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在监督推动教育工作专题会上指示要求,针对当前我省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侵占学生利益、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在全省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中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刻汲取江苏无锡、辽宁海城等地食品安全事件教训,围绕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从外包食堂收取食堂承包费,从学生配餐中牟利和不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通过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防范我省发生类似事件,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占,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情况
要加强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学校食堂或学生身上谋取利益。
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品应规范招标,实行定点集中采购,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日常进货中向供应商收取好处费。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或将伙食费挪作他用。
服务外包食堂应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不得暗箱操作或收取、索要好处费。学校不得收取服务企业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或巧立名目以物管费、保洁费、困难学生补助金(实际未发放至学生手中)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学校应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定价、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不得一包了之或以包代管。
配送餐企业应由县(市、区)统一规范招标,择优选定或推荐,将企业资质、经营能力作为招标核心内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对配送餐企业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运输、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管,核定和监督企业制定营养带量食谱。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配送餐企业收取任何利益。不得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地各校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和学生、家长民主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制,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加强对配餐企业、自办食堂和服务外包食堂在食品卫生、食材采购、价格确定、饭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制止食堂餐饮浪费情况
对餐饮浪费行为亮剑出拳,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作用,通过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努力营造按需用餐、按量取食、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提倡光盘行动,构建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工作格局。
三、工作步骤与要求
各地各校要认真对标不同供餐模式《20xx年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见附件),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分步实施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学校食堂内部自查。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原则,以整治损害学生利益为重点,对本校自办食堂、服务外包食堂、校园配餐企业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或服务企业违规违纪违法、漠视学生利益问题和上级文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排查,立行立改,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在各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全面复查,复查率达到100%,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风险点较多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阶段:10月10日后,在各地复查基础上,省教育厅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各校抽查并进行督查审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省级督查组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根据问题性质,约谈相关责任人,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以适当方式予以肯定、推广,推动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根据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印发的《益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益教整治〔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20xx年1月以来全区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含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以下简称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严查违纪违规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学生伙食价实相符。
二、组织机构
成立赫山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教育局廉政纠风室,由刘卫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
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的问题: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 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
(一)部署宣传(20xx年9月—10月)
1.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整章建制。各单位在9月30日前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村(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建立陪餐制度,要制定陪餐登记表并及时做好记录;推行营养食谱制度,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建立完善餐饮定价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制定满意度测评标准并每月进行测评,及时公开测评结果;建立食堂财会制度并每月公开收支结余情况,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建立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采购要有详细的记录备查,采购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出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签字确认。通过整章建制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等报区教育局廉政纠风室。
(二)全面整治(20xx年10月—11月)
1.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对20xx年1月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自查自纠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廉政纠风室。
2.重点抽查。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
3.联动暗访。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协调发改、财政、审计、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4.问题整改。各单位认真整改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
5.重点解剖。按市专项整治办要求,分别选取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4所学校的学生食堂进行重点解剖(省级示范学校按上级规定必须纳入)。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严格执纪问责重点解剖学校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在查深查透的基础上向市专项整治办报送专题材料。
(三)总结评估(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并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上报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将综合各学校专项整治情况,分析评估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规范学生食堂管理相关制度的建议和意见,以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巩固深化(20xx年1月-12月)
各学校要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会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是事关维护民利、赢取民心的一项德政工程,各单位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把精力聚集到抓具体工作落实中来,以坚决态度、过硬措施、扎实作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因管理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面整治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按照“一岗双责”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四)及时报送情况
各单位相关材料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纸质材料报至区教育局廉政纠风室,电子材料报至QQ邮箱。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据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消息,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2号)要求,决定开展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教职工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就餐应当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以其它方式抵冲,其交纳标准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并做到与学生同质同价。学校教职工及到校检查人员陪餐必须按规定支付餐费,不得从学生餐费中开支。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定期将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情况在校内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食堂不得将师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私设“小金库”。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不得将与食堂无关的任何费用在食堂中开支。学校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费用不得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范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的全市公办学校,应在20xx年底前,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取托管方式供餐的公办学校,应将托管企业的大宗食品招投标方案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标结果监督执行。提倡民办学校实行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不得在招标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不得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暗箱操作。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自营食堂实行保本零利润,委托经营的食堂年利润率不得超过5%。学校应按月进行食堂收支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食堂收支盈余部分及预收伙食费结余部分每学期末结算后必须据实清退给学生。
