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院绩效考核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院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校内调动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五)本年度因病、事假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因私出境人员出境期间在考核中按事假处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和确定等次,由考核主管单位确定。不考核(如待退休、长病假、出国等)的也须单位填写表格,并将不考核原因在备注中写明。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和生产服务技能;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务职责情况,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良好。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本学年内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百分之十以内。
四、考核办法
(一)教职工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定期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
五、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考人由各系、各单位考核小组确定)。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学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对复核意见不服者,可向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次年一月上旬报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的档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并限期改正。如第一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二年拟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四)教职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辞退。
七、考核机构
(一)学校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全校考核工作。考核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
(二)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正职、工会负责人等3-5人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
(三)各考核单位下属系、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
(四)考核组织的职责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的考核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审核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终审不服申诉。
(五)考核主管单位
考核主管单位是指A类学院、B类学院的系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华夏学院、图书馆、出版社、机关、后勤集团、华大集团等单位。
八、其他
(一)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沪华师人(96)内字第034号)同时废止。
学院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20xx年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督办〔20xx〕3号)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院)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实行分片考核。
(一)教学编辑片。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经济管理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共14个部门。
(二)行政管理片。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保障处(图书馆)、信息处、业务指导处、群团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退(离)休人员工作处共18个部门。
二、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重点考核履职绩效、廉政和安全;平时考核注重过程管理,重点考核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结果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三、指标体系
“3+2”考核指标体系,即党建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基础保障目标3大类,以及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2种情形。
(一)党建目标
党建目标具体考核指标由机关党委(纪委)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的考核细则研究制定,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二)职能绩效目标
职能绩效目标是校(院)教学、科研、资政、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以及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的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分类制定,由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提出。职能绩效目标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根据《事业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及考核办法》(渝委校发〔20xx〕45号)制定,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校(院)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工作要点涉及的责任部门任务以及本部门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数应不少于10项,按照定量化、项目化、事项化要求,细化半年绩效目标内容。目标制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是各部门均须完成的刚性要求,包括决策部署落实、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意识形态、遵章守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具体考核指标由目标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四、计分规则
设考核基准分100分,其中职能绩效目标80分,基础保障目标20分。党建目标在基准分上实行倒扣分制,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分别在基准分上进行加、扣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以最高分值扣分。
(一)党建目标
由机关党委(纪委)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年终送目标办汇总。
(二)职能绩效目标(80分)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分值由教学(编辑)任务和科研任务组成,其中教学部门为教学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为编辑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教务处、科研处分别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由目标办进行考核。未完成半年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的,该项扣分为:部门自行设定分值÷2÷半年分解的职能绩效目标数。按“尽职免责”的原则,对因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等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认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础保障目标(20分)
由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年终考核时书面报送情况至目标办汇总。其中:
“决策部署落实”(4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校委部署落实情况等。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档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档案工作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3分)主要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遵章守纪”(2分)主要考核校规校纪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2分)主要考核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情况。
“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3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绩效和部门内控工作情况。
“节约型机关建设”(2分)主要考核节约资源能源执行情况。
(四)其他加分项目
1.批示表彰
(1)部门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正、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10分、8分。
(2)部门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正、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4分。
(3)部门个人或部门牵头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对应分值50%给部门进行加分。
2.信息报道
(1)被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专报综合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1分;单条信息采纳,每则加0.2分。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接受新闻采访、发表工作类新闻稿件等,每则加0.1分。宣传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亮点工作
(1)部门申报。行政管理片在年终考核规定时限内,承办或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可申报参评亮点工作项目:对校(院)或系统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或重大影响的;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表彰、肯定的;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的。
每个部门可以申报项目1项。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明材料和3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简要说明工作内容、特点、创新性等)。
(2)投票审核。目标办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统一提交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校级领导干部设置为A票、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设置为B票(A、B票内容一致),分别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其中A票投票权重为60%、B票投票权重为40%。加权计算后得票数过半(含)的项目确定为亮点工作。
