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环卫冬季清雪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环卫冬季清雪工作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综合执法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为加强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秦汉新城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决定成立秦汉新城除雪指挥部,负责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综合执法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街道办事处: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各学校: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综合执法: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交警队: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检修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执法局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除雪标准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人)协商确定。不承担除雪任务和拒交代除费的,由城管局按照《西咸新区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3.除雪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拒不承担除雪任务的,其除雪任务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完成,代除费由街雪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等,禁止使用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道路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一千元罚款;
(2)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4、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5、机械组所有清雪机械设备要经常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6、材料设备部在每年12月前将融雪剂、铁锨、燃油等各类清雪物资准备到位,确保发生降雪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7、每年12月前在陡坡、弯道、信号灯、阴坡路段路肩上预留一定数量的融雪剂,以备下雪时应急使用,融雪剂需人工码方,不得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不得撒炉灰渣、粉煤灰等防滑料,防止污染路面。
8、清雪坚持“从里向外,从高向低,全面清除,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则,以免高处堆积的冰雪白天消融夜间凝结,防止“日消夜冻”形成安全隐患。
9、一般积雪以人工洒融雪剂清雪为主,使用小型货车运输融雪剂,靠近双黄线缓慢行驶,车厢内配置两名工人用铁锨撒布,撒布量根据雪情确定,力求均匀有效,桥面及绿地范围不得撒融雪剂,防止桥面、梁体被腐蚀损坏或损害苗木。
10、行车道路面积雪融化后,组织人员对无法清除的边角进行人工清除,并对陡坡、弯道、阴坡路段采用人工适量抛洒融雪剂(防滑料),以免路面冰雪消融形成大面积结冰。
11、在清雪现场或在清雪作业中,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和作业安全,作业车辆上路必须开启双闪灯警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警示服,站在货车厢斗内撒布融雪剂时穿防护鞋,防止从车厢跌落,确保不发生意外事件。
环卫冬季清雪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冰雪清理工作,确保城区道路、旅游通道交通畅通,减少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按照《山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标准要求
1、清雪标准:冰雪清理工作完成后,街道露出路面、道路标线,无冰雪、冰棱、冰包、鱼鳞片、冰雪界线,通行方便无障碍;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院内、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箱、点周边无垃圾、污冰、冰雪混堆。
2、清雪时限:降雪开始即开始清雪,主干道和旅游通道要在当日内清除干净,次干道和小街小巷以及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院内、居民小区要在三日内清除干净。如遇大、中雪,要在雪停后立即组织人员上岗,当日完成清理,最迟次日完成清运,避免造成结冰。如遇暴雪、强降雪的要边降雪边清理。如遇灾害性降雪时各责任单位要在降雪前1小时到岗到位,并自行组织骨干队伍以及清理冰雪作业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具和物资,保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开展作业。同时安排专人及时向县清理冰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清雪要求:清雪不得损坏路面、路沿石等市政设施,不得毁坏树木;严禁在绿化带、分车带、公共绿地、花池内堆放混有融雪剂的积雪;立交桥、十字路口、道路转盘等区域内的积雪要做到随时下雪、随时清理、及时倾倒;城区单位、门店和居民清理的冰雪,必须统一收集倾倒于县垃圾填埋场,严禁在垃圾箱、池、点、桶外堆放积雪。
二、职责分工
1、各系统牵头单位,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工作方案,成立相应清雪机构,制定各自清雪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路段及所辖单位和所辖区域内的冰雪清运工作。
2、住建委、环卫局、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及古陶镇所属村委:要制定中、大雪清雪预案,在下中雪或大雪(4厘米以上)之后,及时组织机具,清理各自责任区域内的积雪,并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东夏线牛璃庙一侧填埋厂或东外环东侧东城垃圾场)。
3、气象局:负责向县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交警大队:完成责任区内冰雪清理任务,保障冰雪清理过程中的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清雪车辆通行。
5、教科局:完成责任区内冰雪清理任务,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完成清雪任务。
6、国道、省道的冰雪由公路段负责清运,县乡公路的冰雪由交运局及有关乡镇清运;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组织实施;各单位、机关、学校、医院、旅游景点、车站、广场、商场门前及院内的冰雪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清除;阻碍清雪的占道车辆、堆放的物品分别由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清理;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和沿街门店负责人要主动参与清雪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积雪自行清除,并按标准要求及时清理和清运,工商质监局、城管局、爱卫办要搞好督导。
7、广电中心:负责清雪工作的宣传发动、舆论监督和雪后清理情况通报。
