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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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20xx)32号)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ー)摸底排查。各村(居)委会、林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批发零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仓储物流、菜市场、作坊、种植养殖基地、

旅游景点、民宿宾馆、养老、老年活动中心、古戏台、宗教

场所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各村(居)委会、林场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20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査。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委会、林场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ニ)重点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要以排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各村(居)委会、林场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各村(居)委会、林场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各村(居)委会、林场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销号前不得继续使用和经营、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涉及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手续。

(三)全面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后港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衍栋

副组长:董志伟、王清、蔡晓波、程卫华、石勇、吴晓春、董文波、王图标、吴能平(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局长)

成员: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人、朱文良、徐帅、邹茂元、余序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董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镇负总责,相关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以建制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对零报告的建制村须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并形成专项实施方案。镇规划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后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镇农林水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整治有关工作;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文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以及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后港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统筹现有相关资金支持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镇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要求,协助各村(居)委会、林杨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

(三)加强综合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各村(居)委会、林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林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加快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元月10日前将纳入销号管理重点整治台账报送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xx年12月起,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电〔20xx〕54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密电〔20xx〕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村、街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重点排查。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街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街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街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在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重点整治台账,上报排查结果。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排查完成后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镇政府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三)全面整治。镇将在村、街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桥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各村、街、建设中心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学区管委会、司法所、财政所、综治办、双桥中心卫生院、生态环境保护站、民政办、农技站等为成员单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建设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经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学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宾馆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和旅游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细化查改内容。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指导村街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乡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街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3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等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各村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已排查过的农村房屋安全性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不漏一户。重点排查用作经营性房屋安全情况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二)工作内容。以村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判定房屋等级,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各村行政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前期摸排过的房屋)开展安全排查。

(二)重点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三)重点整治。20xx年底前,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重点整治,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全面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按照村两委包组分工,全面、有序、无死角推进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把握不准的问题,以村为单位直接同镇集镇办进行沟通,以便统一口径上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村要立即责成产权人,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房屋鉴定表及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报镇集镇办。

(二)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开展安全性评定,对极少数难以评定等级的房屋,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由镇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村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建立整治台账。各村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分类集中整治。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上要拆除重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七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组织排查力量,全面开展排查。

(二)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镇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各村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其中镇集镇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农经站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社事中心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严把整改质量。房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要引导产权人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参与建设,住建部门将定期开展质量巡查,确保住房安全。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4

近期,湖北、河南、山西等地相继发生学生踩踏、溺水等事件,教训惨痛,再次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在全镇各小学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治安防范。专职保安年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防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是否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门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校园义务保卫队伍是否建立;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二)校舍和设施安全。是否存在危房;楼梯、走廊护栏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校舍、特种设备检查与维修制度是否落实;新建校舍是否验收等。

(三)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

(四)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地沟油、食品添加剂行为等。

(五)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车辆是否经过公安部门年审;是否喷涂统一标识;驾驶员是否符合准驾条件;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教师跟车制度是否落实等。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以各学校自查为主。于4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根据市县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加强自查,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强化日常安全监督,夯实安全工作无缝隙管理,确保师生及学校秩序安全

(一)加强领导,分工落实。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校园进行全面检查,班主任负责对各班教室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二)落实责任,边查边改。要严格执行检查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并按要求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

附:z镇中心小学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及各班主任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李克强总理对河南省鲁山市“5.25”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认真汲取教训,强化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全县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

二、成立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县政府成立敬老院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敬老院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组长:吕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龙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潘登(民政局局长)

龙昌林(国土局局长)

黄鹤(住建局局长)

邓云(规划局局长)

王瑞岗(安监局局长)

段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段伟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督促和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财政、规划、国土、住建、民政、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明确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整治专项经费的保障和各部门整改工作中的联系;并针对未进行消防审批的建筑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如暂时不能办理的,由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针对规划手续、设计文件缺失普遍问题,确认现有福利机构的合法性,原有社会福利机构要求按照20xx版建设防火设计规范进行整改,明确公安消防机构根据会议纪要、整改情况、现实安全状况办理消防审批手续。补办审批必须坚持整改合格一家补办一家,此项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二)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1、民政局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对此次排查出现的问题专职督促整改;

2、民政部门应不定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要列出清单,限定时限逐项整改,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要以此次火灾隐患整改为契机,落实长效机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分级建立台帐,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人及整改时限;

4、财政部门要明确落实专项经费用于此次火灾隐患的整改;

5、规划、国土、住建应配合民政部门完成好敬老院建筑的用地、施工、规划等证明文件;

6、消防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和查处。

四、存在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一)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备案、审核、验收

依法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备案、审核、验收。

(二)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所有敬老院联系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为所有敬老院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灭火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配置不符合标准

1、灭火器对压力不足的灭火器全部进行更换,设置要求为每30㎡两具4kg干粉灭火器进行配置。灭火器不得单独设置,应按2至5具一个点进行摆放。设置于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2、应急照明灯对损坏的应急照明灯进行更换,其设置为有源应急照明灯,设置位置为楼道、楼梯转角等位置,照射亮度不低于5.0lx。同时电源线路应使用PVC管进行穿管保护。

3、应急疏散指示灯对损坏的应急疏散指示灯进行全部更换,且应更换为有源疏散指示灯,其设置为距离地面1米以下,设置位置为楼道、楼道转角等位置。

(四)私自乱接电线,电线未穿管保护

对敬老院内电源线路进行改造,对所有电源线路进行穿PVC管保护,且严禁在老人住房内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设置有影响人员逃生、救援的障碍物

