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读书心得作文(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书心得作文 篇1
这是一个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慢慢地变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
翻开《目送》,一本记录龙应台生活点滴的散文。她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作为一个母亲在对待日益成长的孩子时所遭遇的种种困惑和小小的失落;记录了自己作为一个女儿在面对日益苍老的父母时耐心温柔的守候;记录了自己作为一个敏感细腻的女子在面朝大海、耳闻杜鹃时感受到的伤感和彷徨。她用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动人心弦的种种感悟。读起来,连呼吸也充满了与之共鸣的渴望。
她,拥有着不凡的骄傲和锐气,然而在汹涌的母爱面前,也心甘情愿地作出了让步。在浮华的万千世界中,她常常这样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却失去了你的孩子?”因此,她辞去了文化局局长的官职,抛开了博士高官的耀眼光环,重归学者作家清新淡雅的朴素生活。素雅如她,淡然如她,她明白在虚浮和掌声过后,在繁华落尽之时,留下的也许只是一份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她用淳淳的真情,让孩子感受到温暖细腻的母爱;她的优雅知性,也使孩子拥有了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理应得到的尊重和自由。
也许是随着岁月的增长,人的心也变得容易忧伤罢,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不知不觉间也在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迹。我们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所以,书中的一字一句仿佛踩在我们最柔软的心房上,让人流下暖暖的泪来。
人生是一趟旅程,每分每秒,我们的旅伴都可能在前方的转角消失。有的人懂得珍惜,能与亲爱的人相伴走完整个旅程;然而,有的人只顾着留意峭壁上那丛艳丽的花,等突然惊觉四下阒然无声时,却早已“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了。
读书心得作文 篇2
阅读是一件有趣、有价值的事。我从小就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讲故事。《丑小鸭》、《白雪公主》、《海的女儿》等等。长大以后,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竟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地步。
文字就像是魔方,排列一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色彩与声音。所以我觉得,文字是有灵性的。
我爱读书,但我只喜欢历史、冒险、科幻的小说、童话等。我被它们吸引就像磁铁一样吸住了。它们诱惑着我,让我学到了知识,明白了事理。在书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在书中,我看到了古往今来的伟人、平民在人生道路上的喜怒哀乐;在书中,我明白了自己应该怎样插上飞翔的翅膀。
读书之趣在凤韵之美,我爱婉约之书,“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花影弄月,让人见凋花而伤春,见落叶而悲秋。我也爱豪放之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才有巾帼不让须眉,“谁言女子非英雄的气概”。
每当进入书的殿堂,我都被她富足高雅、奇丽璀璨所吸引。在这里,我被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清高所折服;为堂。吉诃德的愚蠢大笑过,沉思过;为林黛玉的早逝伤心过、慨叹过。
快乐的日子,听着歌曲,和着苏轼低吟“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哀伤的日子,把李清照“花自飘零水自流”的诗句记于日记中;下雨的日子,倚窗而住,捧读朱自清的《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让艳美的文字敲击我的心扉。夜晚则孤灯独影,与冰心一起品位《人生的感悟》……
曹文轩曾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梅子涵曾说过:“点燃孩子们阅读的明灯”。
我更想说,书里藏起这个世界所有你想知道的秘密。
读书的日子永远不会无聊,不会惆怅,不会迷茫。书伴着静如止水的我,在平淡的日子里,品味人生的细致和精美。
爱读书的我,漫步于书花之园圃,倘徉于书香之殿阁,品味书之美。所以我说,读书真好。
读书心得作文 篇3
主峰,这是一个既平凡又特殊的字眼,今天我们学习了《主峰》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我想我今后应以这篇文章来激励自己,让我走属于我自己的主峰。本文记叙作者在登山时,看见一个小姑娘,正在哭泣,一问才知道是走散了,而这个小姑娘是个中队委,她虽然扭伤了脚,但她却不甘屈服,要完成她的任务,尽管这个任务在成年人看来未必重要,但在这位可爱的红领巾心中却是神圣的!作者帮助小姑娘登上主峰,小姑娘找到她的伙伴,但也不忘感谢这位帮助她的叔叔,在文中的结尾中,作者发出了这样一句感叹:"呵,他们是我们民族未来的主峰!"他们,他们是谁?他们不就是我们这群红领巾吗?