8、督查室、效能办、环卫局、古城管委会、城管局、工商质监局、爱卫办、文明办、广电中心:负责对城区清理冰雪工作的督导、检查、通报;对清理不及时或冰雪乱倒的单位、临街门店和居民,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冰雪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平遥县冬季冰雪清理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副县长刘光明担任,副总指挥由住建委主任郑仰兴,环卫局局长刘锦鹏,交运局局长邓日中,古陶镇镇长姚晋峰担任,成员由县七大系统牵头单位、环卫局、古城管委会、督查室、气象局、交警大队、城管局、广电中心、效能办、爱卫办、文明办、古陶镇及各街办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负责清理冰雪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局,办公室主任由环卫局局长刘锦鹏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及时通报信息,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2、高度重视。清雪工作关系城市正常运行和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清理冰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协调,严密组织,形成合力。对所划分的责任路段,及时组织清运,保证冬季清雪工作的全面落实。要严格实行清雪“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清雪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抓好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不出疏漏。
3、严格督导。为确保清雪效果,县清雪指挥部将组织对各单位的清雪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清雪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做好责任区清雪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环卫冬季清雪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方针,市城区主要道路清雪除冰应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路段分包”的原则,局属有关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清雪除冰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以雪为令、统一行动、及时清除。
二、组织领导
成立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侯献峰任组长,局各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清雪除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卫处,环卫处主任王现臣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清雪除冰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具体任务为负责分包路段机动车道机械化清雪除冰应急工作,遇极端天气时租赁机械协助环卫部门开展清雪除冰,无需组织本单位人员在分包路段人工清理。全市动员启动后,按照“部门落实、门前自包”的原则,组织本单位职工做好分包路段的积雪清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责任路段:人民路(京开大道—濮上路)、昆吾路(绿城路—站前路)
责任领导:雷红岩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二)责任路段:中原路(京开大道—高速路口)
责任领导:刘中锋
责任单位:市政处
(三)责任路段:京开大道(绿城路—站南路)
责任领导:刘中锋
责任单位:市政公司
(四)责任路段:胜利路(京开大道—濮上路)、益民路(金堤路—昆吾路)
责任领导:王东学
责任单位:热力公司
(五)责任路段:开州路(绿城路—站前路)
责任领导:吕英杰
责任单位:照明处
(六)责任路段:绿城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责任领导:刘广设
责任单位:排水处
(七)责任路段:五一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责任领导:王红英
责任单位:濮新市政
(八)责任路段:石化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责任领导:李宗福
责任单位:德胜公园
(九)责任路段:黄河路(京开大道—濮上路)、振兴路(绿城路—古城路)、金堤路(绿城路—建设路)
责任领导:王濮信
责任单位:环卫处
(十)责任路段:濮上路(绿城路—站前路)
责任领导:李率奇
责任单位:垃圾填埋场
(十一)责任路段:建设路(京开大道—濮上路)、古城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责任领导:常小敏
责任单位:园林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负责做好清雪除冰设备租赁工作,清雪除冰设备按照1台/公里标准配备(平地机、铲车等)。遇大雪及以上恶劣天气时,在收到局清雪除冰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通知后,立即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二)降雪期间,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保证本单位清雪除冰任务按时完成。各单位接到雪情通知后,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三)由数字化中心、精细化大队负责,做好指挥平台值班及信息采集工作。
(四)由局督查科、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局属各单位清雪除冰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环卫冬季清雪工作方案 篇4
为确保及时清扫生产区、办公区、小区道路冬季冰雪,保障小区道路畅通、生产现场环境整洁,结合公司、中心生产、生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望公司、中心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基地中心主任龚武彦任组长,物业公司副经理罗世卿为现场指挥,公司、中心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除雪领导小组,挂点领导和部门对挂点单位除雪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除雪工作情况检查、收集、汇总上报由生产运行科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
二、工作职责
1.除雪领导小组负责清理冰雪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
2.各单位成立以站(队)长、书记为清雪督导队队长,副职领导、主管为成员的清雪督导队。
3.生产运行科、客户服务中心对雪情进行预警,并协调、提醒各单位及时清理生产区域、生活道路场地冰雪。
4.出租门店由负责管理单位组织清理门前积雪,各单位单位清理各自单位院内及门前冰雪,并按标准及时清理。
5.各单位及时对清雪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上报。
6.外部项目管理站负责盐、草袋、铁锹等保障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
7.生产运行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单位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并进行通报。
三、雪情标准
小雪:地面积雪深度在3厘米以下。
中雪:是指地面积雪深度为3~5厘米。
大雪:是指地面积雪深度为5~9厘米。
当24小时降雪量达到9厘米以上为暴雪、大暴雪。
四、清雪工作标准
1.小雪。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天亮开始进行清扫;冰雪清扫后路面无散雪,无结冰,通行方便无障碍即可结束清扫工作。
2.中雪。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天亮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道路积雪适量洒盐;清扫路面后无散雪,无结冰,通行方便无障碍即可结束清扫工作。
3.大雪或路面结冰。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各单位要对主要道路适量撒盐,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2.清理范围为生产区、办公区、小区道路等人流密集区。冰雪清扫堆放不得影响生产、生活出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箱周围堆放积雪,或将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禁止将被污染的积雪(洒盐的雪)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3.外部项目管理站材料供应站提前做好保障应急物资的储备。
4.在降雪和除雪期间督导队要坚持每天坚持不间断巡视,检查人员到位情况,对除雪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通报。
