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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冬季安全排查方案 篇1
根据六枝特区20xx年2月27日、新窑镇2月28日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会议及《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六府办发[20xx]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幼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
组长:陈廷萍
副组长:曹文俊
成员:幼儿园全体教职工
四、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厕所、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保育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园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陷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园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幼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幼儿园冬季安全排查方案 篇2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维护保养、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开学前后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3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于3月13日前将本地整治情况书面材料连同附件1、附件2(四部门盖章)报县级对应单位。
幼儿园冬季安全排查方案 篇3
“20xx年春节”假期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假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围绕安全生产网格化部署,结合园区主管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此次工作。各办局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负责领域,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和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各线,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
各办局的主要领导也要亲自带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检查,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企业“三合一”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程,矿山,公共聚集场所,出租房,邻里中心,小贩中心,学校,要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有力的消除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
三、强化监管,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
1、要加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监管。应高度重视机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高处作业、明火作业、焊割作业、涂装作业、起吊作业、特种设备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触电、防高坠。对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要加强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各相关办局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工地临时住房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3、要加强矿山的安全监管。要对矿山企业的安全巡查,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管理。
4、要加强公复场所、经营场所、学校火灾隐患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邻里中心、小贩中心、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切实抓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抓好“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工作要求
各办局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和行业系统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办局将此次的安全检查情况请于xx月xx日前报安监中队。
幼儿园冬季安全排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安委会《惠山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幼儿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师幼生命和幼儿园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排查理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结合幼儿园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幼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结合教育局工作方案要求和我园实际,此次排查整治重点如下:
1、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定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安全隐患台帐制度;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消防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设备达标情况和安全运行状态,包括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日常工作状态情况。
3、用电、户外活动安全。主要排查燃气、用电、户外玩具等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安全。对规定范围内周边环境进行摸底排查。
5、教育安全。排查安全教育课程计划、课时、教学内容的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
6、车辆安全。园门口禁止停放车辆,保证园门口交通畅通。在入园、离园时间段有行政执勤老师配合保安一起执勤,确保幼儿来园、离园安全。外出集体活动严格执行教育局相关规定,手续齐全。
7、饮食安全。排查食堂设施设备,做到及时维修;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和定点采购、索证、留验制度;进货渠道合法,台账内容齐全。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单位自查和区督导检查相结合,以单位自查为主,按照市教育局、区安委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缺漏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三)坚持检查、整改、复查原则,切实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切实消除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或不及时进行复查验收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20xx年8月下旬开始,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
1、制定方案,组织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市局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幼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加强安全培训,使师幼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3、每周进行一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25—9月20)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制定好防范措施,专人负责,并及时上报教育局,确保不发生事故。做好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建档,进行台帐式管理。
2、迎接教育局督导组来园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1—10月31日)。
认真迎接督查检查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使隐患排查整改过程形成制度并搞好落实,建立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阶段是中心环节,我园将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要认真、细致,高度负责,客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园领导亲自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听取活动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学校将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严格整治,保证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是此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抓实抓好,确保质量。行动结束后,学园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幼儿园冬季安全排查方案 篇5
当前已全面进入冬季,气候干燥寒冷,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极易给安全生产带来重要影响和威胁。加上元旦、春节“两节”临近,个别单位处于检修或生产关键阶段,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为确保当前公司的安全生产稳定态势,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安委会铜安办[20XX]71号文及铜化集生[20XX]78号文要求和布置,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冬季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措施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具体方案
1、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等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建筑物、工棚、高处悬挂物件要进行承载能力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严防坍塌和物件坠落伤人;冰冻天气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和人形过道、爬梯,积水要及时清除,严防滑跌事故;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禁穿棉大衣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配备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滑等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3、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压缩空气排液管道、消防器材、供排水管道(包括压缩空气储罐排水)的检查与维护保养,严禁管线设施超负荷运行。严寒天气,提前采取包裹保暖层等防冻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下设备的正常完好,加大对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设施附件的检查频次,有效的防止由于安全设施附件的冻坏引起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4、氮肥厂、罐区车间要加大对液氨生产和储存区的安全监控,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外来用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安全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程序,方可作业。作业时,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交底,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加大对要害岗位安全巡查力度,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要害岗位进行巡查并签字。
5、寒冷天气,各单位要加强对火源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禁火区内严禁流动明火,杜绝吸烟现象。杜绝禁火区域使用非防爆取暖设施,取暖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电取暖器无人空开和烘烤衣物。对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要备齐备足,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6、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会引起短时供电异常的情况,各单位要制定供电异常时的应对防范措施,保障用电的安全。
7、各单位要建立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地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程序上报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三、总体要求