二、整治对象及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结合我市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以其中的企业托管学校食堂和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以相关财务人员为主,体卫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食堂账户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结合本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xx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并在年底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指导,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区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归集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解决学校食堂经营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确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及价格,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
许xx负责高中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乔xx负责义务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张xx负责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局安稳股,办公室主任由侯同志兼任,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食堂饭菜定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进行清退;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宗食品采购是否实行定点采购模式,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工作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五、任务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0月16日-2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措施全面整改。
(二)整改落实(10月21日-31日)。教科局包联领导要对各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发现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条督促整改落实。
(三)集中检查(11月1日-8日)。教科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学校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指导处置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督促学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牵头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将整改情况及印证资料及时上报教科局安稳股。
(四)建章立制(11月9日-16日)。通过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督促各学校、幼儿园逐步构建形成责任明确、流程规范、常态监管、惩处奖励等工作制度,从根本上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专项排查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采取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推进工作,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到食品销售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切实加强各学校学生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确保伙食质量;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根据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整治〔20xx〕2号)和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邵教整治发〔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按照“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0xx年1月以来我县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含公办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学生伙食价实相符、吃得营养健康,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绥宁教育。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公办中小学校(含公办幼儿园)。
三、工作重点
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监管不到位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20xx年9月16日)。县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专治办”)负责各中小学校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方式(县教育科技局0739-7608531 ,县纪委监委0739-7617107),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工作舆论氛围。全县各公办中小学校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本校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各中小学校对标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自查20xx年1月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县专治办分别选取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4所学校学生食堂进行重点解剖,查深查透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人,形成有效震慑。县教育科技局协调发改、财政、审计、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经常暗访和重点检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并通报暗访检查结果。县专项整治办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公办中小学校自查自纠、线索办理、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自查工作走过场、专项整治搞形式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各中小学校专治办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县专项整治办将牵头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围绕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修订完善加强和规范学生食堂管理相关制度,以及监督执纪问责有关措施,以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2月-12月)。县专治办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是事关维护民利、赢取民心的一项德政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坚持优化发展教育的.题中之义。各中小学校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把精力聚集到抓具体工作落实中来,以坚决态度、过硬措施、扎实作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专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工作落实。县卫计、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学校先行整改。县教科局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今年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督导,联合发改、财政、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进行正面引导、负面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专项整治工作高压态势。
(三)强化问责通报。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挺纪在前,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面整治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四)及时报送情况。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各职能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一月一报告、一月一调度、年终总评估”制度。各学校专治办9月16日前报实施方案,20xx年12月30日前报全面整治情况。从9月份起,实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学校专治办要认真汇总上报《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表》。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师生同菜同质同价学校食堂改革成果,系统推进学校食堂运营管理规范化建设,持续高质量办好师生满意的学校食堂,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的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含民办)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聚焦突出问题,筑牢廉洁底线,强化长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材招采、配送工作,系统推进学校食堂运营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提升学校食堂治理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2.工作目标。围绕“建设清廉食堂,提升师生满意度”的总目标,开展中小学校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聚焦中小学校食堂在采购、验收、财务核算、信息公开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堂采购行为,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切实打造“清廉、安全、健康、营养、美味”学校食堂。着力实现“6个100%”,即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达100%;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师生同菜同质同价达100%;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达100%;校外供餐企业选择公开招投标达100%;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及以上达100%;“食堂智治”应用覆盖达100%。
