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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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督导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督导工作方案 篇1

一、督查目的

加强各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依规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妇幼处牵头,联合监督等相关处室,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3-4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机构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5-7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市、县的监督检查,抽取不少于4个市、8个县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四)国家抽查阶段(8-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重点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全省自查报告报我委妇幼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督导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委办〔2021〕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督导工作方案 篇3

一、职能目标

1、坚持3天一督查,做好市中心城区69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督查、调度、协调服务工作。半月一简报;积极搞好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的宣传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考评工作。

2、排好工程进度表,组织实施局里负责的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及区间路建设工程、西一路建设工程、凤岗河公园建设工程、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公交枢纽站工程、历史名人诗词长廊、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安石大道至站前路)建设工程、南区水厂扩建改造工程等8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3、申报省级文明公园2个、省级园林小区2个、省级园林化单位3个。组织各县(区)开展文明公园、园林小区、园林化单位创建活动。

4、完成各县(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

5、加强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6、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加快建筑业发展。进一步推行房屋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

7、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力争上半年进行试点项目电子化招投标。

8、公开招标率100%邀请招标率98%进场交易率100%实行施工合同网上备案,加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公示、查询,实现投标业绩无虚假的管理目标。

9、建设工程依法备案率100%

10、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指标任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11、做好小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组建和小城镇建设的`融资贷款工作。

12、督促指导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3、业务工作在全省各设区市中走在前列或位置前移。

二、共性目标

1、且当年实际进资达1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目标: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在金巢经济开发区落户。

2、争项目、争资金”目标:向上争项目、争资金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

3、确保本单位无群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现象。信访工作目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达标。

5、其他工作目标: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件或其他工作任务。

督导工作方案 篇4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督导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早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结合我县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

(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

(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

(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

(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

(6)间歇生产的`;

(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三)按时上报情况

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督导工作方案 篇6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第二组: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督导工作方案 篇7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安排和市委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7月份为作风建设活动的第一阶段,重点开展问题查找工作。为有效开展好第十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结合本组督导的区、市级相关部门和第一阶段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乐委发[20xx]8号文件、乐作风建设办[20xx]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执行力度、促进工作开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督导督查工作。

二、督导人员

按照组长统筹领导,督导组成员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全力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督导工作原则上由督导组组长带队开展,如有工作原因无法亲自督导,由督导组成员带领工作人员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联络员(成员)郭德钊负责与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和其他督导组成员及区、市级相关部门联络员的沟通、协调;工作人员付爱龙负责综合材料等文稿的撰写、收集、报送,编发督导组工作简报,完成督导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导方法

1.座谈明查。听取被督导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的文件资料,抽查干部职工对规定动作的认知程度,内容以指导组《关于作风建设活动第一阶段督导组工作重点》为主;

2.实地暗访。督导单位的工作情况,以普通群众的身份深入被督导单位的'窗口(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切实察被督导单位的作风转变情况。

3.工作报告。建立作风建设督导活动周报告制度,每周由被督导单位向督导组报告本周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特色、亮点,由督导组及时向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相关媒体推荐报道。

4.意见反馈。督导组定期、不定期与被督导单位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将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促进被督导单位整改落实。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指导组的要求,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去金口河区督导1次;整个活动阶段,去相关市级部门督导至少1次。

建议本周五选择几个市级部门进行督导,从点上掌握部分相关情况,以便准备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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