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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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是推进健康xx、健康xx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在我区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年行动,促进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健康意识,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进一步创建有利于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倡导健康工作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通过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选择一批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扎实、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成效明显、近年来没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企业参与创建,发挥规上企业、生产性企业创建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标准,按照企业规模、经济类型兼顾的原则,推进健康企业培育建设。

三、实施步骤

本次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评估考核等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中旬前)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年相关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素养水平。重点面向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开展咨询解答、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进企业活动,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营造争创健康企业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前)

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今年原则上共需完成5家以上健康企业建设任务。

(三)评估考核(20xx年9月中旬前)

1、企业自主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向属地卫健委提出健康企业评估申请:

(1)近3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及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出现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

(2)按照《关于印发xx市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2021〕x号)要求开展了“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3)对照《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自评分在800分以上。

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1)、《健康企业评估申请表》(附件2)、《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上报

我区卫健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县区评估栏中填写分数。对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和《健康企业评估意见表》(附件4,按评估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市卫健委相关科室。

3、市级考核评估

市卫健委将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进行现场复查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市级评估栏填写分数。现场复查评估以县区为单位,按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按照现场复查评估通过率核减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最终确定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我区卫健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的方针,加强沟通协作,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总体部署。

二是加强培育扶持。

区疾控机构作为健康企业创建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要组织专家对创建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在企业对标建设、工艺技术改造、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环节,进行重点培育和帮扶。

三是加强宣传和示范引领。

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的报道,适时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高创建水平。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落实国家卫计委《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xx)》和《湖北省创建健康促进县(市、区)工作方案》精神,保障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建设健康湖北、健康赤壁,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创建周期内达到以下目标:

(一)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成人吸烟率下降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

(二)全市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健康家庭每村(社区)达到3户以上;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市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三)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住院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患者及家属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4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五)25%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1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

(六)建立1个健康管理联合体,建设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科和健康管理门诊至少各1家。

(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0%、30%以上,健康提升计划书覆盖30%以上的家庭。

(八)健康食堂、健康酒店(餐厅)每年建设数量不少于3家;健康超市每年建设数量不少于2家;健康步道健康建设数量不少于2条;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每年建设数量不少于1个。

三、时间安排

根据湖北省健康促进市活动时间安排,每2年为一个周期,单年开展创建,双年申报考核评审,本轮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政府承诺,工作启动(20xx年7月)。市政府制定《赤壁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xx年)》、《赤壁市创建20xx-20xx年湖北省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创建湖北省健康促进市承诺书》;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召开全市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xx年8月—20xx年12月)。各乡镇、各相关单位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工作,制定出台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市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xx年1月—20xx年6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湖北省健康促进市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全市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市创建办公室)

1.市政府把创建健康促进市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市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乡镇、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各部门制定创建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创建办公室。

3.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二)健康促进综合干预。(责任部门:市创建办公室)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市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市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全市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全市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责任部门:市创建办公室、市住建局)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食堂、酒店、餐厅、超市,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及健康广场、步道、主题公园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建设无烟环境。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计机构、学校等行业达到“无烟单位”标准。

3.全市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

4.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四)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健康促进市创建知晓率。(责任部门:市创建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1.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加强健康促进市多形式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市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2.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赤壁网及各乡镇、部门网站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市宣传推广。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市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五)活动评估督导(责任部门:市创建办公室)

1.负责全市统一的基线调查。

2.负责全市工作阶段进展督导。

3.负责编写年度辖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4.负责组织对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健康超市开展考核、表彰和命名。

5.负责健康促进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六)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建设(责任部门: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

1.成立市卫计局、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创建健康促进市,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赤壁市健康教育所(挂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覆盖全市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推行健康管理。开展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科、健康管理门诊建设。建立健康管理联合体,组建健康管理指导和服务团队,推行重点疾病分级管理。

4.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经过建设,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单位”达标。

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市建设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负责制定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标准,协助创建办考核评估验收。

8.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9.负责对肥胖人群、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经过建设,吸烟率下降2%,肥胖率下降5%。

10.卫计系统内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

11.组织卫计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七)培训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市疾控中心)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市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卫计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市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和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

2.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对健康促进市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八)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责任部门:市疾控中心)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广播、户外媒体机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宣传片,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

2.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3.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

4.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5.协助开展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九)健康村(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乡镇)

