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 篇1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疫情联控联防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着“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救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在我局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体干部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二、职责分工
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张x、局长于x维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三、主要措施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
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疫情信息由国家或授权地方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布任何信息。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大型活动。
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系统会议、培训等活动;不邀请外省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县(市)区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感染。
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境外考察,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
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确定一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1月23日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烧、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疫情防控期间,发现有发烧、咳嗽的,要随时报告,并及时送医院确诊。
四、紧急预案
对赴疫区归来、接触过疫区来唐人员、接触过疫情疑似症状以及有发烧、咳嗽症状的同志,要及时报告并到医院检查,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有关部门,根据医院诊断意见,分别采取在家休息、隔离观察和住院治疗等措施。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紧盯节日特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疫情防控策略,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管控,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牢疫情防控防护网,严格落实农村地区“两节”期间“三减少、三加强” (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入(返)杭人员摸底排查和管控
1.加强组织动员。建立镇、村、组三级防控责任网格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志愿者)联系到户”的三联网格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态化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作用。镇村组要压实责任,建立疫情防控专班,各村要以“两委”成员、乡村医生、党员和志愿者等为骨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做到全员上阵,主动追踪,入网入格入家庭,形成“人自为防、村自为防、镇自为防”的防控体系。
2.摸清返乡人员底数。各村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村组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村组“网格化”管理的兜底作用,组织村组认真做好“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特别是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隔离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摸底排查、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等工作。各村要安排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离岩人员提前进行逐一摸排,建立台账,掌握返程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行程路线等详细信息并进行登记,确保做到精准管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并向上报告。
3.从严落实境外返杭人员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关龙岩市境外入岩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操作导则(修订版)》(岩新冠肺炎防指综〔20xx〕79号),做好境外返杭人员的`信息流转、人员转运、人员交接、隔离期满解除集中隔离后“7+7”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入境人员在省内外口岸解除14天(或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由县指挥部交通检疫组落实“点对点”接回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经县指挥部研判为风险较高或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医学观察的第1、7、9、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医学观察。解除“7+7”健康管理后,要落实28天自我健康管理,并在第14、28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要加强入境返杭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4.加强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杭人员管控。镇疫情防控办要加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相关信息的收集,对上级大数据推送的重点信息,要及时核查反馈,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各村要加强对国内出现本地病例的城市和高中风险地区入杭返杭人员排查,落实查验身份、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接种码等信息和检测体温、登记信息工作,人员登记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镇疫情防控办。对国内出现本地病例的城市,各村要第一时间部署并主动采取果断措施落实入杭返杭人员的摸排管控措施,同时追溯14天人员情况,确保在尚未划分风险等级时落实所有已入杭返杭人员居家医学观察,并由卫生院上门落实规定频次核酸检测;在划分风险等级后,高中风险地区入杭返杭人员一律严格落实自抵杭之日开始14天集中医学观察, 14天医学观察期满后继续实施健康随访跟踪管理至30天;对低风险地区入杭返杭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14天,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方可有序流动。对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对象各村都要建立管理台帐,有专人负责健康管理。
(二)从严管控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
1.严控大型会议活动。全镇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50人以上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对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严格落实“三码”联查、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安全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
2.严控群众性聚集活动。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各类活动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批,原则上暂不审批各类庙会、体育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从严压减节日祈福、灯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检测和应急处置准备;落实公园、景区景点“限量、预约、错峰”措施,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严格文化娱乐场所、墟天农贸市场流量管控,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场所继续执行限流措施,严防人员聚集。
3.严控人员流动。全镇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人员出行管理,严格落实外出人员报备制度,单位职工因公因私出省旅行、探亲、出差、商务活动等返杭后2天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落实自我健康管理1周,14天内不参加任何聚餐和聚集性活动。若我省有发生本土疫情时,因公因私出市返杭后2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积极引导鼓励职工就地、就近过节和休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1.加强群众聚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限制瞬时客流量,要采取疏导措施,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各项防控措施,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体温检测、“三码”联查等措施。
2.加强餐饮业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监管所要督促辖区内餐饮行业认真落实体温检测、“三码”联查等措施,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减少同时段堂食人数,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要尽量避免使用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公夹。餐饮住宿等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3.加强卫生院、卫生所等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卫生院、卫生所、药店要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要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准确筛查区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要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日值班,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都要扫码测温,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实施“一患陪护”和陪员证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同时定期对镇村工作人员开展消杀指导和培训。
4.强化冷链食品市场环境检测管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监管批发市场、零售店、消费环节的全流程、全过程核酸抽检和防疫管控,要加大抽样检测覆盖面和抽样数量,做到抽样检测100%覆盖,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风险。要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周对辖区内主要的海鲜市场、农贸市场、售卖冷冻肉类及水产品的商场、超市等场所和餐饮单位的环境、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一些人员流动密集的重点市场,要适当加大检测密度和频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四)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和应对疫情准备