(3)集体评分。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亮点工作进行评分(不超过5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计算分值。亮点工作最后得分=校级领导干部评定分值平均分×60%+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定分值平均分×40%。
4.争取市级专项目标加分
部门为校(院)争取到作为市级部门专项目标配合单位的,每项给予该部门加0.2分。
5.部门工作已获得专项加分的,不再作为亮点工作申报项目。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加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其他扣分项目
1.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市级部门,校委(含目标办)通报批评的,按次分别扣减2分、2分、1分。
2.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市级考核部门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给该部门扣分。
3.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按次扣0.2分。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扣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频次和程序
(一)半年考核。行政管理片于每半年结束后,按要求向目标办报送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半年完成情况。
党建目标、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只进行年度考核1次,由考核牵头职能部门年终汇总后报目标办。
(二)年终考评。目标办会同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年终汇总核算各部门得分情况,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工作目标考核是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目标办负责解释。《20xx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校办发〔20xx〕5号)同时废止。
学院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20xx年度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围绕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聚焦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1.导向性原则。注重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尊重规律,关注学校差异。
2.发展性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3.有效性原则。注重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取得的绩效。
4.可行性原则。注重考核内容的可检测性、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市委教体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办、办公室、组宣科、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核对象
一中(含龙山校区)、二中(含东区、南区)、四中(含西区)、七中、九中、田家炳中学(十中)、十一中、石化一中(含西区)、杨桥中学、广圩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庆工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实行双一百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100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100分。党建工作由市委教体工委独立考核,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等另行通知。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发展”(35分)、“教师发展”(25分)、“学校发展”(40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加分项目”(5分)。具体为:
1.学生发展。包括“学业质量”“综合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3个二级指标。
2.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培养”“教科研”“校本教研”等4个二级指标。
3.学校发展。包括“办学方向”“平安校园建设”“疫情防控与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民生工程”“民主管理”等7个二级指标。
4.加分项目。包括“学校受省、市委及省、市政府表彰”“学校积极争取招商引资”等2个二级指标。
五、考核工作程序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20xx年4月15日前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
2.平时考核。相关科室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学校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赋分,说明赋分理由,送分管领导审签。平时考核赋分于20xx年4月20日前报送考核办。平时考核权重为80%。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在20xx年4月底前结束,由市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后,到学校就部分指标实地核实。现场核查权重为20%。
4.加分项审核。加分项目由直属学校提供申报材料于20xx年4月15前提交市教体局办公室,由考核办统一审核。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位的学校命名为“20xx年度安庆市直优秀学校”;对于经考核认定为进步明显的学校颁发“20xx年度安庆市直学校进步奖”。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校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学院绩效考核方案 篇4
根据《xx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及岗位设置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全面、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正确评价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使得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实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建立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中xx年xx月xx日及以后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时间
1、每月末进行月目标考核。
2、结合年度考核第一学期(每年xx月底左右)一并进行。
3、第二学期与每学年末(xx月底前)一并进行。
五、考核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科研和专业发展;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出勤等几个方面予以考核。
2、班主任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班级管理与学生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与科任教师的配合等方面予以考核。
3、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与能力;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学习创新取得的工作成绩;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的实际作用;及各项工作完成的质量、效率等方面予以考核。
4、工勤技能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根据本人在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六、考核方法
1、月考核依据核算后教师工作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结合每月的工作检查情况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2、学期及学年考核,依据教师月考核等级;教师自评、互评、校评及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社区意见的情况;教育教学成果评定相结合等的的方法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3、绩效考核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后果的;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学校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违反《xx区教师从教行为八不准》,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受行政、xx内处分,以及触犯法律法规的。
七、组织管理
依据上级要求成立: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工会主席,教育教学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其中教师代表将从教师中民主推荐产生(每学年一次)。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绩效工作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教师,依据考核结果发以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考核结果也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述。
xx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说明:我校办学规模为xx个班,每年级平行班为xx个。
因此设置各岗位如下:校级干部:两名中层干部:两名班主任:每班一名年级组长:因平行班不足xx个,不足设置年级组长的标准,年级组长工作由主任承担。教研组长:设置语文、数学教研组长各一名。备课组长:设置语文、数学备课组长各3名,英语备课组长1名,体育组长1名,综合组备课组长1名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享受备课组长待遇。
注:教师月目标考核见《xx小学教师月目标考核评价表》。班主任考核见区《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标标准》。管理人员考核见区《义务教育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标准》。教研组长考核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教研组长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备课组长考核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备课组长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教师学期、学年考核见《xx小学教师学期、学年考核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3、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要求。
4、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人师表、情操高尚,敬业、奉献、甘为人梯。
6、团结协作,具有大局意识,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7、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学生、家长、社会反馈良好。
8、廉洁从教、知荣明耻、自觉抵制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之风的影响。不从事有偿家教。