1.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乡镇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慢病、结核病、艾滋病等内容为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每村(社区)评选出3户以上健康家庭。

6.居民对健康素养行动知晓率达7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25%以上,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7.各类健康活动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十)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1.成立局、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5.4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和健康促进机关标准;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学校保健人员或校医培训率达95%以上,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7.小学生入学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学前班、一年级学生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

8.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9.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范围)材料审核上报。

(十一)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部门:市总工会、市经信局、市安监局)

1.成立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开展健康促进主题活动(爬山、健走、球类等)至少1次,开展健康主题集体活动(戒烟竞赛、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等)至少1次。

6.每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健康检查,开展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未达标方面进行有效整改。

7.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4期,工作场所张贴有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及宣传。

8.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9.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2%;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十二)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部门:市总工会)

1.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倡议动员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建设。

2.各单位有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办公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4期。

6.每年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7.有健康活动室,配备健康自测一体机等设备。

8.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健康体检,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行为干预和管理。

9.对单位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创建周期内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2%。

10.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11.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2.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的材料上报。

(十三)健康促进媒体宣传。(责任部门:市文体新局、市广电局)

1.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宣传创建健康促进市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3.每类媒体开设至少一档健康教育类固定专题节目或栏目,新闻报道或专题节目每年累计20次以上。

4.赤壁电视台制作“赤壁市创建健康促进市”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赤壁市创建健康促进市”公益广告1-2条,并在电视台循环播放。电视台周期性在热点时段播放“赤壁市创建健康促进市”宣传内容的滚动字幕。

5.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规范入档。

(十四)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社局)

1.负责落实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创建健康促进市”的知晓率。

2.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2个月更新一次。

3.针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教育,每2月至少一次,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规范入档。

4.公交车、出租车张贴“赤壁市创建健康促进市”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5.市人民广场公益广告屏开展健康促进创建和健康素养核心信息标语宣传。

(十五)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局)

1.负责督导、指导辖区单位、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市商务局负责推进健康超市创建,协调市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

3.市食药局负责健康食堂、健康酒店、健康餐厅创建,协调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

4.市卫生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各小美容院、小旅店、小浴室等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

5.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六)全民健身建设。(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局)

1.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健康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2.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市中小学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

3.完善健康广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的健康设施建设。

4.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0%。

5.各类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创建湖北省健康促进市工作,市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负责所辖地区的创建工作,调动社区和乡镇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文章,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市财政局将创建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开展健康促进县综合干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省级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湖北省健康促进市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健康促进市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市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市的良好氛围。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卫健委和省卫健委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要求,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贯彻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扬州”建设,加快建成江苏省健康促进区。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成人吸烟率下降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三)建设无烟环境。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巩固卫健系统和学校全面禁烟控烟成果。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开展12320卫生热线戒烟资讯服务。

(四)全区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评选出100个以上健康家庭;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五)全区9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全区90%以上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以上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全区2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六)提高健康教育能力,加强行政人员和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训,制作健康教育电视公益广告和健康主题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有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单位、社区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七)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20xx年8月—20xx年3月)。制定《扬州市江都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项目基线调查,召开全区健康促进区创建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20xx年3月—20xx年8月)。各镇(园区)、区各部、委、办、局和相关单位制定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20xx年9月—20xx年10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健康促进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省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全区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区各部委办局)

1.区政府公开承诺省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把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每个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3.督促建立覆盖城乡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部门(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机构和相应工作制度。

4.将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对健康促进区的认知。(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1.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要加大健康促进区建设的宣传力度,编制印发各种宣传材料,提高政府和组成部门对健康促进区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并发挥部门优势从而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各部门(单位)要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区建设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宣传部门要做好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项目监测评估督导。(责任部门:区卫健委)

1.负责完成基线调查工作。

2.负责全区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的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组织专业指导机构,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单位对健康促进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提高建设能力。

3.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干预和效果评估。

4.负责编写年度我区人群健康状况及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负责督促健康促进区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四)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建设。(责任部门:区卫健委)

1.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省健康促进区标准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由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成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工作新机制,发挥卫健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经过建设,全区9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负责“健康促进区”“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医院”等指标内容的分解落实。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对机关、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肥胖人群、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创建末期,吸烟率下降3%,肥胖率下降5%。