1.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部署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各类人员进行疫苗接种。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快疫苗接种进度,确保在12月31日前完成3-11周岁人群第二剂疫苗接种工作。统筹推进18岁以上人群第三剂加强针接种工作,力争做到“应接尽接”,加快构建和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2.做好应对疫情准备。继续坚持前期有效经验做法,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若发生本土疫情传播风险,要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直至最小单元,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科学果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疑似病例、密接者、次密接者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快速处置,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要立足“两节”疫情防控需求和冬春季疫情防控特点,严格按照《南阳镇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落实自我防护责任,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到位。
(二)加强应急值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任务,制定“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提前安排节日期间应急值班,确保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不断线、不停滞、不拖延。遇有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守护好人民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统筹兼顾。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认清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冷链食品等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带来的不确定性,提高思想认识,保持应急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镇纪委将进行督察,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利的村和单位,要限期责令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车、微信群、村村通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健康和卫生应急知识宣教,引导群众树牢风险防范意识,“两节”期间要减少走亲访友活动,个人家庭聚集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在20xx年3月15日前,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前报备,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公勺公夹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引导群众主动向村组、单位报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等情况,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对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决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疫情期间复工审核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开复工原则
1.严格开复工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审核”和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开复工管理。首先要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辖区乡镇政府、卫健等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疫情防控审查核准后,区住建局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的核查,做到审核合格一个,开工一个。
2.坚持开复工原则。建筑工地开复工应坚持“六不”原则即工地未建立联控联防机构不得复工;工地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得复工;工地未配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不得复工;工地进场人员排查不彻底不得复工;工地未储备好体温枪、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不得复工;工地未进行全面消杀不得复工。
(二)开复工条件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开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项目疫情防控达到如下条件后,疫情防控审核工作向辖区乡镇政府提交申请,安全生产等复工条件审核向区住建局提交。
1.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对接辖区乡镇、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用于需要临时观察的人员。隔离观察室应符合我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要求。
3.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单位要根据复工人员情况配齐、配足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控制用品。口罩、消毒液等用品储备量不少一周用量。
4.对项目内所有复工人员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必须进行详细排查,并有详细记录,同时全部人员填写鹿泉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驻守)人员及外来人员(含返工、新招人员)台账和施工现场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项目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附件2、附件3)。
5.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工种、班组、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6.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已经消毒灭菌处理,并制定定时、定点消毒制度。
7.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达到复工要求。
(三)人员管理要求
施工企业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进行最严格的排查登记和管理。
1.积极做好春节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思想疏导和劝解工作,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
2.对14天内去过湖北、武汉、浙江、温州等重点疫区,与上述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用工单位要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在施工现场外安全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隔离期间,用人单位要及时给予隔离人员关心关爱,给予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3.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由单位企业专兼职防控人员向辖区乡镇及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人员返岗后,原则上暂时不得安排从事食堂、出入口等与人员过多接触的工作岗位。
4.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对反复进出场人员做到一次一测,作好记录。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辖区乡镇及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并协助其用专用车辆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做好台账登记(附表6xx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发热人员排查登记台账、附表7xx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跟踪卡)。
(四)现场管理要求
1.建立联防联控防疫机构。每个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牵头建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组成。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制定项目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有效管理,“一方案、一预案”同时向辖区乡镇及区住建报备。
2.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附表4xx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人员登记表、附表5xx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员日常登记表)。封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出入口必须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临近主干道施工现场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区域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3.实行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施工企业应在工地、生活区、办公区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由专人对进入人员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对体温≥37.3℃人员,要及时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施工现场人员都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要采取分班、分组、分区域等施工方式,减少班组人员之间交叉。
5.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以及闸机、升降机轿厢要落实定时消毒制度。食堂餐前餐后要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办公室、会议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通风换气,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6.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手套专用收集装置。确保施工现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7.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人员人之间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食堂餐饮人员体检要合格,食品来源要安全可靠。
8.减少人员聚集。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人数不超过50人,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集中时人与人之间前后左右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9.在施工现场设立符合疫控部门要求的应急隔离区域,并作出明显标识,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域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10.加强人员上岗卫生防疫教育和培训。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教育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开复工申报核查步骤
疫情防控审核步骤。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向辖区乡镇提交书面疫情防控验收申请→辖区乡镇审核后→由辖区乡镇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审核备案表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对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农民工实名制现场复工条件审核通过后报区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
(六)疫情应急处置
1.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项目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要按照工作预案要求,立即用专用车辆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要求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