5.对执行扫雪铲冰任务和完成任务不好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环卫冬季清雪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育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班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1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具体要求见值班要求。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班主任必须等到最后一名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四、应急宣布及后项
1、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由校长室制定,根据具体天气状况,在学校广播里临时宣布。
2、宣布为恶劣天气后,各部门应全力以赴组织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大事当前而无所事事的现象出现。
3、对于在恶劣天气中置学生于不顾先行离开岗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批评、处分及至追究相关责任。
环卫冬季清雪工作方案 篇6
随着冬季的到来,进入雨雪结冰天气,为了防止家长、师生在幼儿园园区行走滑倒,确保安全,特制定雪天防滑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物资准备
幼儿园提前备好大扫帚、木推雪板、铁锨、防滑垫等
三、重点工作分配
1、设施设备安全:
如遇特大降雪,要及时排除树木、电线、楼梯玻璃雨棚险情。
2、宣传调配:
如遇大雪可提前做好开门放学准备,为确保家长路程安全,经园长同意可以通知家长提前接园。
3、积雪清扫:
如遇雪天,幼儿园不再进行另行通知,要求所有教职工按照正常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各岗位到岗后,各教学班留一位教师做好幼儿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全部进行积雪清扫工作。
4、清扫工作标准:
(1)操场地面和进入大厅道路清空所有积雪。
(2)幼儿园大门外正前地面清空所有积雪。
5、其他工作:
(1)各教学班级要有目的的带幼儿雪地游戏、拍摄雪景,堆雪人。
(2)办公室人员堆积1个雪人景观,供班级、家长合影。
6、车辆疏导与指挥:
雪天能见度较低,路面湿滑,为确保幼儿及家长安全,要求保安在家长接送时间段集中指挥车辆,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幼儿园门口。
环卫冬季清雪工作方案 篇7
为及时清除中心城区冰雪,保障冬季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力推进;以区为主、区街联动。
(二)以雪为令、雪停即清;分清主次、限时完成。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四)明确责任、形成体系;强化监督、依律问责。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心城区清雪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中心城区清雪指挥部。市政府主管领导为总指挥,市城管局局长及中心城区区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电话:2796613。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中心、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交警支队、军分区、驻齐部队、哈局齐齐哈尔站、报业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指挥部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清雪工作,每年10月末将清雪责任人上报指挥部。
三、责任分工
(一)市清雪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验收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清雪工作;遇重大雪情负责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清除主要街路冰雪;确定清雪、运雪的时限、标准;负责中心城区融雪剂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组织行政、行风、文明办、新闻媒体等单位监督清雪情况。
(二)各区政府为本辖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清雪方案及雪灾应急方案、建立组织指挥和监督体系,明确责任范围,组织辖区的清雪工作,同时负责本辖区清雪工作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和验收。
(三)各区环卫队伍为本区清雪专业力量,由市、区清雪指挥部调动指挥。
(四)中心城区道路清雪实行责任区制度。清雪责任区划分如下:
1.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清雪责任区,正面自单位临街路段内的建筑物墙基起至慢车道路边石,侧面至毗邻单位分界线;有巷道的至巷道中心线。其他道路、桥梁、公共广场、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单位负责或由其按照承担能力,就近划入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清雪责任区。
2.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的清雪工作,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负责。
3.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用自管场地的清雪工作,由其自行负责。
4.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集贸市场、展销场馆、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众聚集场所,独立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穿过城区的铁路、公路、隧道的清雪工作,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5.公共水域以及岸线的清雪工作,由其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6.建设工程现场及其对应的公共区域的清雪工作,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工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7.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清雪工作,由其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清雪责任区内冰雪,责任人分别按照规定负责清除和堆放,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运输和处理。
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约定清雪责任的,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做好清雪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临街商家业户、国资委和经委负责分管企业、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学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和小区物业、文体部门负责行管单位、交通部门负责直管路段和公交公司清雪的动员、督导、监管和督办工作。交警部门负责清雪现场车辆疏导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党政办公中心各单位完成区政府划定责任区的清雪工作。民政部门和军分区组织驻齐部队承担中雪以上的突击清雪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提供降雪预测、预报和降雪等级的确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清雪专项资金。哈局齐齐哈尔站负责齐铁地区清雪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清雪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考评办、行风办、文明办负责督促和检查参评单位的清雪工作。各新闻单位负责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