9.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健康素养水平提高1-2%。

10.组织卫健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11.负责卫健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五)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区科技局)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健康下基层宣传“五进”活动。围绕健康素养66条主题,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针对重点人群,走进各部门精准性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4.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

5.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镇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六)健康镇、村(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镇、各园区)

1.将健康镇、村(社区)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镇、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镇、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村(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村(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3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2%以上,健康家庭不少于10户。

6.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7.负责健康镇、村(社区)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七)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成立区教育局、学校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

5.经过建设,90%以上的中小学校在20xx年6月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7.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八)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成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有固定宣传阵地。

6.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7.经过建设,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8.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9.负责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九)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部门:区机关工委、各部门)

1.书面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动员各部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

2.各部门单位有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创建末期,职工肥胖率控制在12%以下、吸烟率下降3%。

7.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8.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10.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十)健康促进媒体宣传。(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1.成立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宣传创建健康促进区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3.新闻报道或专题节目每年累计20次以上。

4.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应规范归档。

(十一)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商务局)

负责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创建活动,落实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省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的知晓率。要在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针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教育,每月至少一次,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应规范入档。

(十二)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区城管局、商务局负责协调各大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区市场监督局负责协调各餐饮业、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协调各宾馆、旅店、沐浴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为加强工作的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组织实施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成立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定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镇、各园区负责本辖区的项目建设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完成各自项目建设任务;区财政局要根据政府承诺,将健康促进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使用;区卫健委主动做好与省、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适时邀请有关专家来指导,完成基线调查,根据我区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省级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镇、各园区、各部门对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合格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要定期进行自查,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区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健康促进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努力营造健康促进的良好氛围。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29号)精神,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慢病防控综合示范区等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健康永嘉”建设,全面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加强社区健康行动,发展个人健康技能,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建立健全健康促进机制

1.公开承诺开展创建工作。把健康促进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

2.完善健康促进协调机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各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为成员的永嘉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通报工作进展。

3.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要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建立健全健康促进相关工作制度。

4.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开展建设工作督导和考核。制订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将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牵头开展健康促进县建设督导、考核工作。

(二)全面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

1.梳理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各相关部门梳理现有与健康相关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评估,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方案,充分体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

2.建立健康政策审查机制。有关单位在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增加健康审查,即在政策的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环节中,充分考虑健康因素。在涉及健康相关政策需要相关部门审查的,由政策起草单位汇总到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后,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3.倡导健康优先理念。各部门在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任务中,要始终秉持“科学健康观”,将“健康优先理念”融入部门决策、制定、实施、总结的各个阶段,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地。

(三)全面提升健康促进培训能力

1.针对卫生健康部门。重点强化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和二级培训的能力。

2.针对政府组成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政府部门、社区(村)和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

3.针对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开展卫健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四)全面落实优先领域干预措施

1.开展基线调查。统计汇总我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有关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制定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

2.确定优先干预领域。结合健康促进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我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干预工作策略和措施,实施干预计划。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干预措施。

(五)积极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1.大力开展创建宣传,营造舆论环境。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工作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加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及开展的重点工作和活动成效,为健康促进县的创建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优化人居环境。以美丽永嘉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大拆大整”“大建大美”,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

3.加快健康场地建设,完善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我县体育基础设施,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建设。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学校、体育场所等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开放利用率。完善健身场地和健康设施、健康教育馆、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街区、健康超市、健康社团等场地设施,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六)加强创建健康促进场所

1.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继续深入开展健康社区(村)创建,将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纳入文化礼堂建设和活动内容。开展健康家庭创建,培育一批室内外环境整洁、生活方式科学、健康素养较高的示范家庭。全县40%的社区(村)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建设20%的健康家庭,并优中选优创建不少于100户的示范健康家庭,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知晓率达到70%。

2.深化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发挥已建成健康促进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达到80%。

3.深入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贯彻以患者和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推进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医护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水平提高。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达到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均达到温州市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4.推进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发挥政府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社会表率作用,组织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创建,提高机关干部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达到50%。

5.推动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分析评估不同企业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工作措施,根据企业特点制定创建计划,提升企业及其员工健康促进意识,提高企业员工健康水平。大中型企业符合国家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达到20%。

6.全面推进无烟单位创建。辖区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加强机关单位控烟工作,打造无烟政府。将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会议室和办公室全面禁烟工作,纳入全县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永嘉”工作任务。