我非常佩服文中这位小姑娘,我想这个红领巾是我的榜样,也是大家的榜样,因为她登上了属于她自己的主峰!文中这位小姑娘是靠着自己的毅力登上了主峰,找到了失散的队友,我觉得我也有毅力,而在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更觉得因毅力而成功是应自豪的!那是我小时候跟爸爸学骑自行车发生的事,那天我爸爸教我骑自行车,开始我觉得挺新鲜,就乖乖看爸爸试范,该我骑了,我开始上单车,不但没上去还摔了个"嘴啃泥"变成了个大花猫,我哭了,爸爸见了没过来扶我,只是严厉的说:"为一点小事而弃累,遇到挫折就放弃,那那些运动员们是怎么熬过来的!"是啊,这是对我的一句多么适合的名言啊,我爬了起来,继续练习,我这不是在为爸爸练习,不是在为国家练习,而是在为我的主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练成了,那时我是多么高兴,不是因为爸爸不会骂我了,也不是因为国家后继有人了,是因为我登上了我自己的主峰!人生中有许多主峰,而登上这些主峰是要靠自己的力量登上去,让我们为我们人生中的主峰而奋斗吧!
读书心得作文 篇4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
死亡是生命逝去的方式,是终点,亦是起点。而活着,活着是生命存在的证明,但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了什么呢。这是个问题,也不是个问题。
福贵是《活着》这部小说中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悲剧之所以是悲剧,是因为原先美好的事物被毁掉了。福贵原本的生活究竟是幸福还是悲哀,这便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生活不停的变故,是悲剧的来源,福贵好赌,把家产赌光,从地主的儿子变成了下地干活的农民,因此导致父亲崩溃掉入茅坑,再也没有发出声音,接下来福贵的人生可谓是一波三折。经历种种苦难的福贵,感受过幸运来临,也感受到了生命离去的无奈,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老婆女儿相继死去,生活仍旧继续,福贵还活着,他还活着。
你说无一亲人的福贵,这只是苟活,可你怎知他是在苦难中熬着,而不是在苦难中幸福呢。以往的种种回忆,似乎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不像其他的乡间老人,对自己以往的人生一问三不知,似乎那段人生与自己毫无相关。他可以绘声绘色的描述,他可以徐徐道来,他的曾经,他的人生,他最终为自己而活着。
有人说他其实算是一个恶棍,在生活富裕之时,他吃喝玩乐、好赌成性、不顾家庭、戏弄老丈人。可他何不是为自己而活着,在亲人全部离去的天昏地暗中选择死亡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可他还是选择活着。
我不知道他在当地主儿子时过着的那些一天天随风飘去的生活是否快乐,是否幸福,但是我认为他在苦难中,在有真正的活着的感受时,他是幸福的。
我们的人生也许没有那么戏剧化的苦难,没有那么多的坎坷。但是活着,为何而活,为谁而活,是人生始终要探寻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在生活中前进的一个理由,一个原因。生活总要继续,最终我们总要为了自己而活,身边的人会离开,会离去。而每一个鼓起勇气生活的人,我们都应该明白,活着不仅仅是活着,为自己而活的真正含义,需要实实在在的生活去实践,来活着。
读书心得作文 篇5
合上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童年》,我陷入了沉思中。
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暴戾的外祖父家,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贪得无厌的舅舅和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以及朴实的“小茨冈”。后来,阿廖沙和外祖父、外祖母搬进了新房子,认识了另一些人,他从他们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18世纪俄罗斯小市民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了争夺财产常常因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同时也有坚强、勤劳、善良在其中隐藏着——阿廖沙的外祖母总是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像丑恶现象屈膝、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人。
我想,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五彩斑斓的,更是阳光的。我们没有真正见过家人之间的殴斗,也没有亲身体验过被鞭子抽打的感觉,更不会看到有人被活生生地折磨死。我们沐浴在亲人、朋友、老师赋予我们的爱之下,却不懂得发现和回报爱,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本来就应该有。
看到好吃的零食,我们本能地向父母伸手要钱买,如果父母不允许,告诉我们吃太多零食对身体百害而无一益,有些孩子非但不听,还哭闹着说父母不爱自己。做错事了,朋友诚心帮助我们改正错误,有的人不仅不虚心改正,反而觉得朋友啰嗦。考试失败了,我们沮丧地叹气,老师加班加点为我们补课不求一丝回报,有些同学不但不认真听讲,反倒认为老师有意给我们增加负担。
我们实在太不懂得“理解”二字的含义了!我们是如此任性地认为自己总是对的,以自己为中心,从未替别人着想,一刻不停地抱怨生活的枯燥无味。请珍惜吧!我们不能永恒拥有这些,所以,就趁着我们还拥有的时候好好体味、好好珍惜吧!
