆燃等事故教训,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部署,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压缩气瓶等压力容器、实验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实验室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安全检查,着力消除实验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强化科研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
深刻吸取大连”12.31”火灾等事故教训,结合冬春火灾防控要求,紧抓火灾隐患重点区域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对管道燃气、电焊等动火作业、保温材料、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示、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消火栓、灭火器、消防警铃等各类消防设备配置及使用情况、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电线私拉乱接、办公场所违规住人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高层公共建筑、科研机构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坚决防止发生大火巨灾。
(三)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
针对前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走过场,层层压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责任”“三个必须”,坚决守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两会”将陆续召开,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近期突发事件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安全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抓好抓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宣教培训。各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敏锐性,强化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一盘棋”应急响应和重大突发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等机制,保持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应急救援力量迅速响应,扎实做好值班值守、风险研判等工作,绝不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现象。保障应急物资装备,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加强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确保各类突发事件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整改。各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科学排序、有效排除,明确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秘书处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整治的动态跟踪,督促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严格落实整改。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转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区水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形势稳定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水利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岁末年初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落实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1、此次局组织检查将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单位为主相应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局安全办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复查。
2、在之前的检查中发现但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遗留问题。
3、落实“打非制违”行动,一是加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岗位职责、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起重机、脚手架的安全安装和使用情况;施工安全措施、责任人员、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二是专项打击水事非法违法行为。包括非法采砂、非法打井开采地下水、河道控制范围内的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
4、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利用现在是冬修水利的黄金时期,对全区水务系统内的防汛工程设施进行排查,包括中小型水库主副坝体及泄洪设施情况、堤围安全管理情况、各排涝站及机组的运行情况、各闸门的使用运行情况、河道防洪疏导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等。
5、积极开展质量隐患大检查,对2013年12月以来在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情况;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进行检查。以重点水利工程,包括筷子堤加固工程、平潭清淤工程、良井示范镇工程为主展开质量排查行动,排查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工程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施工,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程序,是否按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实体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6、本单位、直属单位、局属出租物业的消防安全及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四、实施步骤
此次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检阶段(1月上旬)。各股室、单位、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对照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及整改阶段(1月中旬至下旬)。局安全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各自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着重检查本方案的落实情况、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隐患遗漏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上报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历来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各有关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立即行动,落实方案要求。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股室、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对查处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多措并举,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着重抓好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在检查中,各股室、单位和工程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4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响应姜政发(20xx)76号文件要求,认真汲取“11.16”、“11.19”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实现“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针对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检查人员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 田建国
副组长:刘先东
组员: 王 宁 刘 松 鲁德臣 汪金立 李兰敏
三、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作业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车间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
硫化罐、储气罐、行车、叉车、各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工作状态正常,是否超期是否有专人管理。
5、操作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周检记录。
6、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7、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四、检查意义
1、通过安全大检查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5
按照《xx县安全生产专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砖窑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型用地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奖惩结合,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县砖窑生产布局和保有量,强力推进砖窑治理,以节约土地资源,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砖瓦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各窑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等。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XX]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加强对各窑厂持证情况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齐生产经营行为,对全县范围此类窑厂的督查确保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时间安排:从 4月17日 至 5月26日 。
1、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我县全部是砖瓦窑厂。各窑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或计划,发现隐患要逐项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安监局也成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检查人员和法人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窑厂应通过召开动员会、标语、墙报、广播等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发动职工群众对本部门、本岗位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
3、砖瓦窑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隐患排查表的要求如实,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企业负责检查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于 5月25日 前报送县安监局。
4、落实隐患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并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切实抓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较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生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档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县安监局组织对窑厂进行复查,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各窑厂进行全面督查。
