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一、下半年工作总结
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xx年xx月。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进一步深化”法治环境”创建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部署了今年依法行政的目标,安排了今年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依法行政、全面部署。今年xx月xx日,办及时印发了 年 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
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安徽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加大对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力度,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共向市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8件.县政府公布出台的 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第一时间上报市法制办,接受市办审查。同时,指导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合法性。为提高我县立法质量,保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做出努力。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办理力度,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下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维持2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着力做好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如许受田、巴桂兰不服 县公安局商山派出所不予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一案,行政复议人员主动深入基层,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经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达到圆满的息诉止争作用。
办与县监察局统一对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等今年重点检查的三单位进行了预查,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市法制办和市监察局的要求。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导。加大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发放,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及时到位,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人事局、监察局于 月 至 日联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执法实务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门讲解,并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取得较好的效果。参加培训班的县直和乡镇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00余人。
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今年以来,协助政府办理涉法事务。办共办理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5起,审查涉法文件9件。其中黄山一鼎大酒店土地使用权流转、西田林场改制涉及的林权纠纷、高速公路房屋拆迁等社会敏感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根据《 年 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办将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努力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并切实加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评查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年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结合考核方案,加大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的规范力度,并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督促其依法行政,提高全面的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不足,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极探索行政复议的协调、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证据制度和审查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加大清理力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在原有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废止规范性文件,从而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保障和监督全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 篇2
日前,法制日报刊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法制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一是要认真对待,查清问题。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二是依法处理,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制裁违法,维护秩序。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 篇3
为使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一年来,法制办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法,强化督察,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有效地增强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感,强化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20xx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今年初,根据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及区委和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重点,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从深入推进我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好法律顾问、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制队伍素质方面,对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
二、做好法制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地位
(一)不断完善机制和体制,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区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年初,依据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制定了20xx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计划,完善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
二是认真做好法制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报表。
(二)不断加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地位。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办审核。不经审核存在不合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交常务会审议讨论,不进行发布,切实加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核和监督,同时我们还做到了凡政府研究涉法问题都要听取法制办的意见。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检查监督
(一)为了贯彻市政府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自上半年起对我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区法制办检查、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逐步探索依法行政考核的有效机制。经过考核,22个部门都取得了优良成绩,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力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已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之中,加大考核力度,创新考核方法,增强考核效果。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听证、公开公布等各项制度,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对区政府及各部门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避免带病文件出台。及时将政府制定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今年4月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区为确保本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
对20xx年至20xx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件。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予以保留7件。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予以保留8件,废止1件,修改0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档案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黑依行领办发20xx1号)和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伊政法发20xx10号)文件的要求,我区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档案。全区共有行政执法单位22个,行政执法人员154名,全部建立了个人电子档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激励机制,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同时,强化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文件精神,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按全省统一编码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证件工作共计53件。今年全区新办理执法证件35件已完成换发工作。
五、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各种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如20xx年6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区多媒体会议室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班暨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全区拥有行政许可执法权限的22个单位共计35名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上半年,XX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和推动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起草《XX市人民政府20xx年规章制定计划》并报市政府通过,完成《XX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起草工作,并报市委批准。二是参与《XX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完成2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反馈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人民政府20xx年法制工作总结》(黄政办函〔20xx〕20号),对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五年工作方案确定的20xx年工作任务。二是列席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11件,参与协调解决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厂补贴费调整、原市商业局与牧羊湖建筑公司经济纠纷等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合同协议8件,有力推进了市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在各部门网站、法制办网站、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分别公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培育法治信仰。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发〔20xx〕15号),并于6月15日组织全市57名县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五是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广泛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建议。
(三)规范政府部门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积极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上审批”“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决定、公布等各环节,认真把关。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对88件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废止、适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上半年,我办组织完成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同时正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衔接机制,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联系,支持、尊重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上半年,我办约谈了下陆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20xx年1月至6月19日,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另,去年结转4件),受理74件,办结46件,法定期间内办结率100%。代理市政府参加应诉案件38件,法院审结8件,胜诉率100%。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上半年,全市申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达400余人。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为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既要“建起来”,又要“用起来”,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有作为、敢担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上半年,我办根据《XX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备案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截至20xx年5月底,市政府33个工作部门均设置了法制工作内设机构或将法制工作职能明确到相关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除市扶贫办、市旅发委2个部门未聘请法律顾问外,其他29个部门均已聘请律师担任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或正在续聘过程中。
二、下半年的打算
(一)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行政纠纷;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年度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
(三)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效果评价和监督力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各部门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建立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考核,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20xx年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顺利完成20xx年度换证工作。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以《纲要》《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为重点,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 篇5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制了《xx区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皇姑区20xx年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审核,编制了我区20xx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共涉及了3 个部门(安全生产领域除外)、146家检查对象和 26类具体事项。全面启动全区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办理换证59人。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上半年备案7卷。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各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及裁量基准,并公示。同时,制定了《案例指导制度》,杜绝同一区域相同案件处罚裁量不同的现象。
四是高质量完成行政应诉、复议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出具的11份法律意见书均受到区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肯定;实现了案件应诉答辩、复议答复、出具法律意见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上半年,接到并组织应诉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9件,其中一审21件,二审8件。共受理行政复议10件,已审结7件。作为被申请人在市政府被行政复议2件,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正在审理中。全程参与区环卫市场化工作,法制办公职律师全程提供法律帮助,参与研究具体工作,并对政府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止产生法律风险。建立了全区的涉法涉诉工作群,确保政府各部门都有相关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主抓法制工作,畅通了法制工作路径。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部门程序意识不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用性不高。执法中还存在着证据收集不完整,证据证明力单薄的问题。
二是行政诉讼案件有增多的趋势,部分执法部门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有待提升。
三是法制机构审核力量薄弱,专职人员严重不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拟聘请社会“监督员”,扩大由社会各层次人员参加的执法监督队伍。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上报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从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审查,发现有违法或者不当的,提出审查意见和处理意见。
三是深入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规范涉企处罚检查整治活动。
四是深化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对行政复议后续工作的监督,重点对被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完善行政复议微信受理平台,方便群众申请复议。
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
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
自我办20xx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20xx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
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
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
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
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
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