学会知足,学会珍惜,学会体谅,《童年》与我前行。
读书心得作文 篇6
时间走得飞快,做人要珍惜时间,努力向上学习。有些人先天智商高,但因为不珍惜时间而碌碌无为。《匆匆》给了我启示:每个人都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正所谓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朱自清在感叹时光的匆匆,对自己虚度光阴、碌碌无为无尽懊悔和无奈,于是写道: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既然大自然能反复轮回,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文中两次写道这句话,突出告诫时光匆匆,无法挽回。《匆匆》这篇文章正好印证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谁不珍惜时间,谁只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即使天才,不珍惜时间也会成为庸才,岳飞由衷感慨: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因为,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知识,时间就是胜利,时间就是财富。珍惜时间,相当于延长生命。
谁珍惜了时间,谁就拥有收获。我们班的俞柯怡就是这样,我们下课就去玩,而她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静静地复习着上节课老师教的内容,预习下节课要学的,成绩名列前茅,不是99就是100。而有些人不珍惜时间,比如我姐,别人在学习,她却在玩手机游戏,有时坐着发呆,什么都要推到翌日做,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结果数学只考了47分,多得不偿失啊。
古人也是这样,方仲永小时候就是神童,5岁能指物作诗,可因为不珍惜时间,长大后默默无闻,庸人一个。
不管是数学家,还是化学家,不管是文学家,还是音乐家,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无论是谁,只要珍惜时间都能取得巨大的成就。华罗庚小时候数学很差,到初一也是如此,可他努力学习,争分夺秒,成为了著名的数学家。爱因斯坦小时候也不聪明,做个小板凳还是三只脚,但他废寝忘食努力着,成为科学巨人。
请坚信:只要珍惜时间,就一定会取得巨大的成就。莫等闲,行动起来!
读书心得作文 篇7
今天正月初五了,昨天2.4立春,我把立春的小贺卡制作好后就分享到朋友圈了,我的目的,提醒自己,要努力前进!也为将来留下一份美好的回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别人?以后,还是少发朋友圈。
这几天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一本小小的册子,以剧本的'形式,我有些不习惯,阅读速度很慢,到今天才读完。莎士比亚的确是了不起的剧作家。
我对于剧中人物的性格分析如下:
国王“克劳狄斯”,阴险狡诈,卑鄙龌龊,是造成王子和其他人不幸遭遇的始作俑者和罪魁祸首,死有余辜。王后移情别恋,但是她对自己儿子“哈姆雷特”的母爱也是伟大的,按理说,罪不至死吧?
哈姆雷特王子应该说是品行优良,德才兼备,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在国民中很有威望,但是却被仇恨裹挟了,最终他虽然报仇了,但是却也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还累及女友丧命。
最可惜的要数他的女朋友,美丽、温柔、善良的贵族大家闺秀“奥菲利亚”(御前大臣“波洛尼厄斯”之女),她完全是无辜的。
还有她的哥哥“雷欧提斯”,出类拔萃的年轻人,他本有大好的前途,当得知其父被害后,被仇恨蒙蔽了双眼,误信了国王“克劳狄斯”的话(他不该偏听偏信的),在国王的怂恿下把剧毒涂于剑尖,虽然比赛时一度良心未泯,但是最终却还是害人害己,也算是自食恶果吧?很是可惜!
至于御前大臣“波洛尼厄斯”,其实是个聪明稳重的人,他教(女)子有方,精于世故,为了生活,趋炎附势、明哲保身本没有错,只是他却在不知情(或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坏人的帮凶,王子想要复仇,自然要剪去对方的羽翼,包括王子原来的两个同学“吉尔登斯吞”和“罗森格兰兹”(也趋炎附势)。
霍拉旭是王子的知己好友,善于调整感情和理智,对于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处之泰然,很正直的年轻人,他给王子提供了很多帮助,得友如此,何其有幸!