(七)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在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等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面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和居民群众,深入开展健康素养大讲堂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

2.节日纪念日主题活动。在重点节日纪念日,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参与程度。

3.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推行分级诊疗,深耕社区(村),当好健康“守门人”。深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水平,重点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优生优育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素质。

三、时间安排

浙江省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3年10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2年4月底前)。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机制,广泛社会动员;开展基线调查,制定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相关部门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加强监督指导。开展绩效评估,并针对调查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

(三)考核评估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开展项目自评估,迎接省级考核组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健康促进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县财政局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全面推动创建工作。

(二)强化督导监测,实施考核评价。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对照标准和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强化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创建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与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施。

(三)总结经验成果,确保创建成效。在创建过程中积极总结适合我县、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落实健康促进长效工作机制。培育不同类型的健康促进示范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确保创成浙江省健康促进县。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规范健康单位创建,推动我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宗【20xx】9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动员全镇干部职工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认真学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为全镇干部职工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二、建设内容

(一) 制度保障

1.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制度。

3.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如健康职工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等。

4.至少每2年为职工进行1次健康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能根据体检结果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二)环境建设

1.室内外环境整洁。

2.单位为无烟单位。

3.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4.设立固定的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张贴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每年至少更换4次。

5.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和称体重的场所和设施。

6.在适宜场所(如电梯口,楼梯转角处)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活动开展

1.组织开展爬山、广播操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及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4.积极邀请公卫、临床、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参与单位健康活动,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3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次讲座有30%以上职工参与。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或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制定健康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二)申报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按照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向县防慢办提交创建申报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5日)

根据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具体内容实施工作。

(四)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按照建设方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县防慢办将在20xx年8月中下旬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命名为健康单位。

(五)长效阶段(长期)

巩固建设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健康支持环境的有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康单位创建是建设省级乃至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建设,对全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有明显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责任,保证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好创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全镇上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创建场所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卫函〔2022〕150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建设省、市、县级健康企业。自2022年起,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设区市辖区内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程序

(一)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评估方法

1.自评申报。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进行自评,初步评估健康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区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池州市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2)、《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3)、《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4)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评审。评审由各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评审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现场评估:由3名专家组成考评组,对通过资料审查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考评组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方式,全面评估申报企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考评组在现场评估时,填写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根据评分情况,作出评审结论,并将评分情况和书面意见现场反馈给申报企业。

各地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5)并附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3.市级审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评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评审过程是否客观公正,评审结论是否准确等。

(2)现场抽查复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所在地评审上报的情况,组织专家组,按各地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地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

接受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现场复核情况进行评估。没有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申报材料进行评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9月30日前,在认定的市级健康企业中择优(不超过10%)推荐为省级健康企业评选对象。

4.命名授牌。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标牌规格及内容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统一设计、制作和发放。

(三)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健康企业有效周期为三年。自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6),由其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7),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结果运用

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获得健康企业称号的企业,纳入职业健康分级分类优秀管理等级。健康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可以优先免费参加市级职业健康培训,免费接受市级职业健康专家现场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优秀管理者可进入市级职业健康专家库。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确定2022年度创建企业名单。健康企业原则上在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较为优秀企业中选取。各地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池州市创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8)纸质件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自评申报阶段(2022年7月1日-7月20日):各地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各项指标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企业应完成健康企业创建自评和申报工作。

(三)评审推荐阶段(2022年7月21日-8月10日):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完成本辖区健康企业的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工作,并将材料上报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各地推荐上报市级健康企业候选企业不少于3家。

(四)评估复核阶段(2022年8月11日-9月1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对各地上报的申报企业进行复核。

(五)命名通报阶段(2022年9月10日-9月2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同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各地要相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处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检查工作,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指导申报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确保健康企业真正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要切实提高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达到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目的。要统筹推进,做好创建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用人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请于9月20日前将2022年度本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珊珊,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xxx@qq.com,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以保护职工健康为目的,以科学为依据,创造支持性环境,积极培育和提高职工健康理念和意识,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文明健康行为,根除生活陋习,摒弃不良习惯,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创建示范单位。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培养职工健康意识,最终提高职工的健康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组织管理:

成立创建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四、开展活动及实施时间(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内容,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制定活动内容和方式)

举例:

(一)动员阶段(时间)