1、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各单位、本埠子公司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力争安全隐患无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并加强监护。(20XX年12月21日前将检查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3、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单位、本埠子公司20XX年2月底完成自查自改总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幼儿园冬季安全排查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六教明电〔20xx〕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托幼机构,下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排查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学校楼梯、通道、围墙、交通出行、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预防滑冰溺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工作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实验设备和危险物品、实验药品以及存储容器、锅炉等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学校道路、楼道、围墙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学校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检查各校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二、成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和日常督促调度工作。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1月21日。教育局制定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1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学校要制定方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组织本地、本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2009年以来排查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销案验收工作。
3、1月20日至2月10日,党委成员对联系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从3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督办;凡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调度和监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2、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事关生命、事关稳定大局。安全工作抓不好,会直接影响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各学校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抓好抓实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人人都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各校要坚持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问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管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冬季安全排查方案 篇7
为迅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及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统筹推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徐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安稳股樊志江同志担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县教育局立即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针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图书馆、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围绕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认真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开展自查自改。
2.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全面收集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指导自查隐患整改。要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隐患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检查,督促落实“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进行梳理,查找突出的火灾风险隐患。针对疑难问题,要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指导学校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
1.建立管理处置“两个团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整合两个团队的人员结构、工作职责,上墙挂牌运行。建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学校安全的副职领导)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负责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微型消防站队员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团队,负责本校应急处置、通信联络、疏散引导及安全防护救护等工作。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逐级签订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状,推进责任制落实。依托“两个团队”定期分析管理和处置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措施,推进工作职责落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构建火灾风险校园预警监测体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消防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值班值守、巡查检查、视频监控、电气火灾监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情况纳入南宁市城市火灾风险预警管控中心,开展信息化监管并督导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接入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接入各项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为接入提供技术支持。
4.建强用好学校微型消防站。对标广西地方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18-2019),在原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基础上,配齐人员、器材、装备,建强学校微型消防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性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县教育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防灭火队伍培训,提升队伍消防工作水平。
(三)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专项行动
1.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实训。中小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写计划安排表,利用县消防科普教育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要结合开学入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2.选派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推行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消防安全辅导员原则上由消防救援机构选派的防火监督干部、消防救援站干部、骨干消防员或骨干文员担任,选派的人员可兼任2~3所学校辅导员,由中小学校、幼儿园颁发聘书。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要每季度深入校园,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志愿者公益宣传活动。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在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团体。引导在校师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通过志愿者引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基地化实训培训,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4.开设消防知识培训课程。将消防安全课程纳入每学期课程安排,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力贯彻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确保每学期消防知识教育课开设不少于4课时。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幼儿园重点对火灾进行启蒙认知;小学重点认识火灾危险性、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初中、高中重点掌握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高中还要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有消防培训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系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5.布置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关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构建和谐家庭环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参考附件7)。作业应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打通生命通道”“校外培训机构的火灾隐患”等内容为主。作业具体要求、模板和视频可关注“南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向师生发放。通过完成作业,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共同提高家庭全体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完善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达标验收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责任;部署推进专项行动。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计划表(附件1),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推荐部分学校到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训。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格式上报县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完成“两个团队”的组建,立足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开展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三)排查整治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依托专项整治办公室平台,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联合检查排查,利用警示、约谈、罚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缔等法律手段,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推进整改。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格式上报市、县两级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达标创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按县级1个的标准组织遴选一批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学校,每月填写并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达标示范学校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本地学校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由县专项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全面开展验收;县专项工作办公室对我县考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有效举措,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与校园安全的重要关系,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教育、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召开联席会、沟通会、推进会,通报本地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适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通报,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工作整改。
(三)加强反馈,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材料报送,于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2021年上林县消防科普实训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8月17日起,每月25日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联系人:县消防救援大队徐锐,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