读书心得作文 篇8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己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己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己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己安慰的告诉自己,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读书心得作文 篇9
“葫芦宝,宝葫芦,葫芦全身都是宝。”这句咒语大家还记得么?不记得也没关系,因为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那么就让我给你们讲讲我读完的感受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生王葆喜欢吃零食和幻想,有一天他幻想自己有一个叫宝葫芦的宝贝,可以使他想什么就有什么,一天,他的愿望实现了,宝葫芦出现了,不过他不让王葆说出他的秘密,王葆答应了,从此,王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比如:金鱼、画报、玩具……宝葫芦对王葆是忠诚的,每次下象棋每吃一颗棋子就有一颗棋子飞向他的嘴中,宝葫芦为他做了一个机器人,但是在学校里出了故障,同学们让他去修,他却手足无措,当众出丑,一次考试中,王葆对着空白的的考卷发愣,在与别人的考卷互换的时候,被监考老师发现,让他顿时没有面子,无地自容。王葆顿时发觉这个宝葫芦既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又让痛苦与烦恼每天缠绕在他身边,他明白了宝葫芦不是一个好东西,就把他的秘密告诉了同学们,并与宝葫芦绝交,当他把宝葫芦扔回湖里的时候,“砰”的一声,宝葫芦碎成碎片,王葆惊醒了,原来这是一场梦,从此王葆发愤图强,成了班级第一。
名利与成就是自己争取来的,不要在无谓的去渴求去渴望,那只是你的白日梦,自己的成就是自己的每一滴汗水与自己的天生才华得来的,没有人一出生就会成功,那也是自己争取的,宝葫芦只是一个幻想,一种自己的心理安慰,只有靠自己,靠汗水,才能够成功,因为成功是99%的汗水与1%才华才能铸就成功的,我也应该把自己的心放在学习上,面临毕业考试,不要去做白日梦,去幻想,我要脚踏实地的去拼搏去努力,成为第一。
青少年是一个美好而又是一去不可在得的时期,是将来一切光明和幸福的开端。——加里宁
读书心得作文 篇10
拿到书,就看到封面写着“人生就是自己的往事和他人的序章”。“时代的洪流推着每个人做出各自的选择。这是一个荒蛮的时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据说回忆往事的时候,就是一个人年老的时候,而自己的一生会和很多人有交集,在别人的人生里打开一个个的序章。
林祥福死的很突然,突然到我来不及去感伤,我没有想到余华让林祥福这样就死了,但如果他没有这样就死去,后面他的生活又该怎样?虽然林祥福最后没能找寻到小美和那个他明知的虚假的文城,但他半生的往事和那些他参与的别人的生活已经足够让他在闭眼的那一刻,安然平静。
小说里最让我触动的人物是小美和阿强,在林祥福的身上,更多的是感受到他类似圣人一样的光辉,但是小美和阿强把人身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展现的淋漓尽致。阿强很懦弱,但是他一直在等着小美;小美深受当时社会的影响,但是她依旧有着自己的执着和坚持。这部小说没有像《活着》那样能触发泪感,但是依旧有感动在慢慢涌动。
读到最后,虽然故事带给我无限淡淡的忧愁,但唯一温暖我的是:最后小美与林祥福的相遇。当林祥福死去,他的仆人在送他回乡的路上,经停了小美所埋葬的地方,“此时天朗气爽,阳光和煦,西山沉浸在安逸里,茂盛的树木覆盖了起伏的山峰,沿着山坡下来时错落有致,丛丛竹林置身其间,在树木绵延的绿色里伸出了它们的翠绿色。青草茂盛生长在田埂与水沟之间,聆听清澈溪水的流淌。鸟儿立在枝上的鸣叫和飞来飞去的鸣叫,是在讲述这里的清闲”。平和,坦然。也许这份平和与坦然是文城,是余华最后想得到的安宁。借用鲁迅的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但坚信的人始终坚信着,哪里都可以是文城。
“这里是文城吗?”
总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读书心得作文 篇11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读书心得作文 篇12
读书是人类特有的神圣权利,因为读书,人们狭窄的心灵逐渐变大,变得丰富多彩,以至变成一个大的心灵宇宙。
书犹如药,书读多了可以医治愚蠢;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爱书,常常部在书架前,觉得面前展开了一个广阔的世界,一个浩瀚的海洋,一个苍满的宇宙。因为当你在读书时,就是在和书中的作者谈心、交流。读书时,如果读的是现代的书,可以与同代人作做精神上的交流;现代作品是现代生活中鲜活的语言,反应的是当代人的思想感情;而读经典名著时,读的是古今中外的文化精华,名著像是军事上的制高点,占领了它,其他就不在话下了,名著为很多人反复阅读,已成为当代人共同的文化素养,不了解名著,就在文化沟通中产生严重障碍;读现代的书,可以更轻松活力的吸取书中的精髓,而且更有兴趣,吸取书中的知识时就更快了;读古代的书,可以传承古代圣贤的精神遗产;读书可以享受和吸取人类文化的成果。
我觉得,读书是一个奇妙的过程:因为他人的智慧,通过你使它成为可见的,然后通过感觉的门廊,经过你想象力的天空,进入你心灵的空间,激起你心中的波浪。读书一定要全神贯注,孜孜不倦,仔细推敲,有时不能全信书中的所言,也不可寻章摘句。读书可以使人愉快,也可以增添光彩,读书使人增长见识。
读书时不要死读,而必须活读,就是说不能只记信佳句美词,而必须把全文的意思理解透。然而有许多书看一遍两遍还不懂得,读三遍四遍时就读懂了,或者一相书前面许多不懂的地方,读到后面才豁然贯通;有的书昨天看不懂,过些日子再看时才懂得;也有的书似乎看懂了,其实不大懂,后来有了一些实际知识,才真正懂得它的意思。因此,重要的书必须反复阅读,每读一次都会开卷有益,温故知新!