二、治理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规范食堂采购管理为突破口,严格落实政府责任,着眼发现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物、见因、见责、见处置结果、见整改落实。
2.坚持纠治并举。紧盯采购流程、验收管理、财务核算、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深入整治食堂采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加大问题查处力度。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上的“短板”,督促建章立制、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做好食堂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
3.坚持常态长效。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小学食堂采购常态化管理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大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督导和调度,落实好责任和要求,常态长效抓好食堂采购管理工作。
三、治理重点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相关财务规定,紧扣目前中小学食堂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聚焦采购机制不够健全、食材验收不够规范、资金管理不够到位、监管不够有力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1.采购机制不够健全问题。重点治理学校食堂未持有有效许可证或未在许可范围内经营;未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明确工作职责;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未实现自主经营;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校外供餐企业;食材采购程序不够完善,大宗物品未实行公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的行为,或在招标条件设置上限制公平竞争;未制定规范供应商管理办法,存在对供应商监管缺失的行为。
2.食材验收不够规范问题。重点治理学校食堂未把好食品原材料入口关,未建立原材料验收制度,验收过程中存在验收品类不符,原材料缺斤短两或以次充好,入库、验收、保管、出库验收过程存在不规范的行为,物资采购和验收未分人负责。重点治理食堂验收队伍存在缺位情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或长期不轮岗,索票索证手续不齐全的行为。
3.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重点治理学校食堂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未实行单独核算或单独核算范围不统一,收入不入账或建立账外账,贪污挪用或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学校食堂收入支出票据不完整,报销程序不规范。
4.监督指导不够有力问题。重点治理学校未建立家长、师生食堂问题投诉渠道和及时反馈机制的行为;学校食堂运行管理资料不规范不完整,未进行统一存档备查的行为;部分学校领导及后勤人员是指渎职,接受食材供应商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和礼卡,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未充分发挥“食堂智治”等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的作用,未实行对食堂管理全过程监督的行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师生未同一个食堂供餐、同一个窗口打菜、同一列队伍排队。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3月起至12月,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3-4月)
1.启动专项治理行动。教育局制定本区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在纪检监察部门指导下,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2.开展问题摸排。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食堂采购、验收、财务、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量摸底,根据学校性质、学校规模,分类摸排食堂运营模式、采购方式、配送方式、验收方式、财务管理等相关信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近年来接到的食堂管理违法线索以及查办的案件,加强分析研判,找准各类问题症结,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二)驻点监督及自查自纠阶段(4-5月)
1.驻点监督。至少选取涵盖公(民)办的义务段、高中段2所学校,通过驻点监督的方式,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学校自查自纠。指导中小学组织力量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举措,完善食堂管理相关制度,改善提升食堂治理水平。
(三)重点整治阶段(5-10月)
1.县域督查整改。教育局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中小学食堂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集中开展督查工作,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2.重点专项治理。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动,形成同向发力机制,集中开展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治理,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堂采购领域违法案件。
(四)总结提升阶段(11-12月)
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智治”应用,全面提升食堂采购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开展常态化监测。运用校园食堂数智通和智能阳光厨房等食堂信息化管理系统,紧盯食堂采购、验收关键环节。
2.总结提高。优化完善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形成、推广一批治理经验、工作成果、典型案例及食堂管理细则,推动健全提升中小学食堂管理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驻局纪检监察组、计财科、教育科、安全科、教育技术中心等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负责线索派发、重大案件组织查办及督导评估等工作,定期收集各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研究落实专项治理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相应的自查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2.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究敷衍塞责、举措不实,以及不顾实际、弄虚作假等行为。坚持推动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步推进,条抓块统、到底到边的工作机制,重点违法线索、群众投诉举报、信访舆情处置跟踪督办、挂账销号,确保按时处置率达到100%。对重大问题线索、跨区域大要案,必要时提级查办。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学校直接通报,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并全系统通报,相关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强化风险管控。各学校在研制工作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学校食堂工作涉稳涉众,极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制定周密风险防范预案,防止引发社会风险。加大舆情监测和舆情处置力度,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地各校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正面引导,积极宣传和推广先进做法。对专项治理工作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的,对规范工作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对风险隐患思想麻痹、处置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学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做好部署,幼儿园参照本次专项治理的办法,开展食堂采购延伸治理。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根据《濮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中心校研究决定,在全乡学校开展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条件,使全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达到全乡所有学校食堂都持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使食堂从业人员持有培训合格证、健康证,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监管责任与从业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治范围
全乡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9日—10月15日)
各学校均要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各学校将自查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乡中心校。(开学初已进了具体安排,没交的学校近期要尽快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12月20日)。
整治重点内容
1、食用油采购使用情况,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检查食堂所用食用油以下资料:食用油产品信息、产品证明材料、供应高的资质证明、供应高提供的正式发票或正规的.收款收据等及台帐和进货验收记录。具体内容可见省教电28号文件。(请各学校于10月20日前交检查报告);
2、严格落实饭菜留样制度。(出现问题有据可查,如不做,出现事故,该校校长负全责);
3、学校食堂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4、采购食品原料是否定点,索证索票是否写入台帐。
5、餐具是不是定期消毒,消毒柜是否满足使用。
6、是否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可利用健康教育课、版报、宣传栏等)
7、学校小卖部是否按规定经营食品,是不是有工商管理许可证。
8、建立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三)总结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各学校要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材料交乡中心校,中心校将成立检查组对各校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主管人员抓好落实。
2、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认真、彻底、扎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特别要彻查食堂食用油采购、使用情况,食堂食用油要严格按照采购要求进行购买,严防地沟油、泛油流入我乡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