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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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总结

知远网整理的村级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级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篇1

为全面强化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能力,7月27日,江千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养老诈骗,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活动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老年群众耐心讲解“投资养老”“养老保健品”“缴纳养老金”等常见的诈骗手段和作案方式,切实提高辖区老年人识别养老诈骗能力。并热心提醒广大群众要做到不贪图小利,不轻信陌生人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身份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如遇到可疑情况,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民警帮助老年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现场教学使用方法。

下一步,江千派出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成效,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村级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篇2

为提高离退休干部的防诈骗意识,守护好离退休干部的幸福晚年,6月2日,花溪区委老干部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组织部分离退休干部、老年大学学员在区委老干部局六楼会议室开展以“防范养老诈骗守护幸福晚年”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由花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安燕主持。

活动现场,花溪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综合科科长皮芸同志为老干部们详细地介绍了常见的诈骗手段和诈骗类型,对近年来的诈骗案例向在场的老同志进行了一一分析讲解,针对电话欠费、短信中奖以及购买高价保健品等多种诈骗形式的手法和作案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醒在座老同志: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要贪小便宜,不轻信骗子的谎言,让骗子有可乘之机;收到关于钱财的电话时要多留心眼,有疑问要及时拨打派出所电话或询问子女,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案释法”,播放“养老”诈骗真实案例视频,并作讲解,向在场所有老同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

老同志们听得津津有味,台上台下有问有答,气氛非常活跃。老同志们纷纷表示,听了讲座之后,真是受益匪浅。85岁的黎克文老干部表示:我们老同志要提高诈骗防范意识,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听了这次法律宣传讲座,使我的防诈骗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将把今天学到的知识,向身边的老同志宣传好,也提高一下他们防诈骗意识和能力,守护好养老钱,幸福安享晚年。前不久,我的一位邻居退休老太太,因为免费领了二十个鸡蛋,就花三千块钱买了保健品,结果后悔不已。这就是缺乏防诈骗意识造成的恶果,老同志们要警醒。

此次活动,共有50余名离退休干部参加,发放各种防范诈骗宣传资料200余份,有效提高了老同志的.防诈骗意识,受到老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村级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篇3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内设股室深入开展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涉老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要求企业执行“食品”“保健品”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的标签、说明书、功效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行为,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大网络监测,对排查发现的网络领域相关违法线索,立即进行网络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3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发现问题1个,主要是索证索票不齐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已限期完成整改。

二是强化涉老食品、保健品市场消费环境监管。严格规范直销行为。对直销企业经销商进行提醒告诫,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能,不得将保健品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钩。开展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形式,向老年消费者推销食品、保健品、伪高科技产品,并对产品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宣称有疾病治疗或者功能等侵害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强化消费纠纷处置,及时调解处置涉老食品、保健品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氛围。执法人员走进商场、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场所向广大消费群体普及药品及保健食品安全常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向广大老年消费群体宣贯“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观念,提升老年人防骗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媒介,图文并茂宣传各类养老骗局,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养老诈骗的能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氛围。

村级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篇4

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全省住建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严密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扎实开展打击整治行动,现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严密筹划部署。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启动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x市20xx年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作为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工作成效考评的.重点内容。同时,迅速成立了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区城管执法局和委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印发了《x市城管执法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23日下午召集各区城管执法局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委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项行动部署会,对打击整治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均出台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6月15日至24日,结合市第二季度县市区城市管理成效考评工作,成立考核专班,对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专项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城管部门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在全面利用所属城管驿站、道路桥梁以及市政设施宣传栏、LED屏刊播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外,积极发挥城管部门职能优势,组织发动沿街门店、单位持续刊播反诈标语,积极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动员干部职工充分结合“下查解暖”、日常巡查、志愿服务等工作积极入户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引导行动。三是利用电视、报纸以及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开展相关新闻报道。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城管执法队伍累计开展现场宣教活动x场,印发宣传手册x余册,组织沿街门店利用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刊播宣传标语x余处,利用电视、报纸以及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开展相关新闻报道x篇。

(三)强化措施,全面清理整治。结合全市“大清扫、大清理、大清洗”洁城行动以及城市管理日常检查巡查,组织城管执法人员以主次干道、游园广场、市场周边、小区门口等老年人聚集地为重点,全面对违规张贴养老产品行为进行排查清理。截至目前,累计出动x人次,清理相关广告x处,主次干道、游园广场、市政设施等公共场所基本上无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现象。

(四)加强联动,积极收集(移交)线索。一是专项行动开始后,我委第一时间公布“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问题的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举报投诉。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注意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截至目前共向公安部门提供问题线索x起。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组织刊播反诈标语上,新闻宣传报道数量较少。

(二)线索排查不够深入。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对涉诈问题的关注度和敏感度不高,向相关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数量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委将以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会议精神为指导,持续强化工作措施,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快速推动我市城管系统专项行动成势见效。

(一)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巡查执法行动,组织各县市城管执法局利用野广告治理“追呼”系统,从严打击乱张贴行为,根除违规张贴涉养老宣传广告行为的生存土壤。

(二)提升宣教质效。一是结合主题党日、下沉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进小区、进家庭,面对面地向老年人进行宣传引导。二是加强新闻报道,加大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的收集力度,积极向各级主流媒体投稿。

村级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篇5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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