全部进行拆除。

(六)疏散门开启方向不符合标准

疏散门开启方向为向逃生方向开启,即由内向外开启。

(七)未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管理人员未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同时制作好本敬老院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人员分工、逃生等内容。(四个能力:“会检查消除常见火灾隐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

(八)消防车通道不符合标准

立即修建敬老院与市政道路的连接线,确保应急救援车辆能够驶入敬老院,同时保证畅通。

(九)厨房、食堂可燃物过多

厨房和食堂的物品进行分散、分开存放。

(十)值班室违规使用板房住人、值班

全部进行拆除(雍熙敬老院值班室:已拆除)。

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验收具体程序如下:

(1)进行消防设计备案(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此申报表在消防大队办事大厅领取)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若备案人不是法人的,需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相符”印章,签名捺手印);

3、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该项许可证明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工程设计证书复印件)

5、设计施工图纸(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蓝图)

(2)进行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材料(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表(此申报表在消防大队办事大厅办理)。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身份证标签B签原件、认证单位的《计量认证证书》)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仅适用于设置自动灭火及自动报警系统的自动设施);

6、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若办理备案的不是法人本人,需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9、注:所有提供的资料都要盖上单位公章。

(备注: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社会福利机构需将以上资料提交至毕节市消防支队进行审核,1000㎡以下的社会福利机构需将以上资料提交至纳雍县消防大队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7月10日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整改以20xx年9月5日为限,对于逾期不改的除依法进行处罚。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陈明鸣副省长的要求,采取停用、查封、取缔等措施,停止其继续使用。

(二)民政部门在实施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等关于消防安全的前置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消防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设立项目一律不予许可。

(三)在公办福利机构的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切实做到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坚决不开工新建,消防验收不合格坚决不投入使用,防止先天隐患的形成。

(四)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对社会福利机构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保障公办福利机构的消防工作经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五)要严格依据(纳府办发[20xx]68号)《纳雍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失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11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时间

自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管养老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养老机构要建立消防工作责任机制,各镇(街道)、老年公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亲自抓。要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监管,督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组织检查验收;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以标准化促规范化,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2、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老年公寓要指导督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敬老院院长、老年公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直接责任人,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镇(街道)主要领导、老年公寓负责人要每月检查一次;分管领导半月检查一次;敬老院、老年公寓每天不间断巡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二)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公共设施及房间,按照“查出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落实措施,从严整治,达到“火灾危险源必须全清理、消防设施必须全正常、安全疏散必须全畅通、消火栓必须全补建、监控必须全覆盖、值班值守必须全到位、消防评估检测必须全进行、培训演练必须全达标、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全规范”的“十个必须”标准。

(三)提升工作人员及院民消防安全素质。

1、进一步深化应急演练。达到全民演练“两个100%”(即工作人员演练率100%;院民演练率100%),各养老机构定期组织演练,制定演练方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指导工作人员及院民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逃生为内容的消防演练。

2、全面落实“5.30.60”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各养老机构开展“5.30.60”演练(即5秒通知,30秒反馈,60秒扑救),落实机制“五个内涵”要求(即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处置流程、检查手段),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岗位人员和梯队人员掌握“六个三”内容(即三熟悉、三对照;三懂、三会;三有、三能),建立全员化、全岗化、全责化应急处置体系。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6日至8月xx日)

一是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按照要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要逐项进行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问题台账,明确整治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二是结合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县民政局联合消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7日至10月15日)

1、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按照各自整治方案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明确节点、分布推进,每周三将整治情况分别报县民政局救灾科、福利科备案。

2、县民政局每月通报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xx日至10月20日)

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部门,对全县11处养老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老年公寓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分解落实到敬老院、老年公寓。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主动过问,经常听取养老机构的工作汇报,掌握消防安全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7

根据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江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22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查边整改,轻重缓急,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性的农村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二、工作任务

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以建制调整后的村为单位,统筹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包片(村)领导干部和包村干部、村建、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安办等站所人员作为排查主体,结合脱贫攻坚已有数据,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辖区行政村内所有房屋基本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开展摸底排查和安全认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平排查和房屋安全认定同步开展。

1.排查的对象。一是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排查的范围。对辖区内所有未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镇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安全评定(鉴定)。房屋安全评定(鉴定)按照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住房危险性评定鉴定、改造对象认定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发〔20xx〕97号)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操作,依据《农村房屋安全评定表》(附后)确定的房屋危险等级(A、B、C、D级)评估。评定意见一致的,以一致意见为评定结论;评定意见不一致或情况复杂难以评定的,可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排查一房填制一份评定表,采集一处房屋照片,再按照评定表内容填写《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一户多房的,每套住房都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确保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全覆盖。

已于20xx-20xx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县统一排查评定(鉴定)且资料完善的(《原有房屋安全评定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入户考核综合评价表》《其他途径实现住房安全保障认定表》三张表完善的)可不再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评定(鉴定),但必须将《评定表》收集到村专档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目前仍未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评定资料遗失或不完善的、已排查评定(鉴定)又因暴雨、地质灾害等因素致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再次排查评定(鉴定)。

(二)分类集中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村书记、主任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2.抓好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xx年5月底前完成。

3.全面加强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机制。镇级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建房需求。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村级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强化农村房屋设计和风貌,加强建筑工匠培训宣传力度,注重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村房屋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责任分工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紧压实各站所、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围,进一步强化监管。

(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镇安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经营房屋安全管理、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

(三)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房安全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

(四)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隐患排查整治。

(七)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八)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九)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传统村落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张杰为组长,王斌、赵倩、吴庆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责任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主动靠前服务。镇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强化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指导,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监督检查。镇纪委将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四)增强宣传引导。各村、站所、相关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各村要第一时间向各站所、部门汇报,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自20xx年12月起,每半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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