1、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2、抽调力量组建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所有窑厂进行一次地毯式复查。第一小组由周标、朱丹、李迪、孙旬组成,朱丹任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由周桂林、苏华、董忍、小徐组成,周桂林任小组组长。
(三)重点抽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从5月下旬到7月底。重点对窑厂较多的镇和隐患较突出的窑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看、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重大问题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可根据其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建议列为县挂牌督办重点单位。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神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彻底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在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窑厂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与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通过多种形式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各窑厂要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办公室,并认真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对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关于在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园管[2014]5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开展园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中央、省、市和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全面排查与整改园区城市管理各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的原则,落实事故隐患跟踪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工作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园区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公园设施、游乐设施、交通及照明设施、户外广告等公共区域各类设施安全情况。
(二)重点检查园区公交车辆保养、安全文明驾驶、公交场站设施管理等安全情况。
(三)重点检查园区河道驳岸、泵房、闸站等水利设施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公共设施安全。
1.市政道路方面。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现任何涉及安全隐患的道路坑槽、窨井框盖缺损、人行道起拱等问题立即安排维修;对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坎、坑及孔洞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格按要求设置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加强道路开挖单位现场安全围挡的跟踪管理工作。调查统计管养范围内道路路面大面积起拱的路段,报上级主管部门纳入园区大修改造计划。
2.隧道、桥梁设施方面。对桥隧进行外观、结构检查,利用高倍望远镜、钢尺等工具对桥梁的基础数据、桥隧病害仔细检查。对隧道所有变形缝处的侧墙、路面、变形的顶板的渗漏情况进行外观目测,对管廊变形缝的伸缩量进行测量,并结合上季度沉降观测记录进行对比分析,掌握结构安全动态。另外还须对隧道内悬挂的土建设施,如保全板、接水盒、卡索板、花岗岩侧墙等设施的牢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悬挂设施牢固安全。对独墅湖隧道、城际铁路园区站的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照明、通风风机、排水、信号灯、广播喇叭、摄像头、电梯等进行每周一次的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功能正常,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做好桥梁日常巡检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桥梁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并制定加固维修计划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公园设施、游乐设施等方面。对旅游景区内游乐设施、大型雕塑、进行专项检查排查隐患;主要对游乐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旅游景区内临水木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临水区域增设禁止游泳警示牌,对环金鸡湖水深区域,在明显处粘贴水深警示标贴,消除公共水域游泳或落水的安全隐患。
4.交通、照明设施等方面。对所管辖范围内照明、交通设施、广告灯箱、水景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设施结构安全;私自乱接用电器和乱拉电线现象;电气设备绝缘情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的接地情况;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对高杆灯、高架路路灯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加固。根据湖泊、河流水位情况,解除低洼地路灯座箱、表箱、景观灯、广告灯箱电源。
5.下穿通道(泵站)方面。汛期前,对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水泵经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90%;其机组效率不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机组的可运行率应达到98%以上。及时跟踪天气情况排除路面积水,如雨量过大、积水深度超过警戒位置及时采取封闭交通并设置明显警示、指示标志、标牌等措施。
6.户外广告管理方面。城管局对已到期的户外广告要求其产权单位限期拆除;与广告产权单位签订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要求产权人保证制作、安装及施工质量;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鉴定和质量检查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整洁、完好、美化、亮化、安全和正常使用;督促各产权人及时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送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督促各产权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设置、检查、维护、更新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避免损坏绿化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对辖区内的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议产权人及时向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二)公交运营安全。
1.公交公司各部门围绕各自管辖区域和重点,开展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一患一表”和“零报告” 制度。
2.组织以“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为主题的安全劳动竞赛。
3.对公交公司场站、车辆、消防设施、食堂燃气管道及加油(气)站进行专项检查。
4.组织实施驾驶员示范操作活动。
5.组织实施运营安全车队互查工作。
6.组织驾驶员学习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
7.组织公交营运车辆开展防恐反恐、火灾消防、人员
疏散等应急演练。
8.加强对重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三)水利设施安全。
1.水上交通运输方面。加强客船、渡船和渡口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演练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船舶企业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落实情况,是否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文书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年检,加大对水上船舶违规停靠的执法力度。排查桥梁防碰撞隐患,检查落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桥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桥梁防碰撞设施设备等情况。
2.水利工程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泵站、水闸、涵洞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塘坝行政责任人、技术管理责任人到位情况。泵闸、涵洞管理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重点加强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对排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运行性能和技术状态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园区城管局成立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城管局陆震伟局长任组长,张阿四副局长任副组长,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检查整改行动的指挥协调,及时解决检查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检查整改行动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从6月中旬起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上旬 ~ 7月15日)。6月26日前,园区城管局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通过召开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全面动员和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其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安全检查,建立单位内部的日检查、周汇总、月分析、年考核制度,全方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检查执法阶段(7月16日~8月15日)。7月中旬开始,园区城管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汇总,于7月25日前报送园区安委会办公室。7月下旬开始,园区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及暗查暗访。8月10日至15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对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进行“拾遗补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城管系统各单位都要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安全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事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都应立即报告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建章立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1.要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列为当前重要工作,确保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日常抓、职能部门直接抓。专项行动期间,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至少一次。
2.要严格职责。坚持和完善安全检查“三签字”、隐患排查“零报告”和亡人事故“零容忍”等工作制度。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3.要统筹兼顾。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