读书时必须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其中最重要的是心到,如果你不喜欢读书,不用心读那也就不能用心去了解书中的道理,也不可能把书真正读进去;如果真正把书读进去了,你就会越读越有兴趣,自然就会很轻松地获得书中的知识和道理!
所以说读书首先要讲究方法其次还要讲究的是读者的心态和情绪以及读书的态度!
读书心得作文 篇13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童年》讲述了五岁的阿廖沙因父亲去世,跟随外祖母、母亲投靠外祖父。在那里,阿廖沙尝尽了人世间的辛酸;外祖父蛮横、喜怒无常,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孩子。两个舅舅因为贪图外祖父家产,常常打架,甚至谋害家庭成员;他们谋害阿廖沙的父亲和“小茨冈”。可是尽管生活中有很多品德败坏的人,但也有一些优秀的人在影响着阿廖沙,如和蔼的外祖母、“好事情”、“小茨冈”等。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既需要包容,也需要爱。小说中,阿廖沙的舅舅为了个人利益随意伤害他人,给他人带来痛苦,最终让所有人都憎恨自己,不仅仅是家人不容纳他们,这个社会也不容纳他们。这是很不幸,也是很可悲的。作为人,与别人一起相处,如果只想着如何从别人身上得到利益,不想着别人的感受,这个世界将会淹没在战乱硝烟中。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爱、理解,仅有相互之间的仇恨,这个世界将会十分可怕。
前几年的伊拉克战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为了得到丰富的石油,不择手段,在伊拉克开展了一场毁灭性的战争。这使得伊拉克的人民痛苦不堪,妇女儿童遭到伤害,父亲、丈夫、儿子为了保护人民而牺牲,原本美丽的伊拉克也变得“伤痕累累”。不仅仅是伊拉克的人民遭殃,就连美国、英国自己也深受其害;许多士兵在战场上牺牲,孩子失去父亲,母亲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这是多么可怕的灾难啊!
可是如果我们放下利益,放下武器,放下自私,用爱去维护我们的世界,那么不仅仅是一个社会会受益,整个世界都会受益。到处都会充满欢笑,鲜花会到处开放,人们都欢乐地生活在一起。只要有爱,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也能想兄弟姐妹一样生活。
让我们放下私心,用爱来经营这个世界吧!
读书心得作文 篇14
郭敬明的小说《幻城》,在书店里看过很多次,但我没有翻开它,我的妈妈告诉我,那时的郭敬明还很年轻,而只有真正生活过,品味过的人才会写出好作品。我可不这样认为。小说《幻城》名字好像很有魔力似的,幻城,幻城。虚幻之城?梦幻之城?感觉不真实……于是,我读了它,几乎是流着泪读完。
读完小说《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我仿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衣衫上起舞,淡淡的微笑……但故事并没有童话般那么美好,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是梦总会醒。卡索,是一位孤寂的王。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之间的不信任,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伤感袭上心头。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追求,每个人有着相同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思,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哀思。而贯穿全文则是对自由的向往和浓重的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索很幸福,见到了他所有他想见的人,可悲哀的是卡索一次也没有喊对方的名字,没能等到最后一刻。如果卡索再等一下,就等一下,那么释就会恢复前世的记忆了!我不甘,替卡索不甘。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着,几百年的孤寂,换来的却是诀别。
世事难料,释希望成为火族的皇子,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为此,他杀了利落和岚裳,成为火族皇子之后,又杀了利落和岚裳的今生。然而,卡索,他最爱的哥哥也在他面前自尽。如同一场哭笑不得闹剧,到最后大家都一无所有。虽然他们都没有错。
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人心,这就是美丽又丑陋的世界,只是希望不要错过我爱和爱我的,只祈祷不要忘记那些为自己奋不顾身的人。至少,我还不是一无所有。小说《幻城》这本书告诉了我,珍惜眼前的美好。永远要比补救来得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