2.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施工现场要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复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区成立保障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开(复)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王彦龙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栗磊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卫健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增军担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辖区建筑工工地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规定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建筑工地复工,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建筑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复工条件。区住建局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加大建筑工地开复工协调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将相关政策传达到位。区卫健局要建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审核制度,积极指导帮助建筑工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筑工地在疫情防控审核验收通过后,区住建局同时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进行审核验收。
(三)督导检查区保障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开(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监委、区两办督查科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 篇5
为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各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提高全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公司疫情防控机制高效有序运转,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出现责任性确诊病例,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公司生产运营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严格遵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公司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单位责任、班组责任、个人责任,控制人员流动、控制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发生。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各单位应密切跟踪、及时掌握地方政府及公司疫情防控的政策和要求,及时传达、覆盖全员,确保全体员工对相关政策认识到位、理解到位、落实到位。
2、严守外部输入底线。各单位密切关注风险等级地区变化,积极配合开展流调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人。对来(返)通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到后登记、隔离管控及核酸检测等措施。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从严从紧从快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政府对接等措施,并及时将排查结果报送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慎重评估排查重点人员潜在的传播风险以及给单位其他员工带来的影响,对于评估风险和影响较大的,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处置。
3、倡导员工本地过节。公司鼓励并积极倡导员工本地过节,非必要不返乡、非必要不离通。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其他地区,确需前往的',应履行审批程序,并落实好属地政府和目的地政府的社区报备、核酸检测、居家观察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返回农村的,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1号),落实好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返乡后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核酸检测等要求。
4、全面掌握出行情况。各单位应全面掌握员工出行情况。员工出行前,要详细了解目的地所在地市的疫情防控政策,认真评估出行风险;出行后,目的地所在地市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在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之前暂缓返回。所有出行员工在返通前,提前3天应向本单位提前报备审批,经核实无问题,方可返程。
5、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应随身备用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少聚集、不扎堆、避免人群聚集活动,自觉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在公共场所、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不与他人交谈,尽量减少餐饮次数,严防旅途感染。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应注意遮挡。
6、严控各类聚集活动。各单位原则上不组织年会、联欢会、茶话会等现场聚集性活动。鼓励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确需现场召开的工作会议,现场参会人员50人以下的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测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现场参会人员50人(含)以上的要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履行备案、审批程序;不组织超过100人(含)以上的现场会议、活动。
7、加强入厂人员管控。各单位严格控制来访人员数量,确需来访的,要严格落实提前申批、信息报备、核酸检测、扫码核验等措施。服务分场门卫对所有入厂人员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措施。严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厂。各控制室、值班室等重要场所应严格管控,非工作需要严禁出入。应持续做好各类办公、生产场所的空气流通、清洁消毒、出入测温等常态化管控措施,并控制人员聚集。
8、加强入厂物资管控。服务分场各种食材采购应建立可追溯清单,包括商品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地点、数量、厂家等可追溯信息。加强运行食堂日常消毒、通风、换气、垃圾分类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妥善处理冷冻、冷藏食品内外包装。公司门卫要高度重视货物运输人员、快递员等临时性来访人员及货物管控,“双码”核验或体温检测异常者,禁止人和货物入厂。
9、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单位应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做好人员储备、物资储备、后勤准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10、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各单位积极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和统计工作,安排重要生产岗位、应急救援、保安保卫、公务社交频繁人员优先接种。
11、做好舆情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策宣贯与引导,做好疫情风险提示。不信谣、不传谣,确保防疫政策正确解读,全天候、全方位开展节日期间舆情跟踪与监测。
12、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自检自查和监督检查机制,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做为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对违反出行管理、核酸检测、出行查验等规定的,要严肃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3、做好暖心关爱服务。各单位应切实做好留守员工春节期间服务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的员工做好餐饮等后勤保障,合理安排留守人员轮岗调休,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给予工资补助。
14、做好政策宣贯衔接。各单位在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对公司现有的疫情防控措施仍然要继续贯彻落实,有冲突的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各单位应不定期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落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时刻绷劲疫情防控这根弦,采取严格、细致、有效的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任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推动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地方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要求传达至每位员工并严格落实,构建安全可靠防控屏障。在疫情防控的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要发挥指导作用,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防控措施。全体员工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如实报告本人春节旅居史、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等关键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任何单位或个人因政策传达不及时、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的将严肃问责。
4、强化全员防控。要提高全体员工自我防护意识,每位员工都是联防联控的重要节点,全体干部职工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筑牢防控屏障,确保员工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排查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一)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常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党政办公室、卫生院)
(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返(来)广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院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院、派出所)
(四)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镇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宣传管理,指导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科室、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镇排查报告组及组织部。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院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矩阵、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医院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今年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科室、镇直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及相关情况要立即向镇排查报告组、指挥办公室报告,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 篇7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xx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