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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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1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2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3

人生百态,世事无常。看另一个奇幻世界里的争夺,阴谋,杀戮,王位争夺与人性挣扎,品味另一个冰火人生。

一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性”,人性,这神秘又可怕的东西,隐藏在每一个人的骨子里,它有美丽的一面,也有残暴的一面,令人又爱又恨。俗世因人性而美丽,也因人性而沉沦,《冰与火之歌》描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奇幻的世界,夏季和冬季均可逾年,人的一生能经历的寒冬酷暑非常有限,人分蛮人和文明人,野蛮人在北方,与南方的文明人有“长城阻隔”,不过此长城非彼长城,它是用巨大的冰块砌成的,军队被称为狩猎人部队,都着黑衣,抵御蛮人。

主人公是镇守边疆的史塔克家族,全书围绕王位,展开了一系列对阴谋,杀戮,人性的描写。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动人心弦,扑朔迷离,摄人心神。让人欲罢不能,由于情节太过离奇,阴谋太过神秘,所以刚读前几本时一直处于一种看不懂的状态,但渐渐习惯了她的多端同时发展和情节多变时,你就再也不想放下这本书了。

整套书分为五个小系列,我只读了前两个小系列,但已经被她迷住了。我在布兰的伤病中悲痛,在琼恩的坚毅中成长,在史塔克的探寻中坚持,在王后的阴谋中暗骂,在小指头的正邪中分辨,在小恶魔的滑稽中取消……

《冰火人生之歌》是世界文学巨匠乔治.马丁大师的复出之作,在世界上也斩获无数奖项,奏出一曲冰与火之歌。

就这样的一个奇幻小说世界,让我留恋往返。本书对人性的刻画与揣测令人惊叹。作者以露骨的笔调,无情讽刺了人性的丑陋、罪恶、无情与阴毒,令人不禁心惊胆寒,但对史塔克一家人亲情的描写却又那么温暖、感人,形成了高峰与幽谷的对比,引起人们对人性的思考。

通过这本书我也进行了我自己的思考。我认为,人性的光辉远大于背后的黑暗,正所谓邪不压正。试想假如这个世界上尽是卑鄙、无耻、阴毒下流的小人,地球足以被毁灭几次了。而人性的光辉则是什么也掩盖不了的,古往今来,如果没有人性光辉的闪烁,没有先贤智者的教导,没有历史长河的洗练,没有人性中的美,我们人类是如何有今天的文明,如何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的呢?

光明与黑暗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有了头顶的光,才有脚下的影。我认为要理性地对待人性,不能厌恶它,反而要喜欢它,做自己人性的掌控者,扼住命运的咽喉!

看到黑暗不可怕,没有光芒才绝望,我们要努力克服人性的阴暗面,掌控人生。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4

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5

一部史诗魔幻小说,洋洋洒洒五百多万字。从1994年写到现在,多次获有科幻艺术界诺贝尔之称“雨果奖”。但这些并不能完全描述这部小说的精湛与完美。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一个恢弘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它不愧为一部史诗式的巨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6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7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d tell you about ser Dun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8

很多小说有主人公,通过他们我们经历,感知善与恶,透过他的眼睛看世界。但《冰与火》用的是POV(PointofView)——“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那么正与邪,美与丑,忠诚与叛徒,用什么来定义?

有本书观点说,人们可以通过书、影、音来获得同理心,获得“感同身受”的能力,读到时我浮现出《权利的游戏》琼恩与珊莎的重逢拥抱,那一刻我也湿了眼眶,虽然后几季改编的只剩下游戏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提到一句,薛蟠看到林黛玉,犹如雪狮子向火,浑身酥软,便是POV基础了,换个庸俗的眼睛来看,林妹妹也是美人,证明她并不只是高雅宝玉的眼中西施。

而《冰与火之歌》将POV手法运用到了极致,每一章节都是完美的短篇,都是视点人物内心深入的挖掘,都能身临其境代入,特别是字体变化的心底思绪,一字一句久久萦绕,念头跟着流淌,所思所想,所感所忆,成为他(她)。只有他(她)的见闻、视野、价值观,可靠或不可靠,认同或不认同,则在于读者。

很遗憾,最开始接触的是美剧《权利的游戏》,并未发现书本的精妙,去年在家的时候翻起放置已久的《冰雨的风暴》,仿佛一下子发现了宝藏,沉浸式一口气《群鸦的盛宴》《魔龙的狂舞》,甚至不解馋,重又翻开《权利的游戏》精读,这种前后并行同时阅读也是新体验,那些埋藏的细节与伏笔,一一对应。精读的方式是用心读每一句,铺垫了多少往事,延伸了多少未来,而每一句能读出这些内涵是基于遨游维基百科每个词条,立体的历史网,上下多少年;仅仅是一部分的五个小时历史讲述短片;《冰与火的世界》整个世界观的构造,豆瓣付费专栏的讲解;《七王国的骑士》外传故事,厚积薄发。这么读下来,正传里短短两三年,却有百千年的沉淀,二十来个视点,却有百多个人物交织,符合去年底深度阅读的目标。

每一个名字都可以谈上千言万语,自身生命进程和球状的关系树,每一个家族都让人沉迷并探索,鲜明的家徽族语和上千年的历史,这里的世界涵盖所有,历史风俗,文化信仰,地理政治,面面俱到,好的小说让人逃离生活。赢得每场战役却输掉这场战争的少狼主,红色婚礼真让人眼球都掉下来。全王国最有权势的狮子泰温,在厕所被亲儿子用十字弓射死;早已死去多年的龙家婴儿,流浪多年后终于反攻回去大陆;固执的二鹿,还在冰天雪地里信仰他的红神。POV下,对人物的看法倾向于多个角度,最鲜明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家族在书本还未开始时,就是所谓的敌方,而他更是视荣誉和誓言为无物的“弑君者”,但被俘、断手、关系破裂,他的挣扎和苦楚,由他自己讲来那些经历,读着会不会动容。

顶好的小说则融入生活,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我喜欢读历史,而《冰与火之歌》有近则300年,远则12000年虚构架空的历史,真实到每个细节,合理到没有破绽。这是作者数十年的打磨,一旦成型,世界里的人物会自行发展,奈德必须死,背叛早已铺垫,狮家盛极必衰。视点人物提醒自己多换位,任何事站在对方角度思考;读到西班牙可以自动带入多恩领,整个世界取材于现实很容易读出,互相促进;随着“小恶魔”弑亲逃亡,再放荡邪恶只要有自己的内核,即便是矮小的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狼家的男孩一个个凋零,史塔克家族由珊莎继承,为何不能是女孩?血脉并不是冠以另一个姓氏就会改变,狭海对面还有个正宗的女王即将回归;琼恩,管他是姓雪诺,史塔克还是塔格利安,怯弱且智慧的山姆,塔斯的布蕾妮,没有贵族的继承,每个平凡的人都奋斗着自己的人生;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小说还没写完,犹如断臂维纳斯,可以无尽想象,自己创作,参与其中,陪伴左右,正像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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