9、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10、违反校规校纪造成社会影响的,酌情扣除师德奖、月考核奖或学期学年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上级要求处理。
学院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学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教研大组长、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会代表。
二、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共23条。
三、评分细则:
共五个方面,23项内容:
1.爱国守法(共20分,每项5分):
(1)不听信不散布虚假言论,不在课堂、公共场合及网络上散播违法言论;
(2)不以造谣中伤、污蔑诽谤、无理取闹和暴力等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3)服从学校安排,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4)遵规守纪,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2.爱岗敬业(共24分,每项4分):
(1)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遵守考勤制度;
(2)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加强学生课间管理;
(3)遵守工作规程,教育教学过程无失误;
(4)工作认真,积极课改,备课充分,教学成绩好;
(5)值日、值周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安全;
(6)安心教学,不到处跑关系、跑调动。
3.关爱学生(20分,每项5分):
(1)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透露学生隐私,不损伤学生人格;
(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关心学生身心,维护学生权益,保护学生安全;
(4)不驱赶差生,不因管理原因出现流失生现象。
4.教书育人(共12分,每项4分):
(1)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不加重学生负担,作业适量,时刻为学生健康成长着想;
(3)关注学生特长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向上。
5.为人师表(共24分,每项4分):
(1)严于律己,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注重身教;
(2)注重仪表,不在课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3)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维护学校稳定;
(4)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个人修养,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5)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不排挤打击他人;
(6)正确处理同事、邻里、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以上共100分,逐项计分,每违反一项扣除相应分值。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学校考核组合议后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2.聚众赌博、上访,打架斗殴、酗酒等;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
4.劳役、猥亵、侮辱学生,作风不正、品行不良;
5.歧视、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6.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乱订资料和x学生购物;
7.向家长索要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其他违背教育管理规定造成严重问题或较大影响的。
四、考评程序
1.考核按县局要求每年六月份进行。
2.个人评估。要求每个教职工,在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纪律的各个方面,对号入座。在自我解剖、自我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填写《x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
3.学生、家长测评,各占百分之三十。抽取所带班级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百分之五十),通过发放《x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评分表》进行。
4.教师互评,占百分之二十。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过好民主生活会,互相取长补短、互帮互学、共同促进。然后对本组的.教师逐条打分。
5.学校考核小组测评,占百分之二十。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和学校的相关记录,结合学生、家长和教师互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6.汇总、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学校考核组将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测评组的分数进行汇总,在校园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上报县局。
五、考核等级及结果使用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在90分以上者(包括9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为不合格。
师德考评结果要和年终考核和职称考核挂钩,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一个考核周期不得提拔、评先、晋级;对师德考核优秀者,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精神品质,号召大家学习,同时要在评优、晋级、提拔时优先推荐。
学院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级优酬、适当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校经过多次研究谈论,参照兄弟学校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在以前多学期试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和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门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儿部利润及社会赞助款合并构成,在总量内进行班主任和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和质量奖惩金四个方面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以及考核形式
1、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略
2、监督小组:
组长:略
3、考核形式: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公布,监督组复核后交组长确认发放。
三、绩效工资计算和发放办法
1、月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教师实际周超平均课时节数(不含午间课)x10元为本人月课时津贴。
①教师周课时节数按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折算。
学科系数:语文、数学1.2,其它有单元测试的1.0,无单元测试的0.8。
班额系数:30人以下的`0.8,30-40人的1,4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两班或以上语文数学者每月另加200元。
③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教主课的每月另加100元。
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加20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本学期平均课时按校长任课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平均课时。
2、班主任基本津贴计算办法:10元x学生数。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制表。
3、月校务津贴计算:校长、书记500元,副校长300元,教务主任、政教主、总务主任、财务260元,办公室、等其它中层领导以上220元。教研组长、学年组长等180元。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制表。
4、加班计算:⑴兼职岗位(电教、校医、印刷、档案、图书、保卫、后勤等)按工作量大小和惯例进行发放。⑵集体走访、教学教研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以及教职工集中劳动按参加次数和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补助和车费补助。⑶专项加班按工作情况和效果发放补助和奖金。④临时紧急性加班按工作强度和工作量适当发放,一般一天不超过100元。节假日加班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一般一天不超过200元。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按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6、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足额享受,未达到的按所达到(校长课时)的比例发放,超过的不再加发。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7、专职安保人员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设立100元目标奖。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追究制表。
8、专职后勤人员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发放补助50元。
9、支教老师和轮岗老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用领款单领取。
10、责任追究罚款
学校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从本人所得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应得部分,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后发放,经济条件允许则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不承担责任岗位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不享受绩效工资,不享受全员性福利。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交一定的顶岗费:每差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上岗教师对待。
3、对外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以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递增,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第二年100,第一年50)。
4、以前相关制度与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执行。
学院绩效考核方案 篇7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学校领导对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服从学校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者,每天扣2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学校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学校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如有一半家要求撤换该科教师的,应教师作代岗处理。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