1、召开动员大会,在全中心进行健康示范单位创建宣传。

2、进行基线调查,了解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

(二)宣传培训阶段(时间)

1、开展全体职工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培训,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

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等)

2、在单位网站设置健康生活方式宣传专栏,向职工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知识。

3、利用张贴画、板报等,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

4、单位食堂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5、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健康生活干预阶段(时间)

1、制定有健康促进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职工健身制度、每年一次职工体检制度等)、健康促进的激励机制,并根据基线调查结果制定中心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等。

2、提供健康促进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等。

3、组建2支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篮球队等。

4、开展健康相关知识讲座。

(四)评估验收阶段(时间)

1、对参加基线调查的职工进行干预后调查。

2、根据干预后调查结果,组织健康相关知识讲座。

3、举办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4、开展1次职工运动会。

5、按照创建健康示范单位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

6、整理相关资料上报,接受市健康办的'验收评估。

五、工作策略与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

创建健康示范单位,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创建措施,层层抓落实,真正体现关心职工、关爱职工,为职工谋利益、办实事。要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组织,共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二)多部门参与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科学创建,指定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为单位职工开展讲座、培训,对创建工作及时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提供健康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

在创建示范单位时,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将创建健康示范单位落到实处。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我公司本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宗旨,提升境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科技为先导,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教育与督查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综合治理,努力把职业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构建安全、和谐、文明、高效矿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上岗前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在岗期间培训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置齐全,保养维护及时,确保正常运行;确保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放,正常使用。

(四)岗前、岗中、离岗前职业健康查体率达到规定要求。

(五)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六)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和委托检测与评价工作。

(七)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综合治理各种职业危害,使其降到最低限度。

(八)全年计划投入资金1352.3万元,用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健全、调整、充实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抓好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知识,纳入新工人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中。利用宣传栏、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安培中心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确定的时间及培训内容,对在岗职工做好全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同时对今年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党群部门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本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工作。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牌板、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要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

(三)职业危害防护和监督。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接触职业危害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及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职工使用情况。劳动者在从事接尘、接噪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人劳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把个人防护用品按时保质保量的发放到职工手中。物资供应站要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货比三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安监处要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作业现场职业卫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作业现场防护设施及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督察力度,对现场督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工作人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并将查体结果存档。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人劳部、卫生所、总务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工作,确保查体项目、查体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安排好复诊、康复治疗及疗养等工作。

(五)职业危害告知。要积极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人劳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如实告知职工所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及劳动过程中所需佩戴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同时要填写职业危害告知书,一并存入职工个人档案。通防科要通过公告栏定期公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作业现场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六)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积极配合上级各有关业务部门做好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对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要积极治理。

(七)大力提倡新技术新工艺。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将粉尘、毒物及其它有害因素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使其少产生或不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部分,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治理措施,使整个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井下工作面、地面车间、厂房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并及时做好记录,使其发挥正常功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此项工作由技术科、机电科(队)、通防科(队)、洗煤厂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四、保障条件

根据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实际,2013年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预计支出费用1352.3万元。财务部要做好年度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资金支出计划,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所需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根据责任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大措施,强化管理,扎实工作,切实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xx年修订)、《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xx年)》和《xx市关于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xx〕24号)要求,自xx年起,在全市启动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在全市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典型,带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明确学校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和必要的活动场地,丰富课程内容,建立稳定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全体教师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争取到20xx年,在全市创建60所左右的潍坊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0所左右的xx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5所左右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二、创建范围

全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三、工作步骤

争创工作自xx年开始,xx年组织首次认定,工作步骤如下:

(一)创建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对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附件1),组织本县市区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认定阶段。xx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认定从xx年开始,隔年进行。xx年3月由各县市区组织申报,每县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所,市教育局委托xx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考察认定,公布潍坊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及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评审。近两年内存在学生逃学、辍学、流失、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能申报各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推广阶段。由xx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建立工作交流平台,及时推广宣传各级特色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先进经验。

四、工作保障

(一)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建立针对学生个性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制度,推动学校积极开展校本研究,开发贴近学生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注重专业指导。各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要协调区域内外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资源,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性培训、观摩研讨和经验交流等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校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争取政策支持,做好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并根据学生实际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市教育局将逐步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不少于10课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全体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职务评聘、工资待遇、评优评比等方面的待遇,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保障工作经费。各地和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师资培训、课题研究、